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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听到手机铃声……

作品名称:失守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4-03-27 20:27:58      字数:21260

  听到手机铃声的音乐(慕蓉晓晓的爱情买卖),虻急忙跳下床,将整个一丝不挂的身体展露在黑暗的卧室里,展露在我眼前,抓起放在黑色椅子上的手机。瞧了眼液晶屏幕,虻飞快回下头,瞟了我一眼。
  子衿的声音从手机喇叭里传过来。虽然隔着三四米,但我还是能听出子衿的声音。虻害怕我听到,故意踱到窗前,做出向下张望的姿势。也正因为虻要刻意掩饰,她才暂时忘记了自己没穿衣服。北京时间七点三十,微弱的橘色街灯透过玻璃窗,映在她赤裸的胴体上;窗外,一只飞蛾扑楞着翅膀,一个劲儿地想要飞进来。
  床头柜上那册最新一期《读者》胡乱扔在虻的化妆品之间,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的街灯的灯光,一张撕成大约两厘米宽的A4纸小纸条夹在里面,隐约探出头。最近,我的失忆症时好时坏,就象烧坏了的电脑线路,碰巧儿就会砉地记起什么;但大多数时,我都会遗忘,偶尔只记得一两个名字。
  收起手机,离开窗前,她嘟囔了句什么,灯也没开,就匆匆套上那件红裙子,兴奋地跑出卧室。是的,她是跑出去的,理都没理我。我估计她以为我睡着了,或者她压根就忘记了我的存在。有些时候,我觉得自己不过是个替代品,子衿的替代品。即便虻说她爱我,即便她和我做爱时很投入,但我总感觉到有双看不见的眼睛在窥视着我,从夜空笼罩的玻璃外,从街角的某一处。
  防盗门咣当响了声,挟进一股凉风。虻走了,她连卧室的门都没来得及关。我陷落在黑暗中,陷落在宽大的双人床上,神经似乎都麻木了。我的脑子里回旋着虻刚才接的那个电话,想象着子衿借着夜幕亲吻她,胸膛里不禁涌入丝丝的醋意。随着这想法,我猛地从床上跳下,三步并做两步,抢出卧室,穿过客厅,奔到窗前,向外俯瞰。
  果然,一辆黑色奥迪A6/2.0T亮起红色的车尾灯在楼下启动,拐向南小二条路,拐离花园路。可虻能走这样快吗?站在玻璃窗前,我思忖道。嗯,谁知道呢,也许她能够走得这样快,她要急着去见子衿,急着要为他生养下一个儿子吗。想到这里,我就感到一股悲凉。哦,除了悲凉,还感觉到了冷。
  我打个喷嚏,双手瑟瑟地抱住肩头;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一丝未挂。窗外,不知什么时候飘起细雨,每一盏橘色街灯周围都形成一个光晕,雨线不时给街灯的光芒映亮,就象一丝丝蚕丝。一辆漆成黄白两色的101线公交车直行到花园路尽头,吞出几个行色匆匆的乘客(他们顶着雨,匆匆地奔跑过街道,消失在从我这个角度看不到的楼下面),急急地甩了个大弯儿,在对面百年木炭火锅店附近的站牌前停下。
  雨轻微地打在窗上,几乎没有什么声音,只是给玻璃上蒙上了层雾,细密的雾状水滴。抬起手,我轻轻地在玻璃上划了道。黄白两色的101线公交车急急地驶去,车轮碾压过去,恰恰在那盏街灯下溅起颇为壮观的扇形的水花。望着这转瞬间即逝的溅起的水花,我忽然莫名地感慨起来。
  真的,我想不到虻会悄悄溜走,接了一个电话就趁我睡着了溜走。这说明什么?——只能说明她并不是最爱我。她最爱的是子衿,否则也不会想着要为他生养个儿子。而我,不过一个替代品,一个可怜的第三者的第三者,难怪子衿要羞辱我,告诉我,可以娶虻。我娶不娶谁,还用得着子衿在一边说三道四,指手划脚吗?
  我打了个喷嚏。刹那,玻璃窗上的雾汽又弥漫过来,将我刚才用手指划的道重新覆盖。在这淋沥细雨中,那只飞蛾躲藏在窗外的角落,一动也不动。看着它,我不禁黯然神伤,似乎看到了我自己。我又用手擦试了下玻璃窗,将那些雾气擦净。这回清楚了,它的翅膀收拢着,伏在那里,紧紧贴在墙角;而它绒状的翅膀已经精湿。
  敞开玻璃窗,一阵凉风挤了进来,雨滴淋到我赤裸的胳膊与胸脯上,使我更加感到了冷。推开纱窗,探出身子,几乎将半个身子悬在了窗外。我用手触碰了下那只飞蛾,它早已经僵硬了,死去了;只是虽然它死了,却紧紧扒住那个墙角,就象一个守财奴护卫住黄金与钱币。也正因为如此,使我对它产生一种厌恶。抻出手,我使劲儿把它扒拉开。它的尸体轻飘飘地坠落雨中的夜色,一滩丘陵般的黄色凸起映入我眼际;那是飞蛾的卵,它至死都在护卫着它的卵,这让我不禁失望起来。
  也就在这时,我忽然看到一件物体,确切地说是一件红色的物体闯入我的视线之内,然后冒着淋沥细雨飞快穿过街道,到达对面火锅店附近那个公交站牌下,跷足等待。我赶紧缩了回来,慌里慌张关上了窗,喘息着,躲到窗户旁边的墙壁后面。
  借着微弱的街灯,我看出那件红色的物体是红裙子,虻的红裙子;虽然隔了一条街这样远,又是黑夜,我看不清她的脸,但我依然直觉到,她就是虻,趁着我睡熟,前去赴约的虻,和子衿幽会去的虻!
  可是,刚才那辆小汽车又是怎么回事?!
  其实我并不认识车,不知道那些车的车型,以及牌子。而刚才我看到的不过是辆黑色的小汽车,只不过是黑色的!
  脊背抵着冰冷的墙壁,胸膛里那颗心砰砰地加速跳动,我的肢体却麻木了,不能动弹了。我低头瞧了眼地板上,给窗外微弱的街灯映在地板上的窗户格子,脑子里禁不住地好奇,总想偷偷扒着窗口朝外张望。
  我真想也奔出去,为虻撑起一把伞。然而,我又能以什么借口到虻的身边,何况我还什么都没穿。豁地,我的神经僵住了,在刚才奔出卧室的刹那,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光,我似乎看到虻的玫瑰色内裤挂在床边那张黑皮钢架椅子上。意识到这个问题,我情不自禁地又向窗外偷偷瞥去。
  也许我的担心纯粹是个多余,窗户玻璃的外侧挂满了细密的小水珠,折射着微弱的街灯的光芒,里侧则因为温差的缘故蒙上了层雾。我半蹲着身子,抬起手,悄悄在窗玻璃的下角划出个缝隙,朝外张望。
  什么也没有了,只有街灯下濛濛细雨。这样的雨夜,没谁会出来。我松了口气,却同时感到了更大的压抑与更大的失落。
  因为老是下雨,墙壁潮湿不堪,靠近墙角放置红色冰箱的地方甚至生出了灰绿的霉斑。我赤裸着身体,失魂落泊地踅回卧室。刚踏进卧室的第一眼,我就瞥见黑皮椅子的椅背上搭着虻的玫瑰色内裤。我不禁一震,脑子里回味着她匆匆套上衣裙的那一刻。是的,她没穿内裤,就急急地,赶着去见子衿;当然,她连胸罩也没穿;她的小小的胴体,除了包裹了件薄薄的红裙子,就什么都没有了,这让我的胸膛里泛起嫉妒,也使我对她的话产生了怀疑。
  是的,整个房间里都充满了一股浓重的潮湿的味道;在这味道里裹胁着种种其他难闻的味道,诸如铁锈味、腐臭味,以及汗臭味和讨厌的霉烂味。我心烦意乱地钻进被窝里;被窝也散发着一股浓重的潮湿味,使得被子愈发显得沉重。我瑟瑟缩缩地躲在它的下面,就象一头受伤了的野兽,睁大眼睛盯着夜的窗口,脑子里一片空白。
  虻的玫瑰色内衣胡乱搭在椅背上,她的化妆品胡乱扔在床头柜上,床上的被褥是胡乱一团,一切都那么乱,卧室里一片凌乱。我抽动下鼻子;感冒了四十几天,一直都不见好,这让我很是烦恼;而且奇怪的是,虻常常和我在一起,她却丝毫也没受到影响,以至于她嘲笑我,说我是个玻璃人。
  忽然,伸出手,从床头柜上找出手机,翻看着通讯录上面的号码。翻了半天也没找到虻的号码。唉,算了……正当我灰心时,豁地又想到另一个问题:我可以在呼叫记录上查找到她的号码……果然,她的名字赫然映入我的视线;可就在此时,我犹豫了。我以什么名义呼唤她,难道让我象个小女人那样发出一声哀求吗?
  面对着液晶屏幕,我的胸腔哼地喷出口怨气,手腕无力地耷拉下来,手机滑落到床沿,又缓慢地滑落到地上。
  不过,我相信虻到底还会回来的,虽然我一直都直觉到她终有一天会弃我而去。如果子衿肯娶她,她一定会离开我;每次想到这个问题,我都会头痛。我腾地坐起身子。那束微弱的橘色街灯恰恰从窗口映照在卧室门口那张画幅里的女人的脸上,她的脸色虽然给暖暖的橘色渲染,但还是给我一种冰冷的感觉,尤其是她那双似梦似醒的眼睛。
  我打了个寒噤,不禁又回忆起另一幅画,同样凄惨的眼神;只是那幅画似乎已经被我破坏掉了,成为了垃圾,装进垃圾袋里,扔到楼道。我受不了雨中女郎的眼睛,尤其在夜里,没有电,只有微弱街灯透进来的光线中,她会勾起我的愁伤。也正由于这个缘故,我纳闷子衿怎么可以忍受它挂在客厅里,而且一挂就是几年;我忍受不了,如果再挂下去,我会疯掉的。哦,没准,嗯,没准子衿也忍受不了,才大方地把它送给我。想到这个,我不禁打了个冷颤,觉得可怕。
  什么声音在响?——
  我竖起耳朵,紧张起来。似乎有钥匙哗啦哗啦的响动声,还有锁被钮动的声音。莫非是的我错觉?
  最近,不仅记忆慢慢地流失,就连感觉也在一点点地钝化。因为感冒,我一直都鼻塞;也许正是这种鼻塞,引起我的口腔异化,无论吃什么,都淡而无味。食之无味了,跟着其他感觉也纷纷消失了,错乱;甚至还有本应正常的睡眠。有时,夜半时分我会猛然惊醒,匆匆穿上衣服;可穿上后,却呆坐在床沿,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去;有时,又会一丝不挂,急急忙忙跑到防盗门前面,倾听门外面的动静,尽管听了半天,除了空气流动的声音,其他的什么也没听到。
  不过这次大概是真的,我没有听错。防盗门真的被打开了。我紧张地竖起耳朵,听到它砰地被摔上;只是我没听到脚步声;这让我联想到那些鬼片,倩女幽魂,画皮,等等。谁也不能保证这世间没有鬼,就象谁也不能保证宇宙里没有外星人一样。瑟缩着,我躲到潮湿的被子底下,拉起被角,将头部也盖上,使自己陷入一团漆黑之中。
  时间似乎凝固了,就像传说里的牛脂。之所以说是传说,是因为我从没见过牛脂,更没吃过了;不过在我的想象中,它一定和果冻相似,既象果冻,又象冬天里天然的冰;当然,除了具有这两种物质之外,它还粘滞,光滑。当时间凝固了,人就会被黏着,附在上面,象粘蝇板上的苍蝇,无论怎么挣扎都逃脱不掉。
  掀开被子的一角,橘色街灯透过玻璃窗微弱地映入卧室里;隐约的,我听到女鬼轻轻的啜泣声。心跳加速。我想,我的瞳孔也在放大。我不知道人在紧张时瞳孔会怎样,收缩还是放大,但我感觉是在放大,因为我的汗毛孔也在张开,吸附着恐惧。
  “谁?!”壮着胆子,我颤着声,大嚷了句。
  没有谁回答我,只是这啜泣声相应小下去,虽然它并没有停止。我的头部整个地探出来,手也小心翼翼地抻出来。记忆中,我似乎看到自己的童年,孤独一人,躲在那栋俄式建筑物的玻璃窗里侧,一边偷偷窥视着窗外的老杨树,一边沾着唾沫,翻看着那册小人书;小人书的名字就叫《鬼故事》,里面讲的全是那些不怕鬼的人物,包括那位王氏写下的古典‘唯物论’,也包括那位敢于将庙里的菩萨扛走,横到小溪上,当桥踩过去。看过那册小人书,我得出一个结论,鬼也会怕胆子大的人。
  蹑手蹑脚,我裸着身体,尽量不发出声音,向卧室门口走去。我要看看,到底是什么躲在我的房间里哭泣。
  我没有直接走进客厅,而是拐了个弯,到厨房找到个锅铲捏在手里,然后才小心翼翼向客厅挪去。
  红色冰箱蹲伏在墙角,橘色街灯透过玻璃窗透进微弱的光。我刚拐过那个墙面的直角,目光转过那个实木衣架,就猛地收住脚步——我骇然看到玻璃茶几前朦朦胧胧站着黑黢黢的人影,以及它那只红通通的眼睛;我大喝了一声,高举起手里的锅铲,准备向它砸去——
  突然,它下意识地回过头,橘色街灯透过玻璃窗洒在它的脸上,夹着点燃的烟,虻泪眼涟涟地映入我的眼际,她看到我手里的锅铲,眼珠漠然地转动下:
  “是我,你要做什么?”
  顿时,我松了口气,手臂垂下,吃惊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与此同时,我注意到自己赤裸着身子,什么也没穿,不禁羞愧起来,立即用那只握着锅铲的手遮挡住胯部。
  虻却没吭声,她只是抽动下鼻子——借着从玻璃窗洒进的微弱的街灯的灯光,我看到红裙子有些异样,她的一条胳膊裸露了出来,她的眼眶里一闪一闪的,晶莹的泪花还挂在那里。我走上前。她又将脑袋转过去,后脑勺对着我。我犹豫片刻,才忍着那股透骨的凉坐到她对面那张椅子上,心里琢磨着,她刚才难道不是和子衿幽会去了吗;或者她不是和子衿,而是和另外的一个我并不知道的男人?想到这里,我就不禁回忆起虻写下的那张求包养的A4纸,回忆起她在网络上发布帖子后不断接到的那些电话。那段日子,她平均每天都能接到十个左右的电话,全国各地的电话。
  椅子的皮面凉凉的,刚坐上去,冰得屁股凉凉的;可坐上去不大一会儿,就会觉得椅面黏黏的。虻坐在那里象座雕像,右手拄着下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黑暗中茶几的一角,似乎在想着什么事情;她的手机放在玻璃茶几的一角,如果不是橘色街灯恰恰照在上面,我也不会发觉它的存在。也正因为看到它的存在,我才想到我的手机,才产生要把它们全都扔掉的冲动。
  “回去睡觉吧……”刚说出这句话,我就觉得自己的唐突。面对只穿着一件红裙子的虻,尤其我自己还一丝不挂,不勉使我联想到了色情。可是我知道,自己并不色情,也不是那种色魔,虽然性之初,人皆欲。
  空气里潮湿得似乎能捏出水来。我抬起右手,摸了下的我左肩膀。微弱的街灯映照在上面,使得那颗痣象只苍蝇。
  “刚才我去见子衿了;”刹那,虻掐灭那枝烟,打破沉寂;她的声音在黑暗中显得异常清晰:“我看你睡着了,偷偷出去见他的。”她说这话时,没有丝毫的表情,似乎在讲一件与她无关,或者在讲一件别人的事情。她停顿了下,抽动下鼻子,啜泣着,然后接着说道:“可是你知道吗,刚才子衿跟我说什么?——他说,我已经有了你,他要和我分手,接着他老婆和儿子就不知搁哪儿出来了,他们俩抓着我的头发就和我撕巴起来!”
  虻的右手放下,挪开;借着微弱的街灯我豁地看到她右侧脸颊上淋淋的血,胸膛里颤了颤,脊梁上冒出凉气。我想不到只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就会发生这么多的事情。
  “要不是子衿拦着,今天我差点儿让她掐死!”说着,虻下意识地捂了下脖子,咳了两声,哭出声来:“你知道吗,我今天差点儿死了,就差那么一点点儿,你知道吗;而且,子衿再也不会要我了!”
  我的食指抖动下,眼睛盯向虻。她的头歪着,整个身子都颤抖起来,哽咽着,再也说不下去了。也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她不是有意将左胳膊裸露出来的,那件红色裙子已经被撕坏了,不仅她的左胳膊裸露出来,甚至她的左侧肋骨也裸露了出来。刹那,我忽然回忆起她说过要为子衿生养儿子的想法。
  
  羊角辫女生再次出现在我的视线,她从那群人这间穿过,面靥微微绽出丝微笑。现在回忆起来,她在葬礼上流露出这种表情,的确有些怪,不合时宜。不过,谁知道呢,在这场葬礼上,她在那间黑暗的小屋子里还和赵刚做爱了呢。隔着玻璃窗,看着邻居家的忙碌,我的脑子里却总浮现出裹着小脚、穿着宽大的黑色对襟褂子的老赵太太站在阳光底下看着我家的那棵枝叶茂盛的老杨树,她瘪着嘴,眯缝着眼,仰头望着伞一样的树冠,这让我感到被侵犯了,因为那棵老杨树属于我,只属于我!
  不过,老赵太太已经死了;虽然我是个小孩子,但我不会跟一个死人计较。只是我对赵刚梗梗于怀;我总会想到他将那条小草蛇放进我衣服里的情形,甚至偶尔会在梦里感受到那条小草蛇从我的领口钻进脖子里。它冰凉地,贴着我的肌肤游动,刺激着我的神经,激起我的恐惧。
  而那群人,参加葬礼的人们,布郎运动般游动着,停驻着,或者走走停停;加谢医生般的赵雪松跪在那个大棚子里,失声痛哭;赵丽胳膊上缠着点缀块红布条的黑布,垂着头,也跪在一边。只有赵刚不见了踪影;不过,相信他就在附近,有羊角辫,也会有他的影子的。我站在玻璃窗台上,脸贴在玻璃上,好奇地望着这些人,那棵老杨树簌簌地,迎向毒辣的太阳。倏忽间,我在人丛中看到我的老爸,他在和一个瘦高的男人抬张油漆已经斑驳的褐色的桌子;而我家的那头羊拴在老杨树下,呆呆地望了会儿那群人,又若无其事地啃噬着盛在一个破烂铁盆里的泡开的碎豆饼渣子。
  咩咩,咩咩。羊在哪里?
  打了个喷嚏,我揉搓下眼睛,透过玻璃窗向楼下窥视。街灯和窗户平行着,一路向街的两个纵深方向延伸;而且在细雨蒙蒙的夜色里,橘色街灯的光芒形成了一个自然状态的光晕,流动着丝丝雨线的光晕。
  橘色的街灯下,坚硬水泥马路之间,绿色的草地依然存在,不过已经退缩到贫瘠可怜的一角,被包裹着,侵蚀着。我抬起手掌,在玻璃窗上印下我的掌印。玻璃窗的外面,挂着细密的雨珠,里侧则因为温差的缘故挂了层更加细密的雾气。我擦拭干净一小块玻璃,我自己映衬在玻璃上,背景却是橘色街灯辉射下的花园路,航天飞机模型的街灯,百年木炭火锅,通宵烧烤店,以及偶尔驶过的车辆,和偶尔走过的行人;只是我的视线一片模糊,这倒不是因为雨的缘故,而是我没有了眼镜的缘故。我的眼镜断了一条腿,碎了一个镜片;另一片也已经磨花了。
  认识虻的次日,我接到家里的电话;说话间我问老妈,我童年记忆里那头供我喝奶的那头羊的命运,她的声音顿时凝重;她告诉我,那头羊后来出了事,在我七岁上学去的第二天的黄昏,它经过一片黄豆地旁边,被荆棘划破了奶头,奶水止不住地流淌下来;隔了天,老妈含着泪把它卖给了附近一家清真饭店。
  我叹息声,转过身子。虻就斜倚在我脚下,她的嘴唇发青。我不敢看她的脸;她的脸已经变了形,满都是凝固了的血;而那把锯齿状的餐刀就扔在残破的玻璃茶几之间,嘲弄地反射着橘色街灯的灯光。我颓唐地拖着脚步走到虻经常坐的椅子前,抚摸了下冰凉的金属支架,扫了眼挂在椅背上的虻的内衣,蔚蓝色的胸衣与内裤,不禁茫然了。
  虻有多久没戴那个蔚蓝色丝巾了,我不知道;总之,自从那次我陪她到牡丹江看过心理医生,她就摘下了它,而不管别人如何将那些目光投注过来。
  只是我忘记了她是怎样倒下的;我只记得她额头上沁出细微的汗珠,脸色苍白,只记得她的笑,以及她口齿间的茶香,还有更为遥远的童年,童年里活跃在沸腾汤锅里的着、羊奶和老是啃噬老杨树的羊。我的手触到虻的内衣,脑子里砉地涌进那头羊的形象,忽然纳闷起来,那头羊到底去了哪里,怎么凭白无故就在我的记忆里消失了?
  想到失忆这个问题的同时,我看到地上散乱着几个白色塑料小药瓶。弯腰拾起其中一个瓶子,喹硫平……这是什么,这是谁的药?我疑惑了。
  晃了晃小药瓶,里面的药大概不多了,否则不会这样发出咣当咣当的声音。
  浓重的铁锈味儿渐渐刺入我的鼻腔,强烈冲击开我的鼻塞。最近,我老是在感冒,不间断地感冒。这样的情形大约持续了四十几天,无论吃药还是挂水都无济于事,我只能硬挺着,让我自身的免疫系统发生作用。我的手臂垂下来,这才发觉脚踩在了碎玻璃上,以至于脚掌落到地板上就会疼痛。
  虻特意换下使她自己密封了的蓝衣服,换上已经撕裂坏了的红裙子。她告诉我说,这是她最喜欢的衣服——之所以说她最喜欢,不仅仅因为她穿这件裙子的第一天就和我邂逅在公交站牌前,还因为那是个纪念,Only,产于丹麦的正宗牌子(有别于MadeinChina),子衿穿越俄罗斯,到巴黎出差特意买给她的礼物,为此,虻兴奋了好几天。
  那次,子衿不仅仅送她这件红裙子,还有ChanelNo.5,和一张存上了二十万元的中国银行的银联卡;只是虻不喜欢那种波西米亚风格的白色短裙,虽然她同样超喜欢那个满是喜庆花纹的波西米亚挎包。
  当时看着虻兴奋的神情,我立刻联想到曾经看到过的那句广告词:whenshecameintomylife……其实,虻也在一点点地进入我的生活……
  “子衿喜欢咖啡,我喜欢茶……”那天,夜幕降临后的七点十七分(北京时间十九时十七分),经过第七次每天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站牌下的邂逅,她穿了件淡蓝色卫衣,脚上蹬踩着又同样淡蓝的女式时装鞋(罗马鞋),坐在我对面,端着廉价的印着喜洋洋的塑料杯子,喝着益力多活性乳酸菌乳对我说。只是那时,我并不知道子衿的真实情况;我只是纳闷,子衿和虻的年龄差距。
  不过,当时我认为自己纯粹是少见多怪。在那些各家省级电视相亲节目里,非诚勿扰、我们约会吧、为爱向前冲、百里挑一的舞台上也不乏大龄男士的存在,他们每一位都和子衿相似,挤身于成功人士的行列,以自豪的口吻向主持人和那些有权熄灭灯盏的美女们发表驾轻就熟的演讲。所以,我只能在内心深处暗暗羡慕子衿的艳福,恨自己没有能力成为成功人士,哪怕得以上辈人的萌荫,口袋里多少有些钱可以挥霍也好。
  “别做梦了,”虻坐在玻璃茶几前,轻轻呷了口茶,橘色街灯微弱的光透过窗,洒在她右侧微笑的脸颊上:“如果你是那样的人,也许我就不会爱你了……”
  听过虻的评价,我垂下头,失去了信心。我垂下头的另一重原因是听到了防盗门外轻微的响声。最近一阵儿,我老是神经过敏,老听到这套住宅的里里外外发出异样的声响,似乎那个窥视者在步步紧逼,蚕食着我能够保留隐私的最后空间。
  虻放下茶盅,顺手从那个红色坤包里掏出盒子红盒子的七匹狼,优雅的衔在两片唇之间,噌地点燃,喷吐口青杠杠的烟雾,眯着眼瞟向我;这样一来,她细长的眼睛就更加狭长了,也使得她在这昏暗的夜色中更加神秘。
  “我不是说你,你也太爱做梦了,”虻向塑料烟灰缸掸了掸烟灰,教师般谆谆教导道:“你应该现实点儿,别相信那些乱七八糟的,交朋友要交比你有能力的,选老婆要选比你条件好的,否则你什么时候能过上好日子呀?!——别老以为还有什么真正的感情,现在这社会很现实,手里有钱才是最现实的,没有钱就是个瘪儿,等你有了事儿,就能看出来;另外,”黑暗里,虻扬下手:“你别再买彩票了,那都是骗人的,中国十三亿人呢,有几个中了大奖的,那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儿,你还不如省点儿钱买好吃的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样反驳虻,真的不知道;所以,我只好垂下头,看着玻璃茶几。橘色街灯透过窗洒进来,映照着茶几的一角,使那个位置反射着窗的影子,而且将虻手里那枝闪烁暗红着一点的香烟也重叠在上面;透过这重叠的影像,玻璃茶几下放着册《读者》,隐约地一张被撕成两厘米宽的A4纸小纸条探出了头,似乎要告诉我什么秘密。
  虻说过这一大串话,显然也累了,或者她觉得说的太多了,所以她才会叹息声,沉默下去。那枝烟燃烧着,暗红的烟头被她的手端过肩膀,青杠杠的烟雾在这间昏暗的客厅里缭绕着。我的右手支撑着下巴,斜着身子,极力避开虻的目光。
  这样的氛围使我迷离地陷落于记忆的深邃之处;只是我的记忆一直都断断续续的,没有完整的时候,甚至在那些关键的断点自动跳跃,致使事情失去了原本的真相。虻端着那枝烟,似乎很少放在唇间吮吸,而是任由它自己在半空中自燃下去。越过这枝烟,我注意到她身后的红色冰箱。因为没有开灯,红色冰箱蹲伏在那里,显得黑黢黢的,就象个怪兽藏在那里,随时都会吞掉我。
  “唉,你知道吗,”忽然,虻夹烟的手一动,烟灰纷纷扬扬地在黑暗中飘落,身子挪动下,吸了口烟:“那天和警察一进闯进来的胖女人,就是在社区工作的那个,就是子衿的老婆!”
  我诧异地瞧向虻,脑子里浮出羊角辫的形象,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世上再怎样巧合,出不会如此吧。接着,我又回忆起那条和蕨菜有几分相似的被塞进我领口的小草蛇,以及那次闹哄哄的葬礼。
  虻却以为我没想起来,她直起身子,以至于那只夹烟的手几乎要缩向她的肩膀后面:“啧,你忘了,就是那天,被那个天天在咱楼下玩旱冰的小姑娘投诉那天,警察还砸碎咱的窗户,然后她跟着进来的;现在想起来,我还觉得窝囊,不就是我和你吵架吗,他们居然以为你把我杀了!”说着,虻呵呵笑了起来:“如果有一天,我真的不想活了,我就拽着你,让别人以为是你杀了我!”
  说来也巧,她说这话时,我恰恰打了个喷嚏。而她,则咳了起来。
  四十几天了,我的感冒一直都没好;最近两天,虻似乎也被我传染了,她开始咳嗽,偶尔还流鼻涕。我抽动下鼻子,感觉到鼻塞与潮湿。
  “你要是死了,我就陪着你……”急促地呼吸着,我吃力地讲道。
  依稀地,我的脑子里回漾出许多浪漫的爱情故事,尾生,染祝,以及遥远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或者N年后在他们的后面会加上我的名字……
  “说吧……”虻不再笑下去;那枝烟端在她的右手里,停驻在半空,似乎永久竖立在那里。
  “真的。”我不那么坚定地说道。
  黑暗里,虻细长的眼睛眨了眨,苞谷虻儿般的唇不易觉察地蠕动了下,忽然笑了:“你们男人都一样,只会哄女人!”说着,她弯下身子,将那枝只吸了不到一半的烟掐灭在玻璃茶几上的塑料烟灰缸里。
  不过,我感觉到,她听我这样说,显然很开心。但尽管如此,她还是不确定地讲了句:“那,有一天,我要是不想活了,你陪我一起去死?”
  “不,我不陪你死,”我坚决道:“我要你好好活着!”
  虻却没再回答,橘色街灯微弱的灯光透过玻璃窗打在她脸上,使她严肃了起来。刹那,不知为什么,我又回忆起遥远的童年,似乎自己又站在那栋俄式建筑物里面,站在那宽大的窗台上,隔着玻璃窗向那群参加葬礼的人们望去。我再没有看到过老赵太太,她已经成为冷冰冰的出殡的道具,许多车停靠在二十几米远的土路边,大都是那种黄绿色帆布的北京吉普(212);那种车,在当时也不多见,不是普通人能坐的。因为老赵太太的儿子在铁路是位有权势的官,才可以来这么多辆北京吉普。
  
  那个肥胖臃肿的中年女人怒气冲冲地推开我,直闯进屋子里,连鞋都不曾换。她扫了眼客厅,径直奔向卧室;显然,她看到床边那张椅子上挂着荷叶边吊带的红色内衣,所以她才皱皱眉;窗外,橘色街灯透过玻璃窗洒了进来,恰恰映照在那上面。当然,她也应该皱眉,这套住宅里到处都是一股味,腐臭的味道,铁锈的味道,还有潮湿的味道,即便我常年置身其中,也会给这种种的味道薰到。
  “你老婆呢?”她眼睛逼视着我,就象我是十恶不赦的罪犯,她是威严的审判官与受害者。
  “不知道……”我慌乱道;潜意识里,我隐约直觉到了什么。倏地,我回忆起那条小草蛇,回忆起那件粉红的裙子,以及扎着羊角辫时她善良的眼睛;同时,我直觉地把虻默认为我的老婆。
  “不知道?!——你自己的老婆到哪儿去了,你能不知道?!”质问完这句,她的唇角翘起了丝嘲笑。
  “我是不知道呀,她还没回来呢。”我硬着头皮回答道。
  虻的确没回来,她已经一连一个星期都不见了踪影,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有。自从那天黄昏接过个电话,走出那扇灰漆的防盗门,她就空气一样消失了,只把我留在这空荡荡的住宅里。
  “那好,我就坐在这儿等,她什么时候回来,我什么时候走!”说着,她扫了眼立在墙角的红色冰箱,瞪了下神,然后径直走到玻璃茶几前,在那张虻常常坐着的椅子上坐下:“你算什么男人,连自己的老婆都看不住!”她厉声地指责我。
  我没有吭声,也不敢吭声。因为虻的存在,我觉得理亏。那天,在门口不期遇到体态已经肥胖臃肿的羊角辫,虻虽然表面上咄咄逼人,但关上防盗门,坐回玻璃茶几前,她就灭了所有的气焰,抽起闷烟儿。
  点烟的时候,虻按了好几下,塑料一次性火机才窜出火苗。
  “知道刚才那个娘们儿是谁吗?”半晌,虻差不多将那枝烟吸完了,才打破沉默,避开我的目光轻轻地说道:“她就是子衿的老婆。”她说这话时,竭力在使自己镇静;但她那只夹烟的手出卖了她。那只手不停地微微抖动,就象得了癫痫。她的那个姿势让我害怕,也使我的脊梁感觉到冷,使我感觉到有双看不见的眼睛在窥视着我。虻叹了口气,重重地叹口气,狠狠地掐灭那枝烟:“这终于找来了……”
  听她这样说,我胸膛里格楞一下子,眼睛不禁盯向她。
  借着从玻璃窗透进来的橘色街灯微弱的光,我看到她苞谷虫儿般的唇抖动下,眼圈也红了起来。
  “对不起,我要休息了,你能不能出去等?!”我胆怯地向体态已经臃肿的羊角辫下着逐客令。
  她已经在客厅里坐了快一个小时了,时针已经指向八点一刻。她严肃地坐在那里,就像庙里的一座佛像,又像一位近于破立的债主前来讨债,却没寻到负债者,只好板着脸,向我示威她的委屈。我畏惧她这样的神态与由于她扩散出来的怨气儿,一个劲儿地向防盗门张望,巴望着虻能够不期回来,然后让她来应付她。
  不过,即便虻回来了,又能怎样,岂不会更闹人?
  我想象着她们的争吵与厮打,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那的确是桩可怕的事情,会让这套住宅都不得安宁。我后悔答应虻搬到这里来,后悔冒充了这套住宅的主人。
  砉地,记忆在这个节点上苏醒——
  这套住宅并不属于我,而属于它真正的主人,属于眼前这位昔日邻居的女友,属于虻,也属于子衿。这本来就是子衿为了安稳虻而用虻的名字购置的房产;一次,床上缠绵之后,虻贴着我的耳朵,腻腻地告诉我,让我在子衿面前以房户的名义搬进来,但不要一分钱;另一次床上缠绵之后,虻又贴着子衿的告诉她,她一个人守着偌大的房子,害怕,所以要招个熟悉的,知根知底的房户。但是,虻不愿招个女房户,子衿不愿招个男房户,同时他们都不愿招个有孩子有家室的。他们为此僵持了将近半年,最终我不知道虻使用了什么手段使子衿妥协了,同意我搬进来。
  就在我搬进来不到一个星期,子衿开着那辆奥迪A6/2.0T,来到这里,坐在客厅里,俨然男主人般审视着我,虽然他早就认识我;而我也不止一次坐过他的便车。
  “我不常回来,以后麻烦你多照顾点虻,”子衿跷着二郎腿,扫了眼玻璃茶几上的从俄罗斯带回来的咖啡,然后目光停留在我的脸上,话里有话地讲道:“她胆子小同,怕黑,你没事儿早点回家,另外不要带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回来!”
  我偷偷瞥了眼坐在子衿身边的虻,笑了笑。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才好,尽管虻给我编造出一个女朋友,莫须有的女朋友,但我还是感觉到子衿似乎已经窥视到我和虻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
  “他不会的,”虻撒娇地挽着子衿的胳膊,一副小女人的模样:“他挺老实的,而且朋友也少,这你不都知道吗?——这样的人你不放心,你还放心谁去呀?——放心依兰,”虻吐出一句脏话,摇了摇子衿的胳膊,从鼻孔里哼了声:“嗯,你为什么放心依兰呀,就因为她发誓永远都不结婚吗?”说着,她细长的眼睛眨出了笑。
  子衿偏下头,羞涩地笑了;显然虻的话戳中他的弱点。不过,他这个年龄能够显露出羞涩,也算不容易了。我也偏下头,避开他们亲昵的画面。在这种氛围里,我不过是个电灯泡,超级电灯泡。我坐在本应该是虻坐的椅子上,开始坐立不安。
  可是她,这体态臃肿的妇人却稳如泰山。她坐在那里,坐在虻的座位,怒气冲冲,而又充满委屈;她的表情复杂,我从中窥见到那种兴师问罪的意味。她不再说话,不再指责我,就那样端坐着,眼圈微红着;不过,她这样沉默着,我反倒惴惴不安。这套住宅里没有钟表,自打我搬进来就没发现有;我也从没想过买个钟表,挂在墙上。现在,人人都有手机,那上面就显示时间,再弄个钟表,就纯属多余;更何况,我们还有台电脑放在卧室。
  另一间卧室,也就是属于我的那间,似乎从来就没住过,几乎没敞开过,只是一个摆设。想到这个问题,我更加不安了。
  起初,我坐在属于我的座位上,面对着体态臃肿的妇人;可仅仅一会儿,我就觉得氛围不对,我不应该坐下,尤其不应该坐在她对面。严格说来,她不是我的客人,虽然她是位不速之客。不,也许她也算是个客人,不速之客也是客。她满是赘肉的腹部不时地起伏着,就像一条史前的阿注巴虫。客厅里的灯盏洒下刺眼的光,我悄悄挪动了下腿,她立刻警觉起来,盯住我,似乎我是个十恶不赦的恶魔。
  也正因为她的提醒,我才想到给虻通风报信的。如果此刻虻推开那扇防盗门,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会是一场两个女人之间战争的突然爆发吗?——她和虻之间,早就像那个鹬蚌相争里的渔翁。
  “你最好给她打个电话,让她早点儿回来!”她的身子向后一倚,盛气凌人道。
  “没……没想打电话呀,”我双手支着椅子扶手,故作诧异道:“我不过是困了,想要睡觉;你能不能不要影响我的休息,我觉得你在这里,很不方便!”
  她沉默下去,腮帮子鼓鼓的,就像谁欠了她多少钱似地。但我知道,我不欠她的,只是内心里感觉有些愧疚;除此之外,我感觉到和她很陌生,似乎从来就不曾认识她,似乎她并不是那个穿粉裙子或者蓝外衣的羊角辫子,而只是一位满腹怨气的弃妇。听到我这样下着逐客令,她眼睛瞪得大大的,就像当初赵刚领她到我面前的眼神。
  “我不会打扰你的,”半天,她才打破沉默,口气缓和下来:“而且我和你并没什么过儿,只是想和虻那个女孩子唠一唠;我不想让她破坏我的家庭,不想让她破坏我的幸福;我想,你也不想找个在外面有别的男人的女人当老婆吧?”她的眼睛一直盯着我,就像它是固定在那儿,动弹不得一样:“再说,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做什么不好,偏要去做人家的小三儿?——她要是做什么缺钱,我可以借给她,只是她不要在和我老公有什么联系!”
  小三儿?——我胸膛里格楞一下,划了个魂,警惕地瞟了她眼。她的目光死死盯着我,让我不自在。我赶紧垂下眼睑,避开她的目光。
  “可是,我现在也找不到她。”我嗫嚅地说。
  的确,虻已经一个星期没着面了。我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她的手机关了机,人也空气般消失了。一个星期前的那个黄昏,趁着我熟睡,虻接过那个神秘的电话,就急匆匆换了衣服,离开这套住宅。我慌张地,连拖鞋都没来得及穿,就奔到窗户前。可窗外,橘色街灯下,并没有她的身影。
  “你自己的老婆,都不知道哪去了?!”她不相信地盯向我,似乎我在刻意隐瞒她。
  “我不知道。”我闪闪烁烁地回答。
  “你不知道,你会不知道?!”她的声调抬高了,不屑的目光居高凌下地流淌下来,咄咄逼人地盯向我。随即,她叹息声,泄了气,酸酸地讥讽道:“也许全世界就只有你这一个男人能容忍自己的老婆天天出去和别的男人鬼混,我真的有点儿可怜你!”
  “谢谢,我和我老婆怎么样,那是我和老婆之间的事情,请你不要说三道四!”因为不安,我的嗓音很大。我讨厌别人对我这样说。我皱下眉,腾地站起身,吼了句:“请你出去,不要打扰我的休息!”
  她笑了,以胜利者的姿势笑了。她的笑脸令我不自在。无意间我看到玻璃茶几下面的那把锯齿状餐刀,脑子里忽然涌出可怕的想法。就在这时,她的身子敌意地动了动,椅子划在地板上,发出难听和吱嘎吱嘎声。她站起身子,目光里流露出凶狠,鼻孔里哼了声。她一言未发地转过身,穿过整个客厅,在防盗门前稍稍逗留下,只是为了打开它。
  咣当一声,她消失于灰色油漆的防盗门后面,重新将我独自留在这充满异味的寂静无声的空间里。从这方面来讲,我才是位胜利者。但我没有胜利者的喜悦,反倒颓唐地扶了扶墙,额头上沁出了层汗。也许,我注定就不是个成功者,永远也不是。回过头,她,那个体态臃肿的妇人坐过的椅子的椅面上凹陷个坑,她臀部的体积所压迫形成的。
  
  我沿着那张A4纸折了下,然后将这条两厘米宽的纸条撕下,伏在玻璃茶几上写下‘虻,子衿’这几个字,并且在这行字后面画了个大大的问号。我知道,也许虻不会再回来了,也许她晚上就会回来。我掌握不了她的行踪,也掌握不了她这个人。尽管她说,她爱我,但我不能确定她说的是不是真话。可如果她不爱我的话,又怎么会瞒着子衿和我同居,这让我迷惑不解。
  许多事情都令我迷惑,不仅仅在和虻的感情方面,还有其他,尤其是那双时时都在窥视着我的看不见的眼睛究竟躲藏在哪里。只是,现在,我不再惧怕那双窥视的眼睛;甚至,我会赤裸着身子在客厅与卧室之间晃来晃去,故意让他窥视到。
  信手将这张手指宽的小纸条夹在《读者》里,我就呆坐着,脑子里空空的,不知在想着什么。这一阵,我常常处于这种状态,眼睛盯着某一处,发呆,却不知自己在盯着什么,或者想着什么。而且,我发现自己的失忆症更加严重了,常常是把一件东西刚刚放下,就忘记自己想要做什么。很久以前,我从黑龙江回山东老家时,我的奶奶曾经忧郁地抚摸我的头,喃喃地讲了句:
  “要是你长大了也总是丢三落四,忘东西怎么办呀?”
  那时,十一二岁的我觉得我的奶奶是杞人忧天;但现在看来,她很有远虑。某一些基因注定是要循着血液遗传下来,除非发生变异与改良。
  现在,为了和失忆抗衡,这套住宅里到处都是撕成两厘米宽的小纸条;只要我能够记起什么,就会毫不迟疑地撕下一条纸,记下来。虽然我从没用尺子或者其他计量工具量,但我撕下的小纸条出乎意料地整齐,都是两厘米宽,误差不会超出两毫米。这算是奇迹,还是熟能生巧,我不知道。
  客厅里空荡荡的,潮湿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铁锈味和腐臭味。我一直都找不到这些味道的源头;不过,就算我能够找到,也懒得清理。红色冰箱与墙壁的缝隙处散落着干涸的颜料,一枚生了锈的大铁钉子镶嵌在冰箱底下的柜门上。我曾经试图拨下这枚铁钉,但屋子里什么工具都没有,我只好放弃这个企图。同样放弃的,还有另一间卧室,我似乎从没涉足进去的空间。
  盘桓在这套两室两厅的住宅,我就像个幽灵。现在,夜早已经降临,橘色街灯透过玻璃窗洒进来微弱的光线。一旦夜色笼罩,我就只能依靠玻璃窗透进来的街灯微弱的光线来照明。停电已经很久了,我无力支付电费,也无力支付水费,所以这套住宅早就停水停电了。不过谁知道呢,也许某一天,哪个傻瓜会支付错,使这套住宅重新唤发出光明。但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就像虻曾经讥笑我每周一次买彩票的偏执行为似地。
  我期望能有一次机遇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才会把这种改变寄托在购买彩票上。平面媒体和数字媒体时不时会发布一些令我振奋的消息,陕西某人士中得三亿多元的大奖,河南某人士中得七千万元大奖,上海某白血症父亲用最后的两元钱中得四百万头等奖,等等,诸如此类的消息,使我相信,也许某一天,我也会成为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中的那个人。到了那时,我会揣着这些钱,全都是一张张红色的百元大钞,走到虻的身边,自豪地洒在她脚下,对她说:
  “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
  幻觉当中,她会欣欣然地扑到我怀抱,接受我的求婚——于是,我成为爱情游戏中的胜者,我们会拥有一套住宅——不,住宅已经有了。我瞥了眼立在墙角的冰箱,揣着激动。那么,我会和虻一起实现那个旅游梦,一齐到曾经谈论过无数次的海滨城市,站在不同颜色的沙滩上,欣赏不同颜色的海水。
  这样幻想着,我抽动下鼻子。潮湿的空气里涌动着铁锈的味道,以及腐臭的味道。我打了个喷嚏,感觉到了冷。因为没有水,所有的衣服都脏了,堆积在卧室的柜子里,时时都在散发着霉烂的味道,甚至很多衣服都结了渍,拎起来,就象硬硬的纸壳,戳在地上,都能够立在那儿;就连我自己身上,都分辨不清颜色,尘埃蒙在皮肤上,灰蒙蒙的。
  摸着黑儿,我走到另一间卧室门前,抓住那个镀铜的门把手(其实,这不过是一种高仿塑料材质的;现在,满大街都是塑料制品,廉价的,以及价格不菲的);但它显然早已经锁上了,我打不开它。于是,我将耳朵贴在它上面,聆听。
  静静的,那边没有任何声响。我失望地走开。
  即便不是停水停电,那间卧室也不会有人住,因为自从搬进这套住宅,它就属于我的,虻把它租给了我,或者名义上,虻把它租给了我。
  “好好照顾虻。”将我那只拉杆箱放置到床边,子衿居高凌下般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从他的眼神里感觉到他说这话的另一重含义。此刻,从厨房里飘过来袅袅菜香,虻正系着围裙,小女人一样在那里张罗着饭菜,说是款待我入住这套住宅。不过,谁知道呢,也许他只是顺口一说,那时,他并不清楚我和虻之间的事情,一点儿都不清楚,因为虻对他说,我是她的一位远房亲戚。听到虻这样介绍,他脸上不由地溢满了幸福,一种窃窃的,偷来的幸福,因为他和虻的关系,至少在他认为,已经得到了我这位虻的远房亲戚的认可;为此,他为这顿晚餐买来了鱿鱼、俄罗斯大马哈鱼籽,苏格兰威士忌,以及一些薰酱类的熟食。只是子衿的这种幸福多少有些尴尬,这毕竟是一种非合理性的婚外情。
  在我的印象中,那次晚餐我并没喝酒,无论谁都没喝。子衿听说我不喝酒,微微点着下颔,轻轻地连说了几个好;吃过晚餐,虻和子衿把清洗餐具的任务交给我,他俩就兴奋地离开了,到花样年华过他们的夜生活去了;我洗着碗盘,心里空落落的,不是滋味。也正因为如此,子衿对我的最初印象还是蛮好的,甚至,第二天,他还特地开车来接我和虻,请我们到旋转餐厅吃自助餐。
  我想回到属于我那间卧室休息,可不巧的是,虻和子衿离开时,把那扇门锁死了,我进不去,所以我只能到客厅里干坐着。
  玻璃茶几上摆放着几盒药,四扁扁的纸壳盒子,其中一个纸盒子,阿莫西林下面压着张发黑的纸,有四分之一A4纸那样大。我好奇地垂下头,看到六行字:
  奥美拉唑枸橼酸铋钾片阿莫西林克拉霉素
  按说明服
  枸橼酸铋钾片和奥美拉唑服用时间间隔半小时以上
  除奥美拉唑外,其他药物服用两周
  奥美拉唑服用一个月
  在服用枸橼酸铋钾片的时候会出现黑便,停药后即会消失
  在这四盒药旁边,还摆放着个白色小塑料瓶,坦度螺酮。拿起那张纸,右手食指弯曲着,敲打向玻璃茶几,思忖起来。
  清脆的敲击声回荡在寂静的房间里,我打了个寒噤,下意识地向窗口望去。外面虽然已经是黑夜了,但橘色的街灯把外面照得通亮。我站起身,走到窗边,将玻璃窗和那层纱窗敞开。顿时,嘈杂席卷进来,冲击着我的耳膜。我俯下身,向这嘈杂声中俯瞰下去。对面的火锅店异常热闹,这在夏季里算是个奇迹。那位红旗袍的迎宾款款着步态,欢迎着客人;而在我的窗下,一群老头老太太坐在马路牙子上,闲聊着什么;那个小洛丽则戴着防护盔,蹬着旱冰鞋,滑来滑去。
  刹那,小洛丽抬起头,似乎发现了正在窥视的我。她微微一笑,调皮地朝我这个方向挥下手,故意翘起臀部,两条腿不时向左右两侧使劲儿后蹬,准备轻盈地驶离我的视线。须臾,她就滑到下一个路口,一个弧线,又转向我。因为距离太远,分辨不清她的表情。她叉着腰,逗留了十几秒,又弓着腰,滑了回来。
  一股凉风迎面吹拂过来。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裸着上身。慌张地关上窗,退缩回自己的领地,不由自主打了个喷嚏。有一阵子了,我一直陷落于感冒之中,鼻塞,打喷嚏,发烧,头部昏沉沉的。
  离开窗前,我踱到红色冰箱那里,扫了眼底下那扇被生锈的铁钉钉死的门,敞开上面的门;敞开冰箱门的刹那,我瞥见那个贴在冰箱外壁的乳黄色长颈鹿形状的瓶启子。瞬间,一股腐臭味涌入我的鼻腔。我使劲儿地将它挪动,使它的正面面对着窗口。橘色街灯微弱的光线射进里面。依稀地,我看到所有的食物都已经腐烂了,包括那瓶什锦罐头。干豆腐、黄瓜都已经蔫得没办法认出来,只能凭直觉猜测到它们曾经的模样;那些肉也缩成皱巴巴的一块,发霉,变质,小包真空袋的茶叶也胀满了气,似乎一捅就会爆炸;这些食物无一例外都长满了长长的白毛;不,长长的白毛下面是铜绿色的绿毛;正是它们不断散发出令我恶心的味道——而且,一只没有头的苍蝇的尸骸卧在里面,卧在一张生满了白毛的边缘蜷曲纸上,它的身体上也长满了白毛,看起来奇奇怪怪的。我慌忙关上这扇门,感觉到胸骨底下那颗心砰砰地加速了跳动,脑子里浮现出虻醉酒后的笑靥。
  背部顶着冰箱,透过窗口瞧着橘色街灯散发着光芒,我长长舒了口气。砉地,记忆开启了道狭小的缝隙,我似乎看到细雨蒙蒙中,薰醉的虻和我并排站在那个鱼池前面的小码头上,高举着手;那天,虻也经历了一次情感危机,她和远在俄罗斯的子衿刚刚争吵过。也许正是从那时开始,他俩龃龉不断;为了挽救自己和子衿的关系,虻甚至想到了怀孕,想要为他生养一个儿子。
  也许因为我太用力了,所以红色冰箱才会晃动起来。正是这下晃动,使得上面的东西震落下来,发出咣当的响声。低下头,朦胧的视线中,依稀看到,那原来是那把熟悉的锯齿状的餐刀。弯腰,拾起,同时在琢磨我的眼镜究竟到了哪里——就在几分钟前,我似乎还戴着它呢,怎么一下子就不见了?
  最近我的记忆越来越差,刚刚做过的事情都会忘记,东西特意放好,过后却常常记不起它究竟被放到了哪里。倏忽间,我的手触到餐刀锯齿状的刀刃,立刻感到了冷飕飕的。借着从窗口透进来的微弱的光线,我模模糊糊看到窗底下横卧着件东西。它位于阴影里,我看不清是什么;不过,它似乎是个人形。俯下身子,凑向前,原来是虻躺在那里;她像是睡着了。我轻轻喊了声,试图唤醒她。可她没回答我。我只好伸出手,想要把她摇晃醒。可我的手触过去,才发现她冰凉的,没有一点儿温度。不,这不是虻,仅仅是个衣架,虻兴冲冲买回来的二手实木衣架。如今它倒在这里,上面还挂着虻的那件最喜欢的红裙子。
  
  潮湿的客厅里满是腐臭的气息,即便已经陷入黑暗,那只苍蝇还在嗡嗡地盘旋。我赤裸着身子,坐在冰冷的地板上,双手抱膝,凝视着眼前的一切。虻倒在地上,橘色街灯恰恰映照在她脸上,使她面部肌肤的颜色变幻着奇异的变化,红的更红了,原本灰绿色的,也相应成为蓝,就像一个人戴了面具似地。而破碎的玻璃茶几散落了一地,不再是茶几,只是一堆碎玻璃了。
  静静的,时间在流逝——时间对于我,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橘色街灯微弱的光芒透过玻璃窗洒进来,洒进这黑暗的人造洞窟中;而那双看不见的眼睛,躲在街灯照不到的角落,抿着嘴,偷偷窥视着我。
  “喂。”终于,我擦拭下额头上的汗水,试探地抬起胳膊,伸向虻,试图唤醒她:“醒醒,我们一起下楼吃饭吧!”
  橘色的光映在我的胳膊上,使我的皮肤看上去焦黄的,一点儿也不健康,我由此联想到了瘾君子的食指与中指,焦黄的,而且弥漫着一股烟油子味儿;但它映在虻的脸上,却使她神彩奕奕,闪现出某种神奇与神秘;只是她浑身冰凉,没有一点儿暖和气。虻没有回答我,她依旧躺在那里,一言不发。瞧着她,瞧着她穿着这套最喜爱的红裙子的模样,我感觉她并不是一位实实在在的由碳水化合物组合成的人,而是一具我并不熟悉的玩偶,独立存在于另一个相对陌生的世界。有那么瞬间,我的脑子里产生要打开灯的渴望;可我又立刻想到另一个问题,其实无论我怎样用力拍打镶嵌在墙上的开关,都不会让光洒在这套住宅里,只会使我的手掌更加疼痛。
  “起来吃药吧,你已经昏迷了好些天了……”顺手摸到那个白色塑料小药瓶,我带着哭腔央求着一言不发的虻:“吃完药,你给我讲梵.高、毕加索,还有那个到太平洋的家伙……高更……”随着这些语言倾吐出我的嘴巴,我忽然感到自己很无助。
  仅仅一个小时前,或者三十分钟前,我试图逃离出这套住宅,可我没能如愿。防盗门的钥匙没了,我打不开门。光着脚站在灰色防盗门前,我甚至觉得自己就是个贼,一个偷偷溜进虻的世界的贼;不过,我什么都没偷走。唉,如果我能够偷走她的什么东西就好了,那样她就不会孤零零地倒在地板上了。
  除掉那扇防盗门,能够离开这套住宅里的就只剩下几扇玻璃窗了。但是,虽然街面上嘈杂不堪,但我扒在窗台上,俯瞰着楼下,却头晕目眩,害怕了。我怕死,真的很怕死。原先我并不知道这一点,扒在窗口的刹那,我就明白了。陪虻一起死,那不过是我的谎言,不假思索的谎言。我没有虻那样的胆量去面对死亡;而她,想必也看穿了这一点,所以两个小时前才会不屑地对我一笑,才会告诉我,说她不想死。
  我抽动下鼻子,鼻涕不自觉地流下来。没有什么好解释的了,尤其面对着躺在地板上的虻。抬头望了眼玻璃窗,窗外不知什么时候飘起了细雨。蒙蒙的细雨斜打在玻璃上,形成一道又一道蜿蜒的雨线;而窗的里侧,则形成更加细密的雾气。
  在我的印象里,防盗门的钥匙早就丢失了;哦,依稀的记忆里,似乎是虻扔到楼下的,她说要永远把自己幽禁在这不足一百平方米的空间里,说要永远忘记子衿。不,也许是我记错了,一切都错了。虻没有扔钥匙,而是我自己弄丢的。至于丢在哪里,我也不知道,记忆在那一刻突然湮灭了,被宇宙黑洞吸附走了,就象这套住宅里的另一扇门,尽管它的确存在着,但我早就将它忽视掉,甚至极少进去过,甚至记忆了里面都有什么了。但这样一来,又一个问题出现了:虻是怎么进来了,难道她会崂山道士的穿墙术?
  因为问题想的太多,我的脑子更加混乱了。时间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了意义,一个小时,一分钟,或者一秒钟,都不过是个数字,一个概念,而不是一个具体的存在。在我的世界里,只有虻的名字,以及围绕着她的存在而发生的一些事件,模糊而飘渺,就象隔着浓重的雾气看清晨的街景,明明知道雾的后面是什么,却又不能确定。
  其实,不能确定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倒在地上这个女人究竟是谁。刹那,几个女子的脸重叠在一起,彼此分辨不清;更有甚者,我不清楚她身上的红裙子,是她自己穿上去的,还是过后我给她套上去的。黑暗里,一切都模模糊糊,分辨不清。我擦了擦眼圈,想到一个问题,也许并不是黑夜使我的视力模糊,而是因为我本来就近视。我大概属于高度近视,戴一千度的镜子;但无论虻,还是子衿,或者其他什么人,都以为我戴八百度的镜子。虽然一千度和八百度并没什么区别,都是镜子,都要架在鼻梁上,摘下镜子同样视力模糊,但不知什么原因,每当有什么人问我,我还是告诉他们我戴八百度的镜子。
  我瞥了眼手里的白色小药瓶,里面大概没有多少药了,摇晃下,里面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正是这响声,勾起我一丝并不清晰的记忆。
  “吃药了……”虻端着那个印着喜羊羊的廉价塑料杯子出现在我的幻觉里,她的步态呈现出一种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杯里的水会洒出来。
  我欠起身,不安地扫了眼窗口;我已经感冒了四十几天,浑身无力,酸痛,头晕脑胀的,并且老是怀疑窗口那里有双眼睛在盯着我。为此,虻老嘲笑我神经,说我早就应该看心理医生了。可我知道,自己并没有任何心理疾病。虻将杯子递到我手里,就坐在床沿,伸过手掌,凑向我的唇边。
  她手掌里是几粒药,微弱的光线上,我能分辨出那种蓝色、白色和红色的颜色。这些药含在我的口腔里,经过温水的冲涮,滑过咽喉,进入食管。我的喉结滚动了下,它们就顺利地进入我的胃腔,被胃壁的毛细血管吸收。
  我忘记告诉虻了,其实我最不喜欢吃药。我扔下这个白色小药瓶,它哗啦哗啦滚到窗户根。我抚摸着虻冰凉的身体,感觉到红裙子已经潮湿了,因为这潮湿,我的手也湿漉漉的。这屋子里的湿度太大,无论什么东西,无论多干燥,到了这里,没几天功夫儿,都会变得潮湿,进而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霉烂味道。
  红色冰箱不知什么时候改变了位置,它的柜门出乎意料地朝向玻璃窗,上面保鲜格层的柜门半掩着,在我这个方向,借着街灯微弱的光线可以看到那道黑洞洞的缝隙。我打了个寒噤,忽然恐惧起来。
  说不上来为什么会恐惧,因为那双看不见的不断在窥视着的眼睛,还是因为神秘的另一重空间的存在,抑或因为觉得黑暗里的鬼魂?不会是后者,我从来不相信这世间有鬼魂的,我是个彻底的、真正的无神论者。
  我揉了揉腿。长时间坐在潮湿冰凉的地板上,我的腿都麻了。我想到躺在地板上的虻还没有穿内裤,我不能就这样让她躺着,只穿了件薄薄的红裙子;我可不想让其他人窥视到她的私处,不想让她对这个世界失去所有感觉后还要遭到那些好奇者与猎艳者的污辱。我记得,在卧室里那张椅子上还挂着她的内裤,她说过她最喜欢的内裤。虻一直喜欢红色,她的许多东西都是红色的,所以她才让子衿为她买了那个红色冰箱,摆放在客厅里。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要把冰箱放到客厅里,而不放在厨房;她笑着对我说,这样方便使用,尤其在夏日里,可以随时将那些啤酒冰镇。不过,尽管她这样说,她却很少喝酒,倒是她的那位朋友云儿偶尔来过几次,本来已经酩酊大醉,还一个劲儿地要酒喝。
  卧室的门洞开着,从里面涌出一阵阵霉烂的气息。这间卧室的窗面对着东方,除了早晨那短暂的半小时,就再也见不到阳光了,尤其一连阴了二十几天,屋子里更加潮湿了,比客厅里还要潮湿。
  刚踏进卧室,砉地我就楞住了。恍恍惚惚,橘色街灯微弱的光线下,虻站在床上,严肃地盯向我。
  “你……”我吃惊地望向她,咽喉被什么东西塞堵了似地,说不出话来。
  片刻,我明白过来,那不过是虻的一张油画像相片而已,而且她在那上面留下的不是严肃,而是一丝说不清楚的微笑。我垂下头,不敢再向那个方向看,抓起放在椅子上的内衣,匆匆离开这间卧室。
  虻的身体僵硬着,很难为她套上内衣;她的两条胳膊硬邦邦地支在那里,肘部连弯儿都打不过来,所以只能使劲撑开。随着一声刺啦的响声,红色胸罩被撑裂了,这才勉强遮盖住她的胸部。不过,还好,内裤能够顺利地为她穿上,使她不至于赤裸着。做完这一些,我已经大汗淋漓;感冒了四十几天,我的身体极度虚弱,动一动都会出虚汗。我喘息着,想着对虻的那句承诺,坐在冰凉的地板上,脑子里一片空白。
  不知为什么,回忆起来,我觉得虻的身体变轻了,很轻很轻,而且虽然身体僵硬,可肌肤却依旧富有弹性;我甚至能感觉她还在活着,只是听不到她的呼吸……
  谁会是第一位走进这间充满腐臭味儿房间里的人呢?想到这个问题,我不由自主打了个喷嚏,也恍惚明白那股腐臭味是从哪里散发出来的。
  时间缓慢地失去了意义,在这黑暗中停滞不前。等我再次睁开眼睛,那只飞蛾扑楞着翅膀,挣扎在纱窗上。我深深呼了口气,扶着墙站起身。因为屋子潮湿,我感觉到浑身的骨骼僵硬了,每动一下,都异常吃力。踉跄地走到窗口,扶在窗台上面,向下俯瞰。几位头发花白的老年人坐在马路牙子上,不知谈论着什么;那个小洛丽不见了,大概加家吃饭了。我犹豫片刻,推开纱窗。现在的纱窗也的那些网格也全都是由塑料纤维编织的,靠近窗框的那几个网格已经坏了,露出个手指盖大小的洞。纱窗安装的太牢固了,我吃力地推开它,在用力的时候,不小心碰触到件东西,它一眨眼就落了下去;在它落下去的瞬间,我直觉到它就是我那个断了一条腿的眼镜。
  楼下,有人大嚷了声;但声音传上来,已经变得模糊。我坐到窗台上时,那个人已经站到距离楼一断距离的马路上,停止了他的愤怒,正仰头向我张望;我瞅不清他的表情,只依稀看到他的手臂抬起,指向我;那几个头发花白的老年人也不约而同向我这边瞅来,其中一位还站了起来;不仅他们向我瞅来,就是刚刚从车里下来,准备到百年木炭火锅吃饭的一群人也隔着马路向我瞧过来。我笑了笑,腿悬在半空。夜风轻轻地拂过,我感到一丝凉爽。刹那间,我似乎感觉到虻刺向她自己腹部的疼痛。橘色街灯的光线映照在我的腿上,我的手上。我慢慢地抬起手,扶了下头发。远处的夜空从耸立在城市楼宇间的缝隙处绽放开来,只是我看不见一颗星星,它们都被华丽的灯火屏蔽了。我砉地想到放置红色冰箱附近的那面墙上,被我用碎玻璃刻在墙上的无数划痕。我回下头。从这里看去,屋子里漆黑一团,除了靠近窗户的那个红色冰箱,其他的,什么也瞅不见。我的眼前幻起一株树,婆娑着偌大的树冠,带来袭袭的凉意。混乱的思维里,我闻到了一股铁锈味;同时,我看到自己脚面上的那个伤疤,一个大大的,连成一片的伤疤。
  
  第一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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