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蒿】说点狗事(时评)
最近,又到了恶狗伤人的高发季节。据湖南卫视生活频道:9月5日岳阳平江发生了一条流浪狗一路咬伤14人的恶性事件,后被民警围捕打死。而据记者到省疾控中心调查,近段时间被狗及猫、蛇、鼠动物咬伤的多达数百人。
而在此之前,2013年5月27日贵州遵义市也发生了一起两只阿根廷杜高恶犬咬死晨练老人的恶性事件,且这是遵义市区今年发生的第二起被狗咬致死人的事件。仅仅1个月,大连又发生一起藏獒咬死一名女童和咬伤一名女童的恶性事件。拒不完全统计,每年中国因狗咬伤的人多达上百万人,因狗咬伤致死的人多达3000人以上,甚至比每年矿难死亡的人数还要多。可以毫不客气地说:狗已经成为杀死人类的第一号动物杀手。
笔者对狗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厌恶。当然把狗当作宠物来养,对于笔者而言是绝无可能的。普京喜欢狗,奥巴马喜欢狗,他们的狗就和他们的总统职务一样都受到人们的关注,这是事实。因为在西方文化背景下,“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被他们当作了信条而遵守。很多西方人把狗当作家庭成员一样对待,死了狗比死了老父母还要伤心,其实这种状况在中国也很严重。
养狗,在中国已经有很悠久的历史了,甚至有人说是中国人最早驯化狗的。所有的动物中,狗是人类最早驯化且为人类服务的动物,据说早在三、四万年前的亚洲东部,人们就开始驯化狗。由于狗与狼同属一宗,因此狗与狼一样都是具有野性的,对人或其他动物随时都有可能进行攻击的。
人类之所以将狗当做宠物来养,主要是看中了狗的忠诚、看家护院、依赖陪护的特点。在人类的发展史中,狗的存在和进化也与人类文明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某些方面,狗对人类起着一定的作用,如看家护院、照顾生活(导盲犬)、军警用途(军犬、警犬、缉毒犬、火药检测犬)、交通畜力(雪地犬)、表演(马戏团表演犬)、救助等。另外,养狗也可以给狗的主人带来不少乐趣,甚至陪伴孤独寂寞的老人和女人,成为他们精神上的依托。人与狗之间寻找感情的相互依赖,这是许多人养狗的理由。
“如果狗不咬人的话,那么养狗看家的意义何在?“这是相当部分人的观点,尤其是生活居住在农村的人。但是,让狗咬伤了或者咬死了不是贼的无辜人,那么狗的主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造成被狗咬的人死亡的话,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即使是贼在偷盗的过程中被狗咬伤或咬死,狗的主人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最近频繁发生恶犬伤人致死的事件,应当引起养狗人的重视,同时更有必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每一次狗伤人事件的发生都会给伤者造成伤害,这种伤害甚至是伴随其一生的;当然,每一次狗伤人事件给养狗者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利益损失,甚至是人身自由也要被限制;同样,在一定范围内,给社会也会带来恐慌。
2012年3月,在山东枣庄地区就发生了一起令枣庄滕州公安局难堪的事情。由于在滕州境内连续发生野狼伤人事件,滕州公安局组织警力对野狼进行围捕,在打死一只野狼之后,依然还有人被咬伤,又组织警力,结果将一只哈士奇狗当做狼给抓了。就在电视台对此事进行报道时,有人站出来说这是他家养的狗。后经专家验证,确实是他家养的一只哈士奇狗。从这件事情来看,在中国确实有不少人喜欢养高大威猛的犬,而这样的犬经常惊吓路人和居民。
不可否认,养狗或不养狗都是个人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但是,养狗的人不得侵犯未养狗的人的权利,否则,未养狗的人有权要求养狗的人管理好自己的狗,并且赔偿所侵犯利益的损失。可是,现实却往往差强人意,养狗者常常不顾未养狗的人利益,带狗出入公园、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甚至带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还有一些人让狗随地大小便,也不清理,还有些狗在夜深人静时狂吠,狗的主人也不加制止,所有的这些行为自然就会引起那些未养狗的人的反感,因狗而产生的人际矛盾、人际关系恶化,因狗而发生的邻里之间扯皮、打架甚至致人死亡的事情时有发生。为狗而让人怄气伤身,实在没有必要,也确实不应该。
目前,在中国许多地方都出台了文明养犬的相关条例,明确要求养狗者办理养犬证,为犬只打狂犬疫苗,禁止将狗带入公园、车站、商场等公共区域,遛狗时必须牵好绳套,对大型犬只必须带犬头罩等等。可是,对于文明养犬的条例,不少的养狗者根本就不加理睬,依然我行我素。而有关部门对这样养狗者听之任之,甚至不少地方都造成了严重的狗患,造成了集中捕杀流浪狗的事件的发生。北京、广州、昆明、长沙、西安等城市都相继发生过比较大的狗患问题,也出现过街头捕杀流浪狗的事情,以至于许多深受狗患其害的人强烈要求政府出台在城市禁止养狗的法律或条例。
养狗成患,确实是令人头疼的事情。为数不少的养狗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爱狗人士,有的养狗纯粹是图新鲜,图好玩,一旦玩腻了,就将狗抛弃,让之成为流浪狗;有的养狗者素质低下,甚至人仗狗势,肆意破坏公共秩序;有的养狗者爱狗如痴,性格扭曲,甚至有些变态,曾经在高速路上发生强行拦截运狗车,阻止他人合法运输、合法经营的事件,可以说就是注脚;也有一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将狗放入启动的洗衣机里,或将狗从高空抛下,或用棍棒、皮鞭残忍将狗打死;更有不少的养狗者不是文明养狗,既不办理养犬证,也不给狗打狂犬疫苗,狗到了发情期也不考虑狗的生理需要,随意将狗带入公共场所,进入绿草地,对狗的屎尿也不加处理,听之任之;诸如此类养狗恶习的事例举不胜举。
是的,任何“禁止养犬”的呼吁都是无效的,因为,在中国,对养犬问题历来实行的都是限养,而不是禁养。养犬是公民的权利,不养犬也是公民的权利。政府不会强制剥夺。正因为,在中国实行的是限养制度,所以,很多地方就采取了宽松的政策,甚至根本就疏于管理或者不管理。对养犬人侵犯不养犬人的利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到出现人命关天的事情就不会理睬。有的甚至要求不养犬的人要理解、宽容养犬人的情况。
呜呼,笔者曾经发文呼吁尽快出台与完善《小动物保护法》和《反虐待动物法》,保护狗的权利。如今,笔者更想呼吁的是:保护好不养犬人的权利。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职责,严格执法,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惩戒力度,尽快将流浪犬只或捕杀或交给集中养犬组织,预防、控制犬类的疾病发生,有效地解决犬伤人、犬扰民的问题,给公众营造一个安全、安宁、和谐的环境。
2014年9月11日于长沙市
超生的少了
养狗的多了
男妓的少了
假摔的多了
让座的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