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
File:如果有了女朋友,我希望能在一个深秋周末的夜晚,带她回到我大学时的操场看一场露天电影,而在夏天,我想和她坐在广州的空调公共汽车上无目的地游荡,又或是在桂林的一座桥上,看午夜城市里流彩的霓虹。
飘飘:那冬天和春天呢?
File:还没有想好,我不喜欢寒冷和潮湿。
飘飘:可是,谁会与你相遇?
今年6月,因为持续一个多月来都发现自己在发低烧,我去到我们当地的医院看病。医生见我在咳嗽,问我有没有咳得很历害,我说有,于是她让我验血和拍胸透。血检没有问题,可胸透的结果却是“未排除结核”,医生建议我到大医院复检。
结核,如果确诊,将意味着我要戒烟戒酒,吃饭要用独自专用的碗筷,即使与家人接触也要小心翼翼,不能工作,接下来的一年要与药相伴……
从6月到7月,我的心境中总有着一片暮色,依然与烟酒为伴。
去广州时,虽然这个城市里有许多朋友可以借宿,但我只应该选择住宾馆。
胸透、血检、皮试,还有痰检。但因为胸科医院里的雾化机坏了,无法抽痰,我只好在这个城市里多逗留三天。
三天里,我必须把早上起来的第一口痰咳出来放到医院给我的小盒子里,在三个小时内送到医院。
广州夏天太阳的热力,足以将人蒸发。
早上把痰送到胸科医院后,我就回到宾馆,倦缩在房间里看电视,直到暮色降临后我才出去。
吃饭、一个人去酒吧喝酒、深夜后去夜宵店吃粥或是去烧烤档继续喝酒……
我住的宾馆是在水荫路,离十九路军陵园不远,感觉上这是一片旧楼区,多是八十年代较为流行的建筑物,楼房的外观大都有一层深深的灰色。
街上的行人、店铺的老板、宾馆里的服务员大都是用普通话交流,估计这一片的楼房是以出租屋居多。
宾馆楼下不远处有一个烧烤档,在这里住的第三天的深夜里,从酒吧回来后,我是在这个烧烤档继续喝酒。
以醉为目的而喝酒,有时其实挺难醉。
当我这样感觉着自己的状态时,我看到了一条闪光的白裙子和一束长及背部的长发,那是一个有着苗条身材的女孩的背影。
有如舞蹈的旋转,让我看到了她的脸,化妆品造成了黯淡,但并没有掩盖其轮廓的清秀。
她提着塑料袋从我身边地街道走过,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
酒力造成了决心,我走向烧烤店的老板,装作一个长辈在检查后辈的行为。
“老板,刚才那个穿闪光裙子的女孩经常来这里吃烧烤吗?”
老板看着我,猜度着我的意图。
也许我已有着一张被酒熏得通红的脸。
“没有啊,她刚才只是在隔壁店里买了雪糕。”
再问下去,我知道我会再也问不出更多的信息,一是因为烧烤店的老板在提防,二是我其实并不知道还能用什么技巧来打听关于这个女孩的信息。
我沿着女孩消失的街道一直走到尽头,我的眼睛左右扫视,希望看到在某个阳台上,那个穿着闪光白裙子的女孩在凝望天空。
但我失望了,我在一家小店里买了一罐啤酒,一边喝一边往回走。
女孩从我眼前掠过,有如飞鸟,从一个巷口到了一辆面包车上。
面包车的门还没有锁上的时候,我看见了她的眼,她也看见了我。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一动不动,眼色澄清。
直至面包车的门被关上,车飞快地开走,我仍然觉得我和那个女孩的眼神是在同一条平行线上,久久地互相凝望。
回到宾馆,我在手机的记事本上写了一句话。
“爱情也许就只是那一瞬间的凝望,不可能的再相遇,但那一刹那的眼语,让他今生都无法忘记。”
飘飘:这算是相遇吗?
File:是的。
飘飘:病中的人,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会比平时脆弱,正是因为闪光刺激了你的神经,让你凝望,对吗?
File:可是三个星期后的检查结果是我没有结核病!
我是个以流浪为理想的人,由于喜欢笛子,总想着要卖艺走天下。
2004年8月,我去了岳阳。
洞庭湖的凄迷,岳阳楼的日暮,菱角的飘香……一切都让我流连。
可是,整整一个星期的逗留,我没敢在街上吹过一次笛子。
没有了钱,我只好在一家当铺当掉了手机。
又过了两天的一个晚上,我才敢在一家银行的门口吹响笛子。
夜风送爽,我所有的窘迫随着笛声流露。
尖锐的高音,如轮盘的旋律,显得悲怆
围观的人很多,一个女孩坐到了我的身旁。
我吹了一首又一首的歌,她仍然没有离去。
我知道,她想认识我。
我结束表演后,她请我去吃肯德基。
“我从家里出来,刚下公共汽车,就听到了你的笛声,我觉得像我的心境。今晚我本打算要离开岳阳,坐上火车,去南方。我家里人反对我和我男朋友的交往,他们觉得我家境优越,我不应该只是嫁给一个电工。可是我已经27岁,之前认识过的男生都没有相处下去,只有他,再不嫁,生孩子会有困难了。”
她的声音很好听。
我是一个没有家庭观念的人,我无法理解她所说的事情会给她带来怎样的悲伤,但她的语调是真的悲伤。
这是一次没有共识的交流,她以为她找到了倾诉的对象,可是她没有,即使聆听,我也显得没有耐性。
飘飘:这算是相遇吗?
File:是的。
飘飘:可是她正打算为了她的男朋友离家出走,不可能与你有爱情。
File:但她是我的知音,虽然无法对话,但她听得懂我的声音,我也听得懂她的声音。
2000年,我还在上大学,10月,我有了自己的第一台电脑。
作为计算机系的学生,别的同学都在联网玩星际争霸,我的电脑最多的却是用来看电影和读小说。
后来,因为听住在隔壁宿舍的老乡说起他在上网玩QQ,并且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女孩,有了一夜情,于是我也玩起了QQ。
我只搜索学校所在的城市的女网友,希望一夜情时不需要浪费掉太多的车费。
那是一个蓝色调大眼睛女生的图标,呢称“飘飘”,个人说明里写着“爱情比婚姻容易”。
出于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战略,我只对飘飘展开攻势。
每晚十点,我准时上网,不管飘飘理不理我,我都持续地发送文字给她。
慢慢地,她对我有了回应,后来发展到只跟我聊。
我告诉过她我高中时代的爱情,告诉过她我是一个以流浪为理想的人……
而更多的,我们只是东南西北地胡扯。
这种胡扯持续到2002年6月我毕业,究竟扯过什么,忘掉了。
只记得她有时会说起她对西藏的向往。
毕业后,我真的过上了流浪的生活。
我去过很多地方,从事过很多种职业。
每去到一个新地方,我会告诉她;每换一种职业,我也会告诉她。
我记得我曾经问起过,如果我在流浪的途中,遇上了困难,你会帮我吗?
她说,如果是救命的话,她会。
2005年,我真的是遇上了一个大麻烦,她借给了我两千块钱。
我无数次要求过见面,从最初的“希望经历一夜情”为目的,到“只是想见面”为目的。
但她从来都是在拒绝。
飘飘:你是在说我们的相遇?
File:是的。
飘飘:我们相遇了八年了,是吗?
File:是的。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从来没有听过对方的声音。
飘飘:可是为什么要见面,听到声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