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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指间★小说』山村的葬礼


作者:妞妞 布衣,270.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028发表时间:2009-03-09 10:42:19

“文革”期间,我妈妈和我舅舅下放到一个偏远的山区。“文革”结束后,落实了政策,我妈回到城里,舅舅却在那里扎了根。在我记事的时候,每年春节妈妈都要去乡下给舅舅拜年,顺便还要看望那些曾经帮助过她的村民,后来逐渐减少,每隔两三年才去一次。这不是因为人到中年有了惰性,也不是时间久了淡漠了亲情、乡情,而是这几年我妈妈的身体一直不怎么好,加上路途遥远来去不便。路途遥远那是实情,来去真是不便。从市内乘车至郊区,再从郊区转车到临江,然后下车去渡口,过了河还要步行三四里,才能看见一座山岗,山岗那里有个叫南岭的村庄。舅舅的家就住在那里。去年暑假立秋之后,天渐渐凉了,我征得爸爸妈妈的同意,到舅舅家去玩几天。临走时妈妈让我带上手机,然后她一直把我送到车站,把背包递给我,说:“换洗的衣服都在里面,到了你舅舅家别忘了给家里报平安。”我接过背包,有点不耐烦地回答说:“知道了妈妈。”说真的,我已经是二十一岁的人了,最受不了处处还要被人照顾着,这份太平和安逸令我窒息!
   乘船过了河,走了很远的路,终于看到了那座山。这时已是晚霞满天。再走近些,落日余辉已成了山丘、村庄的背景图。
   我赶到舅舅家,好几个人,正坐在舅舅家门前的小桌子周围吃晚饭。
   “呀,是旭华来啦。”舅舅见到我有点意外,忙丢下碗筷站起来,接过我的背包,说:“旭华,先坐下歇息,我给你盛饭去。”
   “吃饭不急,热死了,先给我一点水!”我对舅舅说,顺势在舅舅的位子上坐了下来。
   “哎。”舅舅答应着,把我的背包拿进屋子,转身又进了厨房。
   坐在桌旁的人,除了舅妈以外,其余的人我不知道怎么称呼,我只有望着他们笑笑。他们见了我,也友好地对我笑笑。
   “旭华。”舅妈指着桌旁的人一一向我介绍:“这是隔壁的刘兄弟,哦,你该喊他刘叔。这是你刘叔的儿子,他比你大,你就喊他哑哥。这是你刘叔的女儿叫小菊。”小菊低着头抿嘴笑。舅妈又把我介绍给他们,“这是我城里的外甥,王旭华,是大学生呢!”
   其实这些人我并不陌生,那时我跟着妈妈来给舅舅拜年曾见过面,只不过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叫不出名姓罢了。
   “哦,是韩兰的儿子吧。”刘叔说:“当年韩兰来这里插队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姑娘,现在她的儿子都这么大了,时间过得真快呀!”
   舅舅倒来一碗热气腾腾的开水,放在我的面前。“这太烫了,我渴得受不了,还是喝凉水吧!”说着,我站起身来直奔厨房水缸跟前,拿起瓢,揭开水缸盖舀水就喝。舅舅跟进来,我已经把一大瓢水喝下肚了。
   “咳,城里的孩子也不讲卫生。”舅舅抱怨了我一句。
   “没事,我身体结实着呢。”我用手背抹一下嘴边的水,笑着对舅舅说。
   “有事就迟了。”舅舅也笑了,他递给我一块毛巾,“擦擦汗出去吃晚饭,厨房里温度高。”
   我这才觉得,厨房里热得像蒸笼,还弥漫着油烟味。走这么远的路,我身上都没有出汗,现在越擦汗越多,身上也汗湿了。也许是我路走急了的缘故,忽然停下来才有这么多的汗。我赶紧奔出厨房去吃晚饭。
   “刘兄弟,你们慢慢吃。”舅妈站起来,说:“我给旭华收拾房间,好让他晚上有个安身之处。”她走路一瘸一拐地。小菊忙去搀她,“婶,我也吃过了,还是让我来帮你吧。”
   “好啊。”舅妈笑眯眯地答应着,俩人进了屋。
   “舅妈的脚是怎么啦?”我问舅舅。
   “扭了一下,没什么大碍,过几天就会好的。”舅舅不以为然地说。
   晚饭过后,舅舅对刘叔说,地里的玉米棒也掰得差不多了,明天就不要过来帮忙了。刘叔说,还是让小菊过来吧,她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
   刘叔和哑哥回去了。
   “快要开学了吧?”舅舅问我,“你妈的身体现在怎么样了?”
   “开学还有一个多星期。”我回答说:“我妈的身体不见好也不见坏,还是老样子,她来去不便,就让我来看看你们。”
   “嗯。”舅舅又叹了口气,说:“要是龙儿还在的话,现在也跟你差不多大了。”
   龙儿叫小龙,是舅舅的儿子,他比我小两个月。十一岁那年,他和村上的几个小伙伴去河里洗澡,溺水死了。事情已经过去十年了,舅舅至今还在想着他。
   “舅舅,小龙死去这么多年了,你也别难过了。”我劝着,我知道舅舅是在触景生情,他看到我,就想起了死去的小龙。
   “是啊,时间冲淡了一切!”舅舅站起来,“旭华,你坐一会儿,我收拾一下,给你烧洗澡水去。”
   “大伯,还是让我来吧。”小菊扶着舅妈出来,笑盈盈地帮着舅舅麻利地收拾好桌子上的碗筷菜盘,进了厨房。
   天渐渐地黑下来,小菊从厨房里出来对舅舅说:“大伯,洗澡水烧好了。”她走时冲我一笑。几年前,她还是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现在却出落得秀美可人。
   洗过澡之后,我进了舅妈和小菊为我收拾的房间。这是一个大间,表弟小龙还在、表姐还没有出嫁的时候,这一大间被隔成两小间,左间是表弟的卧室,右间是表姐的闺房。现在隔墙早已撤了,里面堆放着粮食,腾出一块地方,支起一张床,暂时就权充我的卧室。
   “乡下不比城里,你就将就着一点。”舅妈进来笑着对我说。
   “学生宿舍没有这么大,也没有这里安静呢!”我对舅妈说,“哦,舅妈,明天早晨别忘了喊我,我也要到地理去掰玉米棒。”
   “那你就早点歇着,跑了这么远的路也累了。”舅妈出去了。
   我还真是有点累了,拿出手机,给妈妈打了个电话报平安,然后钻进蚊帐,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我被屋外的响声吵醒了,掀开蚊帐,走出屋子,舅舅、舅妈还有小菊正在门前的土场上晒玉米棒子。我伸了一个懒腰,昨天的疲劳随着两臂张开扩散而去。我这才体会到妈妈说过的话:年轻人劳累一点算什么,一觉醒来体力就恢复了。
   “旭华起床啦。怎不多睡一会儿?”舅妈问。
   “我不喜欢赖床。”我说。
   “那你就到厨房里去刷牙洗脸,早饭在锅里。”舅妈说:“吃过早饭你和小菊去地里掰玉米棒。”
   “你怎么能叫他去掰玉米棒?”舅舅责怪舅妈说。
   我赶忙说:“舅舅,是我自己要去的。”
   “你听见没有?”舅妈说:“他昨天晚上就跟我说要去掰玉米棒,这哪能怪我呢?”
   小菊在一旁偷偷地笑。
   早饭后,舅妈像队长一样地指派我和小菊去掰玉米棒,让舅舅把掰下来的玉米棒,用蛇皮袋子装着往家运。小菊提着篮子前面走,我拿着蛇皮袋子后面跟。
   早晨的雾霭还没有散尽,朝阳照在山野村庄上,一切都是模模糊糊的影子,影子的边缘也不清楚,天空却是美丽的,几乎是透明的金黄色。霞光渐渐增强,光辉灿烂,这种光彩是多么生气勃勃。晨曦时强时弱,有时鲜艳夺目,有时渐渐暗淡。当树叶、小鸟都能看清楚时,周围显得特别宁静。不一会儿,这种宁静,被山民们下地干活的脚步声打破了。
   大约走了一里多路的光景,到了玉米地。小菊进了玉米地开始掰玉米棒,我还拿着蛇皮袋子跟着她。
   “你不是来掰玉米棒的吗?拿着袋子跟着我干嘛?”她笑着对我说。
   “哦,那,那放在哪儿?”我拿着袋子问。
   “到底是城里人,没有做过乡下活。你把袋子放在地头,等我们把篮子装满了,再装进蛇皮袋子里。”说着,她又一笑。
   我知道,她没有嘲笑我的意思,只是教我怎么做。我把蛇皮袋子放到地头,和她一起掰玉米棒。
   “华哥,你上什么大学?”过了一会儿,她问。
   “师范大学。”我回答说。
   “那我该叫你老师了。”
   “我现在还是一个学生,学生还没有做好,你哪能叫我老师。”
   她边掰边说着话,说话干活两不误。我却没有这个技能,说话时手里的活就得停下来。
   “我说我是老师你信吗?”
   “我为什么不信?我上小学时侯的老师就是像你这么大。”我说。
   “哦,可我已有三年的教龄了。”
   三年的教龄?我还真是有点不信。我停下手中的活看着她,她也在看着我,好像是在等待我的回答。我还没有说话,她笑了,“不信了吧?我就知道你不会信。”
   “三年前你多大?”我问。
   “十五岁。”她回答说。
   “十五岁你就当了老师?”我有点好奇,“那你是怎么当上老师的?”
   “这里的孩子,上学都要到二十里的镇上去,每天往返两次就得花上三四个小时。村里就想在这里办一个教学点,可是选来选去没有合适的人选。正好那年我初中毕业,村长就找到了我。开始我有点当心教不好,但我还是接受了,就这样当上了老师。当时,学校只有八个学生,一年级五个,二年级三个。开始时,人们都喊我娃子头,一年下来村民见我教得还不错,便改口喊我老师,七沟八寨的孩子也来这里上学。由原来的八个学生增加到二十六个,又增设了一个三年级。”
   “什么?你一个人要带三个年级?”我不禁问道:“那课是怎么安排的?”
   “是呀,我既是校长,又是班主任,语文、数学,各门功课都得教。我常把课本推放在课桌上,先给三年级讲解或辅导,低年级学生就可以上自习课做作业了;然后再给其他两个年级上课。”
   “那你不是很累吗?”
   “说不累是骗人,可我已经喜欢上这份工作了。”
   “村里给你月薪是多少?”
   “我们这里没有月薪,只有年薪。”
   “年薪是多少?”
   “二三百元。”
   “二三百元?这也太少了吧!”
   “当你站在讲台上,看着那一双双求知欲的眼睛望着你的时候,钱多钱少也就无所谓了。”
   我忽然觉得她的伟大我的渺小来。说句实话,我的理想原本不是当老师。可是命运捉弄人,高考时偏偏被师范学院所垂青。无奈今后的前程也就是“教馆原来最下流,傍人门户过春秋”了。小菊的一番话,在我心里着实起了很大变化。此时此刻,我才知道,为什么人们把世界上最美好词语衷心献给老师,因为老师甘愿把整个生命相托给这份事业,一声老师,喊出无比的尊重,唤出无限的期待。
   剩下的玉米棒,不到中午就掰完了。舅舅把掰下的玉米棒运回了家。到了下午三四点钟,秋云漫上天空,样子是要下雨了。我帮着舅舅、舅妈,把晒在场上的玉米棒收拢在一起,然后拾进箩筐往家里抬。
   黄昏,晰晰沥沥地飘下雨丝,窗外便是迷蒙的世界了。黄昏的苍穹挂在上面,没有一点颜色。树叶不协调地飘落在旷野中,牛毛似的细雨密密麻麻地斜飘在竹叶上,一股浓浓的绿意跳入眼眸。山野已升起淡淡的雾气,袅娜地飘了过来,悄悄地溜进我窗户的缝隙,带给我一缕泥土清新的芬芳。凝望雨帘中,远处的山丘静静地俯卧在风雨茫茫的大地上。
   小雨一连下了几天,这给山里人带来了忧愁。地里的好多事情等着他们去做,可是老天不能善解人意,秋雨却把人们堵在家里。我倒不觉得忧愁,小菊天天过来和我聊天,我们说话很投缘,聊得也很开心。
   “华哥,你知道你有多幸福吗?”她说。
   “幸福?我倒不觉得有多么幸福。”我回答说。
   “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那天晚上刚到的时候,你舅妈向我们介绍你是大学生,你知道你舅妈有多自豪吗?”她学着我舅妈说话的样子,说:“这是我城里的外甥,王旭华,是大学生呢!”
   “这有什么?”我不以为然地说:“三条腿的蛤蟆难找,现在的大学生到处都是。”
   “你别说得轻巧。我们这山沟里就是没有一个大学生。就说去年吧,离这里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学生好不容易考上大学,结果凑不齐五千元的学费而喝药寻死了。”说这话时,她深深地叹了口气,似乎是在惋惜死者,又似乎对这件事不可思议。
   “要是……”我望着她,她也正望着我,“要是这事放在你身上,你会怎么做?”
   “我才不会那么傻呢。”她笑着低下头,“为什么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这也太不值了。”
   我松了一口气。我想:这不是没钱上学的问题,他的心理这么脆弱,即使上了大学,以后若遇到一点什么小小的挫折,不同样难逃一死吗?
   “你在想什么呢?”她问。
   “我想,你说得对,这样死太不值了。”
   “华哥,我们不说这些了。”她说:“还是说说你吧,大学生活一定很有意思吧?”
   “没进过大学门的人呢,总以为大学的大门高不可攀。大学生也被人们称之为‘天之骄子’、‘时代宠儿’。其实也没有什么,真的。”我不想把大学生活说得那么美好,让小菊有太多的遗憾,“实际上大学是在沿袭小学、中学的生活。我觉得在中学时,浪费了许多时间,学了许多没有用的东西,就为考个高分一直你追我赶地做题,而老师就是拿来一批批题交给我们做。学生的思维方式就在这样昏天黑地地做题中成了型,到了大学,学生的学习目的还是为了取得好成绩。换言之,大学生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小学、中学时的稚气,不过大学生在思想上稍微有些变化。”
   “什么变化?”
   “渐渐变得成熟起来。嗯,这么跟你说吧。大学生大体上分这五种人,简而言之:‘两迷三痴’。‘两迷’呢,就是歌迷,球迷。‘三痴’呢就是书痴、情痴和钱痴。”
   “你是属于那一种?是迷还是痴?”她咯咯地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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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淳朴的民风依存,在现代喧嚣的城市是否还能找到这样的影子?这个葬礼,带给人心是怎样的撼动?一个年轻的生命,舍己为人,是怎样的一种思想?但愿生命能后延续,爱心永存世间!(推荐理由:通过对话和场景描写,细腻地体现了人物的性格特点,把感情发挥到了极致,相当感人的一个故事。)【编辑:端木青云】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9030920】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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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端木青云        2009-03-09 10:56:35
  离开这个喧嚣的城市,原来宁静的远处还有淳朴的一片天,无私的爱,让年轻的生命过早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可是生命依然在延续,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愿逝者在天堂安好!
平安,喜乐。
2 楼        文友:纤纤丝雨        2009-03-09 11:20:09
  看完妞妞的三篇作品,觉得用词很贴切,很深入人心,给人的感觉就是每一篇小说都是非常真实的。
人生大起大落,不如平平淡淡!
3 楼        文友:陈已妃        2009-03-09 13:21:08
  这样朴实的作品,希望妞妞以后能多带些来。
   妃问好妞妞!
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将忘记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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