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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时事聚焦】免职官员随意复出是对民意的最大漠视


作者:空中飞 榜眼,24615.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930发表时间:2013-08-06 23:09:37

近几年来,以免职为代表的问责有被滥用的趋势,甚至被网友称为被问责官员“带薪休假”的代名词。梳理过去问责免职官员的经历发现,出事——免职——冷却——悄然复出——舆论质疑——回应合规——不了了之,成为他们的轨迹。从2009年开始,舆论对官员问责制度的关注焦点从“下台”转为“上台”。许多落马官员悄然复出,甚至官级得到提升(8月2日人民网)。在查处违纪官员时,上级领导祭出免职的“招式”,看似威严,实则并没有对贪官起到惩处作用,有些地方落马官员复出随意得很,全看领导意思,领导说复出就复出,不用走任何程序。丝毫没有体现对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尊重。当问责成为另一种形式的保护时,复出后的问题官员未必能如履薄冰,甚至有可能比之前更放纵自己的权力,不能不让民众引起警惕。
   “免职就不能再任用,要不免职就取消,不要再忽悠民众了。”这是很多网民对免职官员频频复出发出的愤怒声音。问责机制的软弱无力,促进了官员们的贪腐之心,伤害的是民心,问责只是免职而不撤职,为问题官员复出留下后路,是反腐的最大软肋,也是对民意的最大漠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现代政治文明体系下,被问责官员的复出一般微乎其微。我国被问责官员大量复出,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状况。”中央党校教授林喆也认为:“犯了错误的官员要重新上岗,需要先取得民众的谅解。官员复出要经过人大讨论和说明,而不能仅仅是"上面打招呼"就重新上岗。至于谁提议其复出,也要一并进行公示。”问而无责,是我国官员问责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官员被高调问责后,随后就复出,几乎成了现实操作手法的铁律。
   记者了解到,免职只是一种组织措施,用免职“处理”违纪干部,很容易为他们的“复出”打下伏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这就是说,只要一年时间过后,被免职的官员就可以大大方方官复原职,甚至提拔。如果落马官员一直怀有这种侥幸心理,犯了错误顶多是先落马再复出,会严重影响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常工作,而且这些官员一般都处于领导层面,也会对下属官员和基层干部产生负面效应。更严重的是,这对政府的形象都是一种破坏。许多被问责官员的复出,为什么引起民意哗然?原因就在于问责官员被免后复出,根本没有实绩突出的表现,不清不楚难以服众。
   媒体昨天报道,在山西襄汾溃坝事故中被撤销党内职务的临汾市委原书记夏振贵,以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的身份出席了一个公开活动,这一消息也得到了山西省委统战部官员的证实。当网民质疑时,山西省委组织部用微博回应:“合乎程序规定。”多年来,我国反腐风暴风起云涌,可一些地方官僚腐败也在不断变通,把官员免职当作免责的法宝,过不了几天就在异地复出,夏振贵提拔的复出,就是众多被免职官员复出的典型代表。现在流行的是“关系一好,处分尽消;权力抬手,复出即到”。很多地方把免职当成免责的挡箭牌,这是我国吏治的“硬伤”。虽然已免职,可仍然保留着原级别与待遇,被网民戏谑为带薪休假。所谓免职,就成了一种权力游戏,说穿了是一种腐败。
   免职处分泛滥,不仅是对问题官员的纵容,也是权力未被关进制度笼子的一种表现。不仅免职官员是这样,就是一些辞职或撤职的官员也是这样,他们在沉寂一段时间后,进入“绿色通道”又全部相继复出,有的甚至高调担任更为重要的职务。如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被撤职的宜黄前县委书记邱建国,已出任抚州金巢管委会主任,被撤职的宜黄前县长苏建国,任抚州市公路局局长。上海静安大火事件中,被撤职的原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复出后任中共喀什地委副书记,上海援疆前方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被撤职的上海市静安区副区长,复出后任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是什么因素使这些人快速复出,不仅令当事官员仕途成为暧昧的悬疑剧,也消弭着公权的公信力,对此,公众早已微词不断。
   被免官员一一复出,民众除了一脸的不理解,又能奈之若何?现在网民不能不怀疑某些地方的干部问责制度有问题。地方干部执政出了问题,有关部门及时将问题官员罢免,这是正确的。既然是公开依法免职,为什么在复职上,就不公开了呢?问责时能“清清楚楚”和复出时“稀里糊涂”形成强烈反差,难不成这问责制度是用来唬弄老百姓的?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公仆采用障眼法蒙骗主人,这让民众怎么去相信政府是在依法行政。免职官员凭什么复出?为何问题官员在官场始终不倒,这一现象值得各级政府反思。如果某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置民意于不顾,一再突破民众的心理底线,这不利于构建当代的和谐社会。
   “一棍子打死”所有的问题官员,既不现实,也不符合干部问责的本义。官员犯了错,不是不可以复出,关键是看怎么复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培养一个干部和官员的成本不低,不能一有错误就弃而不用。事实上,网民不是在声讨问责官员的复出,而是质疑其复出程序是否合法。我认为,凡被问责的领导干部,重新安排工作时都要避免暗箱操作,官员能不能复出,公众最有发言权。可现在很多官员复出,根本不走这个过场。有些人受处分刚满半年,就被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的情况屡见不鲜。由于不公开,公众既不了解详情,也没有参与意见,于是往往产生疑问甚至不满。这种工作方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同时,由于缺乏民主监督,也难以避免出现用人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风口浪尖时,问题官员被问责。暴风雨过后,悄然“复出”,在舆论的压力下,官方解释“符合规定”,已经成为当前一些地方组织部门对问题官员复出的常用手法。尽管中央在加大“打虎”的力度,不少重量级老虎纷纷落马,得到群众一致好评。但少数早已落马的问题官员,却大量复出,而且是被免职有功,以升官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让广大网友实难接受。如果问题官员未能真正改过自新,没有将功补过的诚意,那么复出之后定会再次“祸害”老百姓,只不过手段更隐蔽,而这绝非民众之幸。全国政协委员方工表示:“应该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免职官员重新安排党内职务,要听取同级政协常委会意见,安排政府行政职务,则要听取人大常委会意见,如不能通过,则不能复出。”
   对普通干部的任用通常都有严格的公示程序,从而接受民意的监督。可那些因公共事件被问责的干部,在复出时连公示的程序都没有,实难服众。这主要是没有完善的退出机制兜底,类似在处分问题官员时,玩文字游戏的事屡有发生。对此,网民想问的是,类似的被问责官员无序复出,还会存在多久?特别是在重大公共事件中,对于公众而言,惩处尚属次要,主要还是希望通过提高权力在行政决策和监管上的风险,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但是,如今官员免职后全部复出,各种伤害公众权利和安全的事件还是屡屡发生,在这样的情境下,官员免职的交代,显然难以满足公众期待,甚至还让人觉得免职就是一种转移视线的烟幕弹,没有实质意义。
   官员复出之所以引发舆论诟病,主要还是公众不满免职成为一种息事宁人的“哑剧”。要打消公众对于官员免职后复出的疑虑,除了问责机制的完善和复出过程的公开透明,更应该让公众感觉到官员有主动承担责任的诚意,有吸取教训的决心。有些渎职的官员,在问责免职后,不是反省自身的问题,而是想方设法跑关系,没隔几天就顺利复出了,这样的官员老百姓肯定不满意。官员免职后复出,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责任追究问题,而是关系到官员的责任意识,关系到防范腐败等行政管理以及公众对政府部门的评价等问题,不可等闲视之。然而,现实中某些地方的官员问责并不规范,复出条件不统一,导致一些应该限制复出的官员也随意复出。
   党的政策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性质较轻、知错能改、而且有能力的问题官员复出,并不是坏事。工作中难免不会犯错误,关键是要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给其重新为人民服务的机会,更能调动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但大量免职者复出却不是这样。有的地方官官相护,根本不是治病救人,而是包庇纵容。有些官员对领导百依百顺,处理时自然会想到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发落时自然也就从宽。如果问题官员性质不重,或只因一时疏忽造成工作中的失误,那种同情心就会油然而生,在处理上自然就会法外开恩,允许提前复出。有些官员因为利益链的关系,如果问题官员暴露,必然会牵连到许多同僚,只好瞒天过海,将问题官员调到异地领导岗位上。还有的问题官员,是上级亲自提拔的,看到爱将免职,会想到自己的形象受损,必然会爱屋及乌想办法让其重新站起来。
   难道中国缺少官员、非得由问题官员复出“填充”吗?答案是否定的。只能说被免问题官员一再复出,都是制度漏洞惹的祸。在中国,国考竞争之烈有目共睹,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比比皆是,有能力被提拔任用到领导岗位的不是少数。人们都知道,提拔任用一个无问题的官员,远比使用一个问题官员更能服众。但蹊跷的是:为何问题官员都能复出了呢?这就说明我们的主管官员,对被处理的干部的同情,远胜于对受影响的百姓的同情。不是以民为本,而是以官为本。一些重新起用的干部之所以不被群众接受,也是因为群众眼里明白,他们的分量重过了视为父母的百姓。问题官员复出,虽说对个体政治前途是一次“拯救”,但对公众感情却是一种羞辱,对问责制度是一种藐视,对公权力则是一种损伤。
   迅速“变脸”复出的官员,是多种因素的集合。无论是从人性的角度推敲,还是从法律程序的考量,容许问题官员复出应该是无可非议的。但问题是,如果这种复出没有一定条件限制,已经成为泛滥趋势,这样就失去了问责的本义。要想免职官员不会沦为官员规避责任的工具,在官员复职问题上,不仅要合乎程序规定,更要合乎民意,这才是我国法制的核心。期待中央政府完善立法,对免职官员的复出,作出刚性的规定。让免职处份成为免乌纱、免待遇、免岗位,切实把被免职官员的复出权交给民众。免职官员何种情况下才可以复出,复出的原因是什么,都应明明白白公诸于众。这样,问题官员才不会轻易破“笼”而出,公众才会心服口服,官员重新履职才会有底气。只有加强民意考核官员的监督制衡机制,才可使免职官员不再享受“带薪休假”,更不会被带病提拔。
   2013-08-0319: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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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章触及到了中国官场的一种怪现象——问责免职官员,“带薪休假”一段时间后,又悄悄地出来了。文章概述了这种现象的范围性,指出了这种现象对政府形象的负面影响。文章更深入剖析了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民众对这种现象质疑的原因,就是政府官员蔑视了民众的知情权,蔑视了民众的监督权。文章分析深刻,但又客观,问责免职官员,改了,不是不可以继续用,但是应该有一个考核的标准,应该有一个透明的程序。文章联系现实性强,分析论述有建设性。【编辑:春雨阳光】【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3090819】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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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春雨阳光        2013-08-08 21:43:31
  官场“狡猾”何时能变得“老实”?
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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