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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雨】我不在你的兰若寺(小说)


作者:秋梧飘絮 探花,14702.76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3615发表时间:2013-07-09 10:02:20

【雨】我不在你的兰若寺(小说)
   【一】
   韩落尘有了一个新邻居。
   这个女孩很年轻,大约二十三四岁的样子,面容清秀恬静,眼神却很慵懒,怀里还抱着一只小白狗。大概是个有故事的人吧,韩落尘想。和她点个头,就算打过招呼了。
   她经常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日出,等太阳从钢筋水泥的丛林里爬出来,毫无保留地给大地带来光明的时候,她就开始喂小白狗,神情专注,好像在做一件神圣的事。
   她叫苏小青,小白狗是母的,她给它取名小倩。小倩曾经是一条伤了腿的流浪狗,苏小青看到它的时候,它正缩在街角瑟瑟发抖。为它包扎好之后,它就一直跟着她,苏小青本来不打算养它,毕竟这个城市对她来说,也是陌生的。可是小白狗无助的眼神,像极了电影《倩女幽魂》里那个美丽的女鬼望向宁采臣的样子,她眉峰一聚,便有千帆在心头过了。小心翼翼抱起它,它伸出暖烘烘的舌头舔她的手,把她的心舔得湿湿的。她把它带了回来,给它洗澡,给它喂食,给它换药,照顾得无微不至。闲暇的时候,她最喜欢蹲在阳台上,和津津有味吃狗粮的小倩说话,小倩偶尔会抬起头来看她一眼,汪汪两声,更多的时候,是自顾自埋头吃自己的。
   韩落尘的阳台和苏小青的并排,他本无意探人隐私,只是她的话语会隐隐约约地钻进耳朵。她是个有故事的人,他确定。
   其实,谁又没有故事呢?只是故事背后的血泪,有的见得,有的见不得。
   他是这座城市里普通的一员,有稳定的工作,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有个美丽温柔的未婚妻,他们快要结婚了。三个月前的下班路上,他看到一个孩子呆呆地站在马路中间,一辆车正疾驰而来,他想都没想就冲了出去……孩子没事,他却受了很重的伤。他在医院醒来,却发现自己丢失了十年的记忆。他们说,床前泪眼娑婆的女孩是他的未婚妻,可他对她印象全无。
   他的身体恢复了,可是记忆里少了他和未婚妻的一切交往。她爱他,她说她不在乎,可是他做不到若无其事和她举行婚礼,于是出院的当天对她说,我的记忆不完整,这对你不公平。请让我一个人静静,我需要时间,这段时间你不要来找我,好吗?
   他以需要静养为由向单位请了长假,仍然住在他三十多平方米的小房子里。
   苏小青搬来的那天,是他独居的第三天。这个女孩有一种特别的气质,他能感觉到她平静下的沧桑,属于繁华褪尽后的苍凉。尽管,她才二十四岁。
   她和他经常在阳台遇见,偶尔点个头,打个招呼。日子长了,也会倚着栏杆聊上几句,天气啊,小狗啊,物价啊,城市啊,他发现她右颊上有一个酒窝,笑起来眼睛弯得像两个小月牙,静谧又恬美,和未婚妻有几分相似,那种气息让人安定。
   某个周末的早晨,她的心情似乎不错,喂完小倩后对他说,我煮了爱尔兰咖啡,要不要给你来一杯?
   苏小青的小屋收拾得干净整洁,物品不多,却布置得很雅致。他注意到放在显眼位置的一张照片,确切地说,是一幅画,画里有一座高耸入云的寺院,院子里有一对玉人相拥而笑,画的右上角有一行小字,写着“几回魂梦与君同”,古朴里透出七分情深三分缱绻来。寺庙前却有一株突兀的花,那十片粉红色的花瓣挨挨挤挤,开得娇艳妖娆。虽然画工还算不错,但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不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而且笔迹新鲜,可见补上去的时日不长。她给他倒了一杯咖啡,一边指着画上的景致一边对他说,这是兰若寺,这个是聂小倩,而这个,就是宁采臣了。一个朋友画了送我的。这花是我自己加上去的,它的名字叫做将离,哦,就是人们常说的芍药。
   “将离。”他嘴里咀嚼着这个名字,用食指肚轻轻摩挲着画面,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在咖啡袅袅的香浓里,她开始娓娓讲诉,那些过往便从时光的深处逶迤而来。
   【二】
   她叫苏小青,从小都是乖巧伶俐的孩子,在家人的呵护中像公主一样无忧无虑地长大,在她的眼里世界如此美好。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半点不由人。初二那年,她的父母忽然遭遇车祸双双撒手人寰,她被送到外婆家,在小镇上的中学插班就读。再没有人如父母那样疼爱她、照顾她,她变得沉默寡言,不再爱笑,性格渐渐孤僻了,成绩全线下滑,在老师的叹息、同学的排斥、外婆的唠叨中,她骨子里的叛逆因子一下子苏醒过来,很快融入了校园里的“坏学生”团体,逃课、上网、吸烟、染发……凡是和美好这个词对立的行为,她几乎都做过了。
   她沉迷在这种“风一样的自由”里,于各种对抗中得到了隐秘的快乐。桀骜不驯,成了她和她的朋友们最明显的标签。她始终都觉得,如果可以,也许真的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无所谓。即使没有好的成绩,没有好的未来,也都无所谓。她们是被丢弃的那一类人。不,她又很快地反驳自己,不是世界丢弃了她,是她丢弃了世界。就这样,她享受这种自由,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是多危险的自由享受。
   就在她最差的时候,最好的他出现了。那个干净,清爽,温和,包容的阳光少年。
   他对她说,苏小青,你还小,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然后费尽力气,想要把她从泥沼里拔出来。为了解救她,他把除了学习之外的时间,全都给了她。他当时十七岁,读高二。和她一样的是,他也是因为父母的原因离开城市来到小镇的,和她不一样的是,他努力的方向是美好,是未来,是美好的未来。
   苏小青说到这里,端起咖啡喝了一小口,沉默了。小倩跑过来蹭她的腿弯,喉咙里呜呜了几声。她笑了,弯腰抱起它,小倩舒适地躺在她的臂弯,黑漆漆的小眼睛盯着韩落尘看,然后伸出粉红的小舌头舔了舔嘴角。他被它的小模样逗乐了,伸出手去抚它圆乎乎的头,“它叫小倩吧,挺可爱。”
   “是啊,你想象不出我刚刚捡它回来的时候,它有多丑。”她的话音刚落,小倩侧着头汪汪了两声,不知道是抗议还是附和。
   “有意思,好像有灵性一样。”他楞了一下,眼里的笑意更浓了。
   小倩仿佛听懂了他的话,冲着韩落尘摇了摇尾巴。
   “嘿,你这坏孩子。”她唇角上扬的弧度更大了,揉揉它的头,调皮地对它说,“小心我不帮你找宁采臣哦!”
   “哈哈,你准备去兰若寺找么?”她的话实在可爱,他忍不住插了一嘴。
   “当然了,不过宁采臣送的花,不能是芍药,应该是红玫瑰。十朵红玫瑰。”苏小青绷着脸认真地回答,却在后一秒展颜,笑得格格的。
   韩落尘想,这个邻居真有意思。
   这一天过得特别愉快,因为有好喝的咖啡。是的,因为有好喝的咖啡。
   【三】
   韩落尘睡眠极浅,半夜的时候被轰隆隆的雷声惊醒。他起床关好窗,从窗上的玻璃望出去,呈“之”字型的白色闪电撕裂了乌云,紧跟着是震耳欲聋的雷声轰鸣,风狂雨骤,豆大的水点砸在窗棱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
   “这鬼天气!”他骂了一句,忽然担心起苏小青来,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孩,会不会害怕?
   第二天,居然是个晴天。晨曦初露,阳台外的世界刚刚醒来,韩落尘就按响了苏小青的门铃。她开门,看到是他之后,一脸的意外。
   韩落尘清了清嗓子,说:“昨晚雷雨,你……”
   苏小青摇摇头,把手一摊:“我没事。”
   韩落尘吁了一口气:“这就好。”
   “他走了之后,我就告诉自己,以后我不能再怕了,黑暗、雷电,还有其他。”她眼神里有隐忍的落寞一闪而逝,几乎不能捕捉,“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关心,我正做早饭呢,红烧鱼,我一个人也吃不完,要不,一起?”
   鲜而不腻,香而爽滑,红烧鱼的味道果真让他食欲大开,韩落尘厨艺不差,自是识得真章,他由衷赞赏苏小青的手艺,连说甘拜下风,引得她一阵娇笑。饭后,韩落尘主动收拾碗筷,她也不拦着,跟着他进了厨房。
   他动作娴熟地刷着碗,问站在旁边的她,你的厨艺那么好,是谁教你的?等了半晌,他都没听见苏小青回答。他忽然醒悟过来,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糟糕,说错话了。
   “汪汪汪——”小狗的叫声打破了尴尬,她说,哎,我忘记喂小倩了。说着就走出了厨房。韩落尘哦了一声,手下不停,继续刷碗筷,水龙头流出的水哗哗作响,像他不平静的思绪。
   苏小青给他泡了一杯花茶,小小的菊花在水里舒展,慢慢沉入了杯底,茶水的颜色变成淡黄。她说,菊花茶清热降压,养肝明目,是很好的茶饮,夏天喝对身体有益。他说谢谢。
   正在他在犹豫该不该道歉的时候,她说话了。
   “是他教我做菜的。”她抬起头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又迅速地别过脸去,“后来他总说,我做得比他好。”
   “哦。”韩落尘啜饮一口菊花茶,细细感觉淡淡的清香在舌尖弥漫开去。
   氤氲的茶香中,苏小青的讲诉在继续。
   那时候,他锲而不舍地跟着她,关心她,不管她怎么骂他、赶他,他都像牛皮糖一样,黏着紧紧的。她的朋友们几次三番呵斥他威胁他,他都不为所动。直到那次,她的“朋友们”对他动手,毫不留情的一阵拳打脚踢后,文弱的他满嘴鲜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她慌了,也愤怒了,朋友们作鸟兽散,她扶起奄奄一息的他,替他止血,包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她害怕,害怕他死去。过了很久很久,他才稍微缓过一口气来,他睁开眼,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不许……放弃自己,你……可以的。苏小青还来不及说什么,他又头一歪,晕了过去。
   苏小青说到这里,眼里有了雾气,迷迷蒙蒙的。韩落尘细心地递过一张纸巾,拍拍她的肩膀。
   她擦了擦眼角,停顿了一下,又开始讲诉起来。
   就这样,他几乎改变了她所有对于未来的期许和盼望。她变了,让各种染料折腾过的头发回归乌黑油顺,而且不再逃课,不再抽烟,毅然决然离开了那群“朋友“,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学习里。她再也不想让他看轻了自己。他说,不许放弃自己。你可以的。她记住了,并愿意去尝试。她确定,这个为了她愿意舍弃一切的少年,是她的幸福所系。
   其实,要和过去彻底告别并不轻松。首先,那群“朋友”无法容忍她的“叛变”,他们用尽世界上所有恶毒的语言伤害她,她曾经信任的牢不可破的“友情”,轻易就支离破碎,面目全非。其次,功课耽误太久,时间浪费太多,要重新构建知识体系,有着超乎想像的困难,她不知道应该如何着手。
   好在,有他。
   他为她设定复习计划,给她补课,陪她说话,逗她开心……她需要的他都给了,他能做的他都做了。他是她的依赖,她全心全意的爱。为了她的爱,她全力以赴。
   她考上了他所在的高中,而他高考报捷,要奔赴另外一场山高水长。她约他出来,在月光下羞涩又勇敢地对他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他却沉默了。
   她哭着跑开,看不到身后他的表情。
   【四】
   又是一个周末的下午,骄阳炙烤着大地,知了在路边的梧桐树上喊得声嘶力竭,苏小青提着一网兜的菜敲开韩落尘的门,对他说,谢谢你听我讲了那么多,今天我领到了一笔稿费,借你家厨房用下。韩落尘呵呵一笑,荣幸之至,不过,你的小倩似乎更喜欢我家客厅的藤椅。苏小青探头一看,那只聪明的小白狗早已经进了门,正优哉游哉地趴在韩落尘凉爽的藤椅上吐舌头呢。两人相视一笑。
   韩落尘系上围裙打鸡蛋。苏小青说,他最喜欢吃鸡蛋,无论是蒸的,炒的,煮的,还是腌的,他都百吃不厌。韩落尘没有打断苏小青,他有条不紊地继续忙着,但动作的幅度明显小了很多,这是愿意倾听的表现。他知道,她接下来要讲的,依然是那个他。
   她看不懂他的心,却那么想知道。可是每次打他的电话,没说几句他都说很忙。她知道忙不是理由,而是借口,她能感觉得到他在逐渐疏远她。她不甘心。然而她转念又想,他对我的种种好,怎么可能仅仅是他口里说的同病相怜?他可能是不想我在学习上分心,对,一定是这样!我不能辜负这样的一份用心良苦,你等我,我会努力考上大学,到那时候,我们就可以堂堂正正在一起了。
   高中三年,她把对他的爱深深埋在心里。和他联系很少,除了给他汇报考试成绩,就是节假日的祝福短信,他每次的回复都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个字:嗯。
   “嗯”,这个字冷冰冰硬梆梆的,却被她捂得热乎乎软绵绵的,贯穿她挥汗如雨伏案苦读的一千多个日子,是她希望的尽头,思念的彼岸,爱情的落点。
   她考上大学的那一年,外婆也离开了。送走外婆之后,她为昂贵的学费发愁,“叮——”她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学费已打到卡上,查收。是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万千感触齐齐涌上心头,她鼻子一酸,再一次哭倒在地。
   上了大学之后,她原以为和他在一起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是他似乎更忙了,离她也更远了。她曾经想试探他刺激他,便在博客晒一些和男同学的合影,故意很亲密的样子,或者通过他的朋友同学,传达她恋爱了的消息。然而她失望了,他那边一点反应都没有,却依然按时把学费汇入她的帐号。
   她更看不懂他了。
   苏小青说到这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顺手拿起案板上的洋葱来剥,剥着剥着,眼泪哗哗地往下落,她抬起头对他说,这洋葱真呛人。韩落尘看着她,脑海里浮现出未婚妻的脸来,他觉得,眼前的苏小青和未婚妻在某些地方有相似之处——未婚妻照顾他的时候总是笑着的,可是他好几次看到她在走廊里悄悄抹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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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我不在你的兰若寺,但我却深深地刻进了你的心中,那段失散的记忆,刚好填补我找你的空白,小倩不见了,它去找自己的宁采臣,我却拱手相送自己的爱情,只为了祝你幸福。你的生命中有我,就已经足够,证明我来过,就像芍药一样,将离,却可能再也不离开了。那一句“哈喽,晨。”喊出了压抑已久的爱,晨,尘,我想韩落尘的心中自然是有感触的。你的离开,我的不舍,却终是枉然。文章充满了传奇色彩,尤其是构思,和层层铺垫,都足见功底。那条叫作小倩的狗,用得非常传神,在故事的穿插中起到了很好的渲染作用,想起了张韶涵的歌《遗失的美好》,韩落尘找寻记忆的过程,其实就像这首歌,遗失的美好。读者要思考的是,韩落尘爱苏小青么?文章虽然没有直接交代,但是我们知道,一定是爱的,而且爱得很深。韩落尘的婚姻或许有“父母之命”的意思,也不一定就是韩落尘的本意,但是,我们可以看出,韩落尘的善良和不愿违逆,宁愿把苦自己品尝,其实苏小青也是如此,只要爱的人幸福,自己选择离开,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大爱?我不在你的兰若寺,你要照顾好自己。我也不在你的身边,你要好好生活。非常精彩的小说,欣赏了,倾情推荐!——友情编辑:易水犹寒【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3071026】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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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3-07-09 10:21:04
  我先占个沙发吧。。。。。。。。
哪里天涯
回复1 楼        文友:秋梧飘絮        2013-07-10 08:40:07
  嗯,特意为姐夫留的。。。
2 楼        文友:纸墨飞花        2013-07-09 10:25:48
  你俩,这么快就开锣了啊?晕死我么?男生和女生向前冲吧,O(∩_∩)O哈哈~
回复2 楼        文友:秋梧飘絮        2013-07-10 08:40:53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啊,娘子~
3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3-07-09 10:40:37
  我不在你的兰若寺,但你在我心里,我在你心里,这已足够。
哪里天涯
回复3 楼        文友:秋梧飘絮        2013-07-10 08:41:53
  人生,是一场修行,爱,则是其中的一个课题。
4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3-07-09 10:42:57
  一篇现代版的爱情传奇,你爱的幸福,我便选择离开。
哪里天涯
回复4 楼        文友:秋梧飘絮        2013-07-10 08:42:53
  带着笑容离开,哪怕一转身,已是泪千行。
5 楼        文友:清书轩主        2013-07-09 10:44:53
  写得真好! 佳作拜读了,问好絮絮!
秋叶枫红江山远; 春花书香玲珑诗。
回复5 楼        文友:秋梧飘絮        2013-07-10 08:44:58
  谢谢清书哥的关注,夏安~
6 楼        文友:芈蜜        2013-07-09 12:41:40
  师尊大人,我看完了。哈哈,我看到第一节快结束的,小倩和宁采臣的画那里的时候,我还以为会是一个那样的小说,结果是这样的小说,哈哈,不是那样就是这样,都是我喜欢的样,师尊大人,,等我电脑的时候再来看一遍。。
回复6 楼        文友:秋梧飘絮        2013-07-10 08:45:32
  额,是不是比较奇葩?啧啧
7 楼        文友:简单爱好        2013-07-09 13:47:47
  哦,终于看完了,写得好啊!这就是传说中的同题合奏啊?那我也找倚天剑写同题合奏散文。散文,可以的吧?
回复7 楼        文友:秋梧飘絮        2013-07-10 08:46:01
  必须果断可以啊
8 楼        文友:简单爱好        2013-07-09 13:52:14
  我不是来刷评价的,我是来学习的,啧啧......这小说,估计能获得社团推荐的,不错啊
回复8 楼        文友:秋梧飘絮        2013-07-10 08:46:54
  矮油,得到主编的鼓励,那啥,有点小激动
9 楼        文友:简单爱好        2013-07-09 13:53:30
  晕,又打错字了,是评论,不是评价捏。。。。。。。。。。。。
回复9 楼        文友:秋梧飘絮        2013-07-10 08:47:39
  错错更闪亮,你亮了,破简
10 楼        文友:别有洞天        2013-07-09 14:10:16
  小说中的人物、事件,塑造得太可爱了。一个长大了的男人阅读着这有些传奇色彩的爱情故事,充满诗情画意,竟有几分投入,感到意外。就像是伸手抚摸了祖母脸上的皱纹,感到亲切。
   一条曾丧家的小狗,忠诚于主人,在作者的笔下,传情达意,为这段不是很完美的爱情充当完美的配角。是的,爱情(凡因爱产生的情,都统称爱情,如父爱、母爱、友爱)的内涵,从古至今就不需要完美,甚至有些隔阂的爱情,才让人类这种精灵的动物朝思暮想,并卷起千层浪。
   小说的收笔,向来很难,作者却很自然的让主人翁安心的走自己的路,神清气爽。从作者的笔端考量,在琢磨文句的同时,更看重了主人翁脚下的路。文采与智慧构思、塑造相匹配。
   在此,就不多言了。祝福作者的同时,也祝福作者笔下的人物和狗。
回复10 楼        文友:秋梧飘絮        2013-07-10 08:49:20
  嗯,那只狗是亮点,我也喜欢它,然后感觉有点“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小喜悦,和洞天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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