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谁在为4000万作伪证(杂文)
近日,有媒体一则新闻报道搅得我头昏眼花,讲的大致意思是:万科的王石抱怨曾经因为降价遭到了南京市物价局罚款4000万元的处罚,而南京市物价局矢口否认,说从来就没有过这回事。
到底有没有这回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南京物价局也为什么要对王石的声明说不呢?
很简单的道理,你说它罚了你的款,你把当年它罚你款的单据找出来,或者银行支票、电汇转账单找出来,一滴口水的废话都不用多讲,就知道到底谁在说鬼话。如果不,个中原因谁都避不了嫌。
但王石谈到这件事时又不这样做,公众就很累,也很难理解,媒体也是一如既往一知半解的仅仅是在为了报道而报道。即便罚款事件存在事实真相,物价部门怎么能就轻易承认了呢。
首先,站在理性、法律的角度,我个人偏向于王石的说法。因为,一、王石是名人,而且在中国是具有行业领军影响力的名人,不是一般的名人,他不会拿自家声誉子乌须有的乱开玩笑。否则,名声坏了不要紧,根据中国的法律,故意诽谤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这是大事。二、王石既然敢公然叫板南京市物价局,相信他有他的底气。
在王石看来,他的理由在于:如果涨价你罚我的款惩罚的依据说我哄抬物价我没得说,但是我是在降价,降价你就不应该罚我的款才对呀,如果降价还要罚,那你就是没有道理的。王石憋屈,心里这样想。
另一方面,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南京市物价局,代表的是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如果王石降价事件遭罚款是客观真实存在的,那他王石就是在为老百姓让利,这是好事,为老百姓做好事你政府也要干预?也要惩罚?这是何居心?目的何在?很显然是没有道理的嘛。
还原事实真相,很多问题老百姓根本不敢去想,我也不想再多说。
但该次事件,我们相信总有一方在说真话,而另一方在说假话。但王石我们相信他不是吃了饭没事干扯闲淡的人,量他也没有这个豹子胆有事没事要找事的跟政府故意“过意不去”。
除此之外,那又是为什么呢?我给你们一点启发:回过头去看看2008年央行大印钞4万亿的救市计划,你们就知道到底是为什么了。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