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原创小说-优秀文学
当前位置:江山文学网首页 >> 春花秋月 >> 短篇 >> 杂文随笔 >> 【春秋】公开答某作者问(杂文)

编辑推荐 【春秋】公开答某作者问(杂文)


作者:三微花 举人,4285.5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388发表时间:2013-12-21 14:51:15

【春秋】公开答某作者问(杂文) 这是一篇本不该公之于众的文字,或者说,这篇文字根本就不应该有,因为关于这篇文字接下来要阐述的内容本不该发生。现在,问题既然来了,回避不是办法,直接应对,是最好的解决方式,鉴于作者的“执着”精神和问题背后所掩盖的更加严重的问题,现作这篇《公开答某作者问》,愿“某作者”及广大文友引以为戒,共同维护江山的公平、公证,真正托起“我的江山我做主”。
   本文只是就事论事,虽然是针对“某位作者”的“某件不恰当的事”,但绝对没有任何“随意”,更不存在个人“挫伤”。故此,文中隐去作者在江山的ID名和发文名,以甲、乙、丙、丁和A、B、C、D代替。
   事情要从上个月说起:
   11月26日,作者甲把微小说A投到春秋后台。当时的审核编辑与我交流:这位作者是哪位编辑的朋友?文章还可以,就是排版一团糟,能否联系上作者,请她注意一下投稿时的排版要求。在春秋管理群议过这事后,得知,这是位慕名而来的作者时,审核编辑决定:那我就手工一点一点修改她的排版吧,也算是对新来作者的一种鼓励。
   12月1日,甲又把一篇微小说B投到春秋后台,我查看后台时,注意到这位作者的名字,就点开进入,对文章进行了重新排版,并给作者飞笺留言。之后,作者加入春花秋月作者交流群。通过与甲的不断交流,逐渐与之熟悉起来。
   12月3日,甲把一篇名为C的微小说投到春秋后台,我再次进入,进行排版调整,并与甲交流:这是一篇很不错的惊怵小说,只可惜好像没写完。甲回道:是没写完,这是一边写一边投的。我告诉甲:尽快写完,把完整稿发给我,我再到后台帮她替换补充完整,因为江山规定,除了长篇,其它文章不可以连载。甲欣然回答:好的。
   12月7日,甲投了一篇散文D到春秋后台。当晚,一位春秋编辑用了很长时间审核了这篇文章。期间,甲来问我:“麻烦问您,今下午发了一篇文,一直在编辑中,不会又有什么异议吧?”我回复她:别急,编辑在审核呢!这位编辑审核极认真,可能会慢些。接下来,甲又问了我关于网站签约等事,轻松愉快的交谈后,甲表示“想在这里发展”。
   事情进展到这里,似乎是皆大欢喜,作者对社团认可,也是社团编辑的辛苦审核得到了回报。
   12月8日,D顺利通过网站精品审核,加上了精品文标志。突然有编辑在管理群问:是谁删除了我在文章下的跟评,并附上了文章链接。因为江山的文章下跟评,只有作者和网站高管有权删除,社团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删除,包括社长。我当时想:可能是作者误操作了吧。在QQ交流中,甲主动对我说:“今做了件不冷静的事……把编辑的点评删了……后悔了……”我婉言告诉甲:“如果跟评有问题,是可以删除的……这位跟评的编辑是位很好的评论员,他的话虽然直,但细想想,还是对自己的写作有帮助的……能听得进不同意思,才能更好地提高……如果一味地在一片叫好声中,只能是被‘捧杀’,那对于热爱文学的人来说,是灾难。”甲回道:“我接受,就是一时冲动了,以后有机会向他抱歉。”
   12月9日,我与甲又进行了更深层的交流,双方感觉都很良好。
   12月11日,甲来找我,要求删除文章,我详细寻问后,甲例出三篇文章的名字:A、B、C,删除的理由是:“那几篇小小说是我弟写的,我和他说一起建文集,他现在不想了!”我明确地告诉甲:江山是原创文学网,不允许代发文,更不容许抄袭。这三篇文章已经在你文集里发表了,就只能算做你的了,除非能证明这文章不是你写的,就认定你抄袭而删除文章。
   甲一再用“拜托”、“想想办法”、“相信你会有办法的”……我仔细查看了这三篇文章后,真的无法认定这三篇文章的归属,这三篇文章都是经过春秋编辑认真负责地审核后,极用心地写出按语后正式发表的。社长的职责让我不得不把问题想得尽可能周全,尤其是甲跟我表示“我有三个文集呢,想陆续发的……有的在修改中”……
   我不愿再往下想了,因为我不愿意把任何一个人往坏处想,就明确地回复甲:不好意思,删不了。实在抱歉,这事只能这样了!
   甲又提出新的要求:“要不把我的文集全删了吧!”我又明确地回复她:已经正式发表的文章社团没有退稿权,更无权删除作者文集的,这事,到此为止吧,我真的是无能为力了!
   我内心涌动着怒火强压下去,没想到,我极耐心的劝解,却让甲变本加厉,以删除文集和退出江山相要挟。这是怎么了,怎么可以这样,是什么让甲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变成了不是我最初认识的样子?接下来,一位审核过甲的文章的春秋编辑来问我:“甲要求删除她的三篇文章,请社长帮忙。”我告诉这位编辑:甲已经找过我了,我已经回复她了:文章删除不了。
   至此,这件事应该算是过去了。每天忙忙碌碌中,后台再也没有看到甲的文章再投来,这也是我预料到了的。虽然失去一位作者很痛心,何况社团的编辑为之付出了很多心血,但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让我释然,随她去吧,但愿她能找到她满意的去处。
   12月20日下午一点,刚出差回来的我,一进家门,顾不上吃饭,先打开江山文学网,进入春秋后台,查看这几天的发文情况,因为在外地的时间里,虽然偶尔能上网,却都是走马观花,无法仔细查看社团发文情况。点开“已发表”,无论是加精的文章,还是社团推荐的文章,都有春秋编辑辛苦劳作的印迹可寻;“编辑中”正挥洒着编辑的汗水;最后,习惯性地点开“已退稿”,第一眼,我已经自己旅途太劳累,眼花了,看错了,再仔细看,没错,A、B、C三篇文章赫然摆在那里。忙点开查看退稿理由:重复发文!那一刻,前几天强压下去的怒火再次涌动,无法熄灭:这是个怎样的人啊,她的话,到底哪句是真诚的?或者,真诚二字并不在她的字典里。
   我不得不重新审视与甲交往的这段时间的每时每刻,找出隐含的问题,先说服自己,再去对认真审核的春秋编辑有个交待。
   问题一:甲对我说:那三篇小说是她弟写的,对别人又说是她朋友写的。会不会在某个时刻,甲还会说,那只是她的另外一个号而已呢?她拿江山的人当什么了?任由她信口雌黄的所在吗?
   问题二:小说C(在春秋发表时间为12月3日)已经在网站一个叫乙的文集里正式发表了,发表的时间是:12月12日,字数已经由1700字加长到8000字;小说B(在春秋发表时间为12月1日)也在乙的文集里,发表时间为:12月16日;小说A(在春秋发表时间为11月26日)在乙的文集里,发表时间是:12月17日,只是标题由原来的两个字变成了五个字,前面加了“失去的”;
   如果以“重复发文”论,被退的稿件应该是后发表的,而不应该是先发表的;况且,网站明确规定,一个人在网站只能拥有一个文集,不允许一个人拥有不同的马甲、不同的文集。如果出现在不同文集里的文章可以以“重复发文”的理由来退稿,是不是会给甲这样的作者一个错觉:默许她一个人以不同的文集发文,甚至她还可以在心里庆幸自己“有三个文集”的聪明之举呢?
   退一步讲,就算乙是甲的弟弟兼朋友(这样称呼怎么这么别扭呢,不管了,就事论事吧。),就算A、B、C三篇文章真的是出自乙之手,那么,又怎么能通过甲之手投到春秋来的呢?无非是这样:真的如甲所说,事先讲好了,合在一个文集里发表(但我想,这个理由,是没有说服力的,除非甲运用了什么让乙答应的手段,许了什么什么承诺之类。),那就赞同于文责默认:A、B、C三篇文章的作者是甲,因为江山是原创文学网,且文责自律。那么好,现在,无论是什么原因(我们无法知道,也不想知道)让甲乙事先的“共识”分裂,那么,就得有人来承担后果,或者是甲承担抄袭之名,或者是乙忍痛割舍那三篇文章的作者权。而以“重复发文”论,这让先发审核编辑的劳累何处安放——辛辛苦苦审核的文章,却被告之是“重复发文”,这不等同于宣告该编辑审核中失察、失职吗?如果真的存在失察、失职,这样提醒一下,使编辑在今后的编审中多加留意,也算是件好事。而问题恰恰也在于此,真正失察、失职的文章赫然摆在那,而尽心尽力审核的编辑文章却被退稿,这不是等同于在戏弄认真负责的编辑吗?
   问题三:甲一共在春秋发了A、B、C、D四篇文章,直到甲要求退稿,之前,多次谈到这几篇文章,她都没有表示过文章不是她写的,特别是我问到小说C时,她还表示“正在写,写好了发给你”。突然之间,她就提出四篇文章中,有三篇文章不是她写的,要求退掉,而对于获得精品的D却没有表示要删除。我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甲的疏忽,或是其它我无法想象的原因,但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会让人不得不想到:哦,甲成不了精品就退掉,再用乙发表,在春秋成不了精品就退掉,再发到别处试试看……真是岂有此理,这是哪来的强盗“智慧”!
   ……
   这件事隐含的问题还有很多,由于我精力和能力所限,先写到这里吧,列举其三,只是想回答甲昨天深夜的再次“执着”的质疑:“三微花社长:我有一事不明白,为什么社长您退了我的稿?就是那篇D。我想讨个说法。”
   这篇文字,算是给甲的“说法”吧。同时,也很佩服甲的勇气:你不但令春秋的几位编辑的辛苦审核付之东流,让编辑承受被“戏弄”之痛还要仁忍,更让我这位春秋的社长无颜面对一直勤勤恳恳、用心对待每位来春秋发文者的编辑们,还能来向我“讨个说法”,并提醒我“请不要随意再挫伤我的心”。
   那么,我最后一次就甲在春秋发文之事做出说明:既然甲要求退掉四篇所发文章中,三篇不是精品的文章(退稿理由已经不重要了),那么,最后保留在春秋的那篇D也一并退掉吧!况且,甲还以“删除文集”、“退出江山”相威胁。尽管春秋社团珍视每一篇发在春秋的文章,特别是每一篇精品文乃至绝品文,但,这要以互相尊重,真诚作文为前提,所谓读文如阅人也好,作文先做人也罢,期间的道理,不用我再絮烦。
   春秋社团明确表示,春秋社团欢迎广大文友的关注,感谢广大文友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每一位春秋编辑都会一如既往地用心对待每一篇投到春秋社团的文章,无论您是初学者还是高手,春秋这个平台,在江山公平、公证的大环境下,会保持一份特有的纯净,但,对于如甲这样不懂得尊重辛苦付出的编辑的劳动,也是不懂尊重自己,这样既不懂尊重他人,也不知道如何自重的人,是春秋社团不欢迎的!(2013.12.21)

共 4094 字 1 页 首页1
转到
【编者按】三微花社长这篇文字,算是编读札记吧,写得非常实在,是在掏心窝子跟作者交流,说明相关情况,解释一些误会,申明社长的权限,重申江山的规定,从中可以看到其良苦用心,付出了更多鲜为人知的努力,令人感动。可是,作者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细致的工作,往往得不得别人的理解,还会受到一些质疑,提出一些非分要求,实在令人伤心,委屈,甚至郁闷,气愤,作者把这种感受倾诉出来,公之于众,也就释然了。读着这篇文字,我也想到,凡是有过编辑经历的人,都多多少少遭受过这种非难,都会感同身受的。在此,也希望得到更多会员的理解,支持。其实,对于每一个作者来说,这样的纠结其实也没有多少意义,好好做人,好好生活,写好自己的文字,才至关重要。推荐大家来读,来感悟一个编辑者的至诚至善吧。【编辑:满园】

大家来说说

用户名:  密码:  
1 楼        文友:满园        2013-12-21 14:55:23
  泰然处之吧。
回复1 楼        文友:三微花        2013-12-21 15:02:40
  谢谢满园用心的编审。
   昨天,我真的是生气极了,这样的事,真的不希望再发生——无论是有心的还是无意的!
回复1 楼        文友:三微花        2014-10-19 21:15:29
  问好满园!
2 楼        文友:纷飞的雪        2013-12-21 15:46:00
  读完这篇文,晓得了事情的经过。花花,我绝对支持你,包括取消这位作者的发文权限,包括申请退掉那篇精品。
   我们选择了做社团,选择了做社长,必定要承受一些委屈,压力包括质疑,然后笑一笑泰然处之……
   不要生气了,相信你的编辑会理解你,爱你和欣赏你的朋友会和你在一起。
   我们都要开心,都要好好的!
只是女子,侍奉文字。
回复2 楼        文友:三微花        2013-12-21 18:44:12
  谢谢雪!正如雪所说,我们选择做社团,就准备好了承受一切想象得到和难以想象的种种。苦、累是我们“自找的”,早就学会了累并快乐着!
   之所以写这篇文字,是不愿再受甲的纠缠,因为还有很多事要去做,再在这件事上耗费时间和精力真的是不值,另外,就是想让事实的真相原本地呈现出来,功过自有评说!
3 楼        文友:北极主人        2013-12-21 16:20:19
  读罢此文,我觉得是我们网站的责任。且不论那个作者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知道网站关于发文的规矩,网站轻易的就接受了请求,看似对作者“有人情味”,实则是破坏了网站自己的规矩,伤害了社团和为那些文章审核的编辑,无形中助长了“不正之风”,这样的漏洞,会被人利用,钻空子。
   江山网站的编辑和常发文章的人都知道,文章在那个社团发表了,就不能转移和删除,除非是抄袭的,必须删除。一篇文章经过审核在神团或者系统发表了,我们就认为是在我们网站首发的,以后不能在我们网站发第二次。同一个id号发的是重复发文,发现就应该退稿,或者把后发的删除。用其他id号发的就应该是抄袭,应该坚决删除,屡教不改的就应该追究责任,甚至封杀,当然初次不明情况的可以告之,但也要坚决按规矩办。
   这个作者的文章在别处重复发文了,又说文章是别人的,要求把开始的删除,就是无理要求,关于文章是谁的,都是无稽之谈。谁发谁就对此负责,如果是别人的,人家原作者举报,核实了,他就是抄袭。否则那样狗扯羊皮的事情,对于我们是一团没有头绪的乱麻,我们无法判定真伪,也没有那个必要,即使是身边的人也无法做到。
   为什么这个作者重复发文要求删除的文章都是没有得精品的,得精品的文章就什么事都没有?即便作者本意不是如此,但是客观上也开了,文章不是精品就要求删除,再去其他社团投稿,再争取一个精品的机会,如果可能就反复如此,再去其他社团投稿的先河。
   此外,先发表的文章社团的编辑,辛辛苦苦编辑了(有的还有校对、改错、核实是否抄袭),突然劳动成果莫名其妙的没有了,而且出现在其他社团(完全可以把编辑改好的文章拿去,发到别处),编辑什么感想?社团什么感觉?其他人怎么看?以后还有必要核实是否抄袭吗?“抄袭”的可以把补“抄袭”的挤掉!
   在这个社团发了文章,删除了,又去其他社团发表,很容易引起社团间的矛盾。
   如果可以删了文章重新发,原来一些到处发文章,最后固定在一个社团的作者,想把原来发的文章挪到这个社团来,可以吗?如果不可以,是不是效仿这样的方法就可以了呢?
   做什么事情都应该有统一固定的标准制度,如果“成全”了一个人破坏了规矩,就会伤害很多人,要么就修改规定,否则,就应该一视同仁,按规矩办事,不“法外开恩”。
北极主人
回复3 楼        文友:三微花        2013-12-21 19:00:19
  北极,你的跟评太给力了,不愧是善写杂文的银哈!
4 楼        文友:雪千寻        2013-12-21 16:24:02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她去吧!编辑一篇文章真的不容易,要把观点说的中肯,不能打错字。如果电脑经常不稳定,有时候打好的字刚写好,无意中不知道碰了哪个,忽然消失不见,没办法只好从头再来。向辛苦工作的编辑们表示敬意。
心之所向,行之所往,皆是花好月圆!
回复4 楼        文友:三微花        2013-12-21 18:55:25
  谢谢雪千寻的认同和理解。一切,在互相尊重、换位思考中进行,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网站编辑的义务劳动,能得到作者的认可与尊重,对编辑来说,就是最欣慰的!
5 楼        文友:黎乐        2013-12-21 16:46:16
  做什么事情都应该有统一固定的标准制度,如果“成全”了一个人破坏了规矩,就会伤害很多人,要么就修改规定,否则,就应该一视同仁,按规矩办事,不“法外开恩”。
个人文集,会一直出版下去
回复5 楼        文友:三微花        2013-12-21 18:56:44
  谢谢可爱的黎乐。澳门不会也有类似的事吧?!哈哈……开个玩笑轻松一下,这两天,心情太沉重了!
6 楼        文友:山村墨人        2013-12-21 18:04:47
  对这样义愤填膺的事情表示抗议,支持花社!
山村墨人,又名曹三娃,系甘肃省作协会员,张掖市作协副主席,甘州区作协副主席,文学杂志《黑河水》编辑。有诗歌、散文在《诗刊》《散文选刊》《星星诗刊》《诗潮》《飞天》《西部作家》《中国诗歌》《中国诗人》《诗歌周刊》《诗中国》等杂志发表或获奖。
回复6 楼        文友:三微花        2013-12-21 18:57:29
  谢谢墨人!春秋人的心是相通的!
7 楼        文友:大先生        2013-12-21 18:15:32
  这篇文章,编者按没有写好,如果用一两句话阐明一个道理,像白岩松那种短评式的,那就是最好的编者按。
大先生
回复7 楼        文友:三微花        2013-12-21 18:59:04
  大先生可以把你想说的,直接写在跟评里,无论是白岩松式的还是鲁迅式的,都好!
8 楼        文友:大先生        2013-12-21 18:20:03
  呵呵,看来当初我是火眼金睛。
大先生
回复8 楼        文友:三微花        2013-12-21 18:50:32
  是啊,被先生言中,不知应该算是“不幸”还是算作“万幸”呢?!哈哈……尽在不言中!
9 楼        文友:河杨        2013-12-21 20:48:45
  这个情况我有点印象,我曾经再三解释过。后来还出现了这样的结果,令人费解。估计是这位作者初出茅庐,不了解文坛的基本原则。社长这篇文章,或者对投稿者有些帮助。我认为,这件事说到这里应该就行了,请不必多论,免得再生歧义。
回复9 楼        文友:三微花        2013-12-21 20:52:36
  谢谢河杨!再为此事浪费时间和精力,不值,发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想让这件事快点过去,到此为止最好!
10 楼        文友:秋觅        2013-12-21 21:09:11
  支持三微花社长的处理。
   网站的处理是不符合原则的,不能同意会员删除先发的文章,又用别的名字重发。
   春秋欢迎热爱文字、认真写作的朋友,不欢迎投机取巧。
   如果要修改文章,社长和编辑都会很配合的。
秋觅
回复10 楼        文友:三微花        2013-12-21 21:20:18
  谢谢秋觅:“ 春秋欢迎热爱文字、认真写作的朋友,不欢迎投机取巧。如果要修改文章,社长和编辑都会很配合的。 ”这也是咱们春秋人一直在努力做着的事!其它的,就随它哪去吧!
共 20 条 2 页 首页12
转到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