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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雀巢散文】姥娘


作者:大慰 童生,963.8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946发表时间:2014-08-18 06:32:20
摘要:姥娘就是娘的娘,我的姥娘是上上个世纪最后一年出生的,而且出生在孔孟之乡,理所当然的是个小脚老太。

姥娘就是娘的娘。南方人叫外婆,北方人叫姥娘(也有叫姥姥的)。
   我的姥娘是上上个世纪最后一年出生的,而且出生在孔孟之乡,理所当然的是个小脚老太。
   姥娘穿的那种小鞋在我小时候已经很难买到。平时穿的布鞋问题不大,都是姥娘自己做的。雨天穿的胶鞋自己做不了,得去上海买。也不是每次去了都能买到。姥娘穿的鞋是最小号的,商店有时会缺货。
   姥娘的小鞋真的还没有俺娘的手大,携带起来倒是很方便。长大后我知道,对于姥娘那种小脚来说,是越小越珍贵的。那种最小号的脚往往出自于大户人家。姥娘就是出自于大户人家。
   我的姥爷是地主成分,舅舅们都跟着“沾光”。大舅曾经说过:还好这成分是跟着爹走,要是跟着娘走咱可就是更大的地主了。
   其实,不管是大地主还是小地主,我姥娘这辈子估计也没过过多少舒坦日子。姥娘曾经对我说过:当年啊,孙传芳过队伍的时候,家家户户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得用烟锅子抹了脸躲起来的。
   后来我算过,孙传芳过队伍的年代姥娘应该正好是个大姑娘或者小媳妇。孙传芳之前还有吴佩孚、张宗昌……等等。孙传芳之后就来了日本人,再然后又是国共内战。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有钱人家又能咋样呢?反正日子过得是一年不如一年。
   终于不打仗了。姥爷姥娘却带着子女们离开了家乡。已经嫁了的闺女不必带走,已经娶了的媳妇是也要带走的。这就是说,家里的田地、房屋、商店一概都没有了。只有一贫如洗的人才会举家出走。
   有一样东西也得带着走,那就是地主成分。地主可是“四类分子”中的第一类,是标准的被管制对象。就是属于“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的那一类人。姥爷平时的“工作”是扫大街。
   在我四岁时,姥爷就开始教我写毛笔字、打算盘、念《三字经》……姥爷说:我不是地主,我是个教书的。可是,那些干部们好像不听他这一套,重大活动和节日时要把姥爷他们一些重点“四类分子”管到拘留所里。可能是怕他们这些人搞破坏,也可能是因为姥爷是个有文化的“四类分子”,这就更有“乱说乱动”的危险。
   每当姥爷被关起来的日子,姥娘就会整天在家里念叨:忘了给你姥爷带上这个,忘了给你姥爷捎上那个。一个风雪天,寒风凛冽,大雪纷飞。姥娘领着我到拘留所去给姥爷送东西,快走到拘留所时姥娘摔了一跤,坐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是谁把姥娘扶起来的我记不住了,反正我那时是肯定扶不动姥娘的。
   听俺娘说,姥娘的个子很高,足有一米七。可是,自从我记事起,我看到的姥娘就比我高不了多少。我看到的姥娘始终是弯着腰的,而且是那种九十度的弯腰。我想,一定是姥娘的脚太小了,完全支撑不住一米七的身体。天长日久就把腰压弯了。
   本来,那种“珍贵”的小脚就不是为劳动准备的。有钱人家的“小脚”更是为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准备的。而姥娘却要自己带孩子、做家务、上街买菜……等等。姥爷基本不做家务。可能大老爷们不做家务也是孔孟之道。
   姥娘绣的花很漂亮。我虽然没见过姥娘绣花的操作过程,但是我看过不少姥娘从家乡带出来的绣花作品:红花绿叶、鸳鸯戏水……有些作品上还有大大小小的汉字。等我会写字后就想,姥娘是不认字的,她怎么能绣出这么漂亮的正楷字来呢?而且还是正宗的颜体。原来,是姥爷把字写在纸上,姥娘再把这些字描在布上,然后照着绣。
   我小时候没见姥娘的手上闲过,除了烧饭做菜,只要有空姥娘总是拿个针线簸箩做针线活。姥娘心灵手巧,而且好学。六十岁了还愿意学新东西。新过门的三妗子(舅母)在棉纺厂工作。三妗子教给姥娘一种既快又牢的接线头方法,姥娘很快就学会了。姥娘像个孩子般的高兴。姥娘还把这种方法教给了我。我到现在还会。
   舅舅们陆续工作了,姥娘的日子开始过得一天比一天好起来。姥娘的床头总是堆着各种各样好吃的点心。等到我也工作时,姥娘就真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了,整天躺在床上。我用第一笔工资给姥娘买了些吃的,姥娘很高兴。一周后我再去看姥娘,发现我给她买的那些东西还在。舅舅告诉我:你给姥娘买的这些东西她舍不得吃,用最漂亮的点心盒装着,每天都要拿出来看看、摸摸。
   我刚工作时,在嘴唇上面蓄了两撇小胡子。姥娘说:你这叫“文明胡”,孙中山当年就留这样的胡子。真没想到,我的胡子竟然能跟孙中山扯上关系。
   我媳妇生孩子时,姥娘告诉我:要给你媳妇吃红糖。台湾的红糖好,日本的红糖不好。我倒是第一次听说红糖还有台湾红糖和日本红糖之分,也不知道去哪里买台湾红糖。印象中我们只吃过一种叫“古巴糖”的红糖。
   姥娘教给我很多折纸,有许多我今天还记着。姥娘还给我讲过很多故事,有不少我已经记不住了。
   姥娘去世时是九十三岁,舅舅们是当白喜事来办的。
   姥娘去世前一周跟我讲过一段话:我想明白了一件事,咱从老家出来那会儿,身上穿的袄兴青底儿青里儿,唉——这可不就应了,都叫清了。
   这话我好长一段时间没想明白。
   姥娘走了二十多年了。我越来越后悔,为什么姥娘给我讲的那么多故事我都记不住了呢?记得姥娘讲的“二十四孝”里每一孝都是有故事的。有时晚上睡不着我就躺在床上使劲回忆,能回忆起来的也很有限。
   有人说,等你活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年纪,你姥娘给你讲的那些故事你就都能回忆起来了。若你也能活到九十三岁,连你不会说话时姥娘给你唱的儿歌也能回忆起来。
   我真想活到九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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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没有想到,大尉的外婆也是一个小脚老太太。封建社会对中国妇女的伤害不仅仅是身体上的,让女人一辈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思想也不仅仅约束着女人的脚,伤害、约束的孩子女人的心。但是,我熟知的几个小脚老太太却都有一颗善良豁达的心,她们并没有因为那个社会对自己的伤害而憎恨这个社会,相反,很多人都颐养天年,高龄而逝,这是不是因为她们的与世无争、无欲无求而心灵更加纯净?我的外婆也是三寸金莲,一生养育八个儿女,97岁离开人世,传奇的一生让我敬重佩服,可是我没有大尉那样大胆,敢有“活到九十三岁”的梦想,但我能读出他这梦想背后的不自信:其实我们心里明镜儿一样地清楚,我们这些浸淫在世俗尘嚣中的人,想活到九十多岁真的会很难,让我们一起努力修行吧。个人建议:姥娘九十三岁的人生阅历一定丰富多彩,如果大尉别吝惜笔墨,把与姥娘之间的一些交集拉开来写,会更出彩。推荐阅读。编辑:天海蓝蓝。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408190048】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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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曲新同        2014-08-18 07:50:24
  我的姥娘是济南府人氏,也是大家闺秀,小脚,当然属孔孟之乡,更不用说我的姥爷也是地主,没想到大慰有这般出身,咱们连了宗吧,好不好呢?
风雨路,人间爱,江山情! 这妩媚,这崎岖,这葱茏, 都是我的风景!
回复1 楼        文友:大慰        2014-08-18 08:13:32
  呵呵,听上去孔孟之乡尽出地主。
   咱俩连宗有点难,您爷爷也是南京人?
   欢迎曲兄来串门。
2 楼        文友:空中白雪        2014-08-18 10:54:12
  我的姑母也是三寸金莲,没有我的拳头大。听我父亲说,你姑母做姑娘时,要出门,就有人吆喝;大小姐要出门了,请上轿。她老人家也活到97岁。年轻时嫁给了一个地主,她不到四十岁就开始守寡,直到去世。大慰文中的那段关于过队伍,或日本人进村的经历,我姑母也对我说过很多同样的情境。
回复2 楼        文友:大慰        2014-08-18 11:20:24
  白雪是哪人呢?不过,那时也不分哪人,只要是汉族女人都得裹小脚的。满人来了才解放了女人的脚。可是,传统的确难以抗拒。俺姥娘是清末出生的,您姑母出生时估计已经都民国了,可这种明显的陋习却如此顽固地保持着。谢谢白雪评论。
3 楼        文友:大慰        2014-08-18 11:14:04
  谢谢蓝蓝编辑和推荐。蓝蓝好像也是山东人,亲呢。咱应该都能活到九十三岁。好好活着吧,只要别啥都看不惯就行。
4 楼        文友:耘池墨砚        2014-08-18 11:21:25
  好一个“姥娘”,平平淡淡的人生描述。却尽显出了“姥娘”大家闺秀的大气与娴静。大尉活到九十三不是梦。姥娘苦尽甘来,尚且能活到如此高龄。如今科技发达了,人均九十三都是可能的,按着大尉的乐达个性,活过百岁也是大有可能呢。让我们一起努力,百岁之日,依然留在巢里看文、发文、乃至编文:)
十年网龄,收获了文字、友情。丢失了太多ID.期待这里是个可以让倦鸟栖息的良枝。
回复4 楼        文友:大慰        2014-08-18 11:23:30
  谢谢墨砚。借您吉言,咱就暂定一百岁吧。到时候再说。到时能否作文倒不一定,能读就行了。
5 楼        文友:空中白雪        2014-08-18 12:22:03
  大慰,我的姑母是清朝末年出生的,我母亲是民国六年出生的,也被裹过脚,当时母亲的三叔在外做生意,有见识,回家后,让自家所有女子与媳妇们,把裹了的脚全都松绑了。所以我母亲虽是大脚,但她脚的小拇指是内压在脚底板的。
回复5 楼        文友:大慰        2014-08-18 13:55:06
  民国六年出生,那就是说民国十年以后缠的脚,距今不到一百年。想想看,七百多年前蒙古人统治中国时不会提倡女人缠脚,汉人照缠不误。三百多年前满人统治中国时甚至将女人缠脚当成男人留发一样对待,那时汉人男子不剃头发就要把头割掉的,女人缠脚的风俗却坚强地保留了下来。民国建立时下过严厉的禁缠足令,十年后在武汉这样的大都会里竟然还在缠足。所以我说,陈规陋习的戒除很不容易。
6 楼        文友:空中白雪        2014-08-18 12:28:44
  喲,忘了告诉你,我是湖北人,出身武汉,长在武汉,生活在武汉。你来过南京上游的武汉吗?你、我可都是喝着长江水长大的哟。
回复6 楼        文友:大慰        2014-08-18 14:06:56
  武汉我去过一次,来去匆匆。想去武大看看东湖都没来及。
   虽说都在长江边上,南京和武汉不太一样。武汉是从长江和汉水的边上发展起来的,至今武汉的市中心还是在长江边上,是个标准的江城。南京却是从秦淮河边上发展起来的,市中心逐步向北发展。直到今天,南京的长江边还是城市边缘。文人们说:南京是个“城中不见江,江中不见城”的江边城市。南京市政府正在积极打造沿江两岸,估计再过几年就可以“城中见江,江中见城”了。不过,南京的价值不在于高楼大厦,人们来南京更想看的是“夫子庙”、“乌衣巷”、“明孝陵”、“孙权墓”这样的地方。
7 楼        文友:黑人阿明        2014-08-18 14:24:36
  能扯着奶奶衣襟的童年大都是温暖的童年,能依着姥姥怀抱的童年大都是甜蜜的童年。大慰的姥姥及其故事,让我们再次回味了童年的甜蜜。有趣的是,在写别人的故事的时候一向不够“正经”的大慰,这一篇《姥娘》却写得中规中矩。真不知道是该点赞呢,还是其他。
回复7 楼        文友:大慰        2014-08-18 14:53:46
  谢谢阿明兄来读拙文。不过,阿明兄有点不厚道,俺写谁不正经了呢?小心俺告你造谣中伤哦。最后竟然因为这篇小文太“正经”了连个赞都不给。这可真是既不厚道又吝啬。
8 楼        文友:晴翠儿        2014-08-18 17:19:01
  我倒觉得,大慰这样中规中矩很恰当呢,毕竟是怀念姥姥呀,深情当是的。特别喜欢最后一段,最后一句,把看似很长的一生和很无奈的感叹,一下子在“真想活到九十三岁”中,顿凝。
回复8 楼        文友:大慰        2014-08-18 17:41:33
  谢谢翠儿表扬!俺这样的写法往往被认为是偷工减料。我总想尝试着加些工料上去,每每不得要领。最后也就只好这样戛然而止了。
9 楼        文友:碧古轩主人        2014-08-19 14:35:31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有个老人,就有了主心骨,就像有了依靠。有了老人就有了年节相聚的理由和中心。有了老人就有了许多的念想和希望。姥姥读来亲切。
回复9 楼        文友:大慰        2014-08-19 15:06:18
  谢谢碧古轩评论!整条评论都反应出浓浓的中华文化基因。有相同的基因,于文字的趣味也容易相同。
10 楼        文友:落霞与天使齐飞        2014-08-19 19: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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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乐山山如画,智者乐水水无涯,从从容容一杯酒,平平淡淡一杯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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