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谈谈格律诗八病【随笔】
诗词八病者:
一、平头──“平头诗者,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同声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声。犯者名为犯平头。”(引号内为秘府论原文,下同)
二、上尾──“或名云崩病”。“上尾诗者,五言诗中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名为上尾。”
三、蜂腰──“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
四、鹤膝──“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言两头细,中央粗,似鹤膝也。”
五、大韵──“或名触地病”。“大韵诗者,五言诗若以‘新’为韵,上九字中更不得安‘人’‘津’‘邻’‘身’‘陈’等字,既同其类,名犯大韵。”
六、小韵──“或名伤音病”。“小韵诗者,除韵以外,而有迭相犯者,名为小韵病也。”
七、傍纽──“亦名大纽,或名爽切病。”“傍纽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有‘月’字,更不得安‘鱼’‘元’‘阮’‘愿’等之字。此即双声,双声即犯傍纽。”
八、正纽──“亦名小纽,或名爽切病。”“正纽者,五言诗‘壬’‘衽’‘任’‘入’四字为一纽,一句之中已有‘壬’字,更不得安‘衽’‘任’‘入’等字。如此之类,名为犯正纽之病也。”
此八病者,乃南齐沈约创说。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属于隋唐以前的人,那时是古体诗向近体诗过度的时期,近体诗还没有成型,八病之说,是针对齐粱体的五言诗中要避免的声律缺陷而言的,而不是指的律诗,也就是说近体诗。因为唐以后的律诗已经有了自己的一整套的理论,包括平仄 :第一、“一三五不论”,第二、“孤平拗救”,第三、“三四字互救”,第四、“对句相救”。包括 对仗,包括诗韵,不再是比较随意的古体诗。如果我们的后人都纠结于相对于已经过时的针对齐粱体的五言诗中要避免的声律缺陷而言的古诗八病,我们就很难有所突破。本来格律诗就是一种束缚,还要人为的再套上不属于近体诗的枷锁,要想写好就真的很难很难的了。“掌握诗词格律,需要了解的东西固然很多,但应着重弄懂的主要是两点:一是平仄,一是用韵。这两点又是互相联系着的。”<王力先生语> 。
对于前人所留下来的东西,我们有必要继承和发展,但是继承不等同于笼统地照搬,发展也不是就要全盘否定,重新来过。适当的,必要的遵循前人留下的最基本的起承转合和用韵、平仄、对仗等等。如果我们把这些也舍弃的话,也就不成格律诗了。至于其他的思想,我们就要有选择的继承,比如古诗八病。特别是象我一样的初学者,如果一开始就纠结于古诗八病,谁又能动笔?谁又敢动笔?没有新人的加入,就凭我们的专家学者,诗词大家,中华诗词又怎么能够延续下去,更别说发展了。所以要有新鲜血液的加入,才能使我们这种特殊的文学体裁、文学瑰宝得以继承发展,才能长久的流传下去。只要我们这些新人具备了新思想,写出了新内容,就不要让古诗八病等无形的东西束缚了我们的手脚,大胆地去写,去发挥,写出我们最真实的感受,写出我们这个时代的最美、最动人的诗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