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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江南】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杂文)


作者:墨黑纸白 秀才,1814.4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788发表时间:2013-09-07 21:51:46

早便想写一篇关于言论自由的文章,但一直顾虑到自己的学识与实践都尚欠缺,一直不敢执笔。可是前些日子接到一位老哥的电话,袒露了他的言论被限制的无奈。其实我何尝不知道他言论被某些人恶性限制了呢?而且被研制估摸将近一年左右,主要是在于删帖方面。可是却又干看着没有办法,毕竟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今,我想不得不为此写下只言片语,也许毫无作用,但起码是为那位老哥心中的,及更多网民心中的,还有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一把。
   ——杂感
  
   说句实话,我前些日子写过一篇《最后的阵地》的文字,呼吁庶民们能够团结起来,保护好最后的启民阵地——网络环境。可是收获颇为凄惨,基本上没人读我那篇文字,或许是我写的太烂吧,抑或是大家都已不愿去想这些了,有些对当下环境的失落?再或是根本无心关乎这些?自己想要的言论自由不过是能够保护自己?未曾想过还有更多的人每天都活在人祸的悲惨之中,我能想到的大概也许就是这三点或许吧。
  
   我们的法律是保护言论自由的,只是这个保护也是存在有一个界限的,至于界限是什么,诸位都懂得,不必笔者再多论述。我只是在想,为何周树人先生要用笔名,反而其笔名最后反而成为了他一生的名字。而当下的网络环境中,有多少人在庆幸在虚拟之中能够战胜现实的黑暗,可是这样的日子还多吗?我不禁想到,前些年,我为一个村子的农民执笔所写的一篇文字,是质问当地农业局为何不顾农民的损失而放纵种子营业商欺诈的文字。我很佩服网络的力量,拖了农民几个星期的农业局都不肯下来解决问题,反而我那篇文字一登到山阳论坛便立马解决了。可是农业局的人下来并非是在完全为农民解决问题,反而第一句话便是质问:那个写文章的人是谁?笔者后来闻村民转告,反倒“诚惶诚恐”了,这不得不让我佩服鲁迅先生的明智,于是我便将自己当时的真名也换了,换成了我的笔名。我只是没有想到,法制果然不是治理所有人的,法律的制作者们,及制作者的亲朋好友,官员邻里都是不受法律约束的,这倒也成了当下一道亮丽的风景,如若有谁敢逾越他们的管辖,那便是要刨根问底抛到祖坟上去的。其实我那位老哥做的事情该被多少个部门请去喝过茶呢?他又为何要继续下去呢?我希望心中存满正义信念,拥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们可以坚持下去,不管前方的路多么黑暗!
  
   鲁迅先生在《言论自由的界限》里,用贾府与焦大的例子,引出了国民政府时一群咬文嚼字的文人们,为讨好政府而投机取巧,却未曾料到没能把准主子的脉搏,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于是立马改换方案,才得到蒋公的青睐。当然我无意去评价国民党如何,毕竟我们在九年义务教育中能够学到近代史真正历史原貌是决然不可能的。所以我也不谈论鲁迅先生当时谈论的这件事,我只是想从鲁迅先生所谈的事情中反观下我们当下的社会,又有多少焦大在在不断的言论:“老爷,那位老爷的衣服比您干净,您的衣服脏了,洗洗吧!”最后被贾府塞了无数的马粪,然后慢慢学乖的。我不希望,我们的当下社会,只是充满了这样的人,我们每个人都很平凡,如若不能做一个真君子,不若不去做个伪君子,做一个真小人不是更为真实吗?我看着一些人言论着,言论自由是需要界限的。甚至有些人直接就掐断别人的话,不留一点余地。我只是纳闷,难道自由言论真的是只准专家自由,不准百姓们自由吗?如果专家们的自由言论是正确的,笔者自不该有何不满,可是当下的国民们有几个人相信专家、专家、还有专家们所说的话呢?而我们的教授们又有几个能够做到探究学术呢?无非是一种投机取巧,或迎逢执政者,或摸准百姓的脉搏,去愚弄百姓们随之摇摆。
  
   我中华泱泱大国,千年历史,传承至当下,难道真的没有敢说真话的人?我们可以明白界限在哪,那么我们从启迪百姓民智可否?后来我渐渐明白,不是敢说真话的人不多,而是敢说真话却说不出来的太多了。或许是害怕像“彭水县秦忠飞”那样因为写了个反映那时贪污的地方政府的歪诗就被刑事拘留了一个月。或许是害怕某天莫名其妙的就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或许是真的说了,但被某些有能力的人没收了,于是百姓们看不到了。朋友们,我们口口声声要民主,我们一直期盼普世价值可以传入中国,并能够顺应中国的发展,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究竟什么才是民主?我们有没有想过何谓真正的普世价值?我们有没有为民主而去贡献来自庶民的力量?我们有没有在为我们想要普世价值观而去发光来自庶民的热量?难道你奢求既得利益者去做这些事?别傻了,如果他们能做这些事,那么大多数百姓们还会过的不幸福吗?难道真的是我们国家没有钱吗?我可以确切的说,中国历朝历代,即便是我朝,也是从来不缺钱的,缺的是什么?缺的就是国民们能够充满智慧。因为知识的垄断,要比贫穷的垄断来的厉害的多!
  
   中国百姓们的要求从来就很低,只要能让我吃饱肚子,说啥都行。于是,我们就成现在的样子了,当然这是千年不变的中国国民的样子!即便是真的有人在为周围不平的事去努力,去贡献,可是那些受到他帮助的人,那些感动于他执着的人,你们可曾想过他因为他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多少不便?没有,我们中国人的惯性就是气人有,笑人无。我看过不少人说:他不过是给自己打名气,他不过是想沽名钓誉罢了云云。其实我很无奈,至今我还为那位老哥而感动,所以今天我写出了这篇文字,我更期望看到的是人们能够保护那些去为自己说话的人,不要管为自己说话的是庶民,还是为官的,只要他敢于真正的,执着的为百姓们说话,他们都值得我们保护。我们需要明白,当他不能说话的时候,总有一天下个不能说话的就是你。难道我们真的以为网络可以一直存在?我早已经论述过网络时代很快就会与我们绝缘,不要以为这个世界在围绕你转,如果你不为之努力的话!当一个这样的人消失,那千千万万这样的人会不会感到心寒,从而选择沉默?当千千万万这样的人都沉默,那么网络从虚拟转化为真实也就为期不远了。当最后的阵地失守,我请问诸位庶民们:我们还剩下些什么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言论自由?别傻了,当你一开口的那刻,早已经被定为“喝茶”对象了,要记住那时候可真的是实名制了,您以为您的冤屈可以得以昭雪吗?
  
   最后我想与论坛的管理员谈谈,您尽可以不看我的言论。至少我该说的说到,曾经有人发帖戏谑“老鸡怀春”,当然维护论坛的人会指责一番,可是管理员们,你们真的有资格指责这样的戏谑吗?你需要明白,你虽然有平台,但你更需要人们的访问,当你运用绝对的权利去封杀人们发帖的权利,那不过是在慢性自杀而已。如果您运用权力封杀的是一些广告贴,垃圾帖,情色贴,那笔者自无话说,可是那些表露民意,表达民声,展现民生的帖子却遭到扼杀的话,那论坛还有何价值呢?其实再仔细想想,难道这个论坛真的是其本身价值或技术含量多好吗?我不觉得,我更多的是觉得我们当地人们对该论坛的重视,愿意将其作为当地对内对外的一个窗口,如果真的连说话的权利都没了,那么这样的论坛也真到了“老鸡怀春”的年纪了,不得不让人为之感叹,曾经她唯美的容颜,而今却不愿为自己的容颜而改变自己的现状,反而选择继续暴力,可叹,昙花如此一现,如何能不让我们当地人为之叹然呢?我从来不否认热爱这个论坛的人大有人在,甚至有人豪言道:这个论坛会经久不衰!可是高调吹捧不会抹去人们对她的专制的看法,想要获得民心,还是需要从民本开始的。不要让言论自由的界限沦为删帖的专制,在此,我作为家乡人,对家乡的论坛真诚的说一句:删帖请手下留情!
  
   该落笔了,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如果是从民族大义而存在的,是为国家安全,是为他人而全而开展的,那么笔者完全可以同意的。如果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是从保护贪官,顺从专制,防民之口等等出发的,那么笔者决然不会苟同!我希望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能够从全民的利益上出手,人多口杂、众口铄金本人也知道其危害,所以我们可以用自由的界限去界限那些非法的人,而不是以此为借口而强奸民意!这最终是对民族,对国家不利的!我希望国民们可以得到启迪民智,可以科普知识,可以拥有真正的民族意识,可以为自己的民族去表达自己的民意,这是必须存在的,对于我们国家的强大而言!我一直在想,为何中国在国际游戏上总是吃亏?后来我明白了,我们跟人家观念根本不同,我认为我们的观念可以与别人不同,但观念总得否合游戏规则吧?如果连游戏规则都不否合,那我们怎会不吃亏呢?言论自由也是如此,为何百姓们想要的与当官的想要的矛盾了呢?矛盾如何解决?既得利益者们,学会适当放弃你们的利益吧,为整个民族想一想,我们不再是在九州里内斗的时代了,我们面对着更多的猛狼恶虎在看着我们这个尚未完全醒来的民族,在此刻,启迪民智绝对不亚于发展经济,改革政治,我希望更多的庶民能够明白这些。就此罢笔!
  
   注:作文本时,笔者特意去度娘那查找鲁迅那先这篇《言论自由的界限》的文章,可是令笔者怅然的是,度娘竟然没有这个能力搜索到,即便搜索到的也是被删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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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与人们的生活已密不可分。在民主社会中,言论自由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一般认为,言论自由促进人的自我发展与人格完善,同时是人们发现真理、实现民主的基本途径。而网络的即时性、互动性、匿名性等特征为言论的多元化创造了条件,对言论自由价值的实现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自由和权利不是绝对的。同样,言论自由也应该加以限制而不应使之演变为对权利的滥用,这点应无疑义。网络固然可以被用于正途,亦可能被少数人滥用。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一般来说,限制表达自由所应遵循的原则包括:①合法性:限制表达自由的事由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②目的性:只有出现了法定的限制事由,才能对表达自由进行限制;而限制的事由一般为以下五项: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名誉、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公共道德。③必要性:对表达自由的限制必须是必要的。根据我国宪法第51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我国在保护网络言论自由方面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网络的舆论谴责力量当然是利大于弊的,但是最终维系整个社会平衡的仍只有法律,网络的所谓“道德法庭”可以对法律的滞后性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然而终究不能代替法律的作用,网络的存在使得言论自由得以最大实现,然而两者都不应该是无节制的。唯有以善法导之,方能使其成为一股激浊扬清的“激流”,而不是冲垮所有社会基本价值观的“洪水”。总之,不管采用什么手段,怀着对自由的信仰,怀着“法律慎行”的态度,也许我们能够更清楚的分辨言论自由的界限,从而更好的保护言论自由。好文字,倾情推荐!【编辑:林子树】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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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林子树        2013-09-07 21:58:05
  问候墨黑,感谢赐稿江南,祝创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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