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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笔尖】媚妖潇萧(小说)


作者:清茶醉人 秀才,1745.47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350发表时间:2014-06-28 21:53:39
摘要:据说世界有一种做嘲鸟的鸟类,为了保护自己,它们可以模仿三十多种其他鸟类的声音。女人模仿天使,或者化身妖魔,无非也是同样的原因....

【笔尖】媚妖潇萧(小说) 一、
   潇萧的前世一定是个妖女,最有可能是一个水妖。夏榛看到眼前的她,心里不由得这么想。
   “潇萧,我喜欢你。”夏榛沉默着的神色很酷,眼底是深深的蓝,象一汪海。
   潇萧听了,没有吃惊,也没有害羞,那肉嘟嘟的嘴唇微微向上一扬,露出了美妙的笑靥。她伸出手来,抚摸着他的脸,象是感受温度。
   许久,她才粲然一笑,摇摇头说:“你太小了。”
   “太小了?”
   夏榛觉得他受了极大的侮辱,他太小了?他明天就要搬离这所大学走向社会了,还居然被一个大一的女生说太小了?
   “切,我太小了?!”夏榛简直不能理解,“潇萧,你这算什么理由?”
   她耸耸肩,头轻轻一偏:“夏榛祝你前程似锦,事业有成。”说完,她转身准备离开了,那肉嘟嘟的嘴唇笑起来一点温度也没有,冷得就象一把利剑划过夏榛的心尖。
   潇萧前世一定是个妖精。夏榛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再次有这种想法。什么样的才算是妖精呢?可能就是那种至阴至柔,永远会从指缝里流走的女子吧。
   “多大才不小?”他站在原地,冲着她的背影说。
   潇萧听了,纤细的身体扭转过来,笑着说:“你今天这样的表白,分明就是跟哥们打的赌。你们一定说,要在离校前不要给自己留有遗憾,得搞定一个女孩儿,我没说错吧。”
   她就是这样揣测人心的,每次她都准得让人砸舌。纵然他的面容如冰山一般庄严,可是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
   阳光很亮,他隔着阳光看她,那雪白的皮肤被阳光照得透明。他沉默着,没有说话,那干净的脸上一点岁月的痕迹也没有留下,象一枝未绽放的杨槐。
   “既然,你把爱情当赌注或是游戏,那么你想好了没有,真的敢赌么?”她的脸上带着笑容,以一种挑衅的语气说着。
   夏榛眉毛一挑。
   “有什么不敢的?”他藐视地盯着她。
   她笑了,手指捻着他的下颌,足尖一踮,冰凉的唇吻上了他的唇。只一下就沁人心脾,让盛夏的温度降至为零,眩晕的心花溅了一湾水波。
   潇萧的家庭不是很完整,她生活在爷爷奶奶家。
   因为每天放学都是奶奶来接她,在一群中年人的队伍里,奶奶的白发特别显眼,于是同学问:“潇萧,你的爸爸妈妈呢?”
   每次见同学们说,他们的爸爸妈如何的,潇萧无比的羡慕,有一阶段她好象觉得自己是一个孤儿。可是,她真的有妈妈,只不过妈妈不跟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她在很远的大城市打工,每周会给她打电话,每年的寒暑假会接她去她工作的地方玩。那个城市很大很美,比这个小城镇漂亮多了,有好多的游乐场所,还有小镇上的孩子不曾见过的好吃的。
   那爸爸呢?在她的印象里仿佛不存在这个词,他从来没有主动给她打过一个电话。她的要求很卑微,她希望每个月爸爸能给她打个电话,但是这好象在当时也是奢望。所以,她讨厌她的爸爸。爷爷说,爸爸跟另一个女人结婚了,她有了一个亲弟弟。
   她被妈妈接到那个大城市上中学,这期间她更不敢奢望有他的电话,一直到她20岁上了大学,她依然没有等到他一句关心问候的电话。
   她不能光靠着妈妈,她得早一点自食其力。她学的是表演,于是在一家模特公司做兼职模特。她在公司是半个台柱子,见过她的人都说她的眼睛媚得流水,俨然就是一个妖精。
   可就是这样一个妖精,夏榛就是喜欢得要命,于是他们滚在了一起。
   在外面他们是多少人羡慕的金童玉女,夏榛也能感觉到潇萧从来不吝啬她的拥抱,可即便如此,他总感觉他们之间缺少点什么。可倒底是什么,他却说不出来。
  
   二、
   八月,天气很热,她非要拉着他陪一个贵妇人逛街。他不情愿,但也去了。
   贵妇人要送潇萧衣服,潇萧开心地去挑。从他身边离开时,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夏榛。夏榛从后面看着潇萧纤长的身姿,慵懒地穿梭在各色的衣服之间。他想,潇萧肯定上一辈子是妖精,到底是什么妖?或许就是媚妖,那是一种什么妖呢?可能就是媚惑至谜,永远在夜间尽显妩媚,而在黎明前消失的那种妖精。
   “听潇萧说,你和她一样是个模特?”身边的贵妇人突然问道。夏榛回过神来,点点头。
   “和她一个公司吗?”
   “是的。”
   “其实你自身条件很不错,不过你的性格不适合这个圈子。”贵妇人笑着说。
   夏榛还是头一次听人这么评价他,沉默着不知道怎么回答。
   贵妇人笑了:“把你的号码留给我,如果有工作,我找你。”
   夏榛的表情更加的狐疑,警惕地看着身边的这个女人。见他如此反映,贵妇人笑得花枝烂颤:“怎么了?你还怕我把你卖了不成?一个号码,你不至于怕到不敢给吧。”
   其实这贵妇人年纪不大,也就三十出头。平心而论,她也是难得的美人,长得非常漂亮。她叫兰卓,这是后来夏榛才知道的。只是夏榛觉得她最好看的地方,应是小腹和肚脐,那就好象一朵樱花开在雪地里。
   因为兰卓,他参加各种走台,也因为兰卓,他成了公司新的台柱。
   貌似好景不长,在同年的十一月。天冷得一下子无所依靠,而兰卓就好象一片秋天的落叶一般,还来不及落下变成泥土,就瞬间跟他断了联系,消失了。夏榛在公司的事业,也随之萧条了下来,一夜之间仿佛还不如一个新人。
   而潇萧的生活并未受到影响,上课时去上课,有活了就来公司。
   有一天,夏榛从垃圾桶里发现一枚试纸,他觉得该跟她说点什么。
   “潇萧,你觉得我们什么时候结婚合适?”夏榛说这话竟然还有些许紧张。
   “夏榛,怎么以前我不知道你有这么幽默呢?”潇萧笑了起来。
   “我看到试纸了。”夏榛的声音认真而平静,两个人背对着背说着:“你可以先暂时休学一年,等孩子生下来再回去也可以。”
   潇萧笑了,坐起来,冰冷地一偏头似笑非笑地说:“我今天做了手术....”
   夏榛吃惊地盯着她,好象那些话不是出自她的口中,但是分明看她眼里闪着挑衅的目光。
   夏榛很生气:“你凭什么不跟我说一声就做手术,要知道这个孩子也是我的。”他其实不是很想要这个孩子,但如果她要,他也不会反对,他只是是讨厌她这种自作主张的行为。
   她听了嘴角向上一扬说:“这是我的肚子,又不是你的。再说了,夏榛,我们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你什么意思?”夏榛以为她指的是兰卓,脸色阴了下去。
   “你太小了。我和孩子都是你的心血来潮,过个三五年的,我想你自己都会忘记自己曾是孩子的爸爸了。”
   她笑咪咪地拍拍夏榛的肩膀接着说:“夏榛,别貌似真诚地跟我说这些,这种事我见得多了。”
   说完,她穿上衣服捋了捋头发,出了门,再也没有回来。
  
   三、
   她回到了那个没有多少温度的家,因为她讨厌的那个人回来了。
   春节,家里人为了缓和她与父亲的关系,并向她证明,这个人是爱她的,让他早上给她热牛奶。看着那白白的液体滑入杯中,她想,如果这也是爱,那么她早就该对食堂卖热牛奶的大叔叫“爸爸”了。
   她对他不再抱有任何幻想,如果在她这十几年的成长中,他能够真的履行一个做父亲的职责,对她稍稍关爱一点,那么她或许还会幻想在他那里得到一星半点的爱。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她觉得有些事一旦错过,那就不再来了。就象那年在妈妈打工的城市,跟那个娘娘腔的男子短暂接触。
   怎么说呢,其实他们是一所中学的。他在高三马上就面临高考,而她才上初一,彼此看对方的脸也不算陌生,不可谓不熟。此外,还知道他的名字叫向文力,名字很普通,不过还占个力量的力。只不过潇萧觉得,他跟这名字有点不符,因为学校有很多关于他的传闻,说他从初中到高中以来都是最著名的娘娘腔。他的动作和声音通常是被模仿的目标,她曾一度羞于与这样的人是老乡。可是,他的学习成绩却是非常的好。
   那天鬼使神差她想跟他打一杆子桌球儿,他很是痛快,这样倒让她有些吃惊,因为他可是娘娘腔啊。不过很快很多人都来围观,因为他的娘娘腔实在太刺耳了。从围观人的表情看,好象她若是打不过他,就可以撞墙了。可最终,她赢了,因为这个娘娘腔总在让着她,赢了球的她却有些沮丧。
   认识后,在学校也得被迫打着招呼。她跟他认识,还成了同学们的笑柄,为这事儿,她还跟人打了一架。
   他毕业了,把他用过的高考资料都给了她,以至于她考上了这所大学,还不算坏。其实必须感激他,其实他们在一起多半聊的是学习类的事情。
   在她上高中的时候,向文力给她写了一封信,信中表示对她为他的娘娘腔跟人打架,他很感动,想当面致谢的,却难以启齿,于是以一种书信的方法向她表示感谢。临了,还在信封上贴了一朵剪贴下来的黄玫瑰,就是这封信,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再后来,就是寄明信片,其实他们本就在同一所城市,有事见面说就好,根本不用写什么信。不过,在那个年头人们都爱写信来互诉衷肠,倒也可以理解。不能理解的是,他们本来都在这条街上住着,如果想在假期约一下也不费劲,然而却从未有过。
   他大学毕业响应号召,一鼓作气地去了最艰苦的地方,分配在一个小镇的小学里当教师,她还应邀去过他的学校。对那里印象最深的就是公共厕所,那种一溜的茅坑,人与人之间没有隔间,蹲在坑上面面相觑。她不喜欢这样的方式,那好象又回到了爷爷奶奶家里一般,只不过那种坑就是围在一个小圈里的,横竖只是自己看自己。而这里不同,如果你不愿意看对面裸露的部分,那你就太刻意了。而如果你看,一系列摇摇欲坠的屎橛子在一阵阵屁声中霹雳帕拉地掉进坑中的声音,可能也是一种特殊的音乐吧。
   对于这些,她小时候就过惯了的生活她不想要,她想走出去。于是,他们仿佛并没开始过,就结束了。
   等她再见他时,他竟然结婚了。西装格履,昂首挺胸。而那个女人,哦,那该说是他的妻子,象只小鸟一般地依偎在他的身旁。一男一女,他们结婚了,他们是幸福的人儿中的一对儿。
   因为当年向文力追求她的时候,老费劲了,还遭到她强烈的拒绝,让向文力觉得向她求爱就好象使她受孕一样,妊娠反应太过强烈。
   近几年,学校的人说他下海经商淘上了金子,成了大老板。可是,她却觉得她离他很远了,因为失去的怎么也不会再来。况且她一直想,他们本来就不在一个起跑线上。这样也好,即使失去不再来,也不觉得可惜。
   就如她对父亲的感情,就是可有可无的感觉。
  
   四、
   据说世界有一种做嘲鸟的鸟类,为了保护自己,它们可以模仿三十多种其他鸟类的声音。
   女人模仿天使,或者化身妖魔,无非也是同样的原因。
   潇萧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一个文件夹,那里面的照片全是她自己的。
   一个美艳不可万物的潇萧,用千锤百炼的妖娆之气点缀眉眼,她的衣着永远精致大方,性感得恰到好处,诱惑曾是她手指间的提线木偶,任她收放。
   然而这一切,都被她锁在了静止的图片上,因为那是与夏榛走过的那个年代,那些久远本就该尘封在记忆深处,不再翻起吧。照片上的她总是笑着,曾经有人说过那个笑容很神秘。
   那一天,那个讨厌的人对她母亲说,还是分开吧,他找到了另一个给他很多爱的女人,而且她有了他的孩子,他不能伤害一个好女人。言下之意便是,他可以伤害一个坏女人,比如潇萧,比如妈妈。
   他就那么堂而皇之地再也没有出现过,伴着她的只有她自己孤单的身影和爷爷奶奶佝偻的腰身。那个时候她还不太懂离别,总认为那只是暂时的离开,谁想到自此就再没有他的消息。而现在的这个人竟然回来了,被那些七姑八婆怂恿着,大言不惭地跟她说他有多爱她。无论他现在怎么表现,怎么讨好,她都一直无视他的存在。
   大年才刚刚过完,潇萧为了躲避这样的所谓爱,一溜烟地跑回了学校,径直去了她签约的公司。如若想在一个城市扎根,就必须有极好的洞察力。潇萧觉得她一直都有,就比如这个叫陈剑的,而她也许并不知道陈剑也在同时的洞察着她。
   陈剑是这个模特公司的老总,当初她来时,他只是觉得这个小丫头有抓人气质,就是她那一对媚眼。做他们这行,看人得准。这几年下来,他发现她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人,而是变成了妖,看她的眼神也几近痴迷。
   于是,在今年快要毕业时,他迫不及待地跟她签了合约,她成了他旗下的一个正式的模特。
   她其实早就在他的公司做事,只不过是那种跑龙套的差事,做导演助理。但是她有一种魔力,能让人信服,做事样样都做得滴水不漏,还会笼络人心。
   他时常看着她若有所思,心想这么一个小丫头能在这种行业中踢腾得开,真是很不简单啊。
   “陈总,您怎么来了?”突然她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来,他一愣,回头看见了她。
   “今天很忙吗?”他问道。
   “还可以,不算忙。“她礼貌地答道。
   “那好,今晚上我请你吃饭。”陈剑微笑着说。
   潇萧听了一愣,然后说:“我的妆要卸很久的。”
   “没关系,我等你。”
   他们来到了一家餐馆,欧式的装修显得别具一格。这里的人少,只有优雅的钢琴声。
   “学校的事安排得怎么样了?”他先问道。
   “一切都在正常中进行。”
   “毕业后有什么打算?”
   “演戏,因为我学表演的,然后呢,再学点感兴趣的课程。”
   她的一举一动,都透着高雅成熟,与她的年纪有点不相配。
   “哈,我说的是事业以外的打算。”他的眼神颇有深意地看着她。
   她莞尔一笑,说:“暂时还没有。”
   “如果这样,你会不会开始考虑了?”陈剑说着,打开一只天鹅绒的戒指盒,轻轻放在桌面上。里面是一只铂金的钻戒。
   她静静地盯着戒指,一秒钟后波澜不惊地抬起眼帘,看向面前的陈剑:“陈总,您这样太令我惊讶了。”
   “哦?是吗?可是,我没看出你有多惊讶啊。”他笑着说。
   她听了微微一偏头,神情妖娆:“如果再惊讶一下,那可能就是演戏了。我想,陈总应该不会在镜头之外还想看我演戏吧?”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二十几岁的小女生如此镇定,心中不禁有些甘拜下风,于是说:“我在等你的答复。”
   那年那月,所有的事情都赶在一起,陈剑的婚宴也在那个月同期举行,此情此景在一片融融的觥筹光交错中,更显得空前盛世。
   当人们兴致勃勃地来参加酒宴的时候,可否会想起来当年的第一夫人,兰卓。前年,不知从何处流出她与男模的不雅照,毁了一对相伴十年的郎才女貌。
   香槟开启,堆叠的杯盏上倒映着华灯。潇萧披着白色的婚纱,手中的香槟顺着光影直下,这个冬天仿佛格外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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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大一有点妖媚的潇萧,与毕业走向社会的学哥夏榛擦出火花,最后因爱好走到了一起。潇萧的家庭不是很完整,她生活在爷爷奶奶家。父母离异,给年幼的潇萧弥留难以愈合的伤痛。八月,天气很热,潇萧非要拉着夏榛陪一个叫兰卓贵妇人逛街。后来这个叫兰卓的使夏榛成了公司新的台柱。好景不长,兰卓的突然消失夏榛再次回到起点。潇萧作主打掉了孩子,两人分手,潇萧回到了那个没有多少温度的家。爸爸力图挽回女儿的爱,女儿无动于衷。娘娘腔的向文力,是潇萧生活中遇到的另一个男人。鬼使神差地跟潇萧打个一场桌球,成了同学们的笑柄,为这事儿,潇萧还跟人打了一架。向文力毕业了,把他用过的高考资料都给了潇萧,以至于潇萧考上了这所大学。向文力大学毕业,去了最艰苦的地方,分配在一个小镇的小学里当教师。潇萧后来去过那所小学,几乎没开始,就结束了。大年才刚刚过完,径直去了她签约的公司。遇到了这家模特公司的老总陈剑。潇萧的业务能力与美貌,俘虏了陈剑,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小说层次清晰,娓娓道来,平凡而留有余韵。【编辑:东方鹰】【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4062928】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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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东方鹰        2014-06-28 21:55:17
  谢谢赐稿笔尖,问好江山文友!
让心灵亲近文学,以文学清净心灵。追求“淡雅”,醉心美丽的文字。
回复1 楼        文友:清茶醉人        2014-06-29 21:05:35
  谢谢,您辛苦了
2 楼        文友:潮仙        2014-06-29 06:50:41
  当人们兴致勃勃地来参加酒宴的时候,可否会想起来当年的第一夫人,兰卓。前年,不知从何处流出她与男模的不雅照,毁了一对相伴十年的郎才女貌。欣赏问好!
回复2 楼        文友:清茶醉人        2014-06-29 21:06:02
  谢谢您的支持
3 楼        文友:航帐        2014-06-29 20:28:24
  祝贺作品摘精,笔尖因你更精彩!
我手写我心! 航帐文友群:231199696,欢迎参与交流!
回复3 楼        文友:清茶醉人        2014-06-29 21:06:24
  相互交流,取长补短。
4 楼        文友:红凤青鸾        2014-06-29 22:12:16
   当人们兴致勃勃地来参加酒宴的时候,可否会想起来当年的第一夫人,兰卓。前年,不知从何处流出她与男模的不雅照,毁了一对相伴十年的郎才女貌。恰恰是这最后一笔,可以说是神来之笔。回看女人模仿天使,化身妖魔,嘲鸟模仿三十种声音,故事就有了可琢磨的地方。前面看似娓娓道来,循序渐进,殊不知,原来还有许多伏笔,没有尽数说完。。
你和我的距离,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
回复4 楼        文友:清茶醉人        2014-06-29 22:56:50
  有些情节稍稍点一下,比着墨很多更能让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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