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笔尖】旧时光掩藏的秘密(小说 征文)
1.
我不清楚自己是受了什么刺激,竟鬼使神差地在多少路人赶着回家团圆的重要日子来到这个特别的地方。走在这条曾经若干年前走过无数次的一米来宽的小路上,路边茂盛丛生的杂草早已将这斑驳的水泥路面给淹没了,我是从草丛的缝隙中才寻到那么一丝丝斑驳的印迹。路边的菜畦里青菜的长势和草丛一般无二,几乎分不清哪些是菜,哪些是草。小路的一旁,那条幽深清澈的人造水渠终年不息地潺潺流淌着。这条人工河道曾是少年的我们夏日游泳嬉戏的最佳休闲场所,在周围绿树绿草掩映之下,当年的小男生和大老爷们儿只着一条小裤衩,女生们穿着薄如纱的衣裙,尽可以在水里自由畅快地裸呈相待。水是流动的,有点急,但这也正好锻炼了我们青涩年华的游泳技能。周边的妇女们常常在这河渠边,就着台阶而下,靠近水渠,洗衣服洗碗,顺便唠唠家常里短,所有发生在这条河渠边上的故事,都能在这里被传扬开去,无所遁形。我和卷毛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潺潺流水斑驳小路之上。
这斑驳小路自下而上连接的是我们水泥厂厂区和工人家属生活区,而中间与河道台阶相对的,是另一条泥石小道,它通向与水泥厂毗邻的一个小小村舍。我不知道这个只有不足20户人家的村舍到底属于哪个村庄,人们都管它叫做“苗圃”,是个村民集中、绿树环绕、鸡犬相闻、民风淳朴之地。站在河道台阶之上,我望望右侧那湍急而清澈的河面,再看看左侧那条通幽小径,太多懵懂少年的青春记忆霎时扑面而来,扰乱我深埋心底的思绪。
2.
记忆的闸门一开,我猜想时光隧道一定会把我带到那个朦胧得几乎没有丝毫印象的初中一年级。唯一确定的是,与卷毛的相识就在我的初一,当然,也是她的初一。我之所以没有印象,因为初一已经是她的最高学业了,而我,初一只是另一段学习的开始,还有高一,还有大一,直至参加工作到今天,还在与初一打交道,轮回不止。
对当时的她我确乎没有印象,以至于班上什么时候少了一个什么学生,我都不曾察觉。想来那时的我还真是一个不长进的书呆子。三年的初中生涯就在不经意间如水般溜走了,直到高一那年中秋的特殊日子,我在县城读书,回家过节。那时已经在水泥厂上班的姐姐带回来一位比她还小的好姐妹,样子和我年龄差不多,一头的自然卷,皮肤白皙,却完全不是高一女生该有的稚嫩学生气,她过于成熟的凹凸有致,令少年萌情的我几乎有点把持不住。还不知道什么叫感情的我,对异性身体多少有一丝渴望探究的欲望,但学识修养和理性让我克制了内心的污浊、无理。我记得红楼梦里贾宝玉初见黛玉时说:“这个女孩我好像在哪里见过。”我对这过早成熟的女孩也隐隐觉得有点面熟,可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不及姐的介绍,女孩就笑着调侃我道:“怎么?你这贵人,这么快就忘记我了?我们还同过班呢。”我是搜肠刮肚也想不起曾有这样的同学,想来当年的我们和现在的初一学生不一样,男女生之间简直生活在两个世界,两个阵营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交集。但既然眼熟,也就认可了这个老同学,原本腼腆的我因为早年的同学关系,与她也便自然地攀谈起来。那日我记住了她的名字,叫余建英。很大众化的名字。但外人和朋友们都因她头发的特点而称她为“卷毛”。日后我和姐姐闲聊到她时也都这样称呼。那个中秋日算是与她真正认识,此后她成了我家中的常客,因为与姐姐的关系密切,她在我家逐渐从常客升级为熟客了。高中三年,因为与卷毛在假期的频繁交往,弥补了我读书之余的情感空缺,我一度以为,她就是我的初恋。
3.
循着斑驳小路拾级而上,走到小路的尽头,一栋四间的平房土屋已成残垣土堆,土堆上长满了繁茂的草和几颗短树,土堆树丛里,一群鸭子嘎嘎地叫唤着摇头晃脑地觅食嬉戏。还有一群毛茸茸的小鸡仔紧随棕羽母鸡的身后,在草丛中寻找虫子。这些鸡鸭群,是水泥厂生活区里仅存的几家老工人住户养的。其中一对老人,姓接。除了老两口以外,还有两个儿子同住,大儿子袁华因为开货车在高速路上连环车祸,捡回一条命,但从此身有残疾,车子报废,妻子离家。病痛康复后,身体大不如前,重新购置小型货车,跑近路做着运货生意。小儿子袁喜,我一直叫他老袁,是我初中三年的同学,在外打工多年,年轻时过着杀马特的生活,婚姻问题这样给耽误了。后来回家,专心跟着大哥一起跑货,我们一直是非常要好的兄弟,住处临近到只有十步之远。我记得初中时他经常带着我走山路回家,偶尔追追山上野兔,抓抓水里鱼虾,我一直很羡慕他可以在学生时代玩得如此狂野。我却因为体弱,不得不走读书之路。初中毕业后,他在家闲了两年,后就近招工进了水泥厂开始了朝九晚五的工人生活。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一直读书,过着前途未卜的日子。而那时的水泥厂是国营企业,工人的身份很硬气,很多和袁喜一样不读高中直接入厂当工人的小青年们都只愿找厂内小花儿谈个恋爱什么的,从来不会考虑与厂区毗邻的“苗圃”野花。“苗圃”的乡户们很想与水泥厂攀亲,但男追女是绝无可能。至于女追男嘛,我也不太清楚,总感觉两边很像是绝缘体,除了同用一条水渠生活,几乎不相往来。而我和卷毛之间的关系却是绝少的特例。
我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真正喜欢上卷毛的,只记得那约莫是一个夏天。我正好放暑假回家,她来找姐姐闲聊女孩儿家的秘密,当时姐姐正在热恋中,她姿色不俗,勉强算是一朵厂花,而对方是与我们家只有两家之隔的同一栋平房区的男青年,在同龄男工人中,还算有点号召力,他们是在水泥厂上班时恋上的。姐姐大约就是被这种所谓的男人魅力给吸引了,最终从自己家走几步嫁到了对方家。我却对他们的恋爱过程一点也不知情,或者说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恋爱,只觉得见到卷毛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喜悦,喜欢跟她一起玩玩牌,说说话。她常常打听我高中读书的故事,我却不去多问她的经历,我对她的经历不感兴趣,我只想呆呆地看她,仅此而已。那个夏日她打扮得挺时髦,一身低胸的粉色衣服,我可以清晰地偷偷瞄到显露在外的深深沟壑,还有那乳白色的两座山丘。她着一条超短牛仔裤,大半个玉笋般的纤纤玉腿一览无余地呈现在我面前。这身装束现在看来有些媚俗,那时我也这样想着,但当我的视线与她交汇的那一刻,一股由内而外的透彻清纯让我的心彻底被她的美给俘虏了。她没有丝毫扭捏作态,完全把我当成了自家人一般,我也没敢有任何邪念,便由着姐姐和她的男朋友安排着我和她,四个人坐在房间里,吹着电风扇打了一个下午的牌。后来,姐姐留她在家里吃了饭,再后来,就让我沿着斑驳小路送她回家。说实话,若不是遇到她妈妈从水渠边洗完衣服上岸来到斑驳小路,很客气地招呼我到她家坐坐,我是死活不敢去她家的。当我跟着卷毛和她妈妈走进那条泥石小道里,我们之间的微妙关系就再也不微妙了。我甚至还来不及咀嚼回味,关于我和卷毛谈恋爱的消息就在各自长辈的口中传扬开来。而彼时我正在备战高考,我甚至连卷毛的手都还没有碰过,就被贴上了恋爱的标签。
记忆犹新的是大一的那个寒假,我独自穿过幽僻的泥石小径,去找卷毛,她和她妈热情地接待了我,她妈把她和我关在她的闺房里。我第一次触摸她细嫩的手,大胆地放在自己的唇边,亲吻她的手背。现在想来我的初恋竟然如此生涩,自己都觉得可笑。她妈做了一桌好菜,留我吃饭。我就像是一个尊贵的客人,被她妈招待得无微不至。但我还是挺拘谨的,她妈就鼓动女儿跟我出去轧马路(散步)。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当年自己的窘态,一路上我们只是牵手,从北走到南,又从南走到北,手心里全是汗。好几次我很想停住脚步,很想把她拉到月下树底,可来往的车灯明晃晃地朝我们身上掠过,我就打退堂鼓了,始终没有进一步的勇气。夜晚临别时,伴着漫天星光,她主动地吻了我,娴熟的动作,令我的舌尖无处躲藏。我不敢想象,我的初吻,竟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夺走了。那晚我努力回味这本该甜蜜的一吻,回味的结果,只是一嘴的干涩。
第二日,我再走过那条熟悉的泥石小径,她妈妈拉着我说了一番话:“晓飞,我知道你喜欢我们家卷毛,我也很支持你们俩在一起,可是她跟我说,她还要出去打工,你帮我劝劝她吧,我真不希望女儿将来嫁到外地,如果以后能嫁给你,我也就心满意足了。”我才大一,刚刚体会到什么叫初恋,至于婚姻,不敢想太多。我走进她的闺房,见她正在收拾衣物,我制止她,质问她:“你这是干什么?你可以不去打工吗?以后我工作了,我养你!”她心平气和地说:“飞,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你出生在工人家庭,现在又是个大学生,我只是个打工妹。我根本没敢想和你在一起,我已经决定了,明天就走,你就忘了我吧!”我把她的手放在我的心口,说:“你忘了?昨晚——昨晚我们都亲过了,你是我的女朋友,我会娶你的!”她笑笑,笑得很勉强:“飞,你别傻了,你以为亲吻能代表什么吗?你太天真了!我知道昨晚是你的初吻,可我不是——你这样,不值得!”那时我完全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我只是坚定地什么都不在乎,只想要和她在一起。最后她说:“这样吧,我们都给自己一点时间,如果一年后你确定还喜欢我,我也还是单身,我们就试着在一起。”她说完这话,我无言以对,只好松开手,任由她继续整理衣物,只待来年的见证。
4.
我是在无限惆怅伤感的情绪下离开这个家,回到大学。此后的一年里,我没有给家里打过一通电话。可是,就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家中发生了很大的变故,首先是姐姐的结婚,我和卷毛都没能参加;然后是姐姐的离婚,前后相距不到两个月,也许这就是婆家与娘家住得很近造成的后果;再然后,是国营水泥厂的倒闭,父母成了下岗职工,父亲在另一个新厂区做起了临时工人,母亲则完全无业,只一心操持家务。这样也好,母亲一介女流,之前一直跟水泥包打交道,真的太辛苦了。我曾经有几次去厂区运输部找母亲,看见母亲弓着背,把一包重重的水泥扛在肩头,送上大车,满脸满身是汗,汗水中又凝结了太多水泥粉尘,我的眼泪唰得就下来了。我的父母亲,他们宁可自己受苦,也不让儿女受一点累,而今,水泥厂倒闭了,他们也老了,是该好好休息休息了。可是,我还在读书,父亲还不能歇息。他每晚骑着老式自行车,到三里开外的私营水泥厂上班,白天才能回家。我是在半年后的暑假才在与姐姐的通话中了解这一切的。姐姐在电话中告诉我她准备去打工,矿里几乎所有青年都要外出打工去了。我知道这其中一定也包括袁喜兄弟。我没有在电话里听到卷毛的消息,我猜她并没有回来,我也没有了恋家的理由,在上学的地方寻个家教,稍稍缓解了家中的经济困难。
我没想到家中的境遇竟然雪上加霜般的艰难。在姐姐离家打工的一个月后,父亲突然因风雨夜路行车,摔倒在路边,被送进了医院。好在情况并不严重。那时只有母亲在家,母亲一个人照顾着父亲,家中还养了一些鸡鸭,她舍不得丢开,也不能全身心投入地在医院里照看。母亲原本并不想告诉我这突如其来的小难。因为我已经开学了,正要全身心投入大三阶段的学习,她不希望我为家事分心。但她终究还是告诉我了,因为卷毛回家了,她向我母亲问起我,也知道了我父亲尚在医院里,所以每天代替我母亲做起了看护工作。当我向学校告假回家,来到医院,父亲已经无恙,卷毛正帮父亲办理出院手续。
那个晚上,我们相约在潺潺流淌的水渠边,任夜风拂过水面,吹打在身上,我们就这么坐着。这就算是我真正意义上约会的第一次。我嗔怪地问她:“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来了也不早点通知我!”卷毛靠在我的肩上:“我这次回来,就想看看你变心了没有,如果你没有变心,我就不走了!”“真的吗?”我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和兴奋,“你真的肯为我留下吗?”我张开手臂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却被她嬉笑着推开:“可是,我怎么知道你有没有变心?大学里有的是优秀的女孩,你确定你喜欢的只有我吗?”听了这话,我心里一震,与卷毛绝音一年多,这一年里,我反复思量,过早步入社会的卷毛,会真的履行当年的承诺吗?当我人事渐知,终于明白那年对我而言的初吻,也许在娴熟的她来说不知道跟几个人亲吻过,甚至——我是不该对这样的尘世女子心存过多幻想的。大学里的红男绿女,青春洋溢,花枝招展,我也无法遏止心中对爱的渴望,如卷毛所猜测的一样,在没有她的日子里,我也曾有过一段短暂的恋爱。爱的结果是,我最终被金钱打败了。我重回孑然之身,孤独地游走在文学的边缘,借读书与写作来消释爱的欲望。我笑着说:“我给你唱首歌吧。‘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她,你要相信我的情意并不假,只有你才是我梦想,只有你才叫我牵挂,我的心里没有她……’”卷毛就依偎在我怀里,和着流水潺潺声,在虫鸣的静夜聆听我为她唱歌。听着听着,她突然挣脱我轻拥的手:“你说你的心里没有她,那个‘她’是谁?”我知道那是她玩笑的嗔怪,我笑笑,捧起她的俏脸,深情地吻着她的嘴唇,用我早已熟谙的亲吻技巧,向她证明我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