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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菊韵】厚土 三十(小说) ——第三十章:欧阳府


作者:夏日雨荷 进士,8601.8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177发表时间:2014-01-03 15:43:47

第三十章 欧阳府
  
   站在街道上,不要说那些林林总总的店铺,不要说那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两个人从没见识过,但是那打扮时尚,摩肩接踵的人流,就已经吓住两个人了。
  
   还有偶尔疾驶而去的像小房子一样的铁家伙,时不时就会发出一阵刺耳的鸣叫,更是让两人不知其为何物?
  
   喜儿觉得自己的眼前,像荡漾的春水一般,晕晕的。然后一阵寒冷袭来,让她不由自主浑身发起抖来。
  
   远志看她旧疾复发,赶紧伸手扶住她,四处张望了一眼,看见一处黑色而宽大的大门,门楼的前沿长长地伸出来,遮住了灿烂的阳光,便将她扶到门楼下,在高高的门槛上坐下来。
  
   喜儿上下牙齿不停碰撞着,发出哒哒的响声。身体像秋风里的一片枯叶,簌簌发抖。
  
   她抱紧双肩,不停地颤抖着,一边喃喃地说:“哥,好冷啊,有碗热水喝喝就好了。”
  
   远志有些无措地搓搓手,抬头看看那紧闭的大门,犹豫了一下,举手刚要叩打门环,那大门忽然开了,正坐在门槛上的喜儿,失去依靠,一下子仰面跌了下去。
  
   “喜儿——”远志大叫一声,扑过去,一伸手托住了喜儿。刹那间,两个人鼻子嘴巴紧紧贴在了一起。愣怔了片刻,远志醒过神来,他抬头,拧着眉毛对那个开门人大叫:“你怎么回事啊,没看见这儿有人吗?”
  
   “嘿,我没怪你干啥坐在我家的门口,你倒先怪起我来了,真是岂有此理!”随着一声嚣张的反问,远志才看清,站在眼前的是一位女孩子,十八九岁的模样,脸子粉白,大眼睛水汪汪的。
  
   梳着短发。穿了件白色马蹄袖短衫,下面的裤子露了半截小腿不说,还没有分裆,像个倒放的喇叭。远志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样的裤子呢。到底是大地方的人,连穿衣都跟村里不一样呢!
  
   正想着,那女孩子已经凑过来,眼神炯炯地望着远志,看着那张五官端正,鼻子嘴巴线条分明,眉宇间隐隐透着一股凛然的英气,心里莫名地就是一跳。
  
   然后,她看到远志将门槛上的女孩子,扶起来,那个面色苍白的女孩浑身如筛糠一般瑟瑟发抖,不觉说道:“哟,她是生病了吧?”
  
   “废话一句!”远志没好气地说。
  
   “咳,你这家伙,咋这么可恶啊!”女孩生气地说,一边回头,对跟在身后一个秀气的小丫头说:“语嫣,把她扶进去!”
  
   “喂,你要干嘛?”远志慌张地拦住她,问。
  
   “救命!你想要她死吗?”女孩目光咄咄地盯视着远志,远志不觉语塞。
  
   三天后的早晨,远志走进喜儿的房间。
  
   喜儿已经起床了,正对着镜子梳头。
  
   自那天被那女孩接进府里,没过多久,医生就来了,给喜儿打了针,她的病立刻见好。
  
   而远志跟喜儿也知道了,这府里的主人叫欧阳汉。
  
   那个有些霸道的女孩是他的大女儿,叫欧阳子珏。
  
   欧阳汉还有一个小女儿,叫紫玉,一个月前,去北平读书了。
  
   喜儿第一次知道,女孩子也可以读书。
  
   在乡下,女孩子一般长到十五六岁,就要嫁人。这还是好的呢,有的三四岁就送到婆家做童养媳,那样的命运会更悲惨的。
  
   小时候在婆家干的驴马活,还要挨打受骂。长大了,丈夫若不着调,还会被休回家。女人被休,无异于被砍了头,即使活着,也抬不起头了。
  
   可这儿,女孩子居然可以读书?这可真是两个世界了。
  
   不过,这样的感慨,喜儿只能在心里转悠而已。
  
   不管怎么样,欧阳家的人,治好了自己的病,这是值得自己千恩万谢的事。从小,爹就告诉过自己,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命之恩?可自己除了有点干活的力气,就什么都没有了,唯有在欧阳家做牛做马,报答此恩了。
  
   正在心里琢磨着这件事,看见远志进来,不觉微笑道:“哥!”
  
   “嗯,身子都好利索了?”
  
   “嗯,好了!”喜儿将两条辫子往身后一甩,回头拉着远志坐到床上,说:“哥,我们遇到了好人了,对不对?”
  
   远志点头,伸手在她娇小的鼻子上轻轻一捏,说:“是啊!可是,丫头,人家救你一条性命,我们欠下的人情可怎么还呢?”
  
   这话让喜儿也不觉皱起了眉头,说:“就是啊,刚刚我也在想这件事。大不了做牛做马还呗。”
  
   远志点头,说:“嗯,我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家这么大,总会需要下人的。”
  
   “那我们在这里做三年下人,满了三年之后就离开好不好?”
  
   “嗯!”远志点头,说:“丫头,你可记住了,我是陪你在这儿做奴才的,嗯!”
  
   “嗯,我不管,谁叫你是我哥呢!”喜儿任性地抱住远志的胳膊,做出一个幸福的微笑。
  
   欧阳府里下人很多,都是各司其职的。
  
   远志在府里实在是找不到什么活儿,闲得两只膀子都酸酸的。那天傍晚的时候,站在庭院里的他,看见走廊下的那些花儿好像有些干了。
  
   便拿了喷壶,跑过去,给那些花儿浇水。刚浇了两盆,忽听一声大喝:“喂,你干啥呢?”
  
   远志回头,看见欧阳子珏,正瞪着一双大眼睛,眼神里满是谴责。
  
   “哦,我看这些花儿干了,给它们浇点水呢!”
  
   “你知不知道,这些花儿叫君子兰?它们不喜水的,也不喜阳光,你这样浇水,会让它们死掉的!”
  
   “哦,是这样啊!”远志有些讪讪的。“我只是想给它们浇点水嘛!”
  
   “不懂就别瞎弄,知道吗?”子珏跋扈地说。
  
   “那你告诉我一声就行了呗!不就是几盆花儿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啥?几盆花?你知道这花儿有多名贵吗?把你卖了都买不了一盆花的!”
  
   “嘿,你这丫头说话可够气人的!我一个大活人,值不了一盆花儿钱?”
  
   “我说的是实话嘛!”子珏一脸得色,骄傲地说。
  
   “哼,我还就不信了,冲你这句话,我今天就砸它一盆花,看看究竟是花儿值钱还是我值钱。”远志说着,拿起一盆花儿,刚要摔下去,忽听得喜儿的一声叫:“哥,还不住手!”
  
   他回头,就看见喜儿跟欧阳太太站在身后,不觉气馁地放下花盆。子珏嘟起小嘴,挑衅地说:“咋不摔了?害怕了?”
  
   远志瞪她一眼,转而望着周菊芳道:“伯母——”
  
   远志刚见到欧阳汉夫妻时,看着两人不俗的衣着,再看看人家住的华丽的大房子,出于尊重的本能,就叫他们老爷太太。
  
   可欧阳汉却笑着纠正:“哎,千里迢迢的,能够相识,就是有缘人,别那么外道,叫我伯父就好了。”
  
   远志稀奇听着,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得耳朵,抬头撞上了周菊芳的目光。她正鼓励地望着自己跟喜儿,不住点头。由此,远志就叫他们伯父伯母了……
  
   当下,周菊芳微微一笑说:“远志,小女快言快语,说话不过脑子的,你别见怪!”
  
   “妈,您说什么呢?谁不过脑子了?”子珏不乐意地望着母亲。
  
   “你这丫头,还不住嘴!”周菊芳嗔责地望着女儿。
  
   “咋了,干啥都站在院子里啊?”随着话音,欧阳汉拎着公文包,下了汽车,来到大家的身边。
  
   晚饭的餐桌上,欧阳汉跟妻子周菊芳,还有女儿子珏都已落座了。远志和喜儿有些拘束地坐在他们的旁边。
  
   欧阳汉看着两人道:“别拘束,吃饭,啊?”说完,有些感叹地说:“哎呀,我这人就好热闹。总盼着两个女儿早点出嫁,给我生一群外孙跟外孙女,一家人在一起,吵吵嚷嚷的该多热闹啊……”
  
   “爸,您说啥呢?”子珏不乐意地白了父亲一眼,说:“啥叫一群啊,我们是猪吗?”
  
   话音未落,远志跟喜儿都扑哧一声笑起来。
  
   “笑什么?有你啥事儿?”子珏瞪着眼睛,恼火地望着远志。
  
   “哎,咋说话呢?”欧阳汉责怪地望着女儿。
  
   周菊芳哈哈大笑起来,说:“欧阳啊,是你的话太可乐了,人家当然要笑了。”说着,举起筷子说:“好了,别争了,吃饭!”
  
   “嗯,子珏,以后你可得改改你那脾气了,别动不动就跟斗鸡似的!”欧阳汉说着,将目光转向远志说:“远志啊,你们兄妹俩来了有几天了。喜儿呢,病也好了,你想过今后的打算了吗?”
  
   远志摇头,说:“没有,离开老家的时候,只是想着出来闯一闯,看看有没有更好的活路!”
  
   “其实,你这么年轻,还真应该好好打算一下。不如,我给你提个建议啊,只是一个建议,去当兵怎么样?”
  
   “当兵?”远志停下筷子,这个建议真的很突兀,因为他从来没想过。
  
   “嗯!你看,现在正是乱世之秋,群雄争霸,假若当兵能够当出名堂,也能出人头地的。在奉天,军界的人我都认识,可以通融的。”
  
   远志点点头,说:“欧阳伯父,我听您的!”
  
   “好,你去兵营,喜儿就让她跟子珏去读书!”
  
   “读书?”喜儿又惊又喜,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也可以去读书?”
  
   “嗯!喜儿,你是个有慧心的孩子,读书会使你变成一个不一样的人。不过你去读书,可有一个条件,就是好好督促子珏,这丫头让我们宠坏了,每天就知道玩,你要看着她,她逃学了,就告诉我们!”
  
   “爸,我有你说的那么不堪吗?”子珏皱着眉头不高兴地说。
  
   “你以为呢?”欧阳汉说着,跟妻子对视了一下,哈哈大笑起来。
  
   入夜,远志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觉。
  
   活到二十岁的他,除了为月秀动心失眠过,从来都是倒在枕头上就睡着了。可是,今晚他再次失眠。
  
   以前,在家乡的时候,他从来没有想过未来,没有想过命运。
  
   一切都是在蒙昧中,该来的自然而然就会来,留不住的自然而然会去。可今晚,在欧阳汉的话语里,他开始明白,有些事,还是要争取,要规划的。
  
   如果不是因为刺杀了金宝,如果不是因为逃出流花村,自己的一生,将会跟自己的父辈一样,苦哈哈地过一辈子,然后将一把枯骨,埋进那块土地……这么想着,忽觉一阵迷糊,身子似又来到了远杰跟月莲的墓地了。
  
   好久没来这儿,清冷的月光下,墓上的草已枯黄,在秋风里瑟瑟抖动,发出凄凄的歌吟。
  
   远志坐在墓旁,想着弟弟的冤死,心气难平。
  
   忽觉有人在拽着自己的裤脚,他吃惊地扭头一看,只见金宝浑身血污,一手捂着流血的腹部,一手拽着远志的裤脚,眼里满是祈求,连连叫着:“远志哥,救我,救我!”
  
   “啊——”远志一声大叫,挣脱金宝,向一旁滚去。只听“咚”的一声,远志醒了,睁眼一看,自己掉下了床,刚刚的梦境还清晰在眼前……
  
   远志抹了一下头上的冷汗,望一眼窗外,只见新月如眉,凉风习习。
  
   他索性披上衣服,走出房间,来到院子里。
  
   欧阳府是一座哥特式的别墅,分上下三层。
  
   是当年俄国人留下的建筑。欧阳汉住进来之后,将这套别墅又做了小小的修改,盖了东西厢房。
  
   院子的中央是花园,中间有甬路,靠近房子是长长的走廊。整个别墅洋气中又有了江南建筑的婉约妩媚。
  
   尤其是夜晚,寂无人声的时刻,更显静谧清幽。
  
   远志在这清幽的长廊里慢慢踱步,觉得自己的头脑异常清醒。
  
   清醒的脑海里,还回旋着那个梦影。心里不觉叹息:不知那个臭小子到底怎么样了?曹先生应该能救回他的小命吧?正想得出神,忽听有人叫他:“哥!”
  
   他停下脚步,才看见喜儿双手抱膝,蜷缩在走廊下,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睁着一双晶亮的眼睛,望着他。
  
   “喜儿,这么晚了,怎么还在这儿?你的病刚好,别再受凉了!”
  
   “嗯,哥,我做梦了,又梦到爹了!”喜儿说着,眼泪流下来。“哥,我觉得爹一定不在了!”喜儿说着,呜呜咽咽地哭起来。
  
   远志坐到她的身边,将她瘦小的、颤抖的身子,轻轻揽在怀里。
  
   两个人谁都没有发觉,就在不远处,有一双眼睛,在静静地、研究地注视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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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远志和喜儿飘泊到了奉天城,误打误撞进了欧阳府,遇上了好人家!欧阳府是一座哥特式的别墅,分上下三层,其主人欧阳汉儒雅谈吐不俗,当是城里有身份有地位之人,他慨然接纳这对苦命的人,并计划安排远志去当兵,喜儿去读书,他们的命运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请继续关注下篇。【编辑 钟声】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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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钟声sqz        2014-01-03 15:48:36
  误打误撞进了欧阳府的两个苦命人,人生轨迹有了新的转机,期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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