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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江南】阿生的恐惧(小说)


作者:陈集益 秀才,1572.06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662发表时间:2013-06-04 22:40:15

很久以来,我一直靠父母养活;刚呱呱坠地,是喝母亲的奶,到了三岁,开始喝家里的粥,到了五岁,能一只手拿着碗一只手拿着筷子了,就天天坐在门槛上,大口大口往嘴里扒饭,没想到一扒就扒了三十年。
   我的不能自立不管对于父母,还是我本人,都是一件不幸的(悲哀的)事,但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听母亲说,我本来还有一个妹妹,因断奶饿死了。依稀中,我竟还能记起她。她长得很小,包在一块破布之中,眼睛闭着,满脸皱纹,胎毛粘在头上,像一块块黑垢。但我却想不起自己是怎样凶暴地去抢妹妹的奶吃了。母亲说,我就像发了疯一般,一次次扑上去,要将妹妹从她怀里抢走,遭到拒绝后,我就通宵哭叫,满地打滚,用各种器皿向她砸去。母亲在无可奈何中——母亲怕我哭死——只得给妹妹过早地断了奶,而将两颗干瘪的、紫黑色的、饱经风霜的乳头再次塞进我的嘴里。母亲说,那一年我七岁。母亲说到这儿,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再擦也没用。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要离开父母。我对家以外的空间从小就怀有莫名的恐惧,就好比蜗牛对壳以外的空间感到恐惧一样。这种恐惧与生俱来,我虽然时时想着与之斗争,但结果就好比鸡蛋碰了石头。有一天,村里的一个老头对我这样说:“阿生,你胆子这么小,不是你娘跟你爹都属老鼠的原因,而是你娘怀你的那一年,文革刚好闹得最凶,你爹因为藏了家谱,被红卫兵揪出来斗,你娘在担惊受怕中生的你。”这话是那老头坐在我家矮凳上说的,说的时候连吞带咽,吃掉了我家一大把花生。那时候,我对这话还不以为然,但现在我以为然了。因为我的恐惧除去“在胎盘里受了惊”,我想不出还有别的更合理的原因。
   我害怕在没有父母在场的情况下,独自走到人群当中去。小时候,如果迎面走来一位村里人,我就会紧张,害怕,手足无措,只想避开;长大后,依然如此。我害怕他们,害怕人。他们一喊我,我就会满脸通红,他们一瞪我,我就会浑身打颤,就像恶梦中遇到狼群:想逃,但逃不了。可有时候——这样的时候随着我的父母亲体力的不支越来越多——我不得不挑着粪桶从街上路过,我埋着头,满脑子担心着街上的人在看我,会喊我,结果越走越快,挑着粪桶简直是在跑(这力气也不知从哪儿来的)。时间一长,村里人就爱在我挑(背)着东西的时候,故意捉弄我,大声起哄:“哦!哦!阿生来了!阿生来了!让路!让路!”有一次,天色擦黑,我背着一根沉重的木头从山上回来,村里人又这样喊起来,我因为跑得太快,差一点把一个迎面走来的人撞死了。
   村里连小孩也不怕我,或者说,我连村里的小孩都怕。在我的印象中,他们比大人更坏。后来我就常常想,人为什么没有一个是好的。
   这样的日子简直糟糕透顶。我害怕他们,又恨他们,终日如临大敌,只想躲在家里,跟在父母身后。我小时候就是这么过的,但我长大了。如果我永远不长大,父母肯定拿我没办法,不喂我吃的,不把我抱在怀里,背在背上,那么,恐怕连陌生人也会为我鸣不平的。但我的骨骼背叛了我,它兀自粗壮起来,就像埋在地底的竹鞭。一年一年,一切都变了。可恶的岁月先是在我的两腿根种上了一圈黑黑乎乎的韭菜,接着又在我的下巴种上了密密麻麻的野草。我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面目全非。以至于有村里人这样对我的父母说:“阿生爹,阿生娘,你家阿生如今已二十出头(后来又变成了三十出头),你们不应该再把他带在身边,人总是要死的,你们想把他带到什么时候?”我的父亲脸色铁青,一声不吭;我的母亲却两眼发红,掬出一把泪来。她痛苦地望了望我,说:“我们只要活着,就不忍心看他受苦,受人欺负,如果有一天我们死了,那我们……我们……就在临死前准备好毒药,我们一起去死!……”母亲说着,扶住墙根,悲痛欲绝。
   我讨厌这样的日子。
   我的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他的个子那么小,身子那么瘦弱,仿佛一巴掌拍过去,就会像瓦片一样粉身碎骨。但,就是他养活了四个儿子,养活了这个家。在父亲的身上,有一种坚忍的东西。这种东西在他身上那么明显,以至于很多人认为他根本没有脾气。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父亲怎么会没有脾气呢?他的脾气大着呢!他虽然能在外面吞下一头水牛,但在家里就是一只蜗牛他也不愿意去吞的。相反,他会把在外面吞的那头水牛吐出来,让它在屋里横冲直撞。父亲的性格在村里人眼里无疑制造了这样的假象:以为父亲对我一直很好,一辈子没有打过我。事实上不是这样,残留在我身体上的二十六道疤痕,其中有二十一道是父亲制造的。
   我的母亲也是一个农民。她的身躯比父亲的明显高大多了。母亲和父亲就形体而言,是极不般配的。事实上也是这样。母亲不但是一个身材修长、体格匀称的妇女,也是一个能歌善舞、貌若天仙的妇女(至少在我的眼里母亲是那么的美)。在三十年前,母亲简直把吴村的男人迷得神魂跌倒。不过,我不喜欢母亲老了之后的样子,老了之后,她还爱穿年轻时的衣服,那衣服浆洗了一千遍,已经严重变形,这就好比母亲的容貌已经荡然无存昔日的美丽。但母亲显然过分沉湎于对往昔的追忆,她的肚子变得那么大,在她身上已找不到腰,她坐在门口(我的家在街的一侧),脸上堆满了近乎轻浮的、放荡的笑,但她的笑已经不能迷惑任何人。这样的场面让我看了很不是滋味。
   我的大哥同样是一个农民。早在许多年前,就跟我们分开另过了,所以现在谈起他,就像谈起了另外一户人家的人。他长得其貌不扬,四兄弟中个子最小。他的两颗门牙就像被老虎钳拔出了一半的钉子,让人误以为可以在上面挂一个帽子(如果他站在门后头的话)。他的脑子并不是很灵,眼睛也不太好使,但是你们别以为他就是那种呆头呆脑的人。一点边也不沾。我说他的脑子不灵,眼睛不济,是指他说话没谱,看东西没准星。但他干活很快,绝对是生产队里练出来的手脚。他在二十六岁那年由一个本家领着,到邻村说媒,娶回了一个脑子也不是很灵的女人。那女人最爱跟邻里吵架,害得大哥拿她毫无办法。他有两个女儿,最大的女儿已中学毕业,跟人学“美容美发”去了。我记得大哥在家的时候常常打我,直到他搬走才好一些。
   我的二哥不是农民,是一个木匠。跟家里别的人相比,他的性格与我最接近。他是一个忧郁、懦弱、沉默寡言的人。在某种程度上,只有他继承了父亲爱钻研的脾性(父亲是个爱钻研的人)。他整天埋头于木头与木头之间,劈下来的树皮和刨下来的木花几乎将他掩埋了。他喜欢他的职业,并且准备干到死的那一天。但他打的家具(他打的家具五花八门)在村里并没有口碑,这一直让我迷惑不解。迫于无奈,二哥只好做一些诸如菜板、凳子、梯子、扁担之类的东西,逢镇上庙会或赶集的日子,拉去卖。因为口才不好,总是卖不掉,就存在一个熟人家里,结果越存越多,几乎占去了半间屋子,终于不再欢迎他了。另外,我的二哥直到三十二岁那年才娶回老婆,是一个外省的女人,比他足足小了十六岁。关于二哥何以(凭什么)娶回这么一个既温柔又漂亮、年纪又比他小许多的女人,吴村人议论了许多年,也没有得出结论。他们最骄傲的是生了一个读书很好的儿子,叫东东——或许,我们家族的兴旺全靠他了。
   我的三哥被村里人认为是一个“败家子”,所以他的职业很难界定。他喜欢赌博,会一点泥水,有时又会去镇上批发一点内衣裤,摆在桥头卖,唯独不喜欢种田。其实在四兄弟中,三哥是最能干、最机灵、最有前途的一个人。我的母亲早就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当村里人说我三哥不务正业时,她不屑一顾。母亲的眼光显然是最具预见性的(最了解天下子女的总是母亲),三哥后来果真做了很大的买卖,成了方圆百里最大的树贩子。可惜他恶习难改,终于输得倾家荡产。他给家里留了一封信,说他要去上海,如果发不了财,就不回来了。后来,他就真的不回来了。有人猜他已经死了,又有人说在某某工地遇见过他,但就是没有三哥确切的消息。转眼十二、三年过去了,可怜我的母亲盼他归来,盼得两鬓斑白。我至今记得三哥硕大的脑袋,炯炯有神的眼睛,宽宽的额头,厚厚的嘴唇,棱角分明。如今,那些跟他处过对象的村里姑娘早已成了拖泥带水的妇女,看见她们,我就会加倍地想念他,想念我的三哥。
   这就是我本人的情况,我的家庭的情况:我的父母年岁已大,我的大哥因为惧怕老婆而不能赡养父母,我的二哥因为贫穷而不愿赡养父母,我的三哥因为下落不明而无法赡养父母。日子一天天过去,时间悄悄流逝,从老屋的灶间,从落满枯叶的山上,从可怕的人群里,从我三天一次的便秘中……他们开始终日埋怨,抱怨,对我越来越凶;他们几乎每天都在后悔,后悔那一个动荡不安的年月,那么快活地孕育了我。而我……而我,经常把头顶在膝盖上,想着命运,惊恐地观察,父亲久治不愈的痨病,还有母亲的毒药。
   2002-11-18北京
  
   阿生的狗
   阿生的狗不是阿生的,是东东家的。因为东东家要到外婆家做客,才把狗牵到了阿生家。我们都是东东的好朋友,他叫浩浩,他叫一新,他叫建平,他叫曜东,他叫蝌蚪,他叫丁丁,他叫马铃薯,他叫米海……我们一共有十来个人,我们都是东东的好朋友,也是东东家的狗的好朋友。
   东东家的狗叫黑手党,长得又高又大,样子凶猛,它是吴村最好的狗。我们可喜欢它了。记得东东的爸爸刚从镇上带回了它,我们就抱着它玩。那时候它多小呀,毛绒绒的,像一只毛绒绒的球。一会儿滚到这边,一会儿滚到那边。那时候它没有爪子,没有牙齿,只会汪汪的叫(我们是说,那时候他的爪子和牙齿一点不锋利,等于没有)。我们谁都没想到它有一天会变得这么高大,这么强壮,这么凶猛,会成为我们最大的骄傲。当然,它的成长,它的进步,它的荣耀,是离不开我们对它的培养的。这是真的。
   黑手党养到一个月的时候还不叫黑手党,东东家还叫它“小狗小狗”,难听死了。我们坐在东东家门前的稻草垛上,寻思起来,叫它什么呢?有人说,叫它赛虎,意思是比老虎厉害。这名字听起来确实好,但转念一想,这名字跟我们班主任的名字同上了。我们最讨厌上他的课,所以我们都不能容忍它叫赛虎。又有人说,叫它来福,意思是这狗将给我们带来福气。我们每个人都对狗叫了一声来福,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总觉得这名字没有活力,像一个老头的名字。于是我们继续给它取名,有叫西北风的,有叫变形金钢的,有叫令孤冲的,有叫肥肥的,有叫丐帮帮主的,有叫刘德华的……最后,我们不得不让狗自己来决定它的名字,我们把这些名字写在竹签上,又插在煮番薯上,它叼走哪一个就叫哪一个。结果我们从它嘴里夺下竹签,一看是“黑手党”,于是我们就叫它黑手党了。
   黑手党小时候虽然调皮,但很笨,我们每天放学回来都要抱它,亲它,喂它好吃的,但是它见我们向它家走去,竟认不出我们,汪汪乱叫。它真是一条敌我不分的蠢狗!我们决定开发它的智力。我们记得电视里放过一个节目,狗能算珠算,而那些天数学老师恰好在教我们算珠算,我们就把狗带到学校去了。我们把它拴在课桌底下,它不安分地扭来扭去,满地打滚,好不容易熬到了数学课,我们偷偷地将它抱到了课桌上,目的是想让它学珠算,可是你猜怎么着?他对珠算比我们更不感兴趣,它刚一听到数学老师念咒语般地念起珠算口诀,头就大了,它那么暴躁地咆哮起来,把数学老师的尿都吓出来了……
   说起黑手党的趣事,说也说不完。自那次数学课失败后,我们对黑手党失望至极,我们一致认为它智商不高,将来成不了大事,将近一个月没去东东家找它玩。可是有一次放学回来,刚走到村口(我们一直在邻村上小学),就见一条土黄色的、威武豪气的狗摇头摆尾地向我们蹿来,原来,我们的黑手党长大了,懂事了,它在村口迎接我们放学归来呢!
   发现黑手党有跳高天赋的是浩浩,因为他自己就很爱跳高。浩浩几乎利用所有能利用的时间培养黑手党跳高。当然,这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毕竟,只要是体格健硕、后腿修长的狗,稍加训练,都会跳高,有的还能上墙呢。但能追捕野兽、并能将野兽叼回家的,在吴村,可仅此一条了。这可真是一件难以置信的事,因为我们只带它上过几次山,我们也不能教给它一些狩猎的常识(我们又不是猎人),它完全是无师自通!它能用鼻子嗅出野兽的踪迹,会循着野兽的气味一直往前,直到追上野兽或找到它的洞穴。这时候,它就会没命地吠叫,就是在山顶,我们也能听到。它追赶野兽简直就是发了狂,在茂密的树林,陡峭的岩壁,犹如猛虎下山,直到咬死对方或封锁住野兽的洞口……
   从黑手党的嘴里,东东一家吃到过野兔、山鸡、山猫、黄鼠狼、獾、小野猪、野麂……我们真羡慕东东家有这么一条聪明、爪利牙尖、会追捕野兽的“神狗”,因此我们对东东很好,目的就是能和“神狗”呆在一起,并且渴盼能吃到一点“神狗”捕获的野兽肉——东东的妈妈总是很小气,每次只能给我们一小块野兽肉,除非是黄鼠狼的肉,才会让我们吃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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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篇小说的构思很有意思,开篇部分的“我”,第一人称的介绍,让读者多了些许的代入感,之后,就是篇幅不弱的,对于“我”的生活环境的描写,让人期待着主角的出现。而作为“我”对阿生的了解来看,通过了三个细节事件,来进行很好的展开,分别是“阿生的狗”、“阿生的病”以及“阿生的天堂”,可以说,这三个事件,是非常的具有代表性的。小说开篇部分,“我”所涉及到的亲人关系谱,在这个时候,起到了很多的推动作用。而阿生的一生,展现给读者的,是赤裸裸的小人物的生命形态和过程,这种震撼,是强烈的,也是容易引发共鸣的。倾情推荐。——履泽【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305050029】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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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履泽        2013-06-04 22:40:31
  问好作者,很不错的文字,欣赏了。。。。欢迎作者赐稿江南烟雨社团,祝福创作愉快的同时,也祝福阅读愉快。希望作者在江南烟雨社团里,有新的收获,以及有更多的精彩作品呈现在大家的面前,有更大的进步。
时光飞逝,岁月变迁,记忆燃烧的温暖,一如从前。
2 楼        文友:三世的和尚        2013-06-04 23:09:13
  欣赏了,读过之后,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 ...很好的文字,希望看到更多新作!
草庵有酒不常醉,空谷识音需细听
3 楼        文友:泪花集        2013-06-06 01:35:12
  构思非常不错,精彩生动,人物刻画非常到位,欣赏佳作,顶,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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