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瘦马】不离,不弃(杂文随笔)
连着两个早上,菜市场都与她们相遇。
认识她们,已经有二十个年头了。那时,她们一个是长辫及臀、苗条秀丽的大姑娘。一个是一身男装,留着分头的假男人。
女孩子的家境极好,本人受过高等教育,且外貌端庄秀丽,很有几分古典美人的味道。
假男人是个市场管理员,夏日,白衬衫、灰短裤、男式休闲鞋,圆胖脸,大分头,十足的男相。只有后背清晰可见的胸罩带出卖了他,告诉人们‘他’是女性。‘他’的举止豪放粗犷,比起真正的男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于无证商贩,‘他’毫无商量余地的飞起一脚,踢得筐翻菜滚,然后‘刷拉’一声撕下一张罚款单,不交足钱款,别想走人。
不知什么时候,‘他’的身后经常小鸟依人地偎着个羞答答的漂亮女子,瞧那假小子看女子的眼神,那么的温柔专注。市场上的顾客与摊贩,无不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说是某某家的闺女,与那假小子厮混,夫妻一般。大家的眼神是鄙夷的,言语带着蔑视猥亵。
然而,她们俩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我行我素的照样比肩同行,照样的假小子骑着单车,女子搂着腰偎靠在背后。女子的父母在下狠地打骂毫无作用后,便不再管她们,由着女孩儿自生自灭。
我以为,这种畸恋不会太长久。毕竟,世俗的刀子足以杀人。没想到,时隔二十年,她们仍然的不离不弃,仍然给人以恩爱无比的感觉。说真的,看到她们的样子,我心里升起一种敬佩与感动。
我对同性恋一直抱着既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态度,毕竟,那种事儿离自己很遥远,且一直被世俗所诟骂。但,耳闻目睹的一些关于花心男人的薄情,让我十分同情那些被欺负、被遗弃的弱女子。有时我想,同性者结伴过日子,也不失为一种社会和谐,只要他(她)们自己觉得合适彼此,自己觉得幸福快乐,于他人、于社会毫无损害,何苦一定要明令禁止,或者诸多打击强加于她们呢?
对于这对假夫妻,我由二十年前的当做一个笑话来听、来看,到如今被她们真挚的情感所感动到认同,我觉得自己并没有失去理智。,反而恰恰是自己人性的一个真情流露。
那个假小子已经年过四十,似乎是得过什么疾病,腿脚有些不利索。当年的小美女也已见老,细密的皱纹爬上曾经俏丽的脸。依然那般小鸟依人的同时,眉梢眼角露出的那种对爱人的关切之情,不时地伸出手去搀扶步履踉跄的爱人。是的,应该称作爱人。
我想,二十年的时间不算短,这中间,可能有许多的变数,足以让她们改变初衷,离开彼此,去过一男一女的正常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她们一直走到现在?除了坚定的爱,还会是别的么?
曾经,同性恋被当做谈虎色变的丑事。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人们对于那种深恶痛绝似乎淡薄许多。
我特地查阅了有关这方面的一些资料。现代科学显示,同性恋的性倾向和精神病理不存在任何内在联系,同性恋不是一种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碍,只是一种不同于大多数人,特殊的性倾向。它是人性的一种自然流露,并非内心扭曲。可以说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的存在。它的出现,有着基因、环境以及生理上的多种原因。
曾有一些医学组织认为,同性恋是一种选择,可以得到治疗,并通过一些疗程改变他们的性倾向。但受到了医学界和科学界的批评。因为它们带来的压抑感有时会导致治疗者的焦虑、抑郁症,甚至自杀观念。
世界各国至今对同性恋还存有争议,一些反对者甚至用文字和法律规定残杀同性恋者。相对的,中国因历朝历代时常盛行的‘男风’,被占据主导地位的儒家给予中庸和宽容的态度,只做泛指性的教导,孔孟亦未曾对此表明过彻底否定的观点。
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同性恋是一种正常的性倾向。欧洲国家同性婚姻已经完全合法。他们被人们理解乃至认同,将成为今后世界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成为人类文化多元化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
我并非为同性恋者作吹鼓手,我觉得,任何人来到世上,有权选择自己的人生,选择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况且,造成同性恋人群的增加,难道不是与当今社会上对于婚姻的儿戏,不是一些男人对于女性的始乱终弃造成的么?
一直以来,我国有一句‘痴心女子负心汉’,对于男人的薄情,使女人伤透了心,才会让她们将相互依靠的希望寄托在同性身上,给予彼此温暖、依靠与扶助。反之,有些男人也是如此。他或她们,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无论是一念之差也好,还是心如磐石也罢,一念之差也许可以改变初衷,而坚如磐石,又何尝不是一种人性与情感的最高境界?
如我所叙述的那对女性,二十年前她们不被人们接受认同,二十年后,人们虽然熟视无睹,却见怪不怪,这就是因为她们二十年来的不离不弃和相互之间情如夫妻的相濡以沫。
当你们看到那个不再年轻了的女子那种关切备至的眼神,看到她们彼此的搀扶与呵护,你还能不动容,还能下得杀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