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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江南】蛇眼(小说) —— 刑警“孟菩萨”侦破手记


作者:江边一碗水 举人,4766.7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165发表时间:2013-05-07 09:27:12

1、楔子
   孟菩萨本名叫孟广法,个头不高,浑身上下圆乎乎,成天笑眯眯,跟佛爷似的。不过,队上都管他叫孟菩萨,而不是孟佛爷。
   这个绰号有个典故,有一年,老孟带人转战大江南北,行程三千多公里,把一个杀人在逃犯罪嫌疑人给抓了回来,时任市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的张海给老孟接风,开玩笑说:“老孟啊,佛教里有个文殊菩萨,道教传说中又叫他文殊广法天尊,据说是元始天尊的徒弟,智慧的象征,你的名字里有广法两个字,莫不是文殊菩萨附身?要不你怎么这么聪明能干?!”于是,打那天起,全市公安系统都知道仲陵分局有个孟菩萨了。
   张支队说老孟是文殊菩萨附身,既是开玩笑,也是说实话。老孟一入警就在刑警队,只要过手的案子,所有的细节绝不会忘,天生就是一个干刑警的好材料。关于他的很多故事,都极具玄幻色彩。
   有一年夏天,老孟刚到队上,就接到分局印刷厂经理来报案,说昨天刚到的十令80克B5白纸丢了四令,价值虽然不大,但是挺让人闹心的。老孟听完,立即叫过几个弟兄:“你们马上骑摩托车,沿顺德街向南,看见有两个十六七岁推着自行车的小姑娘,马上给我带回来。”
   不到半个小时,弟兄们就把两个小姑娘带回来了,连同自行车还有后座上的四令白纸。印刷厂经理惊讶的要命,弟兄们也觉得老孟很神奇:“孟大,你怎么知道是她俩偷的?”老孟笑了:“我可没那么神,早晨来上班的时候,在广德街路口,我看见了这俩小姑娘各自推着自行车,后座上还分别放着两捆纸,再联系经理的报案,我断定一定是她们干的。”
   这样的事情看起来很不起眼,但是,干过警察的都知道,在上班的高峰期,能记住过往行人的一些特征,绝对是高手,一般人根本做不到。有次,弟兄们趁老孟醉眼朦胧的时候盘问他,老孟说,他可以记得住从身边过去的不超过二十个人的体貌特征,有可能衣着记不清,但最主要的特征一定不会忘。弟兄们服了,孟菩萨的大名越来越响。
   从警十几年,孟菩萨经手的案件不计其数,但有两起最让他记忆深刻,因为两案的犯罪嫌疑人都是---蛇眼。
  
   2、弑父
   “9.17”特大杀人案侦查终结了,嫌疑人王二已经移诉,可是,我的心情却始终不能平静。在我刑警生涯中,这个案子不具有代表性,但其中折射出来的人性问题值得思考。
   九月十七日下午一时二十三分,队上接指挥中心指令:北郊镇驻马村发生杀人案,嫌疑人王二报称自己杀了父亲及哥哥全家。
   现场有两处,其一是王二家的西厢房,一男性死者也即王二的父亲躺在床上,颈部被人用锐器砍断,只剩一点儿皮肉相连;其二是王二大哥王柱家,院子中间一具女尸,系王柱媳妇,东墙根一具男尸,是王柱的儿子,头颈部均发现锐器伤。房子已被焚毁一半,到处弥漫着汽油的味道,从里面扒出两具已经烧焦的尸体,是王柱的女儿及其刚满月的儿子。现场惨不忍睹,刚毕业的小张、小刘吐得一塌糊涂。
   在技术队勘察现场的时候,我在车上见到了嫌疑人王二,给我的印象,他不太像一个农民,如果不是那双粗厚的手掌,反倒像一个上班族。脸色很正常,神态也很平静。引起我注意和警惕的,不仅仅是他面色的平静,还有他的眼睛。王二的双眼轮廓趋向于圆形,瞳仁黑中泛黄,而且很小,显得周围的白眼仁很大。
   这是袁天罡麻衣神相中所说的蛇眼!
   根据相书所说,有这种眼睛的人性情狠毒、残酷、悻逆无情,外表看似温顺,实则大奸大诈,欲望极其强烈,且丝毫不讲亲情。
   此时此刻,我最担心的问题是,按照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一般杀人后自首的嫌疑人,这种平静期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几个小时或者十几个小时后,会变得狂躁不安。加上对王二眼睛的初步观察,不知道平静期过后是什么精神状态。我认为,在最快的时间内,把供述材料拿下来才是本案的重中之重,否则,一旦王二进入情绪狂躁期,再想固定口供就十分困难了。
   我马上安排立即将王二带到驻地派出所,准备好视频设备,开始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前的第一次刑事询问。
   问:王二,你为什么报案?
   答:俺杀人了。
   问:你杀谁了?
   答:俺把俺爹、俺嫂子、俺侄子还有俺侄女娘儿俩杀了。
   问:用什么杀的?
   答:俺用菜刀砍死了俺爹、俺嫂子、俺侄子,用汽油把俺哥的房子点着了,把俺侄女娘儿俩烧死了。
   ……
   问:你为什么要杀他们?
   答:俺爹偏心,向着俺哥一家,其实就是俺哥两口子挑唆的。
   问:你杀了你嫂子、侄子、侄女娘儿俩,为什么单单放过了你哥?
   答:俺不知道他不在家,他要是在家,俺一定不会放过他,算是他命大,躲过了一劫。
   问:既然你说你哥两口子挑唆你爹偏心,你侄子、侄女娘儿俩惹你了吗?
   答:俺哥两口子不让俺好过,俺也不让他们好过,反正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也是杀。
   ……
   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老刑警,这样特大杀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询问过程如此顺利,我还是第一次遇见。整个询问过程,王二都像是在讲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故事,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辩解和为自己开脱的言辞。
   按照刑事案件侦查的惯常做法,嫌疑人归案并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这个案子已经可以宣告侦破了。但是,在案情分析会上,气氛却很压抑,对于案件的即发即破,大家没有丝毫的兴奋感,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沉重。
   汇总各部门侦查取证结果,“9.17”大案的情节一点儿也不复杂。
   王二的爹娘都七十多岁了,身体不太好。赡养老人这事儿,法律有法律的说法,民间有民间的规矩。按照老百姓的传统理念,一般是小儿子承担,“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小儿子无疑是老人最疼的,也是最信任的。
   王家这点儿事也是照老百姓规矩来的,王二把父母从老宅子接到自己家里,一天三顿六饭伺候,王二媳妇还算贤惠,给老人洗洗涮涮的,从来也不说啥。
   王二家离他大哥王柱家不远,走路五六分钟就到,平时没事儿,王柱两口子也经常来看看父母,陪父母啦啦呱,说点儿家不长里不短的闲磕儿,家里做啥好吃的了,会打发孩子给爷爷奶奶送来。在庄里乡里乡亲眼里,挺好的日子。
   可就这么一来二去,渐渐的就有了矛盾。这一天,吃晌午饭,王二媳妇刚把煎饼笸箩拿到饭桌上,王二老爹就甩了脸子:“你两口子不知道俺牙不好吗?上顿下顿煎饼,就不知道做点儿软乎的?妈了个×的!”媳妇瞅瞅王二,王二面无表情地边拿起煎饼边说:“咱家啥条件?有这吃就不错了,俺还想吃好的呢,可得拿钱买!挑肥拣瘦!”
   一听王二这么说,他爹把筷子一摔,“老子不吃了!他娘,走,咱上老大家去!”
   就这样,老两口子在老大家一气儿住了七八天才回来。从这起,在王二家住个两三天,就去王柱家住上五六天。逐渐地,庄里就出了风言风语,说王二不孝顺如何如何。王二嘴上不说,心里可是越来越生气,经常跟老婆发狠:“别把俺惹急了,惹急了俺,俺把老不死的跟老大都弄死!”媳妇当他是说气话,也没当真。
   谁知道,王二像是入了魔怔,越来越觉得老爹跟老大一家在算计他,于是决定实施计划。九月十七日上午,去集上买了把菜刀和一个塑料桶,骑着摩托车到加油站买了一桶汽油。中午吃完晌饭,提着菜刀跟汽油桶就去了王柱家,推开院门,王柱媳妇看见他就问:“你来干啥?”王二也不说话,把汽油桶一放,抄起菜刀就砍,王柱媳妇刚喊了一嗓子:杀人啦!就被砍翻在地。王柱儿子听见喊声,出屋一看事不好,拔腿就要跳墙逃跑,也被王二赶上去一刀砍在脑袋上,当场毙命。
   杀完这两个人,王二把汽油泼在屋门和窗户上,他知道,自己侄女带着孩子刚回娘家没几天,这会儿应该正在睡晌觉。泼完汽油,王二划根火柴,扔在汽油里,“轰”的一声,火苗直窜屋顶。
   做完这些,王二带着滴血的菜刀,回到自己家。一进院子,他老娘正在院子里坐着晒太阳,看见他浑身是血,还问:“你这是咋着了?”王二问:“俺爹呢?”老太太回答在屋睡觉。王二径直进屋,搬过他老爹的头,一刀剁了下去……
   除了王柱,王二觉得该杀的人都杀了,心里很痛快,搬了张凳子,坐在老娘旁边,打了“110”。
   有王二的口供材料,取证工作出奇的顺利,作案工具、来源、证人证言、勘验笔录、法医鉴定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王二被刑事拘留,进而批捕,卷宗移送检察机关。
   案子办结了,可是萦绕我心头的阴霾却始终不散。一直在想,这起案件不同于其他的预谋犯罪,作案的动机与嫌疑人的性格以及受害人家庭的影响关系何在?
   作为一名刑警,我读过很多犯罪心理学的著作,对美国人菲力的《实证派犯罪学》也做过深入研究,却始终不相信这位龙勃罗梭的再传弟子关于“天生犯罪人”的说法,更不要说中国民间迷信色彩很浓的相术了。如今,这起案件让我的坚持发生了动摇。
   据调查访问,邻居们反映,王二的性格属于“咬人的狗不叫”那种人,庄里人谁要惹了他,他从不跟人吵架,直接下死手,所以乡邻轻易不敢招惹他。这样的性格,邻居们说法是“随根儿”,他爹就这样,很跋扈,生气的时候,即使守着儿媳妇、孙子、孙女,也是操娘日祖宗的骂。
   王二是不是有龙勃罗梭所说的“返祖”特征,我不知道,但是相术上的说法却得到了证实,蛇眼人所固有的性格在后天环境的刺激下,走上犯罪道路,似乎成了必然规律,在这个意义上说,此类案件属于不可防犯罪。
   在这种案件的防与破之间,我似乎走进了一条死胡同,如果只能寄希望于发案后的侦破,那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3、杀妻
   “11.24”杀人碎尸案让我见到了职业生涯中第二个蛇眼犯罪嫌疑人。
   部里提出的“命案必破”要求,让我这个刑警大队长始终战战兢兢,生怕什么时候来一个难破的。可是,怕什么来什么,果然来了一个,而且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现场在凌河桥下,河道垃圾中有四个黑色塑料袋,盛的是碎肉碎骨,其中有一块带着头发的肉块以及几只指头。头发下半截是黑色的原生发,上半截是人工接的玫瑰红假发。指头上没有指甲,指尖位置有被东西穿刺的伤口。根据法医检验结论,四个袋子里的肉块属于一个女人的身体,年龄在二十至三十岁之间,身高在一米五五至一米六五之间。经勘查,此处是抛尸现场。
   凌河桥地处城郊,人烟稀少,往西不远是省道,辐射周边三地市五个区县,这样的地理位置,要逐一排查根本不可能。
   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个难题,也是侦查的关键,是查找尸源。
   队上印了海量协查通报,发往相邻兄弟单位,请求协助排查失踪人员,如有符合条件的,提取DNA进行比对。
   然而,我们对协查并不抱希望。因为根据推断,受害人死亡时间应该是十一月二十一、二号左右,假定死者是外来人口,失踪与否,本地人一般不会关注。即使是三地市五区县的本地人,如果单身居住,短期内恐怕也不会有家人到公安机关报失踪。
   协查通报发出后的一个月内,我们排查了全区所有娱乐场所及洗浴中心,逐一核查外来从业人员。之所以排查这些场所,源于走访结论,据调查,死者头上的接发,全区只有两家理发店的师傅能做,而两家店的理发师均否认做过此类接发,他们说,目前这种接发价格很高,而且需要定期进行护理,所以,店里对顾客有登记。排查顾客登记簿的名单,发现基本上是外地来本区娱乐、洗浴行业的从业人员。
   一个多月的地毯式排查过后,案情没有丝毫进展。
   深夜,我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对着现场照片,冥思苦想。我对本案嫌疑人的初步推断恰恰也是最担心的,一是嫌疑人有其他命案在身,因为普通人在杀人后,再这样残忍地肢解尸体,精神力如果不强大,无论如何做不到。设想一个屠户杀猪分猪肉也不是很容易,何况面对的是一具人的尸体。也只有身上背负命案的人,似乎才会如此强悍的意志力;二是嫌疑人有精神障碍,如果是初次作案的正常人,恐怕不会选择杀人碎尸这个办法。
   这样的分析,只要是刑警,一般都会想到。而且,从嫌疑人抛尸地点来看,绝不是那种“有经验”的嫌疑人的手法,再有,如果嫌疑人是精神病人,恐怕不会做的如此隐蔽。那么,我又遗漏了什么?
   忽然,“9.17”特大杀人案嫌疑人王二的信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蛇眼!如果说有第三个推断,那一定是蛇眼人!也只有蛇眼人能在正常的精神状态下,即使初次作案也能做出碎尸的举动!
   随着案件突破性的进展,嫌疑人到案,完全证实了我的判断。
   案件的突破口是川阳分局发来的失踪人口信息。据川阳分局刑警大队同志介绍,十一月十五日,该区城关派出所曾接辖区居民刘小山报案,称其妻子孙红离家一周,音信皆无。因为报案时间与案发时间相隔九天,开始的时候想当然就没有列入排查对象。如今,孙红的母亲又来城关派出所,说自己女儿都两个来月没联系了,又找不到女婿,看电视上说仲陵发生杀人碎尸案,怎么想怎么觉得跟自己的女儿挺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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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读罢此文,颇具教益,亦有启示,人不自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小说的开篇,悬疑的设置较为明显,两个犯罪嫌疑人都有着蛇眼的共同特征。蛇眼,貌似温顺,实则狠毒、残酷,却为故事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因蛇眼的“贼”,在故事中有着很重要的关键“王牌”作用,人物的出现,以及人物的对话表述,不断的穿杂在一起,如同一团团迷雾,让人看不太清晰。都在充斥着整篇文章阅读节奏的同时,也深深的吸引着读者,想要不断的看下去。直到文末的时候,一切才彻底的解释开来。作者在故事的结构和情节的把握是熟稔轻巧的。行文间在不断的描述中,大量的语言让小说的情节推进渐渐加深,不断的扩散思维,把人引入一些浮想,那种活灵活现的生动画面,很有现实生活中的明了感觉,都很好地反映出作者所塑造的情节和角色是成功的。楔子、弑父、杀妻,三个段落,分开来看,三种味道,合在一起,却又浑然一体。这种迹象,完全可以让我们在阅读中感受出来。欣赏,推荐阅读!【编辑:简单爱好】【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3050825】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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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简单爱好        2013-05-07 09:27:58
  问好作者!感谢您赐稿江南烟雨,期待更多精彩呈现!欣赏作者精致的文字,祝创作愉快!
2 楼        文友:芈蜜        2013-05-07 13:59:23
  祝您创作愉快,欢迎多多赐稿江南烟雨
3 楼        文友:张朝阳        2013-05-07 19:56:32
  欣赏作者的美文,拜读了,感谢作者投稿江南烟雨社团,祝你工作愉快,欢迎下次赐稿。
爱好文学,与文学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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