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爱国
狭义的讲,爱国,是一个双脚踏在出生的土地,或者在异域它国,但对出生地国家的深厚感情和行为表达。广义的讲,就是对某一个国家(不是出生地的国家)有着一份强烈的热爱情操和感情以及行为表达。一句话,爱国就是一种心理上由衷的情愫和感情以及对这种感情的种种外在语言、行为的表达。
但是不是爱国谁都有资格呢?在没看到胡适先生的忠告之前,我的认识还是肯定的“是”,当看到胡先生的忠告后,我的认识又是“否”。“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爱国的,你首先需要把你这个材料雕琢成器”,这就是忠告之言。现在回想起来,远的不说,就说发生在上世纪文革中和文革后期,不是有很多人腰插棒子,手拿帽子,到处高喊爱国的口号,寻找所谓不爱国的人,然后把这些不爱国的人打倒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以此表明他们自己是最爱国的爱国者。结果是把整个国家的经济弄得到了经济快要崩溃的边缘,政治弄得人与人之间成为相互不信任的精神对立面。特别是自己穷的嗷嗷待哺,还高调唱着要解放全人类的赞歌,孰不知连出国的外汇都没有。再看一下我们现实身边的一些人,喊的爱国口号不比袁隆平、杨立伟少,甚至比他们还多,但非能国家贡献点什么,还得靠吃社会底保或朋友救济才能免强成为面无菜色之人。是谁剥夺了他们劳动的权力吗?不是。是他们丧失劳动能力吗?否。只是他们没有为社会服务或贡献自己才能的技能,用句时髦的话说,他们的存在,就是消耗社会物质和精神的负产品。这样的人说是爱国,倒不如说是自己害自己。因这你作为社会负担的一分子,造成的负担只是一时的,在历史的长河里,如一点点小小的浪花稍纵即逝。而作为个体的自己,则是一生在碌碌无为中终老结束。可悲、可叹。爱国,对他们来说,只是表现自己与别人在声音和文字上的一样而已。除此这外,他们与其他爱国者的言行毫无共同之处。
爱国,首先,是要把自己作为一种对社会有用的材料进行包括知识、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自我储备;其次,是用自己的能力寻找一切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再次,把爱国的自己变成善良、正直、公正、宽容载体的承担者和播种者。
——文末字正腔圆,十分在理,教益于人,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