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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专栏·传媒杂谈】漫谈虚假医药广告


作者:空中飞 榜眼,24615.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652发表时间:2009-03-21 20:28:01

广告,顾名思义,就是广而告之的意思,是宣传企业及其产品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通过广告,可以使一种原先默默无闻的产品变得家喻户晓。然而,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监管的不得力,目前虚假广告在我们的身边随处可见。街头广告、小报广告,让老百姓一次又一次的上当受骗。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作为政府“喉舌”的报纸、电台、电视台,也成为了虚假广告的推手,特别是虚假医药广告,造成了老百姓财产甚至生命的损失,从而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虚假医药广告的出现源于上世纪90年代的医疗市场化改革。发展到现在,一些频频变脸的专家和“浑身是病”的明星,已经成为误导消费者的主要帮凶。象《家有儿女》中“姥姥”的扮演者孙桂田,她以真实身份分别代言齿白金、华佗药酒、喘气通胶囊、九阳火灸裤、生命三宝、美国U28、肝肾滋、76通脉磁等医药广告,分别在这些广告中称自己患了牙龈萎缩、牙周炎、风湿骨病、肺气肿、全身麻木、肝病、肾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让网友们讥讽为“几乎生活不能自理”的废人,“在每个广告中都说自己吃(用)了广告中的产品后痊愈了,这不自相矛盾吗?”还有荧屏上,西装革履、满头银发的“留英博士张仲和”,前天在电视广告中称是“骨病专家王志伦”、昨天在电视广告中却化身为“性病专家郭明鱼”,这位精神矍铄的老者,根本不是什么“专家”,而是一个叫李兆民的职业演员。
   央视主持人文清代言治疗近视的医疗器械“眼保姆”,因广告“涉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而被工商局曝光。在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同时还声称“产品销售现场场面壮观、多家护眼中心产品断货”等,夸大其辞的广告宣传,其是都是假的。
   近日广电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法制日报)。有的演员与社会名人不爱惜自己的羽毛,在利益中迷失自我,利用人们对公众人物的信任心理,对自己根本没有使用过的医疗产品进行虚假“现身说法”,或者主持医疗、健康节目,为医疗、药品广告做虚假宣传、夸大疗效。极力向广大消费者推荐。既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也损害了自身公众人物形象,误导了社会风气,早已为舆论所诟病。广电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重申相关规定,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体现了纯洁医疗、健康节目,净化医疗广告的姿态,值得肯定。
   虚假医疗广告,近年来造成的惨痛事实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成为一个屡治不愈的社会痼疾。在大众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无论我们打开电视、翻开报纸、拧开收音机还是进入互联网,眼花缭乱的医疗广告便扑面而来。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医疗广告竟然没有多少是货真价实的。
   前些时候我看到播放“黄金九号”的广告。屏幕上不断播放该药品对高血压的神奇疗效,一个个患者轮番出来“现身说法”,说自己患高血压等疾病多年,服用多种药物均不奏效,服用“黄金九号”后,现在疾病已完全治好,全家人都感谢“黄金九号”。广告还称,该药除了对高血压等疾病有奇效外,长期服用还能“延长寿命十年以上”。“黄金九号”刚下场,“肿瘤患者的希望“今畅生”又粉墨登场。广告称该药对肿瘤患者有明显疗效,得到了国内外,乃至联合国医学专家的认可。屏幕上出现一个外国人,字幕显示为美国哈佛大学医学专家霍克曼教授,评价“今畅生”是人类医学史上的奇迹。但看过电视的人都认得,这个身着西服的老外竟是国际奥委会主席,真是忽悠的可以。
   一些演员、社会名人作为公众人物,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把握道德底线,在公益与私利之间,作出正确选择,拒绝不当利益诱惑,树立良好的名人风范,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诚然,演员、社会名人也要受经济利益驱使,但医疗监管体制存在漏洞,是虚假医疗广告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但是,我认为,虚假医疗广告泛滥,也不能全怪这些公众人物。医疗广告审查部门、发布部门工作失查,也是虚假医疗广告泛滥的重要原因。要治好虚假医疗广告,除了管住乱做广告,虚假代言的人以外,广告审查、发布部门也不能免责。医疗广告充斥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正是利用公众对媒介的信任和媒体受众面大的有利条件,夸大宣传医疗效果,对广大媒体的受众狂轰乱炸。铺天盖地的假教授、牛博导、马专家成天在电视节日中、煞有介事、绘声绘色、口若悬河、经年累月地狂侃妙手回春故事、返老回童奇遇,老百姓听后相当反感。什么根治癌症不是梦!彻底治疗牛皮癣!心脑血管病的克星!专治乙肝大三阳,转阴率百分之百!这些广告曾让许多饱受顽固疾病困扰的患者看到了光明和希望,但最终也让他们的大把金钱打了水漂。因轻信其吹嘘的疗效而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例子屡见不鲜。南柯一梦醒来,才发现是上了虚假广告的当,患者只能自认倒霉。大多数医疗广告均是骗人,只要稍微想一想,便知是假,比如有的广告说吃了某种药,骨折一个月便可治愈,我们用脑子想一想,姚明足部小骨头骨折,在美国治疗都需要4-5个月,如何在中国一个月能痊愈?再比如说某专家到某小医院会诊,且专家费及治疗费全免。但其实知名专家决不会到小医院来坐诊,人家讲课一个小时有上万元酬劳甚至更高,再多的钱也是请不到的,这是一位医生真诚相告说出来的实话。
   辨别真假医疗广告,可以从这几方面看出来:凡有治愈内容的,必有假;有“患者”现身说法的,必有骗;有医生出场说明的,必有蒙;有获奖内容的,必有吹;有义诊内容的,必有诈。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不论它打出什么样的金字招牌,做出什么美好的承诺,都是在行骗。人们说他们是谋财害命。这些医疗机构的头头、少数医生,群众说他们已经不是“白衣天使”,而是“白衣魔鬼”,这虽然是过激之词,不该推而广之,但是它触及到了问题的实质,这些医疗机构要应引以为戒哟。
   人食五谷杂粮,哪能没个病?冲着老百姓向往健康的迫切心态,钻着医疗广告的监管空白,演员都改行当“专家”了,他们成了虚假广告的“变脸”高手。因为这里的钱格外好挣,是按分钟收费的。很多曾为医疗、健康类节目做过主持或“托儿”的明星。在接演此类广告时,往往不会过问药品或医疗用户的疗效,主要关心的是出场费。我们光拿违规药企、广告公司和广播电视媒体开刀,能否把广告代言人也列入整治名单呢?大家可以看到,虚假医疗广告往往不是谁单独就能炮制的,都是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为了推销产品,花钱让演员假扮专家或病患者,然后,把总关的电视台睁只眼闭只眼,纵容他们在广告里头欺诈蒙骗消费者。可以说,造假的责任不是单方面的,而是有一条“流水线”作业,人人有份。
   我认为对演员、社会名人的医疗广告违规行为,广电总局等部门除了重复强调“严禁”以外,还要明确制定相关罚则,真刀真枪对演员、社会名人的虚假医疗广告代言行为严厉问责,让他们支付相应的违规成本。名人不是在乎形象与利益吗?那就要让他们的丑行曝光,付出必要的经济代价。否则,广电总局等部委的“严禁”难免会变成“言禁”,影响中央部委的威信。按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进行医疗广告宣传。申请办理《医疗广告证明》,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并且不得有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宣传诊疗效果及治愈率、有效率的内容。现在的问题是,一些明显违规,没有取得广告通行证的医疗广告,如何能在电视、广播上发布呢?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值得深究。实际上某些部门,某些传播媒介充当了虚假医疗广告的帮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商行政人员曾说,尽管打击虚假广告是他们的职责,但是由于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明显感到力不从心。这流露出无奈情绪的话语折射出了一个行风问题,反映出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监管部门的警觉。
   作为政府,不仅要禁止“药托”,而且要立法问责。除了痛打山寨“专家”,及时戳穿虚假医疗广告谎言的同时。还必须从法律层面上对各类广告代言人进行规范,要追回代言所得、加以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使广告行业健康发展,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彰显。坚决对那些喜欢走穴走得不亦乐乎的伪“专家”们实行问责,因虚假广告误导或欺骗,受害者可以按照《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产品质量法》及《民法通则》等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广告主,或者产品生产者,或者产品代言人、或产品销售商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同时,也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工商管理机关举报来处理。
   湖北省工商局局长许业富说,对这些违法广告情况严重的电视台,除了曝光之外,将依法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对于顶风违规违法的,将吊销其广告经营许可证。省卫生厅厅长朱忠华表示,将依法查处刊播虚假医疗广告的医院。情况严重、坑害患者的,将依法吊销其执业执照。省纠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纠风办将严格追究有关电视台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电视台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追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责任。特别是一些往年被查处过的、今年继续顶风违法违规的,将从重处理,处理结果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看病当需擦亮眼,病急也别乱投医。作为老百姓,如何面对虚假医疗广告,主要还是要提高警惕。凡是说疗效最佳、药到病除、绝无副作用这类拍着胸脯打保票的咱别信。凡是明吹或暗示包治百病,违反科学常识的咱别信。贬低同类产品,大肆做治疗前后神奇对比的别信。含有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保证无效退款的也别信。尽量少上当和不上当,这就是我们普通消费者打击虚假医疗广告最好的办法。
   规范医药广告净化医疗市场刻不容缓,虚假违法医疗医药广告泛滥暴露出我国医药市场监管方面存在问题,也反映出一些媒体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责任感的问题。如果再让这些肆意夸大疗效的虚假广告放任自流,那么它们侵害的不仅是群众的健康和财产,还将让我们整个社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应对这一顽疾下猛药、求根治。医疗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应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与之相关的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处罚力度也应加大,对违者绝不手软。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对医疗广告市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广告法规和要求把关,对比较典型的案例及时向社会曝光,形成一种打击违法医疗广告的合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遏制当前违法医疗广告。监管人员应恪尽职守,防止以罚代管,将危害老百姓生命健康的不法之徒尽早绳之以法,还人民一个健康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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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者就广告虚假这种社会现象,慢慢的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让我们更好的认清了其中的本质和人性道德的缺失。同时我们也该呼吁更好的广告的规范和社会监督的必要性。问好作者。(推荐理由:由一种现象而引发作者透彻的分析,深刻、细致。推荐阅读!)【编辑:云若寒】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9032217】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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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伤行        2009-03-21 20:37:41
  说起来正好我今年的毕业论文就是讨论中国广告监管的缺失。现在的虚假广告与人心的冷漠一样,惟利是图,弄得现在人们对广告都不信任了。法律总是有空子去钻,而中国的广告监管确实落后。问好作者。
唔。。。
2 楼        文友:空中飞        2009-03-21 20:48:28
  规范医药广告净化医疗市场刻不容缓,虚假违法医疗医药广告泛滥暴露出我国医药市场监管方面存在问题,也反映出一些媒体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责任感的问题。如果再让这些肆意夸大疗效的虚假广告放任自流,那么它们侵害的不仅是群众的健康和财产,还将让我们整个社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空中飞博客 http://blog.people.com.cn/home.do?uid=1127
3 楼        文友:蓝雨轩156        2009-03-22 08:38:07
  纰漏社会弊端,引起重视。
想念,无法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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