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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从雨天跪地求公道说起


作者:刘宏民 秀才,1820.8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224发表时间:2013-06-26 11:22:30
摘要:剖析人性,揭示弊端。

2012年岁末的一天,湖南娄底阴雨绵绵。在闹市区一家商业机构门口,一个“乞丐”冒雨跪在地上,不求钱财,就要一句公道话。他身边有两个箱子:白色箱子上写着“故意伤害”,有五百张白色小票放在上面;红色箱子上写着“见义勇为”,也有五百张红色小票放在上面。他求路人为他砍伤小偷的行为投上一票。
   这人就是湖南娄底的胡克锋。胡克锋和妻子在娄底市开了一家小商店,商店隔壁是建筑工地。因为这个地带属于城乡结合部,又紧挨进城的马路,闲杂人员多,盗窃案时有发生。提起小偷,住在这一带的居民既无奈又愤恨。屡屡遭受窃贼光顾后,众人达成共识,在防小偷抓小偷上齐心协力,胡克锋在这方面尤为热心。胡克锋说,他抓小偷不下十次,抓获的也在七八次。2012年3月7日凌晨4点多,当时天也下着雨。睡在床上的胡克锋被父亲推醒,说外面有人喊“抓小偷”。胡克锋立刻起床,顺手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冲出去。胡克锋追上了偷钢管的曾某,对准后脑勺就是一刀,把曾某砍翻在地。随后曾某被送往医院,因为伤势过重,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第二天,胡克锋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过治疗,曾某命虽然保住了,但落下了左肢体偏瘫,构成了二级伤残。曾某的姐夫向法院提出重判胡某,并附带1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
   胡克锋上有父母,下有两个孩子,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别说100多万的赔偿金他根本无力支付,就是单单把他判了刑,这一个家也坍塌了。曾某丈夫早已身故,她大女儿智力有些问题,在老家和老人生活在一起。她带着小儿子来到娄底,靠在儿子学校门口卖豆腐串度日。曾某因为付不起昂贵的医药费,病未痊愈被迫出院回到家里,由76岁的母亲照顾。可以说,胡克锋这一刀,毁了两个家庭。
   毋庸置疑,曾某偷盗必须受到法律制裁,但这应由司法机关执行,胡克锋没有权力制裁曾某。作为一个成年人,胡克锋肯定清楚对着后脑勺砍一刀会引起怎样的后果。他与曾某无冤无仇,为什么要下此狠手呢?对于多次抓获小偷且能扭送公安机关的他,为什么这一次就没这么做呢?据曾某的姐夫讲,他闻讯赶来时,曾某躺在地上,满身是血,胡克锋和几个人还操起钢管围着曾某痛打。
   笔者不禁要问,如果窃贼是一名男子,胡克锋等人会出手这么狠吗?如果行窃者是一帮恶势力,胡克锋敢拎着菜刀去抓贼吗?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随着农村的衰败,农民仅仅围着一亩三分地打转转,生活已难以为继,于是农民里面的青壮年纷纷涌入城市谋生。城市并非人间天堂,一些头脑灵活,既有力气也有一定技能的农民,起早贪黑洒血流汗获取了应得的报酬,而那些无技术特长的农民,依靠简单的体力劳动和做小生意获利微薄,还不时受到黑白两道的侵扰与盘剥。当正常的劳动维持不了生计时,在贫富悬殊的刺激下,他们就可能干一些违法勾当。譬如曾某,做利润微薄的豆腐串生意本来就赚不了几个钱,还要被城管干撵得东躲西藏。为了得到一个固定摊位,挺而走险去偷建筑工地的钢管,结果被胡某一刀砍断了梦想,改变了人生。
   农民进城,普遍会遭到城里人鄙视甚至厌恶,就算正当谋生也会被挤兑,如果敢做一些违法勾当,那一些人恨不得置之死地而后快。在他们看来,这帮贱胚子,死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就像胡克锋,明明触犯了法律,自己却想不通。我寻思,如果胡克锋砍伤的不是一个身份卑微来城里谋生的农村妇女,而是一个普通的娄底市民,或许他会换一个角度考虑问题,早就想通了。还有胡克锋的那些邻居,一个个义愤填膺为胡克锋打抱不平。一位年逾六十岁的老太太竟然叫嚣小偷不是该打,而是该诛该枪毙。胡克锋雨天跪地求投票两小时,参与者也百分之百地投了“见义勇为”。看到这样一个群体,不禁让人扼腕长叹,这是一群歇斯底里的法盲啊!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胡克锋不反思自己,反而更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胡克锋对曾某姐夫讲,他就是拿一百万一千万打这个官司,也不会给曾某赔偿一分钱的医药费。事发后胡克锋从来没有去看望过曾某,他认为对方是小偷,他砍伤曾某没什么愧疚的。曾某在犯罪,他在制止犯罪,曾某落到了今天这个下场是罪有应得,被砍伤是犯罪应该付出的代价。
   笔者以为,胡克锋抓小偷的精神固然可嘉,但追上之后挥刀砍向曾某的做法,是莽夫加法盲再加鄙视曾某三者叠加的结果。至于事发之后的一系列言行,不知道是真的执迷不悟,还是畏惧对方提出的100多万的赔偿款故意混淆视听。
   在经济大浪的冲击下,人的良知逐渐丧失,趋炎附势倚强凌弱越来越普遍。朋友告诉我,二十年前,他和别人争吵时,只要从腰里摸出手机,对方立马就变软了,这个办法他屡试不爽。难道用手机作为武器比石块、匕首更具有威慑力?当然不是,而是因为那时配戴手机的都是有钱有势的人。同事的妻子带着儿子上街,因妻子粗心大意,六岁的儿子被一个流窜女智障患者踢了一脚,小腿留下一片青伤。同事爱子心切,把妻子训斥一顿不说,还扬言要把女智障患者弄死,最少也要打断她一条腿。我听后很惊讶,问他,为了这么点儿小事就要伤害人,不担心公安机关抓吗?同事觉得我不帮他说话,没好气地说,像那种人,死了也不会有人过问。后来同事多次上街找那个女智障患者,结果没有找到。我想,如果找到了,同事可能就变成了第二个胡克锋。
   道德的沦丧,让一些人习惯于鄙视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们,甚至仇视他们,但要记住了,仅仅是“视”,而不能像胡克锋那样举起菜刀“砍”。每个人的生命都受法律的保护,“砍”是要付出代价的。
   据网传,胡克锋不仅上演了雨天跪地求公道一幕,还在家里供奉包青天的画像整日祭拜,祈求包拯庇护他能获得公正合理的判决。从目前来看,胡克锋认为的公正合理,同法律是相悖的,也是对曾某的不公正不合理。如果包老人家能从画像里走出来,不知道会把铡刀举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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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一篇具有警示作用的随笔,文中对于胡克锋行为做了全面剖析,被砍者固有错误,也不应以这样的方式解决问题,胡克锋纵有千般理由也无权剥夺他人性命。法律是公正的,人人都有生存的权力,谁也无权剥夺,犯罪者自有国家行政机关来执行。作者语言逻辑性很强,所举实例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主题鲜明,给人以启迪,不失为一篇佳作,赞!【编辑:阳媚】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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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阳媚        2013-06-26 11:26:01
  作者用自己的所见所闻,提出了一个社会大话题:是自认为的公正对,还是法律的公正对。很现实的问题,给人深深思考!
2 楼        文友:春雨阳光        2013-06-26 21:59:50
  文章讲述的案例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我们在制止违法行为时,自己是不能违法的。要把握好这个度,需要我们平时多思考法律问题,要养成客观冷静的克制习惯。
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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