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之于人
这个世界是荒谬的,有时自己尤其荒谬。
本来,很多事情自己见好就收了吧,可偏偏欲罢不能,硬要等到水底石穿,才甘心作罢。
一条狗看见了别人扔来的骨头,本性令它口水直流,它犹豫着,观察着人的眼神,甚至在分析你是否在逗它,或者以人类的本性来认定,这就是在给它下套,是戏弄它。或者后面就是石头,就是杀器。它望望骨头,又望望你,走三步,退两步。它是一条聪明的狗。
可是此时,另一条狗窜出,凶猛地扑了上去。
刚才犹豫的狗也就立即打消顾虑,义无反顾,冲上去抢骨头。它此时在想,此骨头是我首先发现的,你凭什么要吃独食。于是两狗相争,旁观的那人大笑起来。结果两条狗都被那人毒死了。
生活中,这样的骨头多得很,来得便宜,你想枕头,枕头自己就送上来了。
开始时,我们独自发现这样的骨头,或许要给自己来一翻考量,该不该占有,人格上有没有问题,丢不丢脸面。或者会不会担当法律责任?但此时来了一帮人,他们先抢骨头去了,你就会想,我发现的,怎么你们抢?于是不抢白不抢,什么仁义道德通通见鬼去吧。这才有众村民抢走翻车车主散落于地的橘子的镜头问世。
人狗其实是相通的,品性上,思维上极有相似的时候。
我爱上了一个姑娘,美丽,大方。她让我魂牵梦绕,无时不想,无时不念,大有“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之态。于是,我想给她买最好的衣裳,最好的首饰(虽然还只是想)甚至连我们过二人世界的情境都想好了。可是,有一天,突然意外发现她在公园里与一个男人接吻,脚尖还垫起多高,一副贪婪的好色的样子。
我没有立即揭穿她。但我暗暗想好,要怎样与那个男人竞争,如何让他吃不了兜着走。我不再犹豫,我要果断进攻了。
没几天,她居然又和某某好上了。“某某”并非先前与她接吻的那个男子。
一开始,我看到了骨头,多香啊,我就远远地想,流口水。但还不敢行动。可是有人捷足先登了。我本来要不顾一切冲上去撕咬一翻的,可是,逆反思维告诉我,(这就是人的理智,不同于狗)我应该退出,这样的骨头,毒重!与其尝到被毒死,不如想得差点死了晕一阵但放弃了却还能活得更好。
我虽然控制自己的冲动,动员自己:天涯何处无芳草,到别处去找我的另一半吧!可是这个心啊,就是有刀插着,那个疼,不是一下子可以消失的,不是三年,都是两载。看来,我爱她爱得真爱得深,这份情一点不假。
可是,我又这样说服自己:这样的爱,她都失去了,她亏大发了她!
我突然觉得上面送于狗的论述相当得当。人有时并不如狗。比如,人光天化日之下接吻,哪有狗这样接吻的?谁见过狗狗接吻我赔他钱(最多狗咬狗一嘴毛)。而且,狗交配是因为发情期到了,是因为传宗接代的需要,而人,不分时间地点场合,不分对象,甚至三天一换,十天一变,把性当成了娱乐和工具,羞耻之心被狗吃了都。
我现在的老婆这样评说一个乱性之人,她说:“如果她随随便便就跟你上床,那么,她也会随随便便跟别人上床。”这样去看人,还真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