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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江南】“刁民”何其多(杂文)


作者:叶儿的魔弟弟 秀才,2459.4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752发表时间:2013-06-09 16:04:10

【江南】“刁民”何其多(杂文) “刁民”这一个词在最开始的时候,泛指一些带有无赖性质的,具有狡猾、奸诈特点的人。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刁民”这一词转变成为一些毫无素质可言的官员口中的那些因不满其做法,而坚决反对,甚至与之发生冲突的百姓。
   ——引子
  
   近日,在电视新闻中不断看到一些置国家法纪于不顾,使得国家颜面蒙羞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这样的事件并不是在某个特定的区域,特定的时间里发生的,而且在新闻媒体频频加以曝光,社会舆论纷纷指责的的氛围里,这类事件还是高频率地发生着,这说明了什么?难道真的是我们这个国家在拥有众多的人口的同时,也拥有了众多的不法的“刁民”吗?
   每一个国家,都会有一个完整的机制体系,而这套机制体系是包含了使国家能够生存与发展的,与国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正所谓的“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公平、公正的法律、法规的制约,才能使国民的生活得以安定,生活才能幸福、安乐。而这能使国泰民安的法律、法规,是需要有人来执行和监督的。执行者,就是我们所说的执法者,他们隶属于国家的各类执法部门,我们日常所能接触到的如:警察、税务、城管,当然还有为之依法审核判定的机构,如:法院、检察院。而监督者,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当然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执行者与监督者,两者是不可或缺的,两者也是相辅相成的。
   作为执行者,应该正确使用国家和人民所赋予的神圣的权利,为造福人民、造福社会而去努力工作,公正执法。但现在我们在媒体上所见到的,却是另外一种让人侧目的景象。一些执法者利用自己手中本应正义的权利,做着非正义,甚至是惨无人道的,令世人所唾弃的卑劣行径。
   如今只要在“百度”中搜索“暴力执法”这四个字,所得到的又何止百十条相关信息?一条条信息所彰显的内容都是让观者心寒,闻着胆颤的。看着这些信息,很难让人不去想,那些披着正义的,国家执法部门外衣的,到底是人,还是野兽,不,更应该说是恶鬼,因为他们在施暴的过程中所展现给世人的嘴脸,跟那佛经中所描述的地狱里的恶鬼又有什么区别呢?
   还记得小时候,幼小的心中所崇拜的偶像就是警察,以及那些身穿执法部门制服的执法人士,每当在街上看到那些执法者的身影,一种敬意就会油然而生。而近些年,随着各类媒体,网络的曝光,加之自身的一些经历,原本对执法者的那种崇高敬意却所剩无几了。
   近日,陕西延安城管暴力执法的帖子在网上满天飞,网友对那些打人的城管人员的指责,愤慨更是此起彼伏,当社会的舆论压力使得相关部门无法承受时,那些相关部门不自查自检,而是轻轻说了句:“打人的是临时工。”这是人说的话吗?这简直就是在放屁!而打人的那个女城管居然在舆论的压力下说不想活了,这又算什么呢?一种忏悔?还是一种做作?还是以命担保,证明自己的清白,亦或是装出可怜相去博得人们的同情呢?别忘了,你在打人的时候是何等的“神勇威武”眉头都不皱一下啊!
   “临时工”?一个执法部门居然招聘“临时工”来进行对民众的执法,而这些“临时工”又都是什么背景呢,或者应该说他们都有什么背景呢?且不说素质如何,就看视频中打人的狠劲,力度,与那些地痞流氓,黑社会的打手又有何异?岂不是一丘之貉,一样丧心病狂、缺失人性的很角色么?
   如果说执法部门因为人手短缺,是完全可以向上一级部门申请,通过审核,考试,选拔等方式来加以任用,如果一定要招聘“临时工”的话,也应该如“交通疏导员”那样,限制其权限。或者说,“临时工”只是辅助者,而绝非真正的国家和人民认可的执法者,他们只能辅助执法人员进行工作,而不是自作主张,亲自去“执法”。
   今天,在省台的一个称为《正在行动》的节目中,报道了本省一次暴力执法的事件。原因是因为城管要在一个住宅区内安装变压设施,而该住宅区的居民因为变压设施对小孩有不安全因素而拒绝其安装,结果导致了城管人员对几位居民大打出手,其中一位劝架者遭致殴打,一位因不满城管行径的路人要用手机拍摄,被城管强行夺下手机,并将其打伤,有衣服上的血迹为证。但打人的这些城管败类却没想到,他们的恶劣行径被在距离不远的一处室内的一位女子拍摄下来,成为不可争辩的铁证。
   看了很多这类暴力执法事件,其结果都是某某领导出面向被打者道歉,并给予赔偿,将事情私了,但这样的悲惨“惊人”事件就真的为此而杜绝了吗?这样的恶劣事件往小的说,会给人民群众心里带来负面影响;往大说,会让人民对国家失去信心。现在的社会不是旧社会,不再是电影电视里所演的那些旧制度的军警、宪兵,可以横行霸道,任意欺压人民的旧社会。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和谐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提倡社会和谐,人类和平共处的。人民不会允许,国家、政府也不会允许用暴力欺压人民的事件发生。
   面对着网络上所报道的一些执法者的种种令人发指的卑劣行径,我不由得再次想起曾经的不能遗忘的往事。
   二零零四年,那年我在工作之余和妻出早市,练地摊。我的经营方针是童叟无欺,不缺斤短两,按规定纳税。而就是我这样的一个小买卖人居然也遇到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
   那一天,我和妻早早来到了那个固定的位置,这个位置是在早市开市那天就选好,并按月缴纳月税的,所谓的月税,就是每月初按规定缴纳一定的税款,之后该月时间内,这块小小的地面,就由纳税者合法使用。
   正当我和妻忙碌之际,一个中年女子走过来要我和左近的一个摊主各自将摊位挪出少许位置,供她使用。本来我们的这块地方就没有多大,自己使用已经很紧巴了,因此妻拒绝了她的要求,当然,左近的摊主也拒绝了。没想到这个中年女人居然扔下一句“走着瞧”推着货物扬长而去。
   不大工夫,一个一脸横肉的人走了过来,这个人早市做买卖的人都认识,是城管部门雇佣的“社会人”,说好听的是协助管理市场,其实就是用来对付一些不好应付的商贩。
   那个人过来对着妻没好气地问:“这是你的摊?”妻答:“是。”那人说妻的摊位属于占道经营,要妻换地方。妻与其争辩,那人很不耐烦说给一天时间,明天必须将摊位挪走。妻据理力争,说当初交税的时候就是城管给规定的地方,为什么当初不算占道,现在就算占道。那人见说不过妻,双眼一瞪,一把抓起秤架,要没收称量用的秤。
   我见妻无法应付,忙上前一把按住那人拿称的手,将妻挡在身后,然后问他为什么没收我的秤,他还是那蛮横的态度,说不没收秤可以,就是要我们将摊位换到别处。我笑着告诉他我既不换摊位,也不允许他将我的秤拿走,原因很简单,就是我的摊位没占到,是当初城管批准的,而且我还指出他是在为某人出头。
   这一来,那人恼羞成怒,口出不逊,并露出要动手的架势。看着他那样子,我大笑,并告诉他,只要他今天敢动我的秤,哪只手拿的,我就要剁下他的哪只手,同时也告诉他,“别以为是“社会人”就可以欺行霸市,别人怕你,我可不怕你。”
   这时,几个平时都熟识的城管人员也都赶了过来,有个人在那人耳边小声说了几句,那人才恨恨地随着他们走了。
   还有一次,我与当地交警的一次对话,让我对一些穿着制服的执法者很是鄙视。
   就是在今年初,我骑着舅舅的一辆“四八”型号的助力摩托,行驶到一个交通岗处等信号。当时有两名交警,一个在安全岛上指挥,一个站在路边看着行人和车辆。
   当他看到我的时候,本来已经转过去的身子,随着目光又转了回来,接着向我走来。来到我面前,并没有敬礼,而是用一种很高调的态度问我要“证”,我明知故问地问他要什么“证”,他说要“驾驶证”,我告诉他没有。他看了看我,说我一没有驾驶证,二没有带头盔,三是车没有牌照,按规定要罚款两千元,拘留十五天。
   这时我的旁边还有很多和我一样等信号的骑车人,有骑摩托的、有骑电动的、还有骑自行车的。骑摩托的那几人我看了一下,都是“一二五”型号的,都带着头盔,骑电动车的都没有带头盔。这些人看到这个交警询问我,都以一种看戏的神情望着我。
   我听到这个交警这样说,索性将上身懒懒地伏在车把上,目光从墨镜后面斜睨着他,反问他“本市那条交通法规定助力车要上牌照,我这辆车是‘四八’型号,属于助力车,最高时速也不过二十五六,比电动助力车还慢,只比自行车快一点,请问要罚我两千的条款是根据什么来的,还要拘留我十五天!这都是谁定的条款?另外,交警执行公务首先需要敬礼,你懂是不懂,连规矩都不懂的人,没资格来跟我说话,有本事你就抓我进去,看看到时候有没有说理的地方。”
   这个交警看我态度很强硬且说的条条是道,他的态度竟忽然软了下来,说今天他们队长刚走,今天他在这执勤就给我次机会,就不做处罚了,要我回去按规定骑车,免得发生事故。我听后一点都不买他帐,告诉他,我自己什么手续都有,只有在正规的场合才会出示,也就是当骑着够型号的车出来才会对按章执法的好交警出示,并告诉他如果愿意的话,可以用对讲机将队长叫回来,看他怎样处理我这件事。
   这个交警听完一时间无言以对,旁边原本想看戏的人们发出一阵哄笑。这时信号灯转为绿色,我不再理睬那个交警,当先骑车过岗而去。
   以上是我亲身经历的,虽然没有遇到暴力执法,可却让我看到了执法队伍里的个别“物种”,这类个别“物种”的所为和那些暴力执法的行为也一样是为人所不齿的,也正是这些令人不齿的行为,制造出了现今社会的“刁民”。
   只有执法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的法令法规,执法队伍多从自身去反思,去除自身所存在的弊端,回归服务者的本份,在维护城市环境,严谨、严格、认真、公正、人性的执法方面寻找平衡,为和谐社会尽到执法者应尽的一份责任,那么“刁民”也会随之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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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是一篇针砭时弊的社会杂文,所评的内容,源于真实的社会和生活。“刁民”一词顾名思义就是不守本分,违法乱纪之人。而在本文中的“刁民”却是不能顺应“官意”且对“执法”人员奋力反抗,据理力争的百姓。在光天化日、郎朗乾坤之下也有不堪入目,令人愤慨之事。而今的社会是法治社会,提倡和谐、和平,可是,事实上却还算不上是清平世界,因为所有的事物都有两面性,譬如黑与白、邪与正、善与恶等等都是并存的。作者以“城管暴力执法”事件为引,讲述了对某事件和执法部门以及执法人员一系列令人发指的丑恶行径,而后一一列举自己亲身经历的相关实例进行了阐述与批判。这些事件桩桩件件呈现在人们眼前,着实令人震惊,震怒、义愤填膺……那些身着制服、手执权利、知法犯法、道貌岸然的“执法者”损害人民利益,为了私欲,仗势欺人,对百姓要么恶语伤人,要么大打出手,实施暴力,无恶不做的行为怎能称得上是神圣?这与天使的外表魔鬼的心肠又有何不同?但最,他们不该打着“执法”的旗号,实施“犯法”的行为。依此,不难看出一个国家想要坚固稳定和谐的发展,全民道德、良知与素质尤为重要。当然,中国法律虽在不断完善,但山高皇帝远,执法者是否能依律依法加以执行,这些是需要自律自持的。如果真正能做到这些,那么,天下将是一片澄明,百姓人人都是良民。文章细谈详论,语言犀利,气势磅礴,有理有据,评击黑暗,弘扬正气,拷问灵魂。更能看出作者心系社会,细腻的心思,敏锐的洞察力,睿智的分辨力,还有驾驭文字的能力非同一般,发人深省的好文章,强力推荐![编辑:嫣然盼晨曦]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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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嫣然盼晨曦        2013-06-09 16:10:52
  哎,看完了心里还是很愤慨,当今社会有此等“执法”人员横行霸道,祸害百姓,是悲?是喜?是福?还是祸?……
嫣然盼晨曦
回复1 楼        文友:叶儿的魔弟弟        2013-06-09 22:34:54
  古有兵匪一窝的说法,这说明正义的一方也会有些许败类,这些害群之马已经严重影响了世人的视听。只要世人们敢于面对,相关部门勇于自查自改,那么这类混杂在执法队伍中的毒瘤,就一定会被清除的。
2 楼        文友:嫣然盼晨曦        2013-06-09 16:11:40
  不好意思,我的按语水的很,不当之处还请多多包涵。问好,祝夏安!
嫣然盼晨曦
回复2 楼        文友:叶儿的魔弟弟        2013-06-09 22:41:55
  嫣然的按语很对在下心脾,只是最后的赞誉在下愧不敢当。在下只是对这些社会上的阴影很是鄙夷,可惜在下能力有限,否则我会将毕生的精力用在如实报道抨击这些有损国家尊严的人和事。
3 楼        文友:秋梧飘絮        2013-06-09 16:43:38
  那个视频,我也看到过,明显不是合成的。这些城管,就没人管管么
回复3 楼        文友:叶儿的魔弟弟        2013-06-09 22:43:04
  师尊的疑问也是所有国人的疑问,希望这个疑问不再是疑问。
4 楼        文友:嫣然盼晨曦        2013-06-09 17:09:41
  希望你能指出不足,严厉批评。谢谢!
嫣然盼晨曦
回复4 楼        文友:叶儿的魔弟弟        2013-06-09 23:02:54
  何来不足,嫣然为我劣文为按,在下不胜感激,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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