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情人节”随想(杂文)
将近农历七月七日,中国所谓的“情人快”就要到了。不少友早已在筹备策划,乐此不疲……很觉得可笑,可笑的近乎悲哀……
公历2月14日的“情人节”,原本是西方国家的节日,多年以前国人们乐此不疲的推崇,乃至于因为国人强烈的民族精神和爱国激情,发展到挖掘出中国古老的文化精髓、利用经典的神话爱情故事,现在大家名正言顺地过起了中国人自己的“七夕”情人节。
因为文化氛围、亦或是历史背景的区别,在西方国家“情人”是合情合理地存在的,而且存在的几乎合法。
国情不同,在古老文明的中国,或许因为受封建社会长期统治的影响,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潜移默化,在国人心中“情人”长期以来和“忠贞”相悖跟“偷情”为伍。
也许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文明的发展,多年以前,“情人节”就洋为中用,国人也过起了西方国家的“情人节”于是乎:2月14日,国人也玩起了玫瑰花巧克力和皮带打火机的游戏颇有绅士和贵夫人的风雅,且愈演愈烈……也许觉得一年一次的示爱意犹未尽,又或许为了体验民族文化、爱国精神国人又渐而把“七夕”“内定”为中国的情人节。
或许是顽固不化,抑或是不够时尚,跟不上现代社会文明健步如飞的脚步,我确实不敢苟同。想想就可笑——就算是本人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吧——看着那些在饭馆茶座咖啡厅窃窃私语的男人女人以及在酒吧夜店深情买醉的滑稽嘴脸(因为夸张了的一本正经和夸张了的一往情深让人一眼看穿就觉得做作得滑稽),谁也能看出他们是所谓“情人”的那种。呵呵:今天这个日子为他们的偷情批上了“合法”的外衣,让他们的偷情有了半遮半闭的借口……尽管如此,他们眼神仍然游离,而且游离着心虚!“偷”的表情一览无余……呵呵,毕竟是在中国,“偷”总是心虚的。
那么,国人如此推崇之下,会否有朝一日“情人”在我们这个文明古国得以公允呢?
如果真如此,我不得不说,那该世风日下到何种地步啊?!因为“偷”的廉耻之心都丧失殆尽了,又何谈文明?...
情人节!原本就是西方国家给那些男盗女娼的家伙行鸡鸣狗盗之事时遮遮掩掩而准备的一件外套——用西方比喻是“皇帝的新装”的那种,中国比喻就是标准的地地道道的“掩耳盗铃”!而在西方国家土生土长,其无可厚非。挪至中国就不伦不类了。
在我看来,牛郎织女的故事值得推崇和赞颂:那才是可歌可泣的真正的爱情!
可是,我不知道如果牛郎织女在天上看到人间那一堆堆、一对对借了他们坚贞的爱情故事,披上或时尚或深情的外衣行苟且之事的男男女女们,是不是会气急得喷血!
我知道写下这一段文字或许会引来劈头盖脸的拍砖,那么我戴上盔甲也要申辩几句:
我喜欢《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首歌,我跟崇尚真真正正、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非常赞成夫妻首先应该是情人的观点,也就是成为眷属后相互更应该有情,新婚姻法也主张婚姻要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
那么,除了上述两种情人,未婚或单身男女避开熟人偷偷摸摸谈恋爱的,算不算情人呢?他们在一起是不是男盗女娼鸡鸣狗盗呢?文中似乎没有涉及,但好像都归于西方情人那一类了。因为作者说,“情人节,原本就是给西方国家那些男盗女娼的家伙行鸡鸣狗盗之事时遮遮掩掩而准备的一件外套......”然而,据我所知,西方情人节的起源是为了打破宗教对于青年男女(当然主要是未婚或单身的)自由恋爱的束缚而设立的。具体做法也许有些矫枉过正,但初衷并不像作者断言的那般。
凭什么男盗女娼鸡鸣狗盗就是西方的专属呢?中国历朝历代都是非常传统纯洁的吗?我相信人性大多是相通的。
谢谢评议!
因为喜欢你的文章风格,初次谋面,唐突建议,看问题全面一点,辩证一些,会使你的思维发散,文章也会更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