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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鸟儿一样飞翔


作者:马路 童生,644.2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2333发表时间:2009-04-18 15:33:29

姚瑶以前从没有考虑过死亡的问题,她总觉得自己还年轻,刚二十出头嘛,正是青春年华大好时光,怎么可能和死亡沾上边儿呢。这样的想法很正确,或者换一个说法是很健康。当然这里说的不是身体,而是思想。姚瑶也不知道自己的思想算不算健康,但她认为起码是正常的。干嘛过早的考虑死亡的问题呢,不是多此一举嘛。后来她不这么想了,后来的姚瑶总是被死亡的阴影困扰着,不管是晴天还是阴天。因为后来她遇到了马路。
   那天的天气算不上太好,也不算太坏,就是属于再平常不过的天气。太阳从早上开始就懒洋洋的,天空不是很蓝,云朵不是很白。姚瑶吃早餐的时候也是懒洋洋的,她甚至想这一顿就不吃了吧。但是多出来的这十几分钟时间又不知道该怎么打发。她已经习惯了每天提前起床,匆匆忙忙地吃完早饭,然后再匆匆忙忙地去挤公车。姚瑶总觉得今天好象哪里出了问题,可是是什么问题却又丝毫没有头绪。她想也许是天气在作怪吧。
   姚瑶遇到马路的情形有点像《百分之百的女孩》,就是村上春树的《百分之百的女孩》。只是姚瑶不算太漂亮,比不上208或者209,也没有完美的摧枯拉朽的耳朵。马路,其实马路是一个人的名字,一个男人,不是每个闲人总爱压马路的马路。马路的长相也不能说是帅气,在姚瑶的眼里顶多算是尚可。这是初次见面时姚瑶对他的印象。后来这一个简单的“尚可”就完全不能代表马路在姚瑶心里的分量了。他们第一次看到对方时,心里就很清楚:对于我来说,他就是那个百分之百的男孩;对于我来说,她就是那个百分之百的女孩。可是这两个人性格都有点内向,同时又有点保守。他们没有马上走到对方的面前,握手,然后拥抱。当然也没有像《百分之百的女孩》里那个浪漫而忧伤的故事一样,再见时彼此都已经结婚,有了孩子。因为他们住的很近,工作的地方也很近。不管是缘分还是纯属巧合,两个人总能时不时地见到彼此。
   那一天的情形大概是这样的:姚瑶别扭地吃完早饭,然后就去挤公车。她走出路口的时候,看到一辆公车刚好开走。以前她总是坐这一辆车去上班的,她一直都是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站牌那儿依然人潮汹涌,姚瑶就呆呆地站着,一会儿看看天,一会儿又看看自己的双脚。这个天空她已经看了二十几年了,虽然每天都会有所不同,姚瑶以前从没有感到它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压力。她今天还是穿着高跟鞋,从毕业到现在两个月,她一直都是穿这种鞋子上下班的。期间也曾换过样式不同的几双,但感觉都差不了多少。每次一回到家,她就会长时间地揉着自己的双脚,揉着揉着禁不住就会掉下泪来。她现在就盼望着能穿上那双回力牌的白色运动鞋,到大街上去走一走。现在连这也成了一种奢侈的享受。有些事情就是这样,无论经过再长的时间,你也不能够完全地去适应去习惯骨子里排斥的那些东西。金钱不是万能的,而时间同样不是。
   五分钟后,又一辆公车开了出来。所有的人都开始往前挤,那架势即便被车撞了也是在所不惜。姚瑶已经没有心情和气力再去冲锋了。她就站在那里,想着等所有的人都上去了我再上吧。这个时候,她看见了马路。他也站在人群的后面,静静地等着。
   姚瑶和马路初次见面以后,并没有立即迸发出爱情的火花。姚瑶觉得什么一见钟情的说法都是骗人的,最起码是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两个完全陌生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快就产生感情呢。除非他们都是很随便的人,但那样也不对啊。姚瑶精神恍惚地上了车。早就没有座了,连过道里都挤满了人。她艰难地伸直手臂握住横梁,才算勉强稳住了身子。
   车窗外到处都在修路,架立交桥,尘土漫天飞扬,令人窒息。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是不会愉快的,姚瑶每天都觉得心里很憋屈,就像有个什么东西堵住那里一样。她猛一抬头,看到了一双满是忧郁的眼睛,出神地望着窗外。窗外并没有什么可看的,姚瑶不知道他在看些什么,或者什么也没看。两只眼睛就像摆设一样,只是作为眼睛而那样睁着,任何东西都可以进来,任何东西又都进不来。姚瑶想,这不是忧郁,该是空洞才对。当然,这双眼睛是长在马路身上的。姚瑶那时候并不知道这个眼神空洞的男人叫做马路,等她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好上了。
   姚瑶和马路认识以后,很自然地就好上了。但绝不是一见钟情,他们是在见了大约有十次面之后才好上的。他们的情况就像是一个人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一样,爱情就这样自然而然的来了,谁要挡也挡不住。
   公车司机风风火火的将车开着,姚瑶也是心不在焉。忽然一个急刹车,姚瑶踉跄的向前奔了两步,正好踩到了马路的脚上。等重新站稳以后,姚瑶很不好意思的对马路说了一句对不起。马路没有作声,只是微微笑了一笑。姚瑶觉得他笑得有点牵强。任谁被高跟鞋踩到也不会太好受的。不过既然对方没有怪罪的意思,姚瑶只好被人群簇拥着又挤下了公车,步行向公司走去。
   乘电梯的时候,姚瑶又看到了马路。这让她感到很惊讶,同时也很惊喜。马路走进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应该对他笑上一笑。当然这样做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为刚才的事而感到抱歉。姚瑶笑了,笑得有点羞涩,很不自然。马路也笑了,不过这次他笑得一点也不牵强。原来他笑起来那么好看,姚瑶想。其实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很多人笑起来都特别好看。笑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只是由于生活的压力,很多时候我们会笑不出来。
   这一天并没有结束。下班的时候,姚瑶和马路又碰到了一起。他们就在同一层楼上,在不同的公司做着不同的工作。马路在广告公司做策划,这是他告诉姚瑶的。姚瑶告诉他,自己是做设计的,也在广告公司。马路说他做的很累,不是身体,而是心累,有时候会感到空落落的。姚瑶说她做的也很累。本来她想把马路的话重复一遍,那也正是她想说的。但她没有。
   “心力交瘁。”姚瑶用了一句更简洁的话来表达自己的感受。
   马路在旁边点了点头,幅度很小。同时嗓子里轻轻的“嗯”了一声,那声音仿佛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过来的。就像他的眼神一样空洞,姚瑶想。
   “我们总是在行骗,”马路停顿一下,好像在搜寻更加恰当的词语,“就像捕鱼一样,我们撒下一张很大的网。我总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罪人,明明这种药没有那么好的效果,还是要把它写得天花乱坠。事实到了金钱面前,就那么软弱无力。”
   姚瑶觉得有点恐慌,但她还是很快镇定下来。公车急匆匆的驶来,扬起一片尘土。两人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几步,其他人却开始拼命地往前挤。姚瑶和马路又一次掉进了旋涡里,不过这旋涡起码还有一个形式上的目的地。
   第一天的情形大致上就是这样的,没有什么波澜。天气很平常,两个人的相遇也很平常。虽然这里面多多少少有一些巧合的成分,可事实上谁和谁的相遇不是一种巧合呢。太阳慢慢地落了下去,姚瑶呆呆地坐在窗前,两手不停地揉着自己的双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吧。她开始对生活充满期望和幻想。
   往后的日子也很平淡。两个人开始一起上班、下班,一起谈论工作,但谈的更多的是自己的压抑和困惑。一起散步,一起吃饭,有时候是在姚瑶的家里,有时候是在外面随便找个小餐馆。姚瑶渐渐发现马路特别喜欢听一些摇滚歌曲。姚瑶自己也喜欢听音乐,不过只是轻音乐。有时是慵懒的爵士,有时是蓝调。姚瑶受不了那种太吵太喧哗的东西。
   “我越来越离不开摇滚了。”马路端起啤酒,慢慢地喝着。他喝啤酒的时候总是很慢,就像品茶一样。好像这一杯喝下去就是最后一杯了。“以前不是这样的。”
   姚瑶不知道马路以前是什么样子的,他自己从来不会说。不说就不说吧,每个人都有不堪回首的过去,姚瑶不想强求。
   “摇滚好听?”
   “嗯。不,摇滚是一种精神,一种信仰。就像基督徒信奉耶稣一样。有时你可以为了摇滚去死,有时你又可以为了摇滚而活。”
   “你呢?为了摇滚活着。”
   马路喝掉了杯子里的最后一口啤酒,慢慢站了起来。九月的天气已经有些凉了,晚上冷风习习,让人神清气爽。两个人就这样并肩走着,偶尔说很多话,偶尔又彼此沉默着互不言语。姚瑶觉得这样沉默着感觉很好。有时候语言也真是一种多余的东西。姚瑶并不认为自己和马路有多么的心意相通,但能够同时沉浸下来又能够去享受沉默,就是一种境界。姚瑶以前从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人,能让自己安静到什么都不去想的程度。也许,自己是幸运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淡的流淌着,可能会有些索然无味,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但这就是生活。对大多数人来说,生活本来就是单调的。偶尔平凡也是一种境界,只是有的人不能理解不能忍受,或者不甘于平凡罢了。
   姚瑶和马路在一起也有一个多月了,无论怎么说时间都不能算长。两个人每天早上一起去挤公车。马路从来没有为了姚瑶能够有个座位而拼命地靠前。他们总是静静地站在最后,一直站到公司。姚瑶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你站起来的话就会看到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周末和我去看演出吧。”
   “什么演出?”
   “摇滚。”
   姚瑶不想去的,但她又不能拒绝马路,只好轻轻地点了点头。
   “约翰•列侬死了,格瓦拉也死了。”
   姚瑶不知道约翰•列侬是谁。她好像依稀记得格瓦拉,印象中人们总是叫他切•格瓦拉。
   “留大胡子的那个?”
   “嗯。天才都死了。为了人类的理想,为了自己的理想。天才都死了。”
   班卓酒吧里人头攒动。在这儿姚瑶看到了更多的留着大胡子的男人,但他们都没有一头像草窝似的长发。他们的头发很黑,很亮。这里只有一个人留着长发,他正坐在酒吧狭小的演出台上,怀里抱着一把吉他。后来他开始唱歌,歌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吵闹。马路告诉她这个人的名字,姚瑶并没有记住,她只记得是叫什么诅咒。但她记住了那首歌的名字,《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姚瑶想,这个家伙应该去做一个诗人,那样更能讨女孩子喜欢。马路没有告诉他,其实左小诅咒不仅是一个摇滚歌手,也是一个先锋诗人。
   后来,这个叫作什么诅咒的长发男人又唱了一首歌,姚瑶仍然只记得名字,《乌兰巴托的夜》。那一天的夜晚也是那么美,那么美,所有人都在音乐与酒精之间沉醉。
   再后来,几个脑袋很黑很亮的家伙开始唱歌。他们不停的蹦着跳着,酒吧里所有的人也跟着蹦着跳着。他们在声嘶力竭地呐喊,所有人都在呐喊。姚瑶觉得有些震耳欲聋,她忍不住看了看站在身旁的马路。他还是那样安静,身体一动不动,两只眼睛出神地注视着台上那几个家伙。
   “你为什么不喊不叫?”姚瑶觉得有些奇怪,他平时那么喜欢摇滚,怎么现在突然安静下来了呢。
   马路好像听到姚瑶在和自己说话。不,应该说是感觉。他回过头来望着姚瑶,又不知道她刚才说的什么。
   “你为什么不喊,不叫?”姚瑶忘记了自己是在酒吧里,迫不得已将声调提高了几倍。
   “不是喜欢一样东西就非要说出来的。”马路也忘记了这是在酒吧里。他转过头,又重新投入到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去了。
   姚瑶只看到他的嘴唇动了几下。她好像听到了马路所说的话,又好像没有听到。这么长时间了,马路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我爱你。姚瑶以前觉得这没有什么,如果他说了,自己可能反而会感到庸俗。可是他一直不说,心里有时又会觉得空落落的。一个人总是自相矛盾。姚瑶突然想到,和马路交往以来,两个人还没有发生过关系。最亲密的动作,也不过就是拉拉首,或者偶尔拥抱一下。马路一直都没有向她要求过,作为女人又怎么好意思开口呢。如果他真的提了出来,自己又该怎么办呢。姚瑶记得,马路的肩膀并不宽厚,不能给人一种强大的感觉。可是自己靠上去的时候总会感到很踏实。有那么一刻,她将一切都遗忘了。
   秋天的夜空很宽阔,就像没有边际似的。两个人安静的走着,这就是乌兰巴托的夜吧,那么美那么美,仿佛一首抒情诗。街上情侣很多,全部都是很亲昵的样子,或者有说有笑,或者含情脉脉。姚瑶情不自禁的拉起了马路的手,顿时感到幸福洋溢。
   回到家以后,马路并没有立即离去。他呆呆的站在窗前,姚瑶以为他还没有从刚才的摇滚世界里走出来,便自顾自的去收拾一些散乱着的东西。马路点燃一支烟,偶尔含在嘴里猛得抽上几口,偶尔又只是用食指和中指夹着,任它自己燃烧。微弱的星火消逝在浩瀚的夜空里,仿佛一个个弱小生命的离去。
   十分钟后,马路忽然转过身来,冷不丁的说了一句:“今晚我就留在这里吧。”姚瑶吃了一惊,愣住了三秒钟。随后又条件反射似的说道:“不行。”
   街上的行人已经很稀少了,夜空还是那样的宁静,无边无际。路边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厅,马路站在门口想了想,然后上前五步被旋转门吸了进去。大厅里只有零星几个客人,很多座位都空荡荡的呆在那里。马路看到一个男人独自坐在靠窗的位置,便走过去坐了下来,随便点了一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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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编辑:柳絮如棉】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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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虫X        2009-04-20 18:36:28
  满怀着激动看完这篇小说。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边看边跟小说的作者马路(是小说中那个眼神空洞的马路么?)说,我还没看就已经想好了给你这篇小说的评论——哥们 咱啥都不说了,这么好的小说还需要评论么?直接给你力挺了。走先锋的路,让傻逼说去吧。他很赞同我说的“走先锋的路,让傻逼说去吧。”其实作为参加小说擂台塞的作品,如果一定要追求一个什么名次,相比其他作品《像鸟儿一样飞翔》带有明显的局限性。我不否认有的读者根本就不会明白马路的这个故事到底在表达一些什么东西。但是,我仍旧要说,这是一篇好的小说。起码我能在从开始阅读的时候就保持一种阅读的兴趣,并且,在阅读过程中满怀着我的激情和热爱。而里面多写到的关于摇滚、关于音乐的感觉,在我以及我相信会存在的很多人身上都会引起共鸣。
   或许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但是我可以在眼中包含热泪来读你的文字。
行走在路上的虫子。
2 楼        文友:艾梵        2009-04-20 19:06:23
  虽然没有看完,但是很有感觉。请作者原谅,我没有看完并非是由于作品本身,而是我不喜欢在网上看东西。
  
   有一种细雨蒙蒙,然后细雨蒙蒙中演绎精彩纷呈的故事的感觉。顶!
好久不见
3 楼        文友:马路        2009-04-20 19:21:29
  “走先锋的路,让傻逼说去吧。”其实这句话好像太偏激了。一年前我写这篇小说时所预料的结尾中并没有许梦这个人物,但在加入这个人物之后,故事就变得隐晦很多了。我想有些东西是不需要说出来的。谢谢虫子,也问好艾梵 。
谁比我懒
4 楼        文友:ran.t        2009-04-21 11:37:34
  顶下北水。你的小说总是风格独具。
5 楼        文友:马路        2009-04-22 10:07:07
  谢老然一顶。
谁比我懒
6 楼        文友:月儿常圆        2009-04-22 19:54:37
  一个喜欢音乐的人,会像诗人一样,以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么?小说中的马路好像是,又好像不是。小说着力刻划的是马路这个人物,最后以他的自杀完结。总的来说,小说的故事性不够强,小说情节也不够紧凑,让读者读起来很吃力。不过,作者在小说上的探索精神还是值得肯定的。
   立意:22分、小说指向:14分、谋篇布局:24分、叙事表现:15分、标点语法:8分。总计:83分
痴情于文学,向文友学习 在纸媒及网络发表文章二百余万字
7 楼        文友:寒鸦        2009-04-22 23:08:46
  随着鼠标的下移,随着页面的切换,我逐字逐句看完了小说,不过得承认一点,我的阅读思维并没有跟上小说的叙事节奏。也许再来什么小说的要素和灵性与理性的理论来概述这篇小说的组织框架和脉络意图,都是多余的。正如一楼的作者所言:读者根本就不会明白马路的这个故事到底在表达一些什么东西,或者我也差不多算一个了。但我不会认同这是什么大错误。还是那句话,一篇小说,最能解其意知其味的,还是作者自己。毕竟作者在酝酿过程中,是十次,几十次地轮回着看,而作为读者,恐怕就很难做到这点了。无论是不能还是不愿。
   “我想有些东西是不需要说出来的”,关于这篇小说的成功之处,我也附和作者这一观点,秤杆放在心里头,最后还是以分数为载体展示吧。
   评分:作品立意:21分,写作指向:16分,谋篇布局:26分,叙事表达:17分,标点语法:9分。总计:89分。
热爱生活,喜欢文字.
8 楼        文友:李荣        2009-04-23 08:15:03
  小说立意深刻,构思奇巧。作者在情节安排上再斟酌!
   立意:25分;作品指向:12分;谋篇布局:28分;语言表达:16分;语法标点:8分 总分:89分
喜欢文学、音乐
9 楼        文友:柳絮如棉        2009-04-23 13:04:43
  作品是有文学性的,比如这篇也是如此,作者通过一些意念和心理活动的叠加,使故事的脉络逐步清晰,对于主人公的悲剧,除了能让读者感到同情之外,还留给读者一些思维空间。新理念的写作方式固然是好的,新思想更为重要,倘若写法与思想都成熟了,那么小说就成功了。个人认为,小说的写作手法算是成熟,思想有待深一层次的攫取。
   立意:25分;谋篇布局:28分;叙述表现力:15分;标点语法:8分;写作指向:15分;合计92分。
人生就是一场修炼!
10 楼        文友:槐花乡人        2009-04-23 18:33:01
  我们无法去拥抱这个世界,因为我的身躯已被这个世界所吞没。我无需从作品中寻找故事的精神,但我能从作品中去感受作者的思想与意境。生活中太多的枷锁,伤痛,抑郁,沉闷……“像鸟儿一样飞翅”——是灵魂对束缚的解放,渴望,解脱。
   此外,我想说说“走先锋的路”我个人认为,如果给先锋定论,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率先的意思。对于标上XXX的,多是外国文学。对于它的存在,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认识。我个人认为,文学无需哗众取宠。先锋只是一时的东西 ,是公共汽车过后,掀起的一片尘土。一个作家,最重要的是一直为人类的生存幸福而思考、战斗、写作。
   评分:作品立意:22分,写作指向:15分,谋篇布局:26分,叙事表达:16分,标点语法:9分。总计:88分。
一个行走在梦中之人,喜欢从文字中寻找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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