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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江南擂台】同题PK之投案自首


作者:宋歌99 举人,3368.1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148发表时间:2013-04-20 21:06:23

已是深夜,市局刑侦总队的会议室里仍旧灯火通明。连续数月的勘验调查、摸排走访,1.19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的主犯余遥终于浮出水面。这令负责该案侦破工作的高大队长心中甚慰,专案组会议上,他就抓捕工作做了一番缜密的布署,余遥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他相信自己布下的这张天罗地网一定能够生擒这个丧心病狂的家伙。
   散会后,他仍无困意,于是,铺开三尺宣纸,饱蘸浓墨,稍加思忖,便奋笔疾书起来。只见他笔力遒劲,龙飞凤舞,宛如大河奔流,山洪暴发一般,不多会儿,一幅气象万千、刚劲有力、笔墨酣畅的念奴娇词,一气呵成。
   天南地北。问乾坤何处,可容狂徒?借得山东烟水寨,来买凤城春色。翠袖围香,鲛绡笼玉,一笑千金值。神仙体态,薄幸如何销得。
   回想芦叶滩头,蓼花汀畔,皓月空凝碧。六六雁行连八九,只待金鸡消息。义胆包天,忠肝盖地,四海无人识。闲愁万种,醉乡一夜头白。
   是啊!天南地北。问乾坤何处,敢容狂徒?高副队长书写完毕,又端详了一下自己的书法作品,心情好了很多。他是个从来不信邪的人,在他的脑海里就没有破不了的案,抓不住的凶徒。现在他唯一要做的就是等,等这“金鸡”消息。然而,这是一起什么样的案子呢?请容我先卖一回关子,暂且不表。
   先来说一说这个高大队长,确切地说,应是高大,队长。高大?人名,姓高名大,人如其名,身材魁梧、有勇有谋,练过武术,当过兵,获得过军区武术散打冠军。不过,其十年前还仅仅是个杨树村的联防队长。
   十年前,高大从部队复员后,曾谢绝过公家安排的工作,怀揣一腔热血,回乡务农,其想把从部队学来的蔬菜、养殖等技术传授给村民,带领大家一起发家致富。后来,因其平日里既习枪弄棒又舞文弄墨;既喜读侦探小说,又一直自学法律,还爱管点“闲事”——打抱不平,故村委会请他去当联防队长,这个他倒没嫌弃,乐得领受。
   高大刚上任不久,就因成绩斐然而被乡亲们誉为“神探”,这又为何?因为“新官上任三把火”,他上任的时候,恰逢年关,而每到此时,杨树村的大集上的扒手们便异常的活跃。他听说后,气愤不已,当即便决定为民除害。
   一连三个大集,他带领二名队员,来回巡逻于大集上,结果其中一天之中,他便亲手抓获了一十三个扒手,并将扒手们一一送交公安法办。抓住扒手的那一刻,乡亲们无不拍手称快,连连称赞其为“神探”,高大为此亦很开心。此后,高大又接连抓获了不少的偷鸡摸狗的小贼,也调解处理了许多的民事纠纷,维护着一方的安宁。
   高大因抓扒手,一举成名。孰不知,他也因此得罪了一些人。这天晚上,外面下着瓢泼大雨,高大正在家中休息。忽见堂妹衣衫不整,浑身湿透,哭泣着闯进了家门。高大见状,未等堂妹开口,心中便已明白了八九分。一问,果不其然。
   只听堂妹哭道,下午到山上的果园里采摘果实时,突然被人从背后击倒……醒来时天已黑透,自己则赤裸着躺在地上,她是被大雨淋醒的……高大一听,当即火冒三丈,这还了得。堂妹就快嫁人了,怎么能出这事?
   高大想拉上堂妹往案发地点查勘一番,可转念一想,外面的雨如此之大,现场早就被破坏了。怎么办呢……怎么办呢?高大喃喃自语着,在屋里来回踱着步子。
   他想报案,可堂妹不让,她说她丢不起这个人。可是,不报案,又该如何?最后,堂妹还是在高大的劝说下走进了派出所,然而,什么证据也没有,公安也为难,仅仅登记在案了事。
   好事难出门,坏事传千里,堂妹被强奸的事,也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很快就在四周的村子里传开了。当地,封建思想甚是严重,出了这等事,女方家是绝对脸上无光的。堂妹的婆家也为此取消了婚约,堂妹一气之下,也跳了河,幸亏救的及时。
   高大见事态严重,于是,暗暗发誓,不抓住此人,誓不为人。可是,这又谈何容易呢?什么人证、物证的都没有,怎样才能抓住此人呢?数月过去了,歹徒仍杳无踪迹,可是,流言却愈演愈烈,有的说是高大得罪了人,遭人报复;甚至还传出了另一种说法,说堂妹得了性病,很严重的性病。高大气得食不甘味,觉不安寝,除了抽烟,还是抽烟。
   可说来也巧,当流言说到,堂妹得了性病之时,高大忽生一计……嗯,好,就这么办?弄得妻子不知其个所以然。
   当又有好事之徒,问起堂妹的情况时,他故作为难状,但好事者还是从其欲盖弥彰的话语里得出了结论——他的堂妹是真的得过性病,而且还很严重。不过,他也告诉对方,他已经帮助堂妹从一老中医处得到了一个偏方,治好了堂妹的病。
   此消息,很快也在四周的村子里传开了。不久,就有人向其打听,是哪里的老中医,他亦如实相告了。
   这天,高大忽然接到一个电话,于是,骑上摩托车便要出门。高大的妻子问他去哪,他也不说,不过临出门时,他还是忍不住说了句:“老婆,一会回来告诉你个好消息。”妻子轻轻点了点头,目送着他的背影匆匆远去。
   在老中医家中。一个举止猥琐的小伙子神色不安地,前来求诊。诊断结果,并无病症。小伙子欢喜欲归,却被高大挡住去路!
   小伙子顿时面如土色。呆立片刻,他想到了先发制人,猛地一个恶狗扑食,直奔高大要害。可他哪里是高大的对手,只听得“哇呀”“扑通”两声,小伙子已被打翻在地,动弹不得!
   这人叫余遥,是隔壁柳树村的一个二流子,平日里竟干些调戏寡妇、大嫂、小姑子之类的勾当,也有偷鸡摸狗前科,与高大的堂妹还曾经是同学,他也曾暗地里喜欢过堂妹,好在他有自知之明,从未向堂妹表白过。案发那天,他本是欲到山上偷些果实回去享用的,没想到远远地就看见了堂妹,想起了往事,一时性起,于是,趁其不备,将堂妹打晕,并强奸了堂妹。
   案子破了。这是高大和老中医合力的结果。原来,余遥在听说了高大的堂妹患有性病后,一直心中不安,怕自己也会染上性病,因此,才四处托人打听,没想到,最后,还是中了高大的将计就计之计。
   在公安机关的审讯室里,余遥对自己的罪行亦是供认不讳。
   高大蛮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了。然而事隔不久,余遥却被取保候审放了出来。他怒气冲冲地找到公安局,追问原由,得到的答复是,证据不足。原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不能够只听取嫌疑人的口供就认为其有罪,从而提起公诉,该案的证据确实不足,不能定案。
   高大在得到了公安机关的答复后,曾气的大病一场。病愈后,也想明白了,遂发奋苦读,后来经过招考,进入了公安系统,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刑警,前年还被晋升为市局刑侦总队大队长,专门负责大案要案的侦破工作。
   一晃十年过去了,余遥的案子一直盘横在高大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如今,余遥竟犯下十恶不赦的持枪抢劫杀人案,余遥的再次犯案,让高大的心头五味杂陈,于公于私,他都想毙了这个余遥,然而,今日不同往日,形势也已不似当年,这次,高大已经完全掌握了余遥再次犯罪的确切证据,这次,他完全没有必要发泄私愤,余遥无论如何都是跑不出法律的制裁的。
   已是凌晨四点多了,天色将亮,可对余遥的回忆搅得高大仍无困意。就在此时,高大的手机突然响起,是自己的队员打来的,称余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选择了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请求下一步指示……
  
  
  
  

共 2862 字 1 页 首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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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看完作者写的这篇江南同题PK之投案自首,余音绕梁啊!这余遥犯下了持枪抢劫杀人案,最后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竟然是投案自首了。这下一步指示该是什么呢?还是跟我一起回味吧。但作者在构思上,却是另辟奇径,而是主要写了高大队长和余遥之间的一段渊源。原来,高大队长是认识这个余遥的,本来就是一个二流子的。小说的意旨也是在突出高大这个队长的高大形象。复员回家,带领村民发家致富,舞文弄墨,自学法律。因堂妹的事,发愤图强,最终成为一名出色的刑警。这么高大的形象,这犯罪分子,能不伏法么?欣赏,推荐阅读。——编辑:哪里天涯【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3042114】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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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3-04-20 21:07:08
  问好作者,感谢投稿江南社团,祝创作愉快!
哪里天涯
2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3-04-20 21:10:13
  这个不错啊,这擂台打的,很热闹啊!继续加油,并祝愿打擂成功!!
哪里天涯
回复2 楼        文友:宋歌99        2013-04-20 23:12:17
  谢谢天涯,我表示我的思路跟你的编者按是一致的,只是写的匆忙,发的匆忙,少了太多的润色,文笔不够到位,惭愧了!这匆促迎战也害人不签啊!谢谢云也的出招挑战。
3 楼        文友:小桦树        2013-04-20 22:17:19
  两篇同题,风格迥然相异,各具秋色。云也的同题开门见山,单刀直入,正面“碰撞”;宋歌的同题以深夜办公为楔子,引出高队与余遥的渊源,重点塑造高队这一人物,寥寥数笔,正面形象跃然纸上,回想中余遥投案自首,有诸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感觉,最终正义得到伸张,令人欣慰。欣赏学习,问好宋歌,同题Pk精彩有趣,强势围观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回复3 楼        文友:宋歌99        2013-04-20 23:10:10
  问好桦树兄弟。点评很是到位,也谢谢云也兄弟,没他的挑战,我就没动力去写了。呵呵!
4 楼        文友:宋歌99        2013-04-20 23:13:31
  改天把润色过的再发到在这里。
常对现实心生不满,故而常到小说里虚构人生。
5 楼        文友:宋歌99        2013-04-21 00:54:11
  已是深夜,市局刑侦总队的会议室里仍旧灯火通明。连续数月的勘验调查、摸排走访,1.19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的主犯余遥终于浮出水面。这令负责该案侦破工作的高大队长心中甚慰,专案组会议上,他就抓捕工作做了一番缜密的布署,余遥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他相信自己布下的这张天罗地网一定能够生擒这个丧心病狂的家伙。
   散会后,他仍无困意,于是,铺开三尺宣纸,饱蘸浓墨,稍加思忖,便奋笔疾书起来。只见他笔力遒劲,龙飞凤舞,宛如大河奔流,山洪暴发一般,不多会儿,一幅气象万千、刚劲有力、笔墨酣畅的念奴娇词,一气呵成。
   天南地北。问乾坤何处,可容狂徒?借得山东烟水寨,来买凤城春色。翠袖围香,鲛绡笼玉,一笑千金值。神仙体态,薄幸如何销得。
   回想芦叶滩头,蓼花汀畔,皓月空凝碧。六六雁行连八九,只待金鸡消息。义胆包天,忠肝盖地,四海无人识。闲愁万种,醉乡一夜头白。
   是啊!天南地北。问乾坤何处,敢容狂徒?高副队长书写完毕,又端详了一下自己的书法作品,心情好了很多。他是个从来不信邪的人,在他的脑海里就没有破不了的案,抓不住的凶徒。现在他唯一要做的就是等,等这“金鸡”消息。然而,这是一起什么样的案子呢?请容我先卖一回关子,暂且不表。
   先来说一说这个高大队长,确切地说,应是高大,队长。高大?人名,姓高名大,人如其名,身材魁梧、有勇有谋,练过武术,当过兵,获得过军区武术散打冠军。不过,其十年前还仅仅是个杨树村的联防队长。
   十年前,高大从部队复员后,曾谢绝过公家安排的工作,怀揣一腔热血,回乡务农,其想把从部队学来的蔬菜、养殖等技术传授给村民,带领大家一起发家致富。后来,因其平日里既习枪弄棒又舞文弄墨;既喜读侦探小说,又一直自学法律,还爱管点“闲事”——打抱不平,故村委会请他去当联防队长,这个他倒没嫌弃,乐得领受。
   高大刚上任不久,就因成绩斐然而被乡亲们誉为“神探”,这又为何?因为“新官上任三把火”,他上任的时候,恰逢年关,而每到此时,杨树村的大集上的扒手们便异常的活跃。他听说后,气愤不已,当即便决定为民除害。
   一连三个大集,他带领二名队员,来回巡逻于大集上,结果其中一天之中,他便亲手抓获了一十三个扒手,并将扒手们一一送交公安法办。抓住扒手的那一刻,乡亲们无不拍手称快,连连称赞其为“神探”,高大为此亦很开心。此后,高大又接连抓获了不少的偷鸡摸狗的小贼,也调解处理了许多的民事纠纷,维护着一方的安宁。
   高大因抓扒手,一举成名,美名很快就传遍了四邻八村。但是,孰不知,他也因此得罪了一些人。这天晚上,外面下着瓢泼大雨,高大正在家中休息。忽见堂妹衣衫不整,浑身湿透,哭泣着闯进了家门。高大见状,未等堂妹开口,心中便已明白了八九分。一问,果不其然。
   只听堂妹哭道,下午到山上的果园里采摘果实时,突然被人从背后击倒……醒来时天已黑透,自己则赤裸着躺在地上,她是被大雨淋醒的……高大一听,当即火冒三丈,这还了得。堂妹就快嫁人了,怎么能出这事?
   高大想拉上堂妹往案发地点查勘一番,可转念一想,外面的雨如此之大,现场早就被破坏了。怎么办呢… …怎么办呢?高大喃喃自语着,在屋里来回踱着步子。
   他想报案,可堂妹不让,她说她丢不起这个人。可是,不报案,又该如何?最后,堂妹还是在高大的劝说下走进了派出所,然而,什么证据也没有,公安也为难,仅仅登记在案了事。
   好事难出门,坏事传千里,堂妹被强奸的事,也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很快就在四周的村子里传开了。当地,封建思想甚是严重,出了这等事,女方家是绝对脸上无光的。堂妹的婆家也为此取消了婚约,堂妹一气之下,也跳了河,幸亏救的及时。
   高大见事态严重,于是,暗暗发誓,不抓住此人,誓不为人。可是,这又谈何容易呢?什么人证、物证的都没有,怎样才能抓住此人呢?数月过去了,歹徒仍杳无踪迹,可是,流言却愈演愈烈,有的说是高大得罪了人,遭人报复;甚至还传出了另一种说法,说堂妹得了性病,很严重的性病。高大气得食不甘味,觉不安寝,除了抽烟,还是抽烟。
   可说来也巧,当流言说到,堂妹得了性病之时,高大忽生一计… …嗯,好,就这么办?弄得妻子不知其个所以然。
   当又有好事之徒,问起堂妹的情况时,他故作为难状,但好事者还是从其欲盖弥彰的话语里得出了结论——他的堂妹是真的得过性病,而且还很严重。不过,他也告诉对方,他已经帮助堂妹从一老中医处得到了一个偏方,治好了堂妹的病。
   此消息,很快也在四周的村子里传开了。不久,就有人向其打听,是哪里的老中医,他亦如实相告了。
   这天,高大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于是,骑上摩托车便要出门。高大的妻子问他去哪,他也不说,不过临出门时,他还是忍不住说了句:“老婆,一会回来告诉你个好消息。”妻子轻轻点了点头,目送着他的背影匆匆远去。
   在老中医家中。一个举止猥琐的小伙子神色不安地,前来求诊。诊断结果,并无病症。小伙子欢喜欲归,却被高大挡住去路!
   小伙子顿时面如土色。呆立片刻,他想到了先发制人,猛地一个恶狗扑食,直奔高大要害。可他哪里是高大的对手,只听得“哇呀”“扑通”两声,小伙子已被打翻在地,动弹不得!
   这人叫余遥,高大认识,他曾在大集上被高大抓过,是隔壁柳树村的一个二流子,这家伙,平日里除了偷鸡摸狗以外,竟干些调戏寡妇、大嫂、小姑子之类的勾当,他与高大的堂妹还曾经是同学,他也曾暗地里喜欢过堂妹,好在他有自知之明,知道堂妹不可能喜欢他,故而从未向堂妹表白过。案发那天,他本意是到山上偷些果实回去享用的,没想到远远地就看见了一身白色连衣裙装扮的堂妹前来采摘,堂妹穿行于果树之间,宛若天仙一般,他一下子想起了种种往事,也勾起了他的邪念,他恨高大,更想占有他的堂妹,哪怕一次也行。他环顾了一下四周,见无他人,于是,悄悄地潜伏了过去,趁堂妹不备,将其打晕,并强奸了堂妹。
   案子破了。这是高大和老中医合力的结果。原来,余遥在听说了高大的堂妹患有性病后,一直心中不安,怕自己也会染上性病,因此,才四处托人打听,没想到,最后,还是中了高大的将计就计之计。
   在公安机关的审讯室里,余遥对自己的罪行亦是供认不讳。
   高大蛮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了。然而事隔不久,余遥却被取保候审放了出来。他怒气冲冲地找到公安局,追问原由,得到的答复是,证据不足。原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不能够只听取嫌疑人的口供就认为其有罪,从而提起公诉,该案的证据确实不足,不能定案。
   高大在得到了公安机关的答复后,曾气的大病一场。病愈后,也想明白了,遂发奋苦读,后来经过招考,进入了公安系统,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刑警,前年还被晋升为市局刑侦总队大队长,专门负责大案要案的侦破工作。
   一晃十年过去了,余遥的案子一直盘横在高大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如今,余遥竟犯下十恶不赦的持枪抢劫杀人案,余遥的再次犯案,让高大的心头五味杂陈,于公于私,他都想毙了这个余遥,然而,今时不同往日,形势也已不似当年,这次,高大已经完全掌握了余遥再次犯罪的确切证据,他完全没有必要发泄私愤,余遥无论如何都是跑不出法律的制裁的。
   已是凌晨四点多了,天色将亮,可对余遥的回忆搅得高大仍无困意。就在此时,高大的手机突然响起,是自己的队友打来的,称余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选择了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请求下一步指示… …
常对现实心生不满,故而常到小说里虚构人生。
6 楼        文友:云也        2013-04-21 08:20:41
  首先应该说的是宋兄的这篇文充满了专业性,而我的的就相形见绌了。可以说一开始就是一个大的关子,一直到了尾声才逐渐柳暗花明,多少是有点出人意表,有着不错的吸引读者阅读的能力。文中关于谎称堂妹有性病而最终抓到余姚的设置是很高明的一种手法,也是合情合理。而最后余姚却因为证据不足昂首挺胸走出公安局也多少让人感到嗟吁,法律的严肃和公正有时候却也能在无意识中成了放走嫌犯的帮凶,是让人心中五味陈杂的。最后,说一个自以为的不足之处。总觉得结尾之处余姚的投案仓促了一点,余姚强奸案之后再出现就是持枪抢劫案一笔带过了,没有过多的交待,而至于为何走投无路,拙见以为还是可以稍稍再描述一点。当然个人愚见,权当参考。纵观整篇文章,分析你我二人行文构造,不得不说我的故事太多的虚假,不如宋兄情节这般真实和专业,此次你我二人PK,宋兄还是略胜一筹。不过,挑战应战,不在输赢,单求一个乐字嘛,胜和败,皆不影响心情。若是没有宋兄的挑战,我可能还没有写刑侦的打算,无论如何,都是很开心。
回复6 楼        文友:宋歌99        2013-04-21 10:04:48
  呵呵,云也小弟客气了。我是以己之矛攻你之盾,占了点专业上的便宜,但我们做律师的,与公安刑侦的工作套路是完全不一致的,只是我对他们略微了解一点而已,所以我也不敢往深了写,多写的话肯定会出错,所以我就扬长避短,点到为指,但我会运用我的专业知识,来阐释什么叫投案自首,所以我一波三者的写了个抓了余遥,又放了余遥的故事,这可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刑诉法规定,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是不能够单以嫌疑人的口供来定罪的,考虑到这里,所以我在文中设计了余遥犯罪后的那一场大雨,冲刷了他的罪证,致使其虽然自供有罪,还能够逍遥法外,这也更家刺激了余遥的发奋图强,才有了一个更好的公安形象。
   接下来,重点说说你的个见、疑问等问题,我来解释一下,我在起初写的时候,也是写了一些情节的,但后来一看字数,乖乖!到了四千字了,超出你我约定的字数范围了,所以,又进行了大篇幅的删减,这是其一。其二,我仔细琢磨了一下,其实也没必要写具体的抢劫杀人案的过程,因为,一,比较血腥,让人看了会使人不舒服,太暴力、太血腥了,网站是肯定不喜欢的,读者估计也不乐意看,二,高大能在十年前就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设计活捉了余遥,其智慧已经远远胜过他,再有,高大是在不停地进步的,他虽然吃过亏,但吃亏是福,我在开篇就交代了,其已经做到了市局刑侦总队的大队长了,可以指挥千军万马了,而余遥却一直在走下坡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从起初的小蟊贼,调戏个良家妇女,到轮为强奸犯,最后蜕变为持枪抢劫杀人的江洋大盗,这样子的人注定是灭亡的,所以即便没有高大,他也是必败无疑的。因此,我只需要简单的几笔交代一下,他干了什么案子即可,不必展开持枪抢劫杀人的案情。你说我这样设计,好吗?
回复6 楼        文友:宋歌99        2013-04-21 10:04:55
  呵呵,云也小弟客气了。我是以己之矛攻你之盾,占了点专业上的便宜,但我们做律师的,与公安刑侦的工作套路是完全不一致的,只是我对他们略微了解一点而已,所以我也不敢往深了写,多写的话肯定会出错,所以我就扬长避短,点到为指,但我会运用我的专业知识,来阐释什么叫投案自首,所以我一波三者的写了个抓了余遥,又放了余遥的故事,这可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刑诉法规定,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是不能够单以嫌疑人的口供来定罪的,考虑到这里,所以我在文中设计了余遥犯罪后的那一场大雨,冲刷了他的罪证,致使其虽然自供有罪,还能够逍遥法外,这也更家刺激了余遥的发奋图强,才有了一个更好的公安形象。
   接下来,重点说说你的个见、疑问等问题,我来解释一下,我在起初写的时候,也是写了一些情节的,但后来一看字数,乖乖!到了四千字了,超出你我约定的字数范围了,所以,又进行了大篇幅的删减,这是其一。其二,我仔细琢磨了一下,其实也没必要写具体的抢劫杀人案的过程,因为,一,比较血腥,让人看了会使人不舒服,太暴力、太血腥了,网站是肯定不喜欢的,读者估计也不乐意看,二,高大能在十年前就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设计活捉了余遥,其智慧已经远远胜过他,再有,高大是在不停地进步的,他虽然吃过亏,但吃亏是福,我在开篇就交代了,其已经做到了市局刑侦总队的大队长了,可以指挥千军万马了,而余遥却一直在走下坡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从起初的小蟊贼,调戏个良家妇女,到轮为强奸犯,最后蜕变为持枪抢劫杀人的江洋大盗,这样子的人注定是灭亡的,所以即便没有高大,他也是必败无疑的。因此,我只需要简单的几笔交代一下,他干了什么案子即可,不必展开持枪抢劫杀人的案情。你说我这样设计,好吗?
7 楼        文友:江南烟雨        2013-04-21 18:28:06
  感谢赐稿,话说我想说一下啊,以前那个评论是固定的,因为每一篇文都要评论,时间有限,所以就复制粘贴了。旨在表达江南对各位写手的感激,不过貌似反应不怎么好。以后我会一一评论的,嘿嘿,感谢作者赐稿,愿安好
我喜欢我选择
回复7 楼        文友:宋歌99        2013-04-21 20:12:42
  呵呵!是啊,乍一看,挺好!但每篇文章都是这样千篇一律的去评论,就不好了,作者肯定知道你连看都没看,就给了你那样的评论,看多了就腻了,你这是吃力不讨好呢,何必呢,不如不评。呵呵!见了,别生气啊!知道你挺辛苦的。
8 楼        文友:翠妍欲滴        2013-05-05 13:33:35
  实在佩服宋歌,情节合理,构思巧妙。
9 楼        文友:豪哥        2014-02-27 12:12:29
  的确是一篇智勇结合的好故事,凸现了作者在刑侦和法律方面的了解程度。
   提两点探讨意见。高大,从复员军人到联防队长再到市级刑侦总队大队长,10年的时间是否偏短,警察招考有无年龄限制。于遥,身负特大抢劫杀人重案,从他自身的角度考虑,投案自首与否,于判刑结果有多大区别?
   些小愚问,不胜惴惴。
雨棠莺啼无非常景,见得懂得便是值得。
回复9 楼        文友:宋歌99        2014-02-27 18:26:48
  呵呵!毫哥喜欢较真啊,小说嘛,虚构的成分多呀。至于你提到的问题,一个可用特招来解释,一个是走投无路,投鼠忌器之后的无奈,所以余遥选择自首,自首是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至于最终能否从轻或减轻处罚,只能说余遥是抱着侥幸心理的。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可以,当然了,也可以不可以。呵呵!
10 楼        文友:豪哥        2014-02-28 09:08:25
  呵呵,请您原谅我的冒昧,因为不懂所以请教,以期对我的写作有所裨益。还因为我自己写文最怕逻辑错误,可能不免过于慎重了!
   非常羡慕阁下的工作充满故事,能够经历各种人生和人性。
雨棠莺啼无非常景,见得懂得便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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