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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浅说爱情    ——人生常识之十八 


作者:蒋廷朝 布衣,428.5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422发表时间:2014-03-25 15:12:28

爱情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对爱情尚没有较为完备、科学的解释。解释爱情固然重要,享受爱情则更为重要。即使一个人一点也不明白爱情为何物,这也不影响他爱得死去活来,成为爱情的圣人。就好像开初,先民并不了解宇宙为何物,依然诗意地安居在大地之上;就像我们并不了解美食之所以成为美食,我们依然可以享受美食。
  
   以下我试图以我前面所述认识论为基础,从审美的角度,就爱情双方(在这里我是用爱情的双方并没有用男女双方,一方面这样表述更科学,同时也是出于对同性恋者的尊重)的美好感觉的产生作简单的谈论。
  
   双方爱情的产生,其实就是一个审美过程,首先是一方的某些心灵元素和爱情对象的某些元素以某种方式相遇,连接起来,产生了一个“融合体”,这个“融合体”再和爱情主体的心灵“契合”,这样才能产生美好的审美体验,也就是爱情。
  
   在这个爱情过程中,任何一方爱情主体的心灵都是两次参与其中,爱情主体占据了相对主要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爱情就是爱自己,一个不能自爱的人是不可能获得爱情的。
  
   爱情的双方,必须彼此都对对方有美好的感觉才能产生爱情,这美好的感觉也是审美的一种,爱情的双方一方面是审美主体,一方面也是审美对象,是互为审美。因而产生爱情是不容易的,可以说爱情来之不易,一旦得到了爱情就应该好好地享受爱情,珍惜爱情。而社会、他人无论以任何理由破坏爱情,都是对当事人最直接的伤害,是罪恶的。
  
   爱情是作为爱情双方的互为审美,爱情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的心灵变化和外在的变化都可引起“融合体”的变化,使之不能和爱情主体的心灵“契合”,此时,爱情就会淡化,甚至消失。现实情况是:作为爱情的双方生活在大千世界之中,每时每刻都在变化,这样看来,爱情不仅难得,而且极容易失去。
  
   当爱情消退时,可能是对方变了,也可能是自己变了,也可能是双方都变了,变得不能互相获得审美幸福了。因而,当爱情消失以后,双方不再相爱,不要痛恨对方,这可能也有自己的原因,也可能是情非得已。
  
   大部分情况下,爱情极难产生,却极易失去。爱情是美好的,也是短暂的。世间有没有相爱一生的情况呢?从理论上讲还是有的:爱情双方虽然都在变,而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一方这样变了,另一方又那样变了,变来变去,他们之间互相作为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之间的“契合”却始终能够保持,依然如初,虽然此时的“契合”非彼时的“契合”。从本质上讲,爱情的双方,都不是当初的自己了,爱情也不是当初的爱情了,他们依然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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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章从一个新的角度探索爱情的存续和消失问题,给我们提供了新的爱情保护参考。文章提出了“融合体”和主体心灵的“契合”的爱情感念,具体分析揭示了爱情产生的基础,在此论述上,作者提出了珍惜爱情的倡导。爱情的双方,怎样在婚姻之后继续滋润爱情?该文是有启迪意义的。【编辑:春雨阳光】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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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春雨阳光        2014-03-25 23:23:54
  作者提出的观点,阐述的内容,很有启迪价值。
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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