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悬赏兴许是迷惘中的曙光
舆论对“双面城管”沸沸扬扬的褒贬,终至武汉城管委受不住了,在18日的新闻通气会上,武汉市城管委新闻宣传负责人叶志卫说出了这样的话:“我们强力管理,被指责暴力,我们采取眼神、鲜花、体验执法,被质疑作秀,到底要我们怎么做。有什么好办法说出来,我们奖励1万元。”并非武汉,这话也道出了所有城管部门的迷惘。各地城管虽然有的在开始尝试执法方式的改进,有的仍在暴力执法,但都没有逃出无奈的窘境。
由延安城管到武汉城管,近一个时期相关热点多多。网络、媒体的不依不饶,让城管受到了一些“风吹雨打”,这可能是好事,它将会促进中国对城市管理的重新审视。人们隐约看到,近几天的网络大辩论逐渐接近了问题的核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发展速度惊人,如何管好这些日新月异的城市,是摆在政府面前的新课题。这个课题有几个原来被人忽略的深层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1、人民城市人民建,是我们既往的一个口号。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让大批作为劳动力来到城市的农村“人民”,逐渐成为城市的实际市民,他们为了生活,也为了赡养老人、抚育后代,不少人举家迁往城市。由于户籍等制度的区隔,适合这些新“移民”的就业岗位,也只有摆摊设点,适合他们追求的居住“空间价值”,无非是私搭乱建。作为非正规市民,他们只负有“人民城市人民建”的责任,而不享有“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权利。权责不对等,从法理上排除了他们“管”城市的资格,猫和老鼠的游戏从一开始就难以避免。
2、与那些历史形成的都市不同,新城市虽然大多设计有豪华气派的各类大市场、商业街,但一般都缺乏小商品交换的小市场。中国进入市场经济的历史并不长,小生产、小商品交换仍然是中国人很重要的生活内容。有需求必然有供应,小摊小贩,小市小点如雨后的小草,拔除不尽。摊主要生存,居民要方便,城管要市容,必然形成难以调和的矛盾。
3、一支有检阅、有比武、有卧底,着装整齐的,而无宪法赋予其职能、无明确目标、无严明纪律、甚至无编制的,貌似队伍的城管队,是改革中出现的一种很尴尬的衍生物。他们大多来自底层民众,代表着政府管理城市,而实际上只不过是在城市中“管理人民”。这就造成了一个无法打破的怪圈:人民委托政府管理城市,政府委托城管行使职能,城管代表政府管理人民。这种相矛盾的职业特性,让人很难恰当地为其职业角色定位,更让身处其间的队员失去自我,在职业生涯中永远处在两难之间。
从强力执法的“暴力”到柔性执法的“作秀”,城管部门“到底要我们怎么做”的迷惘,是一种认识自己的过程,离本质不远了。
事情的本质是什么?
6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有这样几句话:“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
城市管理是整个社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是改变城管被动局面的总钥匙。集思广益,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从方便市民、为底层民众疏通谋生渠道的目的出发,合理规划城市特别是新城区的地摊、夜市、狗市、排档等摊点布局,正确认识城市功能,正确处理个体经营与市容市貌的关系,明白“清明上河图”远比“车水马龙”更具中国特色城市意味的道理。这是从所谓“顶层设计”而言的。大凡遇到交通与商贩突出的矛盾交叉点,应依靠社区民众自己管理自己的好传统,其中所蕴藏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调动。将那些“临街居民夜晚无人也要点灯”、“白天不能看到阳台晾衣服”的规定统统纳入“四风”的形式主义革除掉。这是从管理方法而言的。
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做他们该做的事,而是一股脑儿将棘手问题交给城管人员去“执法”。“法”是什么?无非是对“形象”的臆断。如此执法,必然会激化矛盾。武汉城管“换位思考”是一个好开端,挨骂不是因为换位思考,是“卧底”用词混淆了矛盾性质,将城管和商贩双方都推向了对立面。正如那位“双面城管”得出的思考:“我们政府能不能采取有效的方式,让地摊文化能够继续下去,规范起来,没有必要一刀切取缔。”仅这一条,这个一万元的奖励,就应该发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