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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专栏·传媒杂谈】维护消费者权益事业任重道远


作者:空中飞 榜眼,24615.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971发表时间:2009-03-15 07:48:43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这种活动就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最大限度地能得到保障,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是“零风险”,商品售后服务诚信、负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能得到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不会因担心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降低消费意愿,消费者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与经营者平等的主体。
   又是一年春草绿。每逢3、15到来的前后,荆州市有关执法部门和社团组织都要推出焚烧假冒伪劣商品,上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举措,向消费者宣传法律维权知识,通过举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现场会的形式,有助于增强群众打假意识,形成全社会打假治劣的氛围,进一步整顿规范好荆州的市场经济秩序。商家在这一天对消费者的投诉也格外负责,甚至久拖不解决的消费纠纷在这一天也得到合理解决,一些查实已经很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幕也要等在这一天曝光、大白于天下,街头上的假冒伪劣商品也一时间销声匿迹。“3、15”成了消费者的一个重大节日,一年就等待着一天。
   可在这一天不可能什么问题都得到解决,当前流行网络购物,网络购物成为人们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网络购物安全也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投诉的问题也最多。来自亚洲最大的零售商淘宝网和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的信息显示,目前七成以上的被骗案例都是因买家被卖家诱骗未经网站正常支付程序而造成,而大部分网购纠纷都来自商品描述和实物不符。
   根据中消协公布的数字,2008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8477件,比2007年下降2.8%,解决6074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168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50761件,加倍赔偿金额1112万元,经消费者协会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罚没款3118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438万人次。
   其中网络购物方面的投诉虽然占比不大,但也达到了10万件的规模。网络购物主要的问题有:利用低价诱惑消费者;虚构消费者在市场上买不到或号称有神奇功效的产品;伪造中奖信息欺骗消费者,骗取消费者的预付费或要求消费者先将钱款划拨;设置障碍,推诿拖延,退换困难;某些提供交易的平台未尽到监管的责任和义务。
   也许你花了大价钱买到的却是假冒伪劣商品,也许你出了钱享受的却是“受气”服务,只要是3、15当天投诉的问题一般都获得圆满解决,可过了这一天后,很多事情又恢复到常态,有些商家开始对应该合理解决的消费纠纷又开始拖延,有关部门的宣传也偃旗息鼓,消费者的投诉也得不到及时受理和合理解决,一些摊点集市假冒伪劣商品又公然叫卖,不见执法人员查处,因此有的消费者感叹:要是天天都是315就好了。
   质量问题是消费者最不放心的一环。据消委会的有关人士介绍,手机质量主要存在通话质量差、自动关机、显示屏容易出现断裂、屏幕出现黑屏不显示等问题。例如一位女消费者曾向消委会投诉反映,她刚买的一款新手机,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黑屏不显示现象,经检查是主板出现了问题,换了主板没到一星期又出现同样问题,说明手机的质量不够稳定。另外,手机维修服务也很不规范,主要是不按照有关三包规定进行处理,存在具体问题是:保修期内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单位往往认定用户使用不当,要求用户承担责任,例如一消费者使用一款某牌手机8个月主板就出现锈点,导致手机无法使用,特约维修中心认为用户使用不当让主板受潮,拒绝为用户免费更换主板;消费者反映手机维修收费不透明,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现象;手机维修更换零件时存在以旧代新的现象。
   对广大消费者来说,“3、15”远不如“365”。与其热热闹闹一天,不如扎扎实实一年。现在制造销售假冒伪劣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如食品还不能吃着让人放心,出售假劣化肥坑害农民的事情时有发生,消费者投诉的渠道还不通畅,有些执法部门人员执法为民的意识不强,对群众的投诉不尽心处理,甚至敷衍塞责,3。15也日渐形式化,有些沦落为商家“自我推销”和执法部门“功劳秀”,这些都反映出消费维权重在日常,维护消费者权益事业任重道远。
   当前农民最怕的是农资有假,长势喜人的葡萄喷洒了所谓的“高效农药”之后,原本正常的叶片开始烧枯、脱落;攒下钱满怀希望买了“优质”的甜玉米种子,辛苦到头结出的玉米棒却又小又稀,还不如老种子。记者“3·15”期间采访不少农民,他们说,我们就盼着3·15狠打假农资。一些假冒伪劣农资借假牌子、假产地、假厂家悄悄上市,实则“挂羊头卖狗肉”,根本就是“黑户”。部分农资生产源头质量就不合格,以次充好、以劣充优,这是坑农害农的顽症。假农资屡禁不止、花样翻新,给农民造成很大的危害。期望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力度,期望消费投诉的渠道更为通畅、期望生产厂家生产出的产品让消费者用着放心,期望商家在经营活动中真正诚实守信,期望“3、15”成为一种常态,而不只是“这一天”。
   农资商品质量与农业生产收成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粮食供应和“菜篮子”食品安全。记者了解到荆州市工商部门从2008年开始,全面启动“红盾护农”工程,开展“红盾护农进乡村”活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全年共查处假冒劣质农资案件25宗,查扣劣质农药170公斤,劣质化肥32000公斤,较好地维护了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农资打假方面,坚持了标本兼治的方针,创新工作思路,整合执法资源,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实行联合检查,协同办案,不断提高市场打击力度。在农资准入、生产流通和科学使用三个环节上,建立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坚持有诉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则,尽量减少坑农事件的发生。通过从源头上治理和综合整治,使全市的农资市场秩序呈现了良好发展势头,对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荆州工商局还定期以大中型商场、超市、商业街,以及通信增值服务提供商、通信产品经营者为检查重点,以规范商家降价商品销售中的价格行为为突破口,重点检查降价商品中的服装、家电、食品、药品、烟酒、手机等与市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严厉打击标价内容与实际不符、虚假标价、虚假折扣、模糊赠送等几类价格欺诈行为,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
   人无信则不立。诚信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要求双方互讲诚信;不讲诚信是对讲诚信者的不公,失信于人就该受惩罚,建议政府应将那些不讲诚信者列入“黑名单”,并广告天下,让人们免受伤害。现在不讲诚信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据报道,法制健全的国家都有个人、企业诚信档案,在银行存款、企业招工时都要查诚信记录。我国也要学习这种方法,对不讲诚信者一旦被发现,就该重罚,让他得不偿失,并通报全社会,正如法院对“老赖”们进行上报公布一样,也让他们上“黑名单”榜,比如现在的高考要建立诚信档案一样,有污点的考生要记录在案。现代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有时一个企业不讲诚信,如积压一笔巨大的货款,有可能拖垮另一个企业。诚信不仅是一种道义、一种声誉,更是一种准则、一种资源。人家上一次当后不会上接连第二次、第三次当,不讲诚信者,就意味着失去了一种资源。”
   “讲诚信!”不少商家也经常将此挂在嘴边。商家当然知道,如今的消费者最看重的是“诚信”二字,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让人放心。不过,在具体的经营中,一些商家只考虑到眼前利益,背弃了“诚信”的核心精神:在国家三包法规中,能退或能换的,总是只换不退,要求更换或维修的,只选择维修,甚而至于只要货卖出去了,钱收到了,就摆出一副老大的模样,对消费者不予理睬。于是,我们就可以看到,愤怒的消费者最后只好投诉到消委会才得以解决。
   对于商家而言,与其被动等待投诉出现后再予以解决,不如主动替消费者维权。因为,当消费者遭遇消费纠纷而商家又不予解决时,消费者自然就会将自己的不满意购物经历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身边的亲戚朋友又会将此传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如此下来,商家将损失大批潜在的顾客。相反,一旦消费者遇到确属质量方面的问题,商家主动帮其解决,消费者自然也会将商家的“诚信”行为进行传播,商机也就滚滚而来。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擦亮双眼把好关口。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们关心更多的不再是把肚子吃饱,而是吃好,吃出健康来。作为一个消费者,例如购买食品时应该擦亮眼睛,把好“入口”关。应该选用正规商场和市场的产品,不要贪小便宜,随意在街头小摊上购买,以免上当;要选购名牌或比较规范企业的品牌食品,尤其对有绿色食品标志的要作为首选;选购食品、饮料时,不能一味贪色贪味,如过白的面粉、馒头、面条,有可能用了过量的增白剂,应谨慎选购;蔬菜最好挑选带皮和包心的。对有叶蔬菜,则要一洗、二泡、三烫,只要经过处理,一般可去掉80%以上的残留农药。同时,要注意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主要成分和配料比例。发现过期和无生产日期、食品主要成分和配料与标签不相符的,一定不要购买。而购买肉类等制品注意气味、颜色和重量。发现有异味和颜色不对的要慎重购买,发现重量不对的要及时寻找公秤和其他计量用具进行复秤,以免上当受骗。
   不否认的是,自从有了3.15,似乎教会了消费者如何维权,说白了,是本来就该用法律来维护消费者自己权益的一堂补习课。同样不否认有消费者的不懂法,但更大程度上,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产品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所以才有了现在的遍及各地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9年宣传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发展是提高生活收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改善消费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希望我们的职能部门和媒体要正确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积极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呼声和要求,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日常消费需求,进行各种知识宣传,充分报道市场动向和各种商品服务信息。坚决打击伪劣假冒、坑蒙拐骗、并进行高额罚款,给不法商贩以致命打击。重建良好商业秩序,不能光靠商家的自律,一定要有严格执法。只有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市场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经济社会才能又好又快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以消费维权为手段,督促社会各方特别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扩大消费市场,促进经济发展。
   (写于2009-03-150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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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3月15日,不得不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感谢作者带来的文字,“消费者权益保护”不简简单单只是“消费者”单方面的问题,只有大家都重视了,联合生产者,销售者,人人讲“诚信”,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政府、媒体再加大力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念,那么,必能促进我们经济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编辑:且贪杯醉】【推荐理由:结合社会发展情况。说明问题根在,有理有据。社会,是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去维护的。】【社长:凉】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9031512】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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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蓝雨轩156        2009-03-15 09:26:32
  结合社会发展情况。说明问题根在,有理有据。社会,是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去维护的。
想念,无法言语。
2 楼        文友:空中飞        2009-03-15 12:09:04
  希望我们的职能部门和媒体要正确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积极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呼声和要求,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日常消费需求,进行各种知识宣传,充分报道市场动向和各种商品服务信息。坚决打击伪劣假冒、坑蒙拐骗、并进行高额罚款,给不法商贩以致命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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