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散文】记得当时年纪小
我又要开始絮叨年少那些事儿的时候,真有点不好意思。我在想,一直以来,自己是不是在如风似雾的往昔中沉陷得太深了。是不是在回忆的欢歌或泪水里走得太远了。不久前,也有人就此我的作品提出了批评和建议,他说的是事实,我当然不能给予否认。但是托尔斯泰说过,一个人的写作,最终写的都是他的童年。他的言外之意,或许是指童年对人一生有着潜在的、深刻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我则想的是,当我开始思考写作时,我就已经无意于先表现一群人、一个时代、一个重大主题,我只想写好一个人,写出他的时光、生命和内心,写出他的歌与哭,而我觉得,能写好一个人,已经是件令人满意的事儿了。这个人,就是我自己。
我想说说自己曾经有过三个梦想,现在看来,这三个梦想是如此的微不足道,可在当时,他们却无一例外地那么强烈,强烈到占据过我全部的生活。
我的第一个梦想缘于两支红色的水笔。“水笔”这个说法,让我犹豫了片刻。我想,那应该就是钢笔,二者构造没有太大区别,但是只要真正的钢笔出现在我面前,我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他们的优劣高下,真的,在个头、光泽、重量上,水笔都相去甚远,更别提质量了,它就像《水浒》中的那个李鬼,本来还有两下功夫,李逵一到,就突然变得猥琐起来。不过,在刚读小学二年级的我眼中,曾经是那样光华夺目,而回忆,则是长久地将错举措。
那两支红色的水笔插在柜子高处的笔筒里,主人是我的小姑,很多次,,我站在地上仰望着它们,想象着把它们握在手中的感觉,甚至有一回,我想,要是自己能拥有其中的一只,那该多好啊!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就把我吓了一跳,我四面望了望,仿佛小姑严厉的眼神就在近旁,我有些绝望的叹口气。
我的布书包里永远只有一只铅笔,这是件让人想起就伤心的事情,上学前,母亲给我缝了一个布书包,不能跟别人那样买个新新书包,书包里,除了学校发的新课本。练习簿,母亲给我买的就只有一支铅笔了。母亲有时候一次买回几只,但是都得削好了给我的,仍旧一只,母亲叮嘱我好好写,写到短得握不住了,才换新的!我虽然有点不高兴,但是上学带来的巨大兴奋很快就冲淡了、冲没了这些。
学上了一段时间,我看出来自己的寒酸,不说书包,也不说文具盒,单说铅笔,别人就有五颜六色的好几支,而我,总是式样单调的那一支,短了,长了,然后又短了这让我再作课堂练习经常觉得无地自容。我对母亲抱怨,但是母亲不为所动,坚持不给我另外去买笔和别的文具。
小姑的水笔是从哪里来的,我不知道,但它们将我心底那团艳羡的火撩拨的无比盛望,相比之下,圆珠笔算什么呀,三角板、橡皮擦算什么呀,在房间里,我眼角的余光离不开它们,那一抹红总让我心神不定,我无数次的想象,自己握着它们中的一支写字,那深蓝的墨水像山泉一样流溢在纸上,那么晶亮,倒映着天空的颜色,小姑已经读初中了,因为成绩不好,我就亲眼见过一次祖父拿着火钳追打的情景,但水笔仍是珍贵,不然,她也不会将它们小心的放在柜子高处,
如今,我能理解母亲朴素的教育方式,但在当时,我那么渴望一支水笔,就像渴望更精彩,更自由的童年!当我后来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更大支配权时,我却突然发现根本用不上水笔和钢笔,它们需要的繁琐准备、拿捏姿态,以及频发的故事,让我避之唯恐不及,我情愿先择更低廉、更实用、也更随意的圆珠笔,而现在,我的笔更多的时候叫键盘。只有童年,仿佛一直停留在两支红色水笔的仰望里。
我的第二个梦想要说出来,肯定让人啼笑皆非了,那就是,我曾经非常想蓄一头卷发。那是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刚上中学,不知怎么的,就喜欢上了唱歌,白天唱,晚上唱,早自习不读书也唱,嗓子变哑了还唱,当然也许爱唱爱跳是年轻人的天性,不但我是这样。那时的流行歌曲也不像现在,数量不多,但一旦真正流行来,就传遍了大街小巷,人人都会那么几句。《水手》就是其中一首。当我注意到这首听得歌时。别人的歌声已经开始飘散在风中,我为自己的落伍有些懊恼,过了一段时间,我偶然听说这首歌的作者和我一样是个残疾人,那瞬间的震撼可想而知,那一刻,毫不夸张的说,我为自己找到的,不是一个偶像,而是人生的目标。
我要做一个像他一样的人,我反复在心底说,他的名字叫郑智化,台湾歌手,尽管那个时候红遍了内地,但我们从电视上几乎看不到他,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照片。是在一盘盒带上,他穿着一件棕色的夹克,举手行礼,其中有两个细节令我至今难忘,一个是他的手掌,很厚实,我想这是长期主拐杖的结果,我自己也是如此,二就是他漂亮的卷发,仿佛还是湿漉漉的,有几绺垂落在额前,我一见就着了迷,心里的目标又明确了一份,是的没总有一天,我还得蓄这样一头卷发。
我自己的头发呢,像一蓬秋后的枯草,没有光泽,缺少弹性,有时倒伏在脑袋上,有时高低凸凹,错落无致,有时斜刺里杀出一员猛将,梗直犟劲,不听号令,早晨起床,揽镜一照,“发型”常常叫人歇斯底里,徒唤奈何,那时年轻人中最流行的是六四分的郭富城头,之前,我一直对那些头发浓密蓬松、成功地蓄出这种发型的同学暗怀妒意,但看到郑智化的卷发后,我的想法突然就变了,我对自己说,世界上还有比这更优雅,浪漫的发型吗?这样的想法有多少可笑的成分,我还有走出少年时代,就已经认识的清清楚楚了,而现在更是认识到,我之所以爱上郑智化的那一头卷发,全在于从他身上,我看到自己命运的阳光。
蓄长发,卷发在校园里被视为大逆不道,而我打小就是个循规蹈矩的人,梦想也就始终停留在梦和想的层次,读书的时候寄希望于将来,但长大了,从讲台下转到讲台下想起曾经的心愿,似乎还是不大可能把它实现。前不久,从一位老教师的桌子看到一张他年轻的照片,长发及肩,俊逸非凡,再三确认是他后,我脱口而出:“跟您比,我真是白话了!”
尽管笑话我的肤浅吧,在年少的梦想面前,我的理解不堪一击。至于郑智化,有了更多的了解后,发现像《水手》这样的励志歌曲远不是他最好的作品,后来偶然听过他一次电视访谈,又发现他口才惊人,只是,当我终于在电视上看到他时,却发现他漂亮的卷发不见了。而我,仍有些许冲动,说不定哪天心血来潮,不管不顾真去弄回一头卷发呢。
迷彩服自然成了一个泡影。
而像我的身体,即便是学打太极拳,也不可能。得到老师准许,我每天带一本书,坐在体育馆的长条凳上,看一阵书,看一阵他们野马分鬃,白鹤亮翅,动作缓慢笨拙如大肚孕妇。一段时间后,有一些同学仍不谙其道,我倒是把全套动作都默记下来了,课后回到寝室,樊同学温习动作,常需我在旁边给他提示。
几年后,这位同学去世了。他在医院做心脏手术,结果上了手术台,就再也没有醒来。赴医院的前夜,他曾打电话给我和另一个同学,笑声朗朗,听得出精神状态不错,我们问他需不需要经济上的支持,他说准备充分,没有问题。可是,生命如此仓促,令人悲痛异常。我们甚至赶不上送他一程。据我所知,他还没来得急为自己找个女友。
几年后,我初为人师,因为春季山火频发,父亲单位给每个干部发了一套大火穿的迷彩服,父亲拿回家,我如获至宝,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赶紧穿上,自我感觉还不错,不舍得换下,干脆穿着出门上班,
还是几年后,一个曾经教过的女生和我聊天,偶然提起我穿迷彩服上课的事儿,她说:“老师,您那时太不要好了,那么肥大的迷彩服穿在身上多难看呀,咱们班同学都在私下议论着……”我愣了好一会儿,然后笑了笑……
是的,却是如我面前所说,这都是多么微不足道的往事,我曾经试着在某个场合讲述过去,但出乎意料的是,我看到人们脸上露出和善、心灵神会的微笑,这微笑仿佛告诉我,许多人在年少的时候都曾有过类似的梦想,我们都曾经在同一片天空下生长,歌唱,与哭泣。我想,这也是促使我把过去最终写出来的原因之一。当然,絮絮叨叨这么久,多少还是让我感觉有点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