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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流年】读书笔记:内心迸发中的突围(外二篇)


作者:毕亮 童生,712.4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325发表时间:2013-08-16 20:28:53

一、内心迸发中的突围
   ——读程静散文《西域野生》
  
   程静曾在一次伊犁本土作家小说集作品座谈会上说过这么一句话,好作品是从内心迸发出来的。当时,有些不理解她怎么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箴言”。直到看过她的散文新作《西域野生》之后,才明白这或许是程静写作十几年来的经验之谈。
   通观《西域野生》,洋洋洒洒,行云流水,自然而然中渗透着从内心迸发的情感。
   《西域野生》写了生长在西域的三种动植物:芦苇、沙棘和乌鸦,满篇看似在写动植物,实却在处处写人,尤其是生长在西域生长在伊犁那些与之相关、对应的人和人生。
   《芦苇》一文,第一句话“没有哪一种植物比芦苇更能演绎大地的苍茫气质。”就毫不隐藏地把作者对芦苇以及与芦苇相同命运之人的情感给泄露了。
   在作者眼里,西域是苍茫的,生活在西域的人和人生同样苍茫,是“苍茫连着苍茫”,而此时,已不仅仅是西域了,而是整个世界。诗人沈苇在《女性怀抱的西域》中说,西域是一种地理,更是一种精神向度。而在程静心中的西域应该是更趋向于它的精神向度的。她写芦苇而不单单写芦苇,在作者眼里,芦苇生长在南方或北方,那是决然不同的;那些长在南方江水边的芦苇如同南方的女人,柔软多情,而生长在北方河谷湿地和沼泽中的芦苇和方的女人一样,坚韧、忍耐更是苍茫的。因为“边疆的芦苇是再生的芦苇,是负重的芦苇,散发清醒的光芒。”而清醒着的作者或者芦苇,是不大愿意想说关于内心的事,因为那样太累人。只是,西域是一个很辽阔的地方,站在西域的土地上,能让人的内心变得很小很小,所以愿不愿意透漏内心的情感,就由不得作者,更由不得那些浩浩荡荡生长的芦苇了。
   如是便有了“在野生植物和动物身上,可以看到与人同样的命运和情感表达,可见生命过程中所有的经历和感触,无论人与自然,体验是何其相似啊”,而我更愿意相信,这句话是作者无意中或者不小心说出来的,在后面的《沙棘》、《乌鸦》中无不包含着这种情感。
   是的,西域的种种野生动植物都在生长它的这一片土地上都能找到对应的一类人和人生。沙棘如同边疆的风、土壤、河水、阳光那么坚硬,这不是西域边疆的男子汉的那种豪迈粗犷、坚强么?而作者却想的更深,“无论沙棘将自己打扮得多么艳丽,纵横交错的枝干还是暴露出它艰辛的出生——就像那些在酷日里辛苦劳作的人,面露黧黑粗糙,底层的生活背景让人一览无余。”确实,沙棘是属于底层的,它生活在西域最艰辛的地方,扎根长出属于自己的一抹绿(或许根本就长不出绿色,而是灰色),至此,作者再次由物及人,笔尖直伸至在草原上与自然朝夕相处的牧人。这一次,程静得出的结论是,陌生的不是人与自然,而是人与人。作家汗漫说,一流的读者读山水,二流的读者读著作,而程静不仅是一流的读者,她读山水,更读山水中的人生。
   一个作家,写头脑里的东西是不行的,必须写血液里的东西。或许,程静的这些文字就是乔伊斯说的血液里的东西吧。而这,在《乌鸦》中尤为突出。对于乌鸦的感情,作者应该更倾向于“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里说到的:‘乌鸦是由于说了真话而无故受罚的动物’”作者由乌鸦的命运而感叹到,可见事物达到一种极端的时候,就会朝另一个方向发展,从来没有无限的高度。而这,又何尝不是人生呢?苍茫的西域上空弥漫的满是苍凉,这些都装在了乌鸦的胸膛里。
   程静早年写诗,写散文诗,而在他的这些散文里,无处不散发着浓浓的诗意。博尔赫斯说过,诗歌的最复杂形式是散文。程静在这方面,从《母性的草原》、《西域爱情》开始,似乎越走越好,终于到了现在的《西域野生》,她在内心情感的迸发中成功地突围了自己。或许,是因为她从野生景观上看到了人们向往的理想世界——“一切都是最初的状态,岩石沧桑,种子漂泊,飞鸟自由”。
   一直在营造一个这样的文字世界的程静,是没有道理不突围的。
  
   二、天山明月照我还
   ——读洪放《关于新疆:明月、星光和大地》
  
   洪放先生的散文诗组章《关于新疆:明月、星光和大地》是参加第八届全国散文诗笔会伊犁之行的收获。
   上世纪80年代,当时不到20岁的洪放曾经和白梦及其老师陈所巨先生沿着老家安徽桐城一路西行,直至甘肃敦煌,终于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继续往前到新疆。这也成了洪放心中的一个遗憾。
   时隔20余年,洪放终于一偿夙愿,在天山、伊犁、天池留下了他的脚步。且行且思考。只是而今的脚印只是他一个人的,此时,白梦正在书房里读书思考,他们老师陈所巨先生也已经仙逝三年了。正如他在文中说的“二十年前曾经沿着水和胡杨走过的身影,那些天真的欢笑,和沉默中的凝思。/一瞬间地错失,二十年的怀念。/今夜明月,可是曾经的影子呢?三人行,却只迎来了我的重走。”光阴荏苒,斯人已逝……
   近几年,洪放把主要经历放在了小说写作上。连续出版了《秘书长1》、《秘书长2》、《挂职》等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的创作成果也蔚为可观。也许正是此次的新疆之行,再次引发了他体内的诗意风暴,《关于新疆:明月、星光和大地》仅仅只是一个开端而已。
   白是天山的主色调。但,这种白在诗人洪放眼里是需要仰望的,天山的白于洪放而言是“久远的白。羊群和季节的白。风和歌声的白。爱情和流水的白。”(《仰望天山的白》)白就是一切,它包容一切,成就一切。
   特克斯的风光给参加第八届散文诗笔会的代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他们回到各自生活的城市,他们与笔者津津乐道的依然是特克斯,九曲十八弯、科桑溶洞……而洪放说,特克斯是绿色的道路,引领着每一颗心的方向。洪放和其他的代表一样,他们只是特克斯风中匆匆的过客,但他们把灵魂和特克斯的风、特克斯的河融在了一起。“也许,我的前生曾是这里的一棵小小的树,纯净的天空下,我曾和所有的花朵同行;也许,我的来世将是这里的一泓清清的水,激越的流动中,我将成为草原上最骠悍的牧人。”(《特克斯的风》)于特克斯而言,夫复何求?
   有朋自远方来,怎能无酒?在八卦城的几天里,洪放感受到了新疆人的热情,一瓶瓶伊犁老窖,让你不醉不归。终于,洪放也醉了,而且醉得很深,被凝固的易经、辽阔的八卦所醉。虽然沉醉,却很清醒,“酒,从八个方向走向心灵,我知道每一个秘密的出口了。我明白每一条道路的未来了。”(《酒,八卦城》)每一条道路都是通向故乡的地方。而灵魂的所在,就是故乡的皈依。
   所有的方向都是流水的方向,所有的爱情都是神灵的爱情。这是洪放的诗句。也许是听见了伊犁河遥远的歌声,看到了伊犁河大桥上的婚礼——爱情的见证,澄净的诗句自然而然中就诞生了。草原,爱情,流水,洪放在伊犁处处看到的都是爱情,包括回家的怀想“我握住了草原的方向。我握住了爱情的流水。我握住了最隐秘的道路,它赐予我在今后的岁月中,在怀念中回到故乡……”(《追寻流水》)
   可克达拉是散文诗笔会代表告别的地方。在可克达拉的晚上,酒不断,舞不停。而就在这样的夜晚,洪放成了可克达拉的一只鸟,倚着夕阳,“停在最优美的小夜曲的音符上”。是的,告别是为了再次相聚,正如洪放所写的,夕阳让一切成了永恒。但还是要停下来,“让我停下来,让我在丰美的草原上静静地躺下来——可克达拉,我等待的一切,都是神灵的礼赞,我拥有的一切都是自然的颂歌。”(《可克达拉》)停下来,再听一次辽远的牧歌,东方小夜曲。
   说到紫色,伊犁人都会想到薰衣草。诗人也一样,代表爱情的薰衣草哟,唤醒了洪放多年前的爱情。“多年前,我怀想过爱情。这就是爱情的色彩吗?一望无际的紫啊,我沉醉于你的浓郁,我沉醉于你的婉约……”刻骨铭心的爱情,终于被伊犁的那一望无际的紫色薰衣草再次萌发。痛苦或者无边无际的自由,都只是一个接口,爱情,构成了世界的最后的守望者。“大家都是受伤的人——曾经的石头,让心流血。曾经,因为天真,我们成了世界上最后的守望者。”(《那一望无际的紫啊》)
   离开伊犁,洪放顺道去昌吉看望友人,无意中被昌吉的落日惊为天人。那向着八个方向的落日,诗人也终于是向着落日的方向。在平原上,人的渺小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平原的落日下,尤其是新疆平原的落日,是宁静的,是所有所有牧人爱情一样的落日。洪放再次想到爱情,因为“落日向着八个不同的方向,依次举起辽阔的旗帜”,这是祖国大地最壮阔的落日。与爱情一样伟大。“无边而辽阔的大地啊,我的到来,只是一片鸟羽对天空的回归。落日,落日,每一个方向,都是永恒的家。”(《落日向着八个方向》)而回家的方向是无处不在的。
   洪放的新疆之行的最后一站是大地的眼睛——天池。在这里,心灵所有的污垢都被清洗,心是澄明的,也只有澄明的心从来感受真正的天池——回首一望,大地无边。“洗却浮尘,最后的归宿还是向前。”(《洗吧,洗吧》)洪放最后说。
   洪放在回家的第一篇文章《回首已是苍茫》中谈到了自己新疆之行的印象:“新疆是一个辽阔的地方,也是一个让人的心变得很小的地方。新疆会是一种思想,或者一种态度,出现在我今后的文字中。新疆还会是一种否定,或者一种反思。回首已是苍茫。新疆亦然。”只是苍茫也好,否定也好,反思也好,一路照着洪放在新疆行走的天山明月依旧……
  
   三、被耽搁的遗忘
   ——夜读郁笛
  
   在读郁笛的散文随笔集《被耽搁的遗忘》的时候,一直是带着一颗安静的心的。这就像当年逐字逐句阅读梭罗的《瓦尔登湖》一样,紧遵译者徐迟的告诫,先把心安静下来,然后找一个幽静良好的环境,之后带着一个朴素的心地去读它。
   所以,郁笛的这本书几乎都是在边城伊宁的夜里,一页一页地,丝毫不知夜之已至。
   事实上,这本书里的大部分篇章都是郁笛在深夜完成的。读过这本书的人,几乎都可以想象这样的经历:漫漫长夜里,一盏孤灯下,一个感情丰富的男人正面对着电脑,双手不停地敲击着键盘,任思绪在手中流淌,日积月累,于是就有了《被耽搁的遗忘》一书,它流露的是作者的自然性情,还是其个人生命体验的浓缩和精华,更是郁笛对命运的一种叩问。
   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过,对不可说的,要保持沉默。而我国当代作家车前子在分析一个作家的写作时阐述得更直接:作家的写作都是压力底下的挣扎,有的是社会的压力,有的是家庭的压力,有的是名气的压力,也就是虚荣的压力。而郁笛的写作却是在与自己对话。他曾明确地说,一个人需要和自己对话,在被文字打开的过程中,体验寂寞的芬芳也体验被书写的命运。郁笛似乎很享受这个过程,于是他的散文像是敞开的心扉,饱含着激情,更难得的是其中的真知灼见比比皆是。
   照此,按照日内瓦学派代表人物乔治?普莱在《文学批评与内在感受》中的观点,一本书不仅是一本书,它更是一种手段,作者依靠这种手段真实地保存了他的观念,他的感受、他的梦想和生活方式。这是使他的个性免于消亡的一种手段。郁笛的诗人本质、对怀乡病的矛盾以及在路上的状态,都完整地被保存着。
   郁笛本质上是一个诗人。我如此说,是因为他一直在抱着一颗诗心在写散文随笔。伟大的博尔赫斯也说过,诗歌的最复杂形式就是散文。新疆青年评论集何英认为真正高境界的不论是散文还是小说,都应该向诗歌看齐。郁笛正是如此。翻开目录,看着那一个个如此诗意的题目《一根缰绳在孤独地奔跑》《这个夜晚我闻见了青草的气息》《我望见了风,那些落叶中的盘旋》《看看谁还在黑夜里逗留》《雪地上的脚印凌乱不堪》《我熟悉这夜色里的风吹草动》……而在其正文中,这样的诗句更是遍地都是。那些篇章中的一个个字,一行行诗句,都是郁笛从脑子孕育出来的。所以当我读到它们的时候,在我的内心,郁笛唤醒了我同他的思想或感受相类似的东西。或许,这就是乔治?普莱所说的,要理解一部文学作品,就是让写作它的人在我们内心里展现他自己。而这也恰好印证了罗扎诺夫的“只有当书被体验的时候,阅读才给人以满足。”的说法。
   在诗人之外,郁笛更是一个严重的怀乡病患者。这个粗犷的山东汉子,在新疆已经生活了二十五年(远远超过在故乡生活的年限),笔下的文字却如此细腻,充满着感情,难倒这一切都是为还乡?面对怀乡病,郁笛内心充溢的是矛盾。一方面他否认着怀乡病的存在,“我不是一个顽固的思乡病患者,这么多年,我早已把异乡化为故乡,或者说,多少年的漂泊,我已经不知道故乡在哪条道路上,等我的归途了。”(一棵树的荒原);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郁笛一再书写着他严重的怀乡病,“拥有一个故乡也变得有些奢侈了。等到拥有了一把年纪的时候,故乡就像一捧温热的细沙,会慢慢地在你的指缝流走。”(一地月光)、“少小离家老大还。我的鬓毛未衰,却不知道去路何方。古往今来,多少断肠人在天涯,而思乡,便是我这一生都无法治愈的病了。一个少小离家的人,失去了父母,就失去了故乡。自此以后,我可以再一场又一场旧梦里回忆,却再也找不到一条归乡的路。”(灯影里的故乡)、“回忆故乡,就像用一块旧布去擦拭伤口,时间过去得愈久,旧布和新伤就愈加明显。”(灯影里的故乡)……像这样的句子,在郁笛的文章中到处都是。其实,作为一个诗人,就是要看谁是可以回到童年、回到故乡的一种人。对郁笛而言,故乡的存在,如同一口井,从井里打上来的清凉的井水足够他享用一生。
   郁笛记录、保存的另一个生活状态是“在路上”。“你走多远的路,经历了怎样的曲折,急急缓缓,都是你一生的宿命。”、“只要在路上,也只有在路上我的心思才可以平复下来,那些漂泊不定的行程,使我必须要支付的一生,还是这一生中,必不可少的路程。”就像一个常年在路上的人必定会对他途中经过的一座座小旅馆怀着刻骨铭心的记忆一样,郁笛在路上让难忘的是抖地毯的女孩赛尔亚、荒原上一棵树……
   一直在路上的郁笛也是隐忍的。经历着苦难的郁笛,自己在默默地在“疼痛中疗伤”。当我读到《漆黑的山路》《老娘泪》《寻找父亲》《被包裹的“谎言”》《家有老娘不远游》《麦秸垛》等篇章的时候,心里抑不住地揪心般地疼痛,或许那时候方才有些明白郁笛在《泪眼泪已经流出》中所说的,一个感情如此脆弱的男人,是极不适宜像我这样早早地就远离故土而一个人闯荡世界的。郁笛的抒情,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随笔,重在一个“随”。郁笛的这些随笔好在信手拈来,不刻意为文。看着《被耽搁的遗忘》中的篇章,注意力常常被文章末尾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吸引着。我就在想,郁笛在写这些文章的时候,我都在什么地方在干什么呢?于是就跟着郁笛妙手著文的时间,又回到了往事中去畅游了,想着那些“新鲜的往事”,就像郁笛在《阅读的启示》一文中说的,一边是回忆中的阅读,一边是阅读中的回忆。说得多么好。
   D?H?劳伦斯说,有些人应该被我“诅咒”,因为他们已经把该说的话都替我们说尽了。同为流落他乡的我,在边城伊宁读着郁笛的这些篇章时心中默思着,不知道他算不算这种要被我“诅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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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内心迸发中的突围”概括了程静散文《西域野生》的特点。程静的散文,深沉大气,以物寓情,于自然中写人生,能营造出如此文字世界的,情感自内心中迸发,便是其创作的经验之谈。“天山明月照我还”解读的是洪放的《关于新疆:明月、星光和大地》。洪放的《关于新疆:明月、星光和大地》来源于他的新疆之行,美丽的自然风光,热情的新疆人引发了诗人体内的诗意风暴,于是,有了这组精美的散文诗组章。作者在写这篇读书笔记的时候,抓住了诗人的情感,剖析了其思想,并以其优美的诗句为引领,品读了其诗意的内心。“被耽搁的遗忘” 是读郁笛的散文随笔集《被耽搁的遗忘》时所写。郁笛的散文随笔,充满着诗意,作者重点分析了其写作特深入到骨髓中的思想内涵。一篇好的读书笔记记录的绝不仅仅是自己的读书心得,它还应对所读作品进行提纲挈领的归纳,能对读者的阅读起到引领作用。而作者,无疑是个中高手,将作品的内涵,个人的情感,读书的收获,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写出了自己的独特感悟。佳作,荐阅。【编辑:素心如玉】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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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素心如玉        2013-08-16 20:30:43
  又见毕老师佳作,欣赏学习了。问好,祝安。
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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