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被遗忘的时光(同题征文 散文)
难以落笔,如同难以启口。于她而言,所谓被遗忘的时光,其实是埋藏心底不愿触摸的痛。有谁愿意去揭开曾经的伤疤,去拨弄昔日蚀骨的伤痛?我们都喜欢看故事,饶有兴致地品评是非得失。我们不难发现,震撼人心的通常不是那皆大欢喜的善终,而更多的是让人扼腕叹息的错过。我们可能对喜剧人生麻木不仁,却偏偏对悲情故事情有独钟。因为笑可以装在脸上,泪却只能源自心头。当我们愿意抹去时光之尘让记忆大白于天下时,也就是记忆死去之时。
她是没有青春的。在岁月之河,她独独错过了青春之港湾,她从幼稚之溪直接跌入暮气四溢之湖。因为青春的字典里若没有爱情,那就不是真正的青春。
在她眼里,爱情就是个傲慢的家伙,她越是卑微地仰视,它便越对她不屑一顾;她越是虔诚地祈祷,它越是狂妄不可一世;而当她终于鼓足勇气伸出爱的触须,它却早已绝尘而去。
其实尚在年少时,她就已经有了自己的情感萌动。那时她已经会对自己身边的人逐一扫视,然后将他们归好类:哪些人可以随心所欲,肆意妄为;哪些人则是纵算老在身边晃悠,也会视而不见;哪些人即使不出现也老在心里牵着念着。前者可以称兄道弟,第二种则与路人无异,而真正在意的当然是后者。那时他们生活的空间极为有限,认识的人也不多,除了村子里几个熟人,那就是班里的同学了。那时她们喜欢的类型主要有:胆子大敢和女孩子套近乎的,长得还好个子不矮的,有某种特长的,成绩优秀的,能说善道的,对自己好的等等,合乎两项以上的就已经不错了,如果有人条件都符合那简直就是梦中偶像了。不过,读初中那会,很少有人敢明目张胆和男生闹腾,因为怕成为女生的公敌,怕自己被同类群起攻之,在班里不好做人。当然也有几个胆大的,但好像结果都很不妙,不是辍学了,便是毕业后永远失学了,令人唏嘘不已。后来读高中了,就有些胆大的学生耐不住寂寞,开始频频出手尝试谈一场纯纯的爱情。有些毕业后真的就走到一起了,结婚生子,如愿以偿。有的则强按内心的蠢蠢欲动,为高考放弃那份萌动的情感,而与此相伴生的就是另一方的独自疗伤了。她那时长得又小又丑,且为人木讷不善言辞,是绝没有胆量涉足其间的,因此在外人看来,她很老实,读书很用心,可谓是心无旁骛。殊不知,她当时也会喜欢人,只不过是深埋在心,不敢暴露真实想法而已。
到后来,终于要自己面对社会了,回望曾经的暗恋,却惊觉早已物是人非。不是早已牵手他人结婚生子,就是远赴他乡音讯全无。她难免沮丧,难免失落,但毕竟还很年轻,爱的征帆还没起航,所以一旦有人投影到她的波心,她自然会惊喜会憧憬会想象未来。
那一年,她提着一个小箱子,从家乡来到一个和家乡同样偏僻落后的地方去代课。也许她的个头,她的穿着,她的谈吐,她所有的一切看来都太不像一个老师,以致途中问路时人家只把她当成一个远离家门投奔亲戚读书的初中生。这可是没办法的事,因为她就算想乔装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教书先生,她也做不到。一来她的阅历的确贫乏,举手投足间依然稚气十足;二来她囊中羞涩手无余钱想打造自己也没办法,她那时穿的衣服依然是自家请师傅上门做的土得掉渣的款式。
那时的她,除了自卑还是自卑,她很清楚,虽然她也是来教书的,但她与别人并不相同。不过她很快就变得泰然起来,因为与她同样代课的还有三个人,在加起来不过二十几个教师的学校,这个数字可不算小,她不是孤军奋战,她并不孤独。更幸运的是,校长是个很和善的老人,他似乎很理解他们的处境,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很关照他们,并不对他们另眼相看。除了领工资的时候,他们因为比别人领得少难免会有点狼狈以外,其余时候,大家都是坦然而融洽的,在那里她能感受到一种除家以外的集体的温馨之感。
这是个远离集市交通不便的地方。她到现在都想不通,为何会把乡政府与学校建在这么一个偏僻的地方。这里也有信用社有医院但惟独没有街市,没有圩场,没有像样的商店,买东买西都极不方便,闲暇时候想逛街都没办法。无奈之下,大家只有把功夫放在工作上,放在教学上。大概正是这个原因,学校老师们的教学效果都很不错,那时是搞区排名的,大家基本都排在前列,她也很意外地拿了个第一。她原本荒凉的心田终于长出了自信的嫩芽,她开始变得不那么内向,也学着和大家打成一片。记得那时她已有写日记的习惯,在那些日记里,“走入人群”的自我暗示可算是一个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主题词。
春走入她的视野,应该是开学的第三天。那天好像是说区里有个歌唱比赛,为即将到来的教师节而举办,学校鼓励年轻人踊跃报名。有人提议她报个名,这吓了她一跳,她虽也觉得自己声音还不错,但她绝对没有勇气站在台上亮相,舞台是讲形象的地方,不是讲莽撞的地方,再说她连莽撞也没有。她不由得注意起这个出馊主意的同事来,他很年轻,年龄应该和她相仿,长得清瘦但不失帅气。印象最深的是他有一小撮鲁迅一样的“一”字胡,浓密而粗黑,这衬得他的嘴唇显得特别鲜红。她后来开玩笑说他极像一个吃人的生番,其实所谓生番也是一次偶然在电视上看到而已,感觉很像,就忍不住说了,但没想到就这么记住了,忘不掉了。记得那时她也自作聪明地回了一句,你若报,我就报,你报不报呢?哈!我不行,我五音不全。他笑答。后来他说,也就是这一天,他喜欢上她了。她不信,问为什么,说不知道。
学校是新办,起初是借用中心小学的场地。开学近一个月之后,才搬进新楼,但一幢孤楼仅供做教室之用,为数不多的几间小房作为教师宿舍使用,两三个人一间,根本没有所谓的办公室,各自只在自己的宿舍备课改作业,因此有点各自为政的味道。那时也不讲究什么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除了每周校长会主持一个例会以外,其余则是各行其是,离家近的,下班就回家了。所幸住校的居多,每天午后,他们往往会三五成群地到后面茶山去散步。
这茶林是他们绝佳的散步场所。茶山上几乎没有杂树,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杂草。红色土壤上除了茶树没有别的植物,那没有茶树的地方,被雨水冲洗出一道道沟痕,非常壮观,总令人想起在电视上见到的沙漠景观。如果在某个不毛之地,竟然能看到一丛花,那种惊喜丝毫不亚于在沙漠中发现了绿洲。而在那连绵的山岭之顶则是一条通往无限远方的山道,这让她很是惊奇,弄不明白这山怎么会如此平整,这不是她家乡的那种岭谷纵横的山,这倒更像是西北高原地带,只不过没那么广袤辽阔而已。它可算是一条狭长的缩微版高原带,所以虽在山上行走,其实无异于平地漫步,悠闲自在,其乐融融,她现在经常会遗憾,没有留下那时的照片,没有留下那时大家的身影。
春那时似乎从没有参与他们的漫步,他似乎和乡政府的那些年轻人走得更近。他家离学校不远,自己又有摩托车,出出进进很方便,他算是那个学校行事极为洒脱的一个人,每日行踪不定,神龙见首难见尾。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样,他反而引起了她极大的兴趣,只要他一出现,她就会莫名的高兴,虽然她表面看来依然离他远远的。
后来,学校要搞一个国庆节的征文展,任务落在了他们两人身上,他负责水彩绘图,她负责毛笔书写。这个征文展在学校教学楼墙上一展出,在那个小小的初中学校就引起了轰动,大家开始以才女称她,她也乐得受此殊荣,而他则因为一切赞誉皆落在她的头上,而只能做无名英雄。她觉得自己太过自私,太爱听溢美之词,面对别人的艳羡的目光与不敢置信地探询“那都是你弄的?真厉害!又能写,又能画!”采取了默认态度。
但这显然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慢慢地他们开始随意起来,也会无所顾忌地开玩笑。在众人眼里,春以前读书时就很聪明,因为行事有些孤傲,被一些人又爱又恨。他嬉笑怒骂,全凭兴趣,但对她却一直颇为友好。在食堂一起用餐时,大家开始把她和他相提并论,拿他们俩开玩笑,他也照单全收,来者不拒,任别人说笑。而她则往往是手足无措,每到这时,他便会替她挡驾,她穷于应付时,他会帮忙反击。她隐隐觉得,这是个风趣幽默而内心善良的人。
那一次在赴学校一位主任的葬礼的时候,他骑着单车,有人建议他带她去。她不好意思,傻傻地说,不用了,那单车没气了。没想到他居然回了一句,你上来就有气了,害她在众人面前又气又恼,不再理会,走路去了。后来不知怎么他也不坐单车了,和大家一起走路去了。一路上他时不时地会出现在她的前方,她不喜欢他走路的姿势,因为清瘦,腰显得很细,走起路来感觉像女人一样一扭一扭的,但手臂却甩得很夸张,如果照现在来看,她是很讨厌这种走法的,但当时她却只觉得好笑,而丝毫不觉讨厌。在那次葬礼席上,他们同桌,且坐在相邻的座位,他很照顾她,甚至会往她碗里夹菜,这让一向不太习惯酒席礼节的她颇有受优待的幸福感。席间不知是不是酒的作用,他显得很是兴奋,对大家的玩笑一概来者不拒,她俨然成了他的女朋友一样,因此她对他的好感进一步升级。
因为离家远,平时她都是不回家的;但若放长假呢那就要另当别论,因为她可没有勇气一个人呆在那个荒僻的地方。那次他们先是在一同事那里聚会,完了之后她须搭车再转车回家。那是个很不好拦车的地方,因为车少,且是那种私人开的小三轮,一天也就那么几趟,还老不守时,一旦错过车,会是很麻烦的事。也正因为如此,她很少回家,再说往返路费也是不少的开支。那些小三轮似乎生意很好,一般不熟的人中途拦车大都不会停,尤其是客人坐满的时候。所以那一次她很担心,怕拦不下车误了行程。他当时也在,也许是看出了她的心思,他主动请缨说包在自己身上,说如果不行他负责送她。那一次他一共拦了三辆车,当她终于坐到车上时,心里感觉异常甜蜜。
后来他过生日,她不知怎么表达自己的心意,便托在北京的表哥给他买了几本电器组装维修方面的书,外加一个日记本一盒画画的颜料送给了他,她知道他喜欢这些,而在日记本里她则留了几句想说而不便说的心里话。那天他给她送来了蛋糕,感谢她给他的礼物。她很高兴,觉得他应该知道她的心思。
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他们相约来到了学校后山的茶林。月下的茶林显得别有一番情调,仅一人高的茶林中纵横着无数小径。他们穿行在这些小径上,面对天上的明月星星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只有他们自己听得见的话,她不太记得当时说话的具体内容,只是感觉很亲近很温暖。他们走累了,便选了一块大石头坐下。这块石头在月光下红土地上显得分外醒目,虽然石头还算干净(也许本来就有很多人在上面坐过吧),但他用手摸了摸,便脱下自己的外套摊放在巨石上,他们很自然地紧挨着坐下。不知怎么她有点紧张,心似乎在蹦蹦跳,感觉都有些发抖,而他似乎也是。一时间四周显得特别的安静,静得都能听得见对方的心跳。好长好长一段时间过去了,他没话找话地说,我给你唱首歌吧,也许那种年龄的女子都爱听歌吧,她故作镇定地说,好吧,你唱我听。然后,他便唱起来,他的声音不是那种粗犷厚实的,而是那种有些柔有些细但也还算有磁性的,因此唱起来别有一番风味,这首歌她一听便记住了它的旋律。在记忆中,她似乎从没有这么快便记住一首歌的。
他的歌声在初秋微凉的晚风中摇曳:
这绿岛,像一只船
在月夜里摇呀摇,
姑娘哟,你也在我的心海里飘呀飘。
让我的歌声随那微风,
吹开了你的窗帘,
让我的衷情随那流水,
不断地向你倾诉。
椰子树的长影,
掩不住我的情意,
明媚的月光更照亮了我的心。
这绿岛的夜已经这样沉静,
姑娘哟,你为什么还是默默无语。
她被这歌声迷醉了,甚至到如今,她依然走不出这首歌的甜蜜。但是此后他们并未像她期待的那样发展。相反,不知怎么,他竟然变得冷淡起来,和之前简直判若两人。她不清楚这之间的变故,女子的矜持和自尊让她无法去向他问个明白,她陷入了痛苦的境地。一个学期之后,她决定放弃对他的念想。她写了一篇文字,作为埋葬她对他的感情的祭文,她几乎是和着泪和着血和着自己千般委屈万般无奈写下的一篇让读者摇头让自己心碎的心灵告白。那时,她把稿子交给另一个她视为兄长的人看了,她甚至将它投到了报社,她期望她的悲她的愁能化为片片落红洒向大地,感动上天。她在潜意识里肯定有一个不为人知不能为外人道的秘密,她那么侥幸地期盼有一天他或许会知道她的心,会理解她的情,会如了她的愿。
她将它拟题为《春梦了无痕》。
一年后,她离开了那个伤心地。那次离开,她哭得很伤心。尽管有荣和成两人的真诚帮助,她的旅程非常顺利,但她的泪却止不住冰冷地滑落。一路上,她眼里闪现的都是一个人,那个她总想抓住却总抓不住的人,或者说,她默默期待重新走近她的人。
很美。喜欢,祝福。
灵魂对晤、以心悟心,逝水的时光变得更丰盈和饱满。
善待别人的文字,用心品读,认真品评,是品格和品位的彰显!
我们用真诚和温暖编织起快乐、舒心、优雅、美丽的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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