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在水之上】不要为了旧伤,浪费新眼泪
终于还是要结束的,就像落在了草丛中晶莹的弹珠,曾经努力地想找回,可最终还得带着怅惘和遗憾轻轻地离去。人,有时候,不得不带着遗憾上路。
我始终相信,这是上天又一次不怀好意地捉弄。
那天他打电话给我,说:“我要回竹了。”我轻轻地笑着,说道:“胡汉三又回来了。”他在电话的那端也笑了。一直疑心这只是他的一个玩笑,可,他真的回来了。坐在车上经过他单位的时候,透过车窗想看看能不能捕捉到他的身影,他的电话已经先打过来了:“我看到你了!”我笑了,原来我们都在留意。
十年前,我一直记得十年前第一次认识他的情景,他穿着红色的T恤,戴着黑色的太阳镜,一本正经地站在我面前告诉我他会折千纸鹤。那真是段青春无敌的日子啊,说的唱的都是傻呵呵的少年轻狂话。他经常会在暮色中来敲响我家的门,我知道,他寂寞,习惯了城市的灯红酒绿,他面对冷清而单调的小镇生活显得无所适从,他需要人陪伴。十年前,我没这么清。我是一个把爱情当作生活全部的傻孩子。他扳起我的手帮我剪指甲时,我只会羞涩地笑;他到学校接我下班时,我不知道该怎样搂住他才能让自已坐得更稳当;他牵着我的手在风中狂奔时,我只会闭着眼任由他把我带到任何地方......真的,我是努力爱着的孩子。但是,他把我丢了。
我始终不愿意承认和面对,他是因为孤独才靠近我的。他就像是一个毫无心机的孩子,拿起画笔在一张白纸上胡乱涂鸦后,就笑呵呵地跑开了。当他狼狈地逃离了那个小镇之后,他的生活马上变得热闹缤纷。于是,他选择了转身。或许,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做过任何选择,或许,那时我太过于注意自已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去了解另外一个当事人,或许,真的是:初恋时,我不懂爱情。
分手后的萧条自不必说,我从来就是一个不注重别人怎么看我的人,我只在意自已的内心。泪水忽然成了廉价的东西,随时随处都可抛洒。那时正是仲夏,可阳光真的是从未有过的白惨,走在身旁的人仿佛都成了我故事的背景,模糊,看不清面目,熙熙攘攘,毫不相干地忙着自已的事。一件小事就可以让我泪流满面,所有人都惊愕地看我。
一晃十年就过去了,我们在各自的世界里爱人,被人爱,痛苦,开心,各不相干。十年中,我们只短短地见过几面,电话中他沙沙的声音依然清晰,但物是人已非。
回忆是美丽而伤人的玫瑰花,插在透明的玻璃瓶里,呵护着,却无能为力看她慢慢地凋谢成泥。
他回到了小镇,数天后,我离开了小镇.不是刻意地逃避,而是命运又一次故弄玄虚了。刘若英也有唱: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可我还是中了埋伏。我开始思念,开始等待,开始痴心妄想。整个九月,我一直是迷迷糊糊的,颠三倒四的。我在QQ上等他,希望看到他的头像闪烁。每天晚上做各种奇异的梦,像个小女生一样的发呆,我讨厌自已这种状态。
为什么会这样,我想寻找一个答案。
他并不英俊,我一向都喜欢帅哥,他不符合条件。他并不多金,我一向钟意有钱人,他也不符合条件。他不浪漫,我一向理想主义,他更是八杆子打不着。想想,我肯定是中邪了。
然后再理智地找个答案。他,第一个出现,给了我快乐,也给了我痛苦;他是我的初恋,初恋都是难忘的;现在我记住的只是一个名字,留恋的只是一段过往,而不是一个人。我不喜欢桎梏和捆绑,不喜欢被束缚,但我一直循规蹈矩。在合适的时候做合适的事情。这次,是我错了。就像孩子一样,迷路了。
于是,在QQ上把他的名字删掉,居然服务器不接受。真是火大。接着再删,再删,锲而不舍。终于于十二时二十四分完成了。松了一口气。
不想为了旧伤口,再掉新眼泪了。
我知道,生命中注定有些人只能祝福,有些爱只能遗忘,有些往事只能回忆,就像傅雷对傅聪说的:对于旧感情,只能用凭吊古战场的那种情怀了。
既然不能相濡以沫,就相忘于江湖吧!
有个小建议,下次打的时候注意全,半角。负责句号全都是“.”引号也不合适啦!
握手!
很喜欢作者这个题目!
“既然不能相濡以沫,就相忘于江湖吧!”
欣赏!!!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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