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争鸣】求之不得
看多年前的影视剧,发觉女主人公妆扮早已过时。那一定是当时正流行的款式,现在看来却庸俗不堪。如喇叭裤、大垫肩、用发胶高高定型的头发……甚至女主人公的长相也已经过时。那时的女明星全部中等身材,浓眉大眼,满月脸……而现在银屏上的女子,全部尖下巴,樱桃小口,杨柳腰。
或许象别人总结的那样,当时属于饥饿年代,人们觉得胖点体面。现在温饱之余,女演员一个比一个瘦,美女不过百。
但有些电视剧里的男主人公,那些服装现在还可以拿出来穿,变化不大。比如秦汉在言情剧里,穿着格衬衫、毛背心,仍旧属于男装里会出现的经典款。
而女装千变万化,人们的审美总是在更改变幻。当然,越简洁的,越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如赫本的白衬衫,放之四海而皆准。
圣经中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很多影视剧的剧情,也没有多大的变化。无论是哪个国家,偶像剧、言情剧,都会有雷同的情节。例如,年轻男女两情相悦,家长就是不同意,横加阻挠。或者是两人客观条件相差悬殊,只能望洋兴叹。灰姑娘与王子,或是公主与平民,甚至是仇敌的后代阴差阳错相爱……没有横生的枝节,成就不了一段故事。
就连杜拉斯这样的传奇女子,写起《情人》来,也不外乎是,她曾经有一个爱过的男人,而他的家庭不允许他娶一个白人女子。而她所生活的环境,也不支持她嫁给中国人为妻。结局是天各一方,徒生怅惘。
有时转换电视频道,看到古代的、现代的、本国的、外国的……剧里,都在上演着这样的一幕。
人物不分贵贱,都有求之不得。大到某个皇帝,婚事也由不得自己做主,只好退隐出家。或是保护不了心爱的女人,眼睁睁看着她被害,心灰意冷。小到普通百姓,被各种客观原因所束缚,与所爱之人失之交臂。少数人激烈抗争,为之枯萎。脆弱者受不了打击,成了精神病,耽误此生。大部分人还要继续生活,仍旧要结婚生子,生老病死,日子也一样的过去了。某一天平静回想,如梦如幻。而梦与幻的共同点都是,仿佛从未出现过。
艺术家得不到所爱,会把她化为笔下的人物。如金庸,在武侠的世界里,让我们看到那么多精彩的女子。那些身影里,就有他魂牵梦绕的佳人的音容。
普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或许会深埋心底。或许在多年之后,讲给自己人听。这个自己人,可能是身畔的伴侣,一起喝酒的好友,也可能是渐渐长大的孩子。
想起某位作家接受采访时说,求之不得,得之不求。后面这四个字,听上去更透彻悲哀一些。世人所得到的,不会再有珍惜之情。而最可叹的,就是你无意中得到,却根本不想要吧?即使你拥有的,正是他人的梦寐以求。
求之不得是苦。如果不能放下,有此执念。当然,如果你能够放下,那就不是你的“求”了。已不再渴望,得与不得就不会再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