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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流年】野薄荷之书(散文四题)


作者:周蓬桦 秀才,1781.74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046发表时间:2013-05-28 18:54:46

【马语】
   马语:马的语言,也许我们永远听不懂它究竟在说些什么。它偶尔的仰天长啸惊动着潜伏在原野深处的生灵,四周开阔的荒地和场院发生着隐隐的震颤。其实,与众多人类熟悉的动物相比,它多半是沉默而负重的。一方巨大的石磨始终在它的脊背向下用力,勒出一道道劳作与岁月的影子。平日里它低头走路,埋头吃草,低调做事,在主人的吆喝声里度。在它的身边,伫立着一根光秃秃的木桩,惨白的日光在天空缓缓移动。落露的早晨,它拉着一辆陈旧的木车走出荒凉的村庄,道路起伏不平,乡村的池塘里盛满了残荷败叶,就像是土地之神在历经丰硕之后留给时间的破绽。炎热的夏天已经远逝,雷电把一株劈焦的桉树孤独的影子赠给了河岸,而栖落在树枝上的鸟雀形体的颜色和树身同样漆黑一团。
   这大概是乡村的最后一辆马车了。它慌乱的影子绕过一片稀疏的树林,很快踏上了一条宽阔的大道。惨白的日光始终在天空灼灼照耀,侧耳谛听,河水仿佛发出一声清晰的吼叫。秋风从远山之颠吹过来,把马的鬃毛吹得竖立起来,这时候它突然变得特别警觉,你会发现那一向温和的目光中突然掠过一道凌厉的寒光:它全神贯注,谛听着周围细微的动静,风吹树梢与芦苇瑟瑟有声,蚱蜢在草丛双翅振动,胆小的野兔圆睁着双眼,晃了一下就钻进了洞穴。抬起头来,它看到一匹驴子驮着一袋粮食,正在主人皮鞭的抽打下涉过河滩。滩上卵石太光滑了,甚至布满了绿色的藻类,这头笨拙的驴子先是试着踩了几下,结果一脚踩空,差点摔到浅水里去。鞭声响亮,像雨点打击着夏天的宽大的蓖麻叶。
   结果,驴子一次次失败,又一次次把蹄子伸向卵石,这是驴子的命运:鞭子,草料和屠刀——写到这里,我想起法国诗人雅姆,这位终生以描绘驴子为乐事的基督徒,是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经过了漫长的世纪之后,他笔下的可爱动物的巨大生殖器官,会在工业时代成为人类宴席上的一道补品。
   而眼下的马,其实面临驴子同样的命运,也可以说它是一匹潜在的驴子,——至今我没有吃过一次马肉,这是因为马的肉质远不如驴肉合乎人类的口味。据古书记载,马肉含有一定的毒素,马肝食用后可导致中毒身亡,因此,人们难得在宴席上见到马肉的登场与亮相。当今,一匹马在人们眼中的实用价值,已经远不及一头丑而怪的毛驴。
   昔日的荣耀已经远去,——史书上那些辉煌的历史,其实就是马匹辉煌的历史。远古的疆场,争夺王位与江山的战役,哪一幅胜利的图景里没有马的赫赫战绩?而如今,在日渐缩小的乡村,马的用途已几近于零,冰冷的机器代替了农具,各种牌号的农用机车奔跑在乡村宽敞的道路上。木制的马车被拆卸得七零八落,遗弃在蛛网密布的仓库里,或者随意丢弃在大粪池边,任时光之手将其化为陈年腐土。我曾亲眼目睹过一位年迈的老妪,蹲伏在昏黄的光线下将一段段的木柴填入灶膛,燃烧的木柴里夹带着一股马粪的气味,老妪用她颤抖的语调说这些木柴源自一辆马车,那一截是车把的部分,另一截弯曲的木头是半个车轮。当年,她的丈夫为了拥有一辆象征财富的马车,到异乡代替别人出河工,差点在寒冷的冬天丢了性命。而正是有了一辆马车后,他们家才又从乡村的牲口市场牵回一匹枣红色的公马,这匹马的出现轰动了当时的村庄,他们的家境也因之逐渐改变。在此后的许多年,这匹马帮助他们家耕作田野和运送稼禾,任劳任怨,朝着落日的方向哒哒奔走。
   在那一刻,马还对未来没有丝毫警觉与伤感,在它的心里,晃动着祖先光荣的背影,火塘和茅屋的温意,重重的危机被踩在蹄下。路边是春天的紫丁香,白色和红色的牵牛花,从远处的河岸上,飘来阵阵湿泥的气息,夹带着一缕旱烟草的气息。这是它熟悉的土坡,奇高而陡峭。夜幕降临,月光,栅栏,树影和烟雾,在它的眼里,明明灭灭地闪烁……
  
   【野薄荷之书】
   野薄荷:与春天的月光有关。当它灼灼地照耀着菜地,或者一片生长腐草的田地之上,碎石和麦杆紧密纠缠,我与友人喝多了葡萄酒,无意中闯入了这片位于荒郊野外的原生世界,一个植物与季节热烈互动的世界。
   我们每个人都骑一辆单车,在城市的街头集合,然后列队出发。已经很久没有骑单车远游了,刚开始还有点不太习惯,眼前的情景让我们回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时候的生活是悠闲的,日子像一本相同的画报,被无数双磨得疲倦的眼睛翻阅。说真的,当时的感受是沉闷、单调和乏味。城市的建筑物多少年也没有更新过——陈旧的烟囱,褚红色的鼓楼,路两边毫无生气的法桐树,以及装饰十分土气的酒店和茶馆,透过门帘,可以望见墙上挂着做工粗糙的财神像,可以望见稀落的客人无聊的神情……那个时代的杂志和晚报,几乎无一例外地给诗歌留下了大块版面,诗人们都在借助铅字发出呼唤:让时代的脚步再快一些吧!暴风雨,来得迅猛一些吧。
   如今,恰如诗人所愿,我们一脚就踏入了高铁飞旋的时代。城南生锈的铁路被连根铲去,利刃般的高层建筑刺向大地,像新鲜的竹笋。寂寞的邮筒挂在墙壁上,上面爬满了绿色的青藤。有好几次,我站在十几米远的距离,观察这只被时代遗弃的邮筒。在城市车水马龙的背景下,它似乎眨巴着一双眼睛,期盼着某一只手的抚摸。那一定是一位额头光亮、身着白衣裙的少女,跨过雨后的街道远远地跑来,投递一封给远方的书信。但是没有,这个一厢情愿的画面始终没有构成实现。几个钟点过去了,涌动的人流匆匆而过,没有谁的目光在它身上降落。陌生的面孔错落滚动,忽闪忽现,谁也记不住谁。眼下,人们用视而不见的姿态拒绝着空间的挤压,这似乎应了那句“无缘见面不相识”的老话。
   细细揣摸,这已不仅是个缘份的问题,而是快速度给人造成的视觉疲劳。那在我们内心的真正所要,牵动心魂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快还是慢?如果让我本人作出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把票投给快,但在转眼之间,我又会如此迫切地期望能有一幢缓慢的房间属于自己。最好能够缓慢得忘掉时光,忘掉世间的种种目标,忘掉四季更迭,忘掉前世今生,忘掉荣辱,忘掉死亡。
   汽车的尖叫声淹没了一切。
   生活的节奏突然快得不可思议,以至于让人在原本平静的日子里束手无策,甚至不知所措。每天捡起一件东西,又忘了另一件东西。事后发觉,捡起的全是芝麻的琐碎,全是无意义和无价值,甚至全是羞愧。我们过着今年却忧虑着明年,当一年的时光匆匆过完,像一个辛劳的农民,需要检验收成的时候,却发觉自己早已在忙碌中走丢。你变得两手空空,找不到自己的影子,找不到来时的道路,忘记自己都做了什么。我们一会儿看看天空,一会儿盯向湖泊,迷乱的内心始终被世俗和时光奴役,被蚊子般嗡嗡作响的垃圾信息所左右。我们不得不像当年习惯缓慢一样习惯迅捷,直至让自己变成一只断了线的风筝,离大地越来越远。
   久违了,这野薄荷的气息!而这种独特的原生气息,需要到最偏僻的乡村去找,到还没有被人盯上的角落里去找,到破败荒凉的腐草下或沼泽地里去找。
   那一天,我们先是沿着野外的公路环游,中午时分进入阴凉的山中,山上长着各种开花的果木,姹紫嫣红。山坡上的杜鹃花,一点点地开了。然而这山实在是并不巍峨,因为山体以土质为主,甚至称不上名副其实。也正因为此,附近的村民便纷纷来山上抢占有利地盘,开起了农家餐馆,模样简陋但却也能招徕闲散的食客。我们挑选了一个凉厅,点了野菜,炖了山鸡,喝着血浆一样鲜红的葡萄酒。唱歌,诗朗诵,热热闹闹。这是一次很圈子化的聚会,外人闻着会感觉“酸腐”,而我们会认为对方“铜臭”。圈子已经存在多年,人来人往,并不固定,这正应了那句话:该来的来了,该走的走了。如果稍加留心观察一下,你会发觉周围到处都是圈子,一丛丛地生长,像野地里的灌木,它们之间互相格格不入。那真正超然于圈子外的人,几乎是没有的,圈子的概念可以淡化,却做不到消失。
   黄昏的天边有很好看的夕阳,但很快就暗下来,沉默的林间响起了风吹树叶的婆娑声。我们蹚着淡淡的夜色,行走在野薄荷芬芳四溢的花地,陶醉于这短暂的忘情与接触,内心涌动着复杂难言的苦涩与冰凉液体悄悄掠过。
  
   【下野】
   遥远岁月里的鲁西平原,到处是纵横交织的河汊。田野上是蛛网密布的光线。夏天的土路上,清晰地留下了蛇爬行过的痕迹,谚语曰:燕子低飞蛇过道,大雨马上就来到!紧接着就是一场雷雨。
   高粱林立,水草遍生的土地之上,喂养着各种叫不出名字的生灵。人走其间,一不小心就会撞上它们。那一刻,人与物四目相接,双方皆怦然心动,不知如何应对,多半是在愣怔良久后各自走掉。黄昏,人踏着遍地乱滚的炊烟回家,摆放着简陋食物的餐桌上就会多出一个话题:“今天,在田里遇到黄鼠狼了,它嘴里叼着根烟呢,咔咔地咳嗽,盯着俺看了半天。”
   或者说:“今天,遇到了一只秃尾巴大鸟,差点让俺用草帽扣住,结果一失手,飞了。”
   显然,大凡在田间野地遇到灵物的人,回来都会把事情的真相加工一番,添油加醋,弄得神秘兮兮,异彩大放,真假莫辩。
   多年之后我才明白,那时,聪明的故乡人就已经掌握了独特的宣传技能,过分的夸张虽有吹嘘之嫌,但却是引起广泛关注的重要手段,可以说,那就是最早的广告雏形。
   镇上曾有一个捕灵高手,是个终生未娶的老光棍汉。他拥有一副高大的身材,走路时爱自言自语,一年四季只穿一件破旧的粗布长衫,好像到死也没有替换过。每当他步态从容地从街头走过,眼神里投射出哲学家的忧郁光芒。他的身后,始终撒播出一种古怪神秘的气息;他的头顶上方,有一群昆虫翩翩飞舞;而他嘴里嘟哝的话,没有人能听得懂。有人说,那是他专门给鸟创造出的一种语言。
   据传,他专门在夜间捕捉种种野物,手里时常拎着一条布袋,要么是一张渔网。夜深人静,他顶着一头秋天寒露,借着星光潜伏进薄雾铺地的荒野,一蹲就是一个整夜。但第二天凌晨,他总是会背着鼓胀的行囊回家,不用说,他已经满载而归。天还没亮,四周还是一片漆黑,人们从未看到过他在出太阳后回家,也许是他有自己的讲究,无论捕捉多少活物,都要赶在天亮前返回。
   他缓步推开木门,立即会有动物们的声音唧唧喳喳地灌满耳朵,夹杂着动物粪便的气味,灶火的气味,被烟草熏过的土炕的气味,也许还有土房子的窗台上,那一双布鞋子散发出的气味。但正是这些简朴的气息,构成了乡村生活最基本的底色,是人类精神世界里最初的原料。
   最神秘的去处是后院,那里是这个老家伙拿性命来捍卫的禁地,高高的院墙,养着几条凶恶的狼狗,据说还有两条真正的狼。如果从外面观察,只能看到后院里长着几十株高大的榆树,树枝上的鸟窝越筑越大,还有各种动物混杂一片的叫声。总之,镇上的孩子们谁也没有涉足过他的后院,可那里究竟饲养着哪些稀罕的动物呢?没有人能够说清。冬天的时候,老光棍汉会提着一只鸟笼子出现在街头,与众多在街上晒太阳的男人一起聊天,他语速缓慢,时常沉默,无法与众人和谐交流。他笼子里活蹦乱跳的鸟,既不是鹌鹑,也不是画眉,而是一只谁也叫不上名字的生灵。人们就问:“这是只什么鸟?”
   老家伙说:“是‘下野’。”
   这个鸟名人们从来没听说过,但老家伙是怎么知道的呢?乡人也不敢追究,大概是为了掩饰虚荣的无知。当时的我,作为一名孩童置身于现场,对人们的议论听得清清楚楚,记忆深刻。多年之后,我也始终不知道“下野”为何物,属于哪一物种的鸟类。我时常想,总不会是老家伙随口叫出的吧?
   8岁那年冬天,我离开故乡到城里读书,隔了三年多才回故乡了一趟。对于这个神秘老光棍的境况,知之甚少了,只听我外婆说他终于疯癲了,成了个像木桩一样安静的疯子,从不伤害或辱骂乡人,因此还是很受乡亲欢迎的。可惜的是,他把后院养了多年的野物,在夜间驱逐到野地里全部放生了。那个夜晚,有人看到他驱赶着一群压压的怪物,其壮观场面就像是在驱赶着一群鬼魂。它们呜哩哇啦地在街上列队涌动,朝镇外的荒地走去,似乎都认得来时的方向。
   不知怎的,最近我时常想起这个故乡小镇上的神秘人物,我知道他已经在人间消失多年。据说他拥有罕见的长寿,活了90多岁,而且死得安详平静。
   直到今天,有一个涉嫌虚构的情节在我的脑海里成为定格:深夜,他站在开阔的地带,月光与白花花的碱地泛出光芒,让他高大的影子重重地在天地间矗立成一块石碑。他破旧的粗布长衫在风中浮动,看上去仿佛在完成光荣的布道。这时候,只要他朝玄妙的星空念出一个心愿,那些潜伏在地下,那些飞翔在空中的生灵们就会跑来,心甘情愿地被他捕获,成为他幸福的俘虏。
  
   【与梨花重逢】
   其实,与时间概念上的过去重逢,多半是找不到感觉的,哪怕重逢的物象是旧情人。原因无外乎分别多年,中间相隔的东西太多,岁月很规律很自然地筑起了墙,越积越厚,心茧是一点点磨起的,有的人甚至干脆妥协得变成了实心人,像一块山芋头,电闪雷鸣都轰不开。这时你会发觉,最初的温存与震颤丢到迟钝的皮肉之外了,多年的牵挂或不安变成鸡对鸭讲,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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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看到“野薄荷”这三个字,我一下子被击中了。我家橱柜还存放着一包去年暑期从老家带回的薄荷叶,是母亲晾晒的。用它来泡茶,清凉解暑。我一向喜欢天然的东西,那些高级饮料从不问津。且不说那里面的添加剂,单是那种失去纯粹的味儿,我就不能接受。这篇文字自带一种天然的气息,一种乡野味儿。马语,让我的回忆定格于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生产队的马常有脱缰的,乡人说是“马惊了”。马摆脱束缚,鬃毛飞扬着奔驰在乡间小路上。我就遇见过几次,正走着,蓦然看到前方不远处一匹马飞奔过来,无处躲藏,吓得赶紧朝路边的树背后躲。有一次实在吓坏了,再也不敢独自去上学。母亲只好亲自去送我,到邻近学校的卫河村碰到一个外婆村的女孩子,比我大些,母亲嘱托她带我一起走,这才回家去。作者说到马,说的是作为马,在现代生活中已走到穷途末路。马与驴,以时代论价值。冷兵器时代的战马或是农耕时代的马车,自然都是马的荣耀。可是,眼下,驴在卸了磨之后被发现了另一种价值——餐桌上的价值,大补。这就非马可比了。野薄荷语,现代的街景,乡野间让作者回想到八十年代的街景一一展现。生活中的快慢节奏,你选择哪一个?乡野中的野薄荷会告诉你。下野一章,那个神秘的捕灵高手,那个神秘的后院,那只叫“下野”的鸟,以及后院里那些个神秘的生物,都充满里玄幻味道,令人神往。梨花一章,说到重逢,隔了时间长河的人的重逢,让人有挫败感。唯有与梨花的重逢,让人心生美好……文章在乡野的回归之中,涵盖着时代的变迁与文明的异化,引人深思。问好作者!感谢赐稿流年!【编辑:玉心】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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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玉心        2013-05-28 18:58:53
  野薄荷丛书,一股纯粹的味道,久别的味道,涌上舌尖……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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