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族】一不留神做次“贼”
天那叫个热,一动一身汗,老天爷都懒得扇点风出来,简直就是渎职。平时挺能吵吵的蝉也歇了,蜻蜓吊在树叶下面喘着粗气,一只蛤蟆在地下热的难受,上来刚喊了两声“渴了渴了”就发现势头不对,连忙又钻回地里。我拿了盆凉水泼向竹摇椅,水溅到竹椅上立刻被吸干,溅到地上像洒在了烧红了的铁板上,“哧啦”一声便无影无踪。
勉勉强强在树下小睡了一会,一只“吊死狗”爬到我脸上吸食汗水,把我吓得“妈呀”声大叫,立刻睡意全无。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多亏我练过武术,一使劲没让他老人家出来,活生生地给吞了回去。
“二狗”从家里出来,拎了个暖瓶,看我这副模样,差点没笑死。他说让我陪他去冷饮店打酸梅汤,我不去。又说要给我买冰激凌,我二话没说,抬屁股就跟他走了。冰激凌在70年代那阵子可真是诱惑,有时可能一年都吃不到一次,那甜甜软软的奶油味道,入口即化的超爽感觉,光想想我就流口水。
到了冷饮店,“二狗”让我等着,他去排队买冷饮。不大会儿功夫他打完酸梅汤回来了,并把我拉到一张桌前,指着放在那里的一盘冰激凌让我快点吃,说他家里烧着水,忘了关了。
我听罢顾不得冰激凌什么滋味了,立刻以三下五除二之速,风卷残云之势,秋风扫落叶般就把冰激凌席卷得一干二净。末了还用舌尖囫囵了一遍残羹剩液,再用手一抹、舔了舔手心,才品出是菠萝味的。
没等我深刻地回味完毕,“二狗”说了声“快走”,拉起我就跑,一气跑出100多米,累得我上气不接下气,满头大汗,我恍然大悟:我吃的冰激凌一定是别人买了放在桌上,又去排队买其它冷饮的时候,被我消化进了肚子。我不干了,骂“二狗”骗人,一定要回去赔礼道歉。“二狗”听了大笑,说你自己回去赔礼道歉吧,看人家不把你打成冰棍,再说人家要是不原谅你,把你告到学校,你就不用当“红小兵”了。我一听害怕了没辙了,只好怏怏地耷拉着头和他回家了。
妈下班回来,看我闷闷不乐,用她那基干民兵副指挥的火眼金睛一扫,我就把事情经过如实交待了。妈没骂我,而是夸我当初想回去陪礼道歉的做法是对的,“人家的便宜绝不能占!”她老人家斩钉截铁地说,并拉着我返回了冷饮店,说孩子不懂事,误食了别人的冷饮,请冷饮店的阿姨代我们转交给那位师傅2角钱。母亲也和“二狗”妈进行了沟通,她听完,居然夸奖自己的孩子“脑子活,没准将来有出息。”
那以后的很长时间我没和“二狗”说话,直到他跑来很正经地向我赔礼道歉,我们才和好如初。几年以后,“二狗”因偷自行车零件,被送进了“少管所”劳动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