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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辞工

作品名称:凤凰涅槃      作者:平凡文刀      发布时间:2013-11-17 18:52:49      字数:6291

  
  听完燕的故事时,我的心仿佛被利器剌了一下,很显然燕是喜欢宗,并且爱上宗了。我心里直捣鼓,我知道,在当时的深圳,宗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喜欢他的靓妹无数。我甚至开始惴惴不安起来,我知道燕只不过是与我争夺宗的潜在对手之一,以后也许会有第二个燕,第三个燕,甚至更多的燕…… 
  作为女人,我从她幽怨哀伤的神情和像两把刀一样闪着寒光的眼神中看出了,她的嫉妒与暗藏的怨恨,如同那随时可以火山爆发般的激情。假如把自己与宗的感情比作在大海上航行的爱情之舟,那么注定前方一定有很多岛屿和暗礁……
  我沉思着,转而打断彪仔的夸夸其谈:“喂!彪仔,燕不是回去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彪仔嘴角歪叼着一根香烟,猛吸一口,一圈圈浓浓的白烟在他头上袅袅散去。他用右手中指与食指夹着烟蒂,用嘴吹了吹烟灰,撇了撇嘴不屑地说道:“丢他个老母嗨!这种女人,她会在老家安生吗?不到一年就杀了回来,纠集重庆帮重操旧业。死皮赖脸地缠上我大佬,大佬见其可怜,便由他出面在新都南区扎下地盘,挂起红灯,现在她领着一帮靓女在那倚墙卖笑。嘿嘿,居然打起我大哥主意来,你说我大哥会爱上她这种人吗?呸!现在居然管起大哥的事来了,真不知羞耻!”彪仔说完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 
  听完彪仔的话,我仿佛有点被冷枪暗箭包围的感觉,心里寒丝丝地。看来,情场如战场,也是步步惊心!燕的出现就如身边一颗地雷,随时有爆炸的可能。宗叫我提防不无道理,也是他久经沙场的经验。他知道这种女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尤其在感情上冲动起来很容易失去理智。然而千防万防,防不胜防,该来的还是来了……
  一天休息日,我去新都一家“芬芳美容店”去做美容。刚坐定,那个似曾熟悉的身影就从门外飘了进来,是她,燕,我最怕撞见的女人。鸡冠头染得七彩斑斓,只是换了一套红裙。她一眼就看到,并认出了我,咯咯浪笑着径直走到我的面前,如一团火包围着我。我感到既紧张又害怕。没有宗在,她的脸变得更加冷峻,两道目光如烧红的铁丝射向我,她咄咄逼人地说道:“哎哟,小妮子,长得不错嘛,脸蛋蛮俊俏,皮肤白的如牛奶漂过呀,怪不着会勾男人……” 
  虽然我心生怒火,但我忍着,因为我知道这不是一般的女人,这是与宗有瓜葛的女人,我想与之较量只能两败俱伤。她又是讥讽又是挖苦,最后当众说:“小妮子!听好了,宗是我的男人,他早就属于我了!他这种人也不是你同路人,你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吗?坑蒙拐骗,吃喝嫖赌样样来!可以说是五毒俱全,你个乡下妹子,只不过是他一时兴起的玩物,口中的一块肉。识相的你给我走远点!我还可补偿你一笔钱!”说着拿出一叠钞票在我眼前晃了晃。
  这简直是对我的羞辱!这要依着我平时的个性,我早就扑上去了。但是我克制着,忍耐着!我提醒自己,嘴上吃点亏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能没有宗。我想,无论宗过去是谁的,无论他做过什么,我要的是现在,我要爱,我就要爱宗!无论是刀山火海,我都认了,爱就要爱得轰轰烈烈,彻彻底底!
  正在我受尽羞辱时,店里的一位靓妹说:“黄姐来了!”只见店门外嘎地停了一辆乳白色轿车,从车上走下一位满身珠光宝气雍容华贵的女人。五十岁左右,大波浪披肩发型,皮肤保养得很好,显得风韵犹存。她一下车,燕和她的一帮人全傻了眼,怔在一旁如被点了定身法。黄姐不怒自威道:“哪个想来闹事?你们一群骚鸡!都他妈地给我滚蛋!”见黄姐发话,燕便领着手下凄凄然如丧家犬,一个个夹着尾巴逃跑了。
  后来才知道,这位叫黄姐的女人名叫黄桂芬,是深圳沙井镇人,与宗一样,热衷赌博,是黑道上响当当的人物。后来成为我的干娘,前面已经交待过了。
  此时,我只是第一次见到她,就对她威慑黑道分子的能力暗暗佩服。原来这是她麾下经营的一家美容分店,刚才有人打电话给她说有人在店里闹事,她一听便匆匆赶了过来。她见我吓得够呛,一边安慰一边道:“没事!这帮四川鸡不能把你怎样。若不是我贤侄宗仔招呼,她们连立足之地也没有!哼!小鱼小虾想掀起大风浪!门都没有!” 
  什么?宗?我心里一阵暗喜,我知道她说的宗正是我的宗。但我欲言又止,我不想借宗的名气来抬高自己,对!隐忍!我要是随便把宗挂在口头上与别的女人何异?我装着一脸委屈。黄桂芬见我年轻水灵,似乎心有所思地说:“阿妹,看你细皮嫩肉的在深圳做什么工作?你的皮肤真靓,有什么保养秘决吗?嘻嘻,如你能来我店帮工那就是个活广告了。告诉我,阿妹,你做什么工作?能辞吗?辞了我收你为徒,好吧?” 
  我腼腆一笑道:“谢谢黄姐,我现在的工作挺好,在一家台球厅做记分员。” 
  “哦,那好,什么时候想出来找我,打我这个电话。”说完从坤包里抽出一张名片。上面写着:深圳芬芳系列美容院总经理、深圳康乐棋牌俱乐部顾问黄桂芬。康乐棋牌俱乐部正是宗他们经营的赌场。我收好名片,在她店里做好了美容,黄桂芬亲自把我送到门口。
  回到宿舍,我想起今天的遭遇,心想,假如不是碰巧在她店里,会是一种什么后果呢?想想自己自荷塘沉书出走,如鸿雁哀鸣飞往南方,屡遭磨难,不禁悲从中来,潸然泪下。于是特地去宿舍附近的小店买了瓶酒,自斟自饮。 
  心中不由得唱起那首《鸿雁》: 
  “鸿雁天空上对对排成行, 
  江水长,秋草黄,草原上琴声忧伤。 
  鸿雁向南方,飞过芦苇荡。 
  天苍茫,雁何往,心中是北方家乡。 
  鸿雁向苍天,天空有多遥远, 
  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鸿雁向苍天,天空多遥远。
  酒喝干,再斟满,
  今夜不醉不还。今夜不醉不还……
  
  我想起了父母,又想起自身处境,觉得这一生再也无颜见江东父老。泪水,只有泪水才可渲泄我今生的悔恨…… 
  经过长期接触,我彻底了解了宗的黑大佬身份,我知道他们是靠走私贩毒赌博为业的黑社会。但我已如飞蛾扑火般爱上了他。只要他不嫌弃,我会爱他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也是义无反顾在所不惜…… 
  我没有对宗说起与燕的事,也没有说与黄桂芬相遇的事。宗一再催我,辞掉台球厅的工作,与他到海边的家中去住,但是我没有答应。我心里明白,跟了他这种人就意味着动荡生活的开始,就得马上要和自己素来都陌生的各界黑道、警察、派出所、监狱打交道了。
  直到俱乐部台球厅经理(老花公的侄子)被港方董事会罢免后,我才辞工离开台球厅。那时深圳大型俱乐部老总大多是港商,开业阶段他们都会聘用熟悉内地行情的本土人作为经理。一旦酒店走上正轨稳定后,他们就会很自然炒掉中方经理,而启用他们早己安插在内部的香港人。这也是在深圳就业残酷的一面。
  就这样,我和宗回到了他海边的老家,跟宗回到海边老家时恰逢秋天。 
  秋天,在我以往的印象里几乎和金黄色的稻谷和丰收的喜庆连在一起,而此时只有落寞与孤单。  
  我与宗在海边时,他总是表现出莫名压抑与烦恼。每当一向寡言少语的他,对我倾诉这些烦恼的时候,我总是会不由自主联想到历朝历代的囚犯总是在秋后问斩。于是我的心就会在依然炎热、南方的秋季跌落至冰谷。  
  每每这时,我都会因为宗的江湖大佬身份,而感到提心吊胆。我试图劝说宗摒弃当下、步入正轨,过正常人的生活。而他总是紧锁眉头对我说:“阿妹,这太难了!你不在其中,哪能体会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难处啊,待过了明年秋天再说吧!”
  于是总是盼望宗能在明年的秋天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说:“阿妹,我从此脱胎换骨金盆洗手,与你过正常人的生活啦,不再过担惊受怕的日子啦!”  
  谁知跟宗回到老家还没满三个月,我的担心就验证了,宗和彪仔出事了,双双被押在派出所里。虽然知道这一天总是避免不了的,但我还是吓了个面如土色,浑身颤抖,犹如天塌地陷一般。
  三天后,当面无血色的我在他朋友的陪同下,在市拘留所的会见室里,见到了仍在淡定微笑的宗。看着受了惊吓憔悴的我,他煞时眼里流露出关心和怜爱:“我没事的哇,只是运动来了,我要在里面呆上一段时间,不然我的阿s们没法向上面交差。你放心噢,我在里面跟在外面一样的,照样能出去喝早茶,出去洗桑拿,照样天天能和你煲电话粥。以后你就别来这里了,我不喜欢你来这种场合。回去后和老妈住一起,跟她学学烧我们客家菜。快回去吧,啊?两个月最多三个月,我就回来了,每天晚饭后七点钟,我准时打电话给你。” 
  当时以为宗只是为了安慰我而已,满腹狐疑地回去了,没想到晚上七点钟一到,他就用拘留所管教们的座机打电话给我,有时电话粥长达三个钟头,这才知道他一点也没有虚言。 
  两个多月后,和宗一起出来的彪仔,又神气活现地尽情摆弄起他们在狱中的轶事了,以前宗怕我不爱听这些事,总不许彪仔在我面前提狱中的事情,但这次他看出来我是兴味盎然,所以也没再阻止过。 
  原来像宗这号人物,在自己的地盘进监狱,根本不用费一拳一脚,一进去就是狱霸,最干净、最舒适的床位,都得让给他睡,每天有人轮流为他按摩、洗脚、松骨。新人进来,总是先行九跪六拜见皇帝似的大礼,然后把自己身上所有的财物呈上,听凭狱霸发落。听说一名气远不如宗的建仔,上半年在市看守所里出来时,硬生生地带着二十余万现金。而这沉甸甸的二十余万现金,分分毫毫都是来自于那些犯了罪,而被投进监狱的人身上,还有来自他们的父母亲人的血汗钱。
  听到这里,不由得惊异,不由得愤慨,他们的钱太好赚了! 
  彪仔还在继续吹嘘着:“我大佬从来不肯做这样的事,他自己不肯做,还不准我们做这样的事情,要不然早发了。他总是同情人家,同情外地人,那些有文化的外地人跟他讲讲什么历史、地理、三国、水浒之类的,他就要送给人家方便面,鱼罐头之类的(拘留所里,方便面和鱼罐头是最丰厚的伙食,两块咸萝卜干加黄黄的糙米饭是监狱里犯人们永恒不变的主食。这还是在当时比较发达的广东的监狱,听说当时北方的监狱还要残忍),一场牢坐下来之后,总是我们亏了。” 
  其实,他们这次并没有亏。不久就听说这位叫建仔的把两把手枪各放在自己的两个裤袋里,结果两枪不知道怎么同时走火,建仔被走火的枪击中而亡。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也就是广东人最信的人不算天算,宗当然也信这个。 
  我从没有亲眼目睹过宗和人打架,只是在深圳时依稀听说过他曾当街痛打东北高大的鸡头,还好心帮助了被救下的女子,这就是前文所提到的燕。从而在南下的东北帮和天津帮中威名渐树。但是我对只有中等身材的广东仔宗,能在一招之内,置身材高大的东北汉四脚朝天总是心存疑惑。  
  于是不由自主地问彪仔:“那宗在狱中就没有遇到过比他还能打的?比如凶悍而身材高大的东北虎和西北狼之类的?”  
  “那倒还真没遇到过敌手。倒是那天进来一位肥胖的,大概有两百多斤重的东北大家伙。进来不肯朝我大佬行觐见皇帝之礼,还拍着胸口狂叫:“爷爷我今日还就不爱拜了,咋的?看不惯的广东小崽子们,尽管他妈地放马过来,过来让你大爷我松松筋骨!’我大佬当时还正在午睡呢,听了这话,二话没说,当即下铺,前前后后绕着他瞅了一圈,煞时大佬手脚并出,我们都没看清,肥佬已仰面轰然倒地。从此,肥佬就乖得没得说,和他一起进来的天津帮,对我大佬那是佩服得没话说。”彪仔讲得津津有味,我则听得眉飞色舞,原来宗练有功夫之说并不是传言。 
  后来在宗的别墅里,看到了一位彪仔曾提到过的,天津帮的一位,都叫他小柱子。那人生得满脸横肉,高大而壮实。当时是夏天,我很好奇他那露在沙滩裤短袖衫外的手臂上、腿上,连绵不断的坑坑洼洼和起伏交错的伤疤,他告诉我,那是他在大西北蹲监狱劳改时自己烧伤的。
  于是我大骇,失声追问,可是满脸横肉的小柱子却只是淡淡一笑:“为了能休息一下,不想干活呗!你可真难想像,那种活可真叫苦,真不是人干的!你想一下,像我们这样体格好的都受不了,要放火自焚致伤后,才会让你休息,伤轻还没得歇。” 
  看着面前强壮的北方汉子小柱子,想象着他当时纵火自焚时,火中他的面容,自焚只是为了能休息,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那么残忍的地方,为什么不跑啊?拼了命也有可能逃出去啊,是不是很多人拿枪看守着,逃不掉哇?”我情不自禁地叫喊起来。 
  小柱子乐了:“你真逗啊!在西北监狱,我们干活根本就不用人看守,他就让你跑。可是方圆千里渺无人烟,你不是冻死就是饿死,要不就被野兽吃掉,要不就陷进沼泽地里,永世不得翻身!从没有人逃过,因为根本没有生还的机会,所以要想舒服一点,就只有烧自己、伤自己,所以我就变成现在这样浑身伤疤了。”
  而就是这位小柱子,出狱后仍然继续挺而走险,已经是数案在身的在逃犯了。他们拼命结交宗这样,和香港方有密切联系的广东本地仔,希望能依靠他们牵线,偷渡去香港,伺机抢劫香港金铺,发了大财,来个一劳永逸,从此彻底收山,金盆洗手,再不重蹈江湖了。
  当时洗劫香港的金铺是件非常容易的事,香港金铺的店员从不做丝毫反抗,因为店方早已买足了保险,他们不怕损失,只怕丢命。因此洗劫金铺的劫匪大多频频得手,只是这些劫匪,大多来自于我们内地,监狱劳改后释放的亡命之徒。
  但是不久后的几天里,追踪他的警察就在宗的别墅里抓获了他,狡诈的他被抓时还不忘顺手牵羊拿走宗的一件价值万元的皮夹克。也是这位已经带着手铐的天津小柱子,在堂堂派出所大门口、在数名干警围绕中公然逃脱,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的踪迹。
  这是我见过的唯一的一位,可能会打赢宗的天津人,他的骁勇强悍与狠辣狡诈,比宗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就是这样一个强悍的男人会在中国的西北监狱,被酷重的体罚逼得引火自焚!而偏偏这惨无人道的体罚,也没能丝毫改造和磨灭小柱子熊熊的欲望之火,反而让他变得更凶悍,更残忍!现在不知道他的美梦成真没有,但愿还没有,但愿他没能伤及无辜。
  时间过得飞快,又到了第二年的秋天,我的心又开始缩紧,宗不回来我就不能睡着。夜里轻轻一声狗叫都能让我夜不能寐,惴惴不安睁眼到天明,直到他归来,直到金色秋天的太阳照射到我寒冷的心田,我才能安然入梦。 
  这个秋天,天气一直阴郁而黑沉,秋风裹着秋雨时而如万马奔腾般的凶猛,时而又淅淅沥沥脉脉不息。冰凉的雨滴尽情地敲打着早已被冲刷得清亮的玻璃窗,这汩汩流淌在玻璃窗上的水痕,分明就是昔日清芬在这秋雨季节里为宗流淌的泪痕。  
  每每秋雨季节,宗的旧伤就会复发。每到此时,他总是闭门不出,也不要任何人来见他。只有我默默地流泪。陪伴他渡过一个又一个漫长、不眠不休的秋雨夜。而每当疼痛异常难忍的时候,他总会冒险运气驱疼。我对气功不通,每每看见他双手合十打坐运气时,本来疼得煞白的脸,忽然间又满脸通红青筋爆出,于是我总是吓得眼泪直流浑身乱颤,心都提到嗓子眼上。 
  宗幼年丧父,寡母独自带着他和两个妹妹长大,在深圳刚认识宗时,只知道他是天生神力,听到他贴身兄弟称颂他大哥的英雄事迹,几乎从无败绩。
  跟着他回到老家后,我首先认识了他的妹妹,宗的妹妹是个身材姣好,面容清秀的姑娘。让我奇怪的是,他妹妹的皮肤白得使我不相信她与宗是同胞兄妹。从她的口中得知:少年时代的宗几乎每天都是在大孩子们的拳头底下讨生活,曾数次给人生生拗断过手臂,伤痕累累地回家,那是很平常的事。
  直到十六岁那年宗在突然涨潮的大海中奋力救得一个十岁的男孩后,他常年被人殴打欺凌的局面才开始扭转。这被救小男孩的爷爷是一位江湖奇人,爷孙俩一直以乞讨为生,流浪四方。宗被他收留了一年,悉心教授武功后,这位奇人又带着他的孙子流浪乞讨到其他方去了。 
  此后的宗便以血肉之躯和一双铁拳,打遍他所在小城无敌手,从而威名四扬。逐步走向深圳以及深圳的宝安地区,在别人的地盘上生生地留下了自己的赫赫战绩。于是二十岁的宗,成了众多兄弟们拥戴的偶像和一方枭雄,成了他们的大哥。我知道了所谓的英雄都是在血和泪中泡大的,都是在欺凌和摔打中艰难地缓步而行。 
  看着在这潮湿的秋雨夜,旧伤复发时宗的痛彻心扉,我不由得泪流叹息,原来在英雄这华丽称呼的背后,隐藏着多少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因此,这绵绵的秋雨夜,留给芬的记忆,只有凄厉和恐怖!
  岁月留给我的秋是萧杀的秋,痛苦的秋,从此,我便不再爱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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