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承担该承担的那份责任
天将黑下来时,我和丈夫散步消夏,在马路边上慢慢踱着,突然,一个与这热闹而温馨的夏日晚景极不协调的“啪嚓”声,传入我和附近路人的耳鼓,随之而来的就是小孩子短暂而凄厉的哭声,只有一声,便戛然而止。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就听有人高喊:“摩托车撞人了!”
等人们意识到该立刻揪住摩托车驾驶者时,那辆肇事的摩托车已逃逸得无影无踪。大家都很愤慨,纷纷诅咒肇事者的缺德行经,可更担心受伤孩子的安危。我和丈夫三步并做两步,慌忙赶到出事地点,看见那受伤的孩子还趴在地上,也不知伤得如何,我丈夫迅速将孩子扶起来,我才分明看见那孩子的脸、嘴角、耳畔仍都在流血。此时此刻,他用迷茫的眼神木然地看着周围的人,就像受伤的根本不是他自己而是他面对的我们大家,显然他是被吓蒙了而暂时地忘记了伤痛。就在这时,那孩子的父亲闻讯赶来抱走了他。
不知道后事如何,可我却很为今天耳闻目睹的一幕费起了思量,我一直忐忑不安地为孩子的伤捏着一把汗,更让我气愤难平的是,我就不明白,那个受伤孩子的父母,在孩子出事的时候都在做什么呢?怎么就不能好好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呢?就算有千条理由,万个借口,就算家里火上了房,也该将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做一个妥善的安排吧?对孩子疏于看护,现在,偶然又必然地被倒霉砸着了,他们想后悔也来不及了。而尤其令人气愤的是,那个肇事的摩托车驾驶者,他会不知道自己撞了人吗?即使他当时真的没发觉,当大家带着愤怒地喊叫时,他怎么也不会再听不到了吧?可是他在自己造孽之后,不但置若罔闻,还可恶地逃之夭夭。逃逸之后,也许他正为自己的逃脱而幸灾乐祸,也许他正在受着良心的谴责。
其实,撞人这事儿本身根本不怪他,孩子那么小,不懂交通规则,横穿马路,是他“咎由自取”,可是,人毕竟是你撞的,你无论从什么角度出发,都该赶紧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道德和法律不都是这么规范的吗?试想,万一有那么一天,这个肇事者的家人或者他本人遭遇了同样倒霉的祸事,也遭此“礼遇”。那会是怎么样的境况呢?老话不是说事怕颠倒理怕翻吗?
我敢说,这个肇事者,他也许会永远逃脱法律的制裁,可是他必然会受到正直的知情人的唾弃,假如他还有一丝做人的良知的话,他必然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灵魂上压着卸不下来的债务,他今后的日子不会真的安宁了!
人生活在大千世界,谁也说不准,在什么时候就会伤害到周围的人,也或者被周围的人给伤害了。这些伤害的发生,可能是故意的,更有很多是无心的。如果是无心的伤害,既然让自己赶上了,就该挺直做人的脊梁,只有这样勇敢面对,承担该承担的责任,才能心地坦然地过完一生。做人,只有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那份责任,才会实现真正的心安理得,才能成为一撇一捺的大写的人。
听到,看到,说到,悟到,做到。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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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