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原创小说-优秀文学
当前位置:江山文学网首页 >> 人生家园 >> 短篇 >> 情感小说 >> 【家园】来来往往(中篇小说)

精品 【家园】来来往往(中篇小说)


作者:铁男 秀才,1153.4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7623发表时间:2013-08-21 23:31:54

写在前面:这一篇小说原来发过前半部(1万多字,独立成章,后来又加了约3万字,单发不能独立成章),现在为了让大家可以看的全面,所以我整部的上传了。望见谅!
  
  
   第一章
   我叫杜子腾,来自一个最偏远的山区,父亲叫杜归。祖传七代之内都是不折不扣的农民。不过到了父亲这一代,我那伟大的父亲终于开辟了另一份事业“赌博”,几年下来,咱家也就从小有积蓄到了家徒四壁。于是,在我懂事时起,我就由衷地佩服我那死去的爷爷了。他老人家给我和父亲取的名字,有着惊人的预测能力。这么些年来,我每个月都会肚子疼上一次,并且每次都准时准点,形成了一种规律。而父亲也终究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赌鬼。
   高中念完的时候,因为家中实在拿不出供养我读大学的学费,我无奈之中辍学回家,继承了祖辈的事业,整天和母亲、弟弟妹妹们倒腾我家那几亩薄地。还算幸运的是,那些年风调雨顺,加上出嫁的大姐偶尔接济我们家一下,倒也没有挨饿。不过因为家里穷,父亲的名声又太过于响亮,可怜我二十好几的人了,也找不到一个媳妇。就如那首某大歌星唱的歌一样:咱坚强得像石头一块,可是晚上实在是寂寞难耐啊。想咱178的个子,长得眉清目秀的,再怎么说也算一个知识分子吧,可是为什么就没有人喜欢俺呢?难道说,俺这一辈子就注定要孤独一生么?每天晚上,我寂寞地对着月亮嚎叫:“神啊,赐咱一个女人吧,哪怕丑点也行?”可是月亮沉默不语。
   不过,寂寞的日子不是太长,在我二十四岁的时候,我终于遇见了一个女人,开始了一段爱情。虽然说那段爱情并不值得怀念,但毕竟也是我的初恋啊!想忘记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得从那天说起了。俺记得那天下着大雨,咱难得地睡到早上八点钟的样子才起床。家里除了母亲在忙着生火做饭外,也没有其他人在家,父亲就不必说了,绝对是在哪里的牌桌上酣战,弟弟妹妹估计也是去那玩儿了。唉,农村就是这样了,只有天阴下雨,才能闲着不做什么。看着母亲做饭一时半会还不会熟,无聊中我到门口看着远处发起呆来。天空中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大雨哗哗地浇灌着这片土地。道路早就泛起了山水,裸露在外面的黄土被雨水泡成了稀泥。突然间我看见不远处,一个娇弱的身影在雨中艰难地行走着,或许是道路泥泞的缘故,那身影在雨中行走得十分吃力,时不时的还摔上一跤。我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那身影,口里还不知不觉地哼起了小曲。
   直到那个身影渐行渐近的时候,我终于看清了,原来走在雨里的是咱村里的周寡妇。也许是摔多了几跤的缘故吧,周寡妇浑身上下都是泥,那样子说多狼狈就多狼狈。我看着有些滑稽,嘴里不由地笑出声来。周寡妇听见我的笑声,分神看了我一眼,结果一个不小心又结结实实地摔倒在了地上。我刚想幸灾乐祸地大笑,却发现周寡妇在地上挣扎了几下,也没有站起身来。到最后竟然索性趴在地上大声地嚎哭了起来。我收起笑声,脸上有些发红。看着周寡妇趴在地上哭,心里莫名地疼痛了起来。我不知道我当时是怎样做的决定,像我这种人,发善心的机会几乎是零。可是那天我切切实实地行了一回善。走到雨里将周寡妇拉到背上,并且将她送回了家。周寡妇的身子很暖也很柔软。成年以来我是第一次接触到女人的身子。那种感觉说不出的舒服,一路上我享受着周寡妇的温暖和柔软,心里察觉不到一丝毫的累意,一口气将周寡妇送回了家,直到到了周寡妇家里我才恋恋不舍地将周寡妇放下。在周寡妇的道谢声中我有些失落地回到了家里。那晚,我做了一个很美妙的梦,梦里怀抱着一个柔软的身子直到天明醒来。
   说起周寡妇来,她也算是命苦之人,嫁到婆家不到三月老公就因为和婆婆吵架,一气之下喝农药自杀了。后来又改嫁给村里另外一个单身汉,可是不到半年,后面这老公在煤窑了挖煤,煤窑塌方又一命呜呼。还好那单身汉没有什么亲人,留下的一所破房子也就理所当然地给了周寡妇。可从那个时候,村里就传出了周寡妇有克夫相的一说,从此就再也没有人敢登门提亲了。周寡妇也就一个人孤零零地过了好些年。
   也许是我帮过她的缘故吧,从那次以后,周寡妇见到我都会微笑着给我打一个招呼,我也会微笑着回应一声,久而久之我们渐渐地熟络了起来,无聊的时候我们也会开开玩笑,或到她家串串门什么的。一来二去我们倒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无形中我对她倒有些依赖,若是哪天我没有看见她人,心里总会莫名的失落。当然,村里的风言风语也开始传了出来。我们却都没有在乎,也没有什么可在乎的。我家因为老爸的缘故,名声本来就不好,而她这些年别人按给她的罪名也不是一条两条了,想在乎也在乎不过来了。就这样,我们在风言风语中清清白白地相处了一年。
   年后三月三是隔壁县里庙会,那天周寡妇约我一起去庙会逛逛。我早上找母亲要了一百块钱,带着周寡妇走了二十多里的山路,赶到庙会的场地。我们在庙会上闲逛了半天,觉得无聊,周寡妇便提议说去镇上买点东西。镇上离庙会也有十来里路,紧赶慢赶的到天将擦黑了我们才赶到镇上。买好东西后,两人又商议着赶回家,可是才出镇口,天上就下起了大雨,我们就往回跑了起来。跑到镇上时,我们都被淋了个湿透。看着瓢泼的大雨,又想下雨路滑,两人就商量找个旅馆住下,明早再赶回家。可是镇上只有唯一一家旅馆,我们去的时候也就只剩下唯一的一间客房,还是单人间。两个人踌躇了半天后还是住了下来。
   旅馆的房间很小,房间里的床也是一张单人床,我们在房间里坐了一会,两人尴尬得一句话也没有说,可是湿透了衣服贴在身上让人十分的难受,再说我们也不能就这样躺在床上吧?两人沉默了一会后,周寡妇主动提了出来说,关了灯,然后我们将衣服脱了晾在房间里,两个人挤着睡一晚,反正大家那么熟了,也就没有必要拘束什么。我脸上有些发热,可是心里却很期待地想,和周寡妇躺在床上会是一种什么感觉。不过,嘴里却怎么也不好意思同意周寡妇的建议。直到周寡妇后来怒道:“你怕什么怕,老娘都不怕,你倒害怕了?”我才被周寡妇激得一下子男人气概大振,走过去将灯一关,在黑暗中把身上衣服脱了个精光,拧了拧水,晾在房间的铁线上,掀开被子躺倒了床上。
   黑暗中我听见周寡妇将衣服脱掉拧水的声音,一会她的脚步就来到的床前。我感觉得到她是有犹豫了一下,但在我暗自失望时,她却掀开被子钻了进来。因为床小的缘故,她一进被子躺了下来,她的身体就紧贴在我身上,滑溜柔嫩的肌肤散发着滚烫的温度,我羞愧地发现我的身体某部分反应了起来。没奈何我只有闭紧眼睛装睡,可是心里却燥热得难受。心里无比地渴望想将身边的发烫的身体抱在怀里,渴望抚摸那每一寸肌肤。那种渴望让人如同猫抓心坎般的难受。
   正在我无比焦躁的时候,周寡妇突然翻了个身,胸前两团柔软的东西贴在了我手臂上,我莫名的兴奋起来,呼吸突然急促了起来,身体也变得滚烫。周寡妇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轻轻地将我的手拉了放在她的胸前,嘴里轻轻地呢喃道:“如果你不嫌弃我,你想要就要吧。我知道你没有碰过女人,我的身子不珍贵,你想要我就给你。”
   周寡妇说完,我再也按捺不住,嘴里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嘶吼,翻起身将周寡妇紧紧地抱在怀里。周寡妇迎合着我。我们在床上不停地亲吻,抚摸,直到进入她的身体。那种感觉是我二十多年最飘飘欲仙的感觉,奇妙得不可言语。那一夜,我不停地索要,仿佛就想要把这二十多年来压抑的某些东西全部释放出来;那一夜,我终于成了一个完整的男人。
   天明时,我看着身边熟睡的脸庞,清秀中不失狐媚,岁月在她身上刻下了痕迹,却让她越发地显露出一种别一样的美感。恍惚中我有一种错觉,我想,如果可以,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也不失为一件不错的事情,不求上进的青年,声名狼藉的寡妇,两个人在一起不是恰好相配的一对么?也许这就是爱情吧。小说里的爱情不就是两个人走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养家糊口么?电影里不也是这么演的么?我亲了亲她的脸庞,将她的身子搂紧,然后在满足的幸福里沉沉地睡去。
  
   第二章
   发生那件事以后,我和周寡妇的感情一天天升温起来,虽然没有公开我们的感情,可是隔三差五的我都会偷偷跑到她家,和她在一个床上翻滚。肉欲的需求其实和吸毒差不多,一但沾染上了就很难戒掉,特别是像我那时刚刚初尝禁果的人,对于生理的需求是异常的强烈。而周寡妇都是无条件地满足我,无论我什么时候需要她都会满足我。我,在肉欲里沉沦。
   其实她是一个很好的人,对于我她从来都不会要求我什么,在一起以来,除了在生理上满足我以外,她还会给我买点衣服,烟酒啊什么的,有时候她也会割上几斤肉偷偷地叫我去她家改善下伙食。我满足于现状,贪恋她的身体和她的呵护。当时纯真的我甚至想和她结婚生子过一辈子。可是现实里都有那么些的阻碍和风暴,风暴来时,却会让你措手不及。
   村里的风言风语越演越烈了,母亲也知道了这件事,可是她没有说什么,她明白,像我们这种家庭,我能娶到个寡妇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了。我那赌鬼老爸更不会管,他的生命里除了赌博,再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挂心了。可是我却忽略了一个人,就是我的大姐。我的大姐虽然出嫁了,可是她在我家里却有很重的话语权,其他的不说,就说她每年给家里的接济,就可以让她在家里拥有一定的权威。
   我和周寡妇的事传出去没有多久后,大姐就气冲冲地杀回了家里。当时站在大姐的面前,大姐看我的眼光就似乎是在看一个无法饶恕的罪犯一样。还没有等我说什么话的时候,大姐就直接霸气地说道:“你马上给我和周寡妇断了!你丢得起那个人,我丢不起。再怎么说你那么大了,和一个寡妇搅在一起,太丢人了。”“哎,你弟弟年纪也不小了,我们家那么穷,周寡妇看上他,我们就不要反对了吧?”母亲的声音很怯弱,在大姐面前母亲也是不敢大声说话的,因为不是大姐的接济,我们家的日子将会过得更艰难。“不行,如果不和周寡妇断了,以后我将和家里脱离关系,以后的事情我就再也不会管了。”大姐将声音提高了八度,母亲也在大姐的声音里吓得收回了声,看向我的眼神透露出了一丝无奈。
   我没有说话,对于大姐我也不敢有反抗的念头。我知道她也是为了我好,出嫁好几年了,还一直帮衬着家里,在婆家也受了不少气。要不是前年大姐自己接手了一家饭馆,并且赚了不少钱的话,大姐在婆家的日子也不好过。可是我贪恋上了周寡妇的温存,叫我断了,那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一直都是垂着头,没有说一句话,无声地反抗着。
   僵持了好久后,大姐终于还是软了下来,最后轻声地对我说道:“弟,你二十五岁了,年纪也不小了,我知道你也想成家过日子,可是周寡妇毕竟名声不好,再说她有克夫相。我前几天还和你姐夫说了,想介绍你去省城打工,一个月也有八九百块钱,你省着点,过个一两年后,大姐再帮衬你点钱,给你好好地说个媳妇好好过日子,怎么也比和周寡妇在一起给别人笑话强吧?”
   我依然没有说话,但对大姐的话我也几分动心。活了二十五年,我最远的地方就是去过县城,但对省城的繁华和热闹我一直都渴望着,那种骨子里的渴望和当年渴望女人的身体一样强烈。天堂和地狱间,我开始徘徊了。省城和周寡妇让我无法抉择,不算年少的我第一次为抉择而倍感艰难。
   那天大姐并没有回去,在家住了一晚,期间她离家出去了一趟,约莫过了一两个小时回来后,大姐脸上少有地露出了喜色。可是我看到大姐脸上的喜色后,我的心里却莫名地有一丝恐慌,似乎预感到我最终会失去了什么。终于事情在大姐走后的第二天晚上有了真相。
   那晚,晚饭过后,周寡妇来到了我家屋后叫我,我看了眼母亲,母亲点了下头后,我出去和周寡妇去了她家。刚进门,周寡妇就扑进我的怀里,使劲地亲吻我,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我们在床上翻滚了好久。当我满足地想亲吻她的额头时,我突然看见周寡妇的眼睛里多了许多东西,晶莹泪珠无声地滑落着,划得我的心里抽缩的疼痛。我紧紧地抱着她。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只有无声地将她抱紧,生怕一松手了就会失去她。她无声地哭着,眼睛里却突然多了几份决绝。最后终于在沉默了一会以后,她推开我,将我的衣服递给我,然后告诉我,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了,因为明天过后她就要回娘家那里去,说是去给一家亲戚在煤窑里做饭。从没和她慌乱的眼神里我看出了她在说谎,也突然明悟了,那晚大姐出门肯定是来了她家。大姐对她说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就算我怎么问,周寡妇也不会告诉我大姐和她说了什么。我知道,以周寡妇的个性,一旦她决定了的东西就再难挽回,我那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怜很可怜。
   我怯弱地接过周寡妇递过来的衣服,默默地穿好,然后沉默着离开了她家。回到家里,我对母亲说,明天随我去大姐家,我决定了,我要去省城,然后躲进房里躺在床上。在床上我毫无睡意,心底空洞得没有边际,对着屋顶我静静地发着呆,直到天色将亮时我才睡着。睡着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一个人走在省城的大街上,地上到处是花花绿绿的钞票。我兴奋地弯下腰一张张捡起来塞到到怀里。恍惚间我也看见了周寡妇,我看见她也在捡钱,但她捡起来后又随意地撒到了地上。我还看见她对着我笑,只是那种笑容里多了几许说不出的味道。我呆呆地看着她,想叫喊却发不出声音,这样的情形一直到母亲呼唤我起床时,我才猛然从梦里醒来。原来天已经大亮了,今天说好了要去大姐家,母亲做好了早餐在叫我起床了。

共 43286 字 9 页 首页1234...9
转到
【编者按】很感人的文章!文章记录了“我”从高中到中年的一系列事情,“我”曾先后爱上过周寡妇、金丽、阿芬、苏迪、林小冉以及可儿。主人公的与每个女人之间的事情都是悲伤的,因为自己的懦弱丢失了周寡妇,因为自己的逃避伤害了金丽,因为自己的行为害死了苏迪,因为自己的无知导致自己与可儿天人永别。虽然主人公做过很多对不起金丽等人的事情,但是她们的内心里对主人公还是保存着一份真挚的感情。文章的收尾写的很好,让整件事情有了个圆满的大结局,也让主人公从一个懵懂的少年成长为一名真正的男子汉!文章注重于感情描写,把每一个故事之间的感情描写得淋漓尽致,让读者感到可歌可泣。我自己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落泪,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因此落泪或迷茫。这篇文章也反映了社会上的一类人,没有生活目标,只能随波逐流,无不让人感到悲叹惋惜。整篇文章一环紧扣一环,增加了真实性,可读性。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建议加精!【编辑:回头一笑百花放】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308230025】

大家来说说

用户名:  密码:  
1 楼        文友:回头一笑百花放        2013-08-21 23:34:37
  这篇文章让我很是感动,文章中的人物写的特别有特色!呵呵,我在编辑的时候,情不自禁的落下了眼泪,对这样的感情小说,我很喜欢!希望作者多写一些这样的小说,多多益善!
逢敌必亮剑!
2 楼        文友:乡人        2013-08-22 18:25:41
  花了几个小时终于读完了,感慨万千!文章中的“我”是幸福的,也是不幸的,是个流氓,也是个文化人,有点良知-___即使是他举起屠刀的时候,心底的良知也没有消失殆尽,使人想到了“流氓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流氓有文化”的确不错的小说,情感变化,心里活动使人感动,一气读完,仍有意犹未尽之感,感叹三十岁的男人经历却如此丰富,但可读性很强。强烈支持!
3 楼        文友:张民胜        2013-08-24 09:13:10
  人物感情丰富,故事悲壮凄美。
执业律师,业余作家。
共 3 条 1 页 首页1
转到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