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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心灵】亲情三弄(散文)


作者:春梦 布衣,237.5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831发表时间:2013-11-11 15:09:05

(一)唱戏的母亲
   母亲二十岁的时候,是个白白胖胖粉粉嫩嫩的女孩儿。我看过母亲那时的相片:齐耳短发,淡眉秀目,手拿折扇,一副富家小姐的装扮。
   其实,外公家并不算富裕。兴划成分那阵儿,有个上中农的帽儿来着。实际这帽儿高了点儿也大了点儿,外公戴了那么多年倒也没受什么委屈,当然也没添什么风光,只是便宜了四姑娘(母亲排行在四),让她有了几年书念。这事儿一直到我都记事了,外公还直劲儿后悔——因为母亲打了他老人家的脸。
   就因为母亲识字,多读了几年书,所以人大心大,居然偷偷地“自己找婆家”了。这在那个年代,尤其在偏僻的小山村里,那还了得?虽说《刘巧儿》的段子一唱再唱,但那是戏,怎能当真?可母亲就真真做了“刘巧儿”,任外公如何火冒钻天,愣是誓死也要嫁给姓滕的,这不是打他老人家的脸吗?
   这事儿坏就坏在母亲会唱戏上。
   那时候,乡间的草台班子很是红火,一些能拉擅唱的男男女女凑到一起,组成小剧团走村串乡演出,常常唱出十里八村甚至更远。
   剧团演出用的服装道具都是大队、生产队和个人出资购置的。演员们挣工分。排戏的时候自己带饭吃。母亲回忆起那段生活,脸上总光彩熠熠,说那活得才叫潇洒。我偷偷地笑母亲竟能把几十年后流行的这个词,用到几十年前的事上去,而且又那么准确。
   母亲所在的剧团在方圆几十里内是很有名气的。文武场硬,角儿也好,行头也捧吔。其中有一个叫李国栋的男角儿,既工文武生,亦善青衣,扮相靓,且能双手挥毫写对子,堪称一绝。
   那时候兴唱堂会,十几公里以内的剧团聚在一起搭台唱对台戏比试高低。最终是母亲所在的剧团夺魁。
   母亲工青衣和花旦,在《秦香莲》、《小姑贤》、《刘巧儿》等许多戏里唱主角儿或配角儿。我想,当时外公坐在台下听他的四姑娘婉转悠扬的唱腔时,心里也一定一阵一阵的自豪吧?
   父亲与母亲同庚,是个戏迷。父母亲两家相距2.5公里之遥,一个家住邱杖子,一个家居大营子。青松岭这个地方至今也不怎么开化,何况那时候?纵然父母亲再胆大包天,两个人没有机缘也扯不到姻缘上来的。
   父母亲的相识相知相爱,实在应该感谢一个“戏”字。
   父亲的身量不高,当了几年大兵回来仍未见魁梧,只是那张脸越发耐看,典型的文生公子面,这一点很是迷住了青春韶华的母亲(戏这东西对人的潜移默化真够神奇的)。
   父亲因为爱戏,便常常去看戏;因为个子小,便常常坐到离台口较近的地场。这样,那张英俊的脸便常常出现在母亲的视线里,后来干脆就走进母亲的梦里赶不出来了……
   父亲呢?醉在母亲的扮相和唱腔里,就管不住自己总往那上面想。这一想,两颗心就碰到一起了……父亲说,他和母亲的第一次约会完全是母亲从台上丢下来的那个(“那个”什么样儿只有有情人自己读得懂)眼神儿。
   母亲出嫁时已经24岁了,这多半是由于爱唱戏的缘故。因为那时,这个年龄早已过了婚嫁的年限。
   离家的时候,母亲不肯哭。包了几件衣服和几卷戏本,跟在父亲牵来的小黑驴后面上路了……
   婚后的日子是艰难的。
   父亲家很穷,从没吃过苦的母亲这时真正尝到了“苦”的滋味儿,开始了艰辛劳碌的生活。
   1965年的冬天,一把泥的小屋里新添了一条小生命。这使本来就很拮据的日子沉重了几分,也欢乐了几分。
   父亲的身体不好,在队上算不得壮劳力,每年挣的工分将够口粮款,所以很少分回几个钱。自然,除了应分的那点口粮之外,再很难有什么添置。
   为了照顾父亲的身体,母亲总是把干的、粮食多一点的饭食留给父亲吃。而她自己多半是清汤、菜叶、糠菜团,甚至饿肚子。
   转眼间,我们都已过了母亲唱戏时的年龄,母亲那双摇香扇摆水袖的纤纤玉手早已粗糙无比。当母亲偶尔从她珍藏几十年的小包里,抽出早已泛黄的戏本,咿咿呀呀有板有眼地哼唱时,我发现:母亲的眼底好亮好亮……
   哦,母亲―――您爱戏更爱生活,在几十年的风风雨雨的人生舞台上,您成功地扮演了贤妻良母的角色:勇敢、坚定、自信、温存、勤俭、刚强……
   我爱我的母亲!
   (二)伯父
   伯父在我们那趟川里,是有名的神算子,算盘打得既快又准。搞合作化那阵儿,被人珍珠般捧着,很是体面风光。
   伯父秉性耿直、倔强,每遇不合理的事情总忍不住说几句公道话,所以免不了得罪人。在那场“史无前例”的革命中,伯父因说过一句“林彪是个奸臣”的话,被人抓了辫子,挨了一次批斗,一股急火攻心,耳朵便聋了。
   伯父聋了以后就一直在生产队里侍弄菜园子。
   伯父是个尽职尽责的人(这同他多年的会计生涯不无关系),菜园子侍弄得菜青花黄:茄子、青椒、萝卜、芹菜、豆角......种类繁多,每隔三、五天总能分一次。
   时常光顾菜园子的总是我们这些小孩子,因为跟在伯父屁股后面,帮着浇水、拔草、扶秧儿之后,总能得到一根黄瓜或是一个萝卜的奖赏。记得有一次我偷偷扭了一个茄子包儿,被伯父发现后挨了一顿骂,便再也不敢去菜园子玩耍了。从此,我很怕伯父,见了总是远远地躲开……
   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菜园子零割碎切地分了,伯父从此失了乐园。闲来无事,靠了三年私塾的功底,伯父开始研究易经八卦之类的玄学。几年功夫下来,倒也弄出许多名堂,十里八村的有了不小的名气。
   伯父的烟吸得够水平,一根根拇指粗棒槌样儿的纸烟,除了睡觉吃饭整天叼在嘴上,每年总要吃进几十斤,这是后来索他性命的阎罗。
   伯母过世早,伯父一直没有续弦。我想,人老了总是免不了寂寞。侍弄菜园也好,研究玄学也好,甚而吸烟,都是打发寂寞的一种方式吧?
   不知是闲不住,还是那些方式都不足以排遣难言的寂寞,伯父在村里承包了一处荒沟:种地、养兔、侍弄果树,几年下来,有了几千块钱的进项,身体却越发地坏了。
   我总觉得,很聋很聋的伯父沉默得像一头负重的骆驼。我不敢想象他一个人是怎样的在那个荒无人烟的大沟谷里生活的。
   那一年的五月节我去看伯父,见他正蹲在灶台上咬着玉米面大饼子(清晰的手指印印在上面),就着咸菜条吃得津津有味儿。我留下母亲让我带来的几只粽子和鸡蛋走的时候,伯父说什么也要给我拿上一些瓜果蔬菜,而这些伯父是很少吃的,大抵会拿到集市上卖掉。问他为什么这样苦自己?回道:“懒得做,也做不好。”那一刻,我的眼泪就在眼眶眶里转……
   伯父很少回家来,偶尔回来一趟,也是拿了应用之物匆匆即走,这脾性始终未改。一年中除了过年,其他节日很少回来过。儿女们只好把东西送去。想想也是,那么远的路(来回要3公里),对一个一大把年纪的人也确实是个负担。谁要劝他回来颐养天年,他总是不肯;再往深里问,就不再言语(我知道伯父心里想的什么)。
   可是,这一年的冬天伯父不得不回来了――-严重的肺病已经让他喘不过气来。经过一段时间治疗,伯父又能进进出出了。但是,那条他苦心经营了几年的大沟谷已永远不能回去了。
   看着伯父的脸色一天天地好起来,我以为伯父真的好了。那段时间,因为忙着准备参加每年五月的全国成人高考,我很少去伯父的屋里坐上一会儿(在所有的侄男阁女中伯父最喜欢我)。
   考试回来,又开始忙于建房。奠基的日子是伯父给择的。那段日子,伯父经常过来走走看看,吃饭的时候就不见了。去找他,多半不来,有时实在推辞不掉,来过几次。看到伯父一顿能吃下两个干粮,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谁想到了七月,伯父突然经常咯血,继而卧床不起了。天气好的时候,扶他老人家出来晒晒太阳,脱骨脱相的伯父眼睛发直,已不怎么认人了。但从他的目光里依然可以感到眷恋人生之情是那么强烈,而那生命之火却越来越弱……
   伯父终于还是去了,在七月里一个清寂的凌晨,留下葳蕤的大沟谷给这个世界,留下数万元遗产给儿孙们,却没有留下一句话……人是哭着喊着来到这个世界的,离它而去时却默默无声,显得那么平淡无奇!
   死,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人类的智慧几乎可以超越一切,却唯独无法超越死亡。无论伟人或凡人,都从生命的起点出发向终点驶去……伯父平静地走完了他极平常甚而有些惨淡的一生!
   那么,我们活着的人是不是应该珍惜这短短行程中的每一分每一秒呢!哭也好,笑也好,只要奉献自己忠实自己,便无愧于己也无悔于短暂的人生!
   就像我敬爱的伯父。
   (三)母亲(二则)
   一
   人似乎总喜欢在回忆里活着,总也走不出自己。苦去甘来也好,甘去苦至也罢,好像都能从飘逝久远的壳里寻到一丝失落或者慰藉。
   而在母亲的故事里,我体味到的只有沉重。那些苦难的日子以及飘荡在日子里的情愫,让我感到生活的艰辛与美好!
   在母亲半个多世纪的人生里,写满了辛劳与清贫。所以母亲格外珍惜今天的生活,也从来不曾忘却远逝的那些岁月。
   母亲嫁过来时只有一个淡绿色的小包包。其实打开来不过是几件做女红时换季的衣服、
   一面小梳妆镜、一把梳子,再就是几本线装的戏本本(母亲唱过戏)。如果说变化,只是多了一盒胭脂——那是父亲送给母亲的唯一礼物。
   新嫁娘的日子该有一团粉红色的梦,可母亲抖落那一头祝福便开始了劳碌。
   每天,忙完了家务活就端着葫芦瓢走上山坡,一颗一颗地捡拾绵羊球球。母亲捡得那样耐心,仿佛油黑的小球儿就是日子的希望。一颗一颗、一瓢一瓢......捡满了大仓小仓、大囤小囤......苦寒的日子就这样在母亲的手上一天一天过去了。我不知道,母亲把这些“黑珍珠”小心地填进炉膛时,心底该燃起怎样的温馨呢?!
  
   二
   幼时的印象中,母亲从来没有坐在饭桌前合合适适地吃顿饭,总是招呼父亲和到处乱跑的我们先吃,自己又忙别的事情去了。等我们吃完了,母亲才就这我们吃剩下的菜汤儿草草扒拉几口,常常是收拾着碗筷就吃完了。
   母亲是吝啬的,吝啬到从来不肯为我们添置一件新衣,直到我读中学时仍穿着洗得发白补了又补的衣服。二姨见了我总说:“瞧你妈也不给孩子买件新衣服,穿得跟要饭的似的。”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而母亲却说:“衣服穿个干净,重要的是做人。”
   母亲又是慷慨的,慷慨得大碗大碗送米接济断顿的乡亲。那时我不理解母亲为什么这样做,母亲摸着我的头说:“孩子,娘是从那个时候熬过来的,一碗米能救活一条命啊!”
   母亲就是这样在我们困窘的生活际遇里,没有埋下自卑自贱、自私自利的种子,却让我们生活得朴素、自信、坚强......
   如今,我们兄妹三个都长大了,个个小鸟一样飞出巢去;已逾知天命的母亲依然勤勤俭俭操持着家务,依然未改她的淳朴善良和刚强......
   这就是我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妇女。
   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不管是顺境还是逆境,我坚信:
   母亲的勤劳将照耀我一生!
   母亲的善良将温暖我一生!
  
   文/紫藤儿(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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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读者》杂志是中国期刊杂志的第一品牌,在世界性的综合杂志中销量排名也是名列前茅的,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那是因为《读者》杂志上的文章质朴感人,真实入心,可以启迪人心,是人们心灵上一道不可或缺的文字佳肴,像我屏前的这篇文章,一定也是可以刊载在《读者》杂志上的,文字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笔墨流畅,运笔老练!字里行间可见作者扎实的文字功底!通篇均是质朴温情感人的亲情叙述,让人忍不住读了再读,因为我的母亲也曾与作者的母亲有过类似的人生经历,也曾工青衣和花旦,在台上唱别人的戏,在台下唱自己的人生,母亲这一词汇,应当是写在每个人的人生字典中的第一页第一个位置的,为了孩子,为了家,母亲可以舍弃所有繁华,围裙一系,在厨房里心甘情愿做灰姑娘,将所有心血倾注在子女和爱人的一粥一饭里,只倾心付出,而不求回报,并能为我们指引正确的人生方向,引导我们如何做人,做一个纯良的人......此文中,笔者对伯父的叙述,是一种追忆,也是一种疼惜,是对亲情的一种颂扬,然而我们的笔墨总是写不尽人世中的美好情感,但虽然写不尽,但却会让它们永远住在我们的心里,给我们一辈子的温暖!此文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强烈推荐更多的人阅读!【编辑:满月】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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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满月        2013-11-11 15:13:05
  看过琼瑶的《梅花三弄》是关于爱情的,老师这篇《亲情三弄》比琼瑶的爱情剧更感人哟!
我的字很轻,落笔似雪落的声音,空灵,以柔情翩跹,翩跹!
回复1 楼        文友:春梦        2013-11-11 20:45:43
  你就夸吧,以后走路怕是要带上指南针了。
2 楼        文友:满月        2013-11-11 15:15:24
  欣赏老师佳作,以后我也多谢谢亲情的,希望我的文字也像老师的一样珍贵!
我的字很轻,落笔似雪落的声音,空灵,以柔情翩跹,翩跹!
回复2 楼        文友:春梦        2013-11-11 20:41:35
  相信你的亲情会更精彩,期待!
3 楼        文友:满月        2013-11-11 15:15:53
  感谢赐稿心灵,期待更多佳作!
我的字很轻,落笔似雪落的声音,空灵,以柔情翩跹,翩跹!
回复3 楼        文友:春梦        2013-11-11 20:55:44
  感谢满月老师把我领进心灵,更感谢您精到独特的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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