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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荷塘】虐童事件之思考(时评)


作者:蓬蒿老翁 秀才,2509.3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167发表时间:2014-10-28 12:09:05
摘要:“少年强则国强。”孩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将承担着国家、民族和社会未来发展的重任。每一个孩子都是国家的宝贝,是人类的财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善待自己的孩子,同样也应该关注整个社会其他孩子的生存状况,尽到每一个人的责任,为孩子的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每一个孩子都在欢笑快乐中健康茁壮成长。

【荷塘】虐童事件之思考(时评) 据中国新华社10月27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此次刑法修改,草案拟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将看护人虐童行为列为犯罪,将纳入刑法罪行进行打击。
   虐童,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不能容忍的。儿童,作为人类生命的延续而存在,是一个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处于儿童阶段的孩子,对自己的行为是不知道的,也是不能自我控制的,同时,他们的身体、智力都处在一个成长的时期,对侵害自己的行为是无法抵御的,理应得到社会的保护。但是,一起又一起虐童事件在中国频频发生,让人震惊,让人愤怒。
   有人就2012年发生在全国各地的严重的虐童事件进行了汇总,这些事件主要:2月13日北京海淀区一幼儿园3岁幼儿被教师扎伤生殖器事件;4月28日幼儿教师让30多名儿童自扇耳光事件;5月15日四岁孩子云云被老师殴打致下体受伤事件;5月16日上海杨浦区女童下体被教师塞豆粒事件;5月16日杭州教师用紫外线灯惩戒孩子事件;5月底平阳腾蛟一幼儿园的老师用打火机烫伤4名孩子事件;10月浙江温岭颜艳红双手提起幼儿双耳的系列虐童事件;10月山西省太原市某幼儿园幼师李竹青狂扇幼女耳光70多个事件;所有的这些虐童事件,都是令人发指的,给幼童的健康成长留下阴影。
   即使在2014年媒体也多次曝光了多起幼师虐童事件,如2014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某幼儿园一班级21名孩子,在长达1年时间里遭幼师刘某不同程度殴打、恐吓,甚至往女孩下体塞硬币进行虐待。2014年6月北京顺义张红霞以国学班培训为名,对9岁女童茜茜虐待被多次殴打致全身骨折,甚至用木棍、锤子击打她的身体、揪她的耳朵、猛撞墙壁,用长针扎指甲缝,逼吃厕纸。
   虐童,触犯的是社会道德的底线,自然会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作为幼儿园的幼师为什么会对幼儿下此毒手呢?从浙江温岭女幼师颜艳红的口中得出的答案是“好玩”、“开玩笑”。而从发生幼师虐童的幼儿园来看,基本上都是小型的私人幼儿园,将孩子放在这种私人幼儿园的大多数是打工族的子弟,而这些幼师基本上都是没有取得幼师资格证的。浙江温岭的颜艳红虽然毕业于幼师专业,但是也没有取得幼师资格证,其他虐童的幼师同样也是无证的。由此可见,虐童事件的频频发生绝非偶然。
   从上述发生的系列幼师、教师虐童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以下几点:
   一、幼儿教育的资源分布极不公平。
   我国的教育资源分布极不公平,也不均衡,这种不公平、不均衡主要是由我国的教育机制造成的。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中心的重点院校,然后是地级城市中心,再是县城中心,而到达乡镇或城市边缘区域的教育资源则非常少。有限的教育资源又大量集中在公办院校,而民营的、私立的很难享受到国家的教育资源。
   幼儿教育虽然处于教育的开始阶段,但是中国并没有重视幼儿的教育,除了政府机关的幼儿园外,就是一些厂矿的公办幼儿园,而作为民营的、私人的幼儿园除了接受教育局的管控、上交管理费用外,基本上是得不到教育资源的。
   二、幼师的素质参差不齐,年轻的幼师情绪化工作严重。
   本来中国的幼儿教育起步就比较晚,合格的幼师或有资质的幼师缺口很大,现在从事幼儿教育的基本都是年轻的女孩,他们大部分是刚从师范学校或是幼儿教育的专科学校毕业的。而处于竞争劣势的民营、私人幼儿园由于办园条件和薪酬待遇受到制约,无法吸纳优秀的幼师,有的幼儿园甚至连合格的幼师都吸引不了,所以只好降低门槛招聘一些素质低、没有资质的年轻女子或者文化低的大婶、大嫂充当幼师。
   本来,一些刚毕业的幼师,自己都还年轻,不稳定的因素太多,从事幼师工作只是权宜之计,根本就没有想在幼师的岗位上想干出一番事业来。再就是因为年轻,自制力和自控力都很差,容易情绪化,而这种情绪化的东西一旦带到工作上来,那么不听话的儿童被虐待也就自然而然了。
   在现行的“分数决定命运”的教育体制下,选择幼师的基本上都是无奈之举,真正因为热爱孩子热爱教育而选择这个幼教专业的,可以说那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浙江温岭幼师颜艳红就是这么一个典型的案例,著名心理学家、广东心理咨询师专业委员会委员胡慎之认为:“在自己不舒适的环境下,人会本能地寻求存在感和掌控感。”而有失落、失败感的颜艳红为了找到这种心理上的平衡,就将没有反抗力的孩子作为了掌控对象,孩子被胶带封嘴,被当做垃圾丢进垃圾桶,被双耳提起带离地面等,这些都是颜艳红情绪发泄的行为,而这种发泄行为带给孩子的可能是终身的心理伤害。
   三、幼儿教育的监管还非常薄弱。
   监管,本来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然而,在中国政府的各个部门,恰恰工作不到位就是监管。各地的教育部门,可以说对幼儿园也是缺乏监管的,特别是对处在县乡村的小学、幼儿园更是少监管,甚至没有监管。
   四、虐童事件的法律法规缺位。
   虐童行为固然可恨,恶劣可耻,不为社会所容忍,可是,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的法律规定,竟然找不到一条法律条文来支持惩处虐童行为,也就是说虐童行为在中国是无罪的,只能接受道德谴责和行政处罚。
   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中国幼师虐童事件频发除了幼师的素质素养低下外,还有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法律法规缺位,无法打击虐童行为,也就无法保护好幼童的合法权益。一个连孩子都保护不好的社会又还能保护谁呢?
   从2012年虐童幼师颜艳红被无罪释放,到2014年已经过去了两年,在这两年中又有如此多的虐童事件发生。可见,这种事件频发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了中国立法机构对社会事件反应迟钝,是典型的一种不作为、慢作为、懒政行为。
   另外,除了幼师、小学老师虐童外,还有一个更为严重的社会现象,那就是家庭成员虐童,继父、继母或亲生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对幼童虐待,如2014年10月20日,山东高唐清平镇刘玉香带着女儿来到医院检查,拍片结果显示其体内有12根钢针状物体,后查明为医用针头,女婴的舅妈于10月24日服毒自杀,据公安局调查,女婴舅母涉嫌犯案。但是,家庭虐童事件并未引起社会和政府的足够重视,甚至还存在于“孩子不打不成才,棍棒底下出人才”的错误观点。
   虐童行为,防不胜防,校园虐童,家庭虐童事件,一般外力难以提前且有效介入,防患于未然。尽管我国也相继出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以及《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其中也有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但是遗憾的是,相关法律责任主体不明确,处罚措施不严肃,影响了法律实施效果;对于虐童行为的惩罚不力,难以有效防范和阻止虐童行为的频频发生,达不到震慑虐童者的效果,那些“毒师”、“毒父”、“毒母”虐童的胡作非为得不到有效处理,这样下去,虐童者就会变本加厉,孩子就生长在一个恶劣的环境之下。
   “少年强则国强。”孩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将承担着国家、民族和社会未来发展的重任。每一个孩子都是国家的宝贝,是人类的财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善待自己的孩子,同样也应该关注整个社会其他孩子的生存状况,尽到每一个人的责任,为孩子的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每一个孩子都在欢笑快乐中健康茁壮成长。
   但愿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0月27日开始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能够迅速完善惩治虐童行为的法律条文,并尽快付诸实施。同时,我们也呼吁各级政府,尤其是涉及儿童权益保护的职能部门履行好幼童保护的责任,另外,社会各界不要只寄希望于法律的出台,法律保护天真单纯的孩子只是事后,我们更需要建立起一套预防虐童行为发生的社会系统,让那些虐童者不敢或不能实施对儿童的犯罪。
   保护孩子,就是保护自己,就是保护民族,就是保护国家,就是保护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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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虐童事件频发之思考》,是一篇关注儿童健康成长的时评。学前教育的儿童是最娇嫰的“花朵”,最需要老师的呵护和关爱,为何虐童事件在全国各地频发?为何本应护花的“使者”会变成催花的“狂魔”?是什么让其如此疯狂变态地对幼童下“毒手”?虐童事件频发折射出了什么?值得社会和人们深深思考。作者怀着关爱祖国花朵的情怀,用饱蘸深沉的笔触,列举了虐童典型事例,对虐童行为进行了犀利的讨伐,对虐童事件进行了深刻的理性思考,明确指出了虐童问题之根源:1.幼儿教育的资源分布极不公平;2.幼师的素质参差不齐;3.年轻的幼师情绪化工作严重;4.幼儿教育的监管还非常薄弱;5.虐童事件的法律法规缺位。最后作者呼吁国家和全社会都要关注和解决虐童问题:“社会各界不要只寄希望于法律的出台,法律保护天真单纯的孩子只是事后,我们更需要建立起一套预防虐童行为发生的社会系统,让那些虐童者不敢或不能实施对儿童的犯罪。”、“保护孩子,就是保护自己,就是保护民族,就是保护国家,就是保护未来!”该篇时评立意积极视角独特,作者满怀正义感,字里行间蘸满了对儿童的关爱之情;全文论点明确脉络清晰,语言犀利论证充分,给人以深刻警示和思考。一篇充满正能量的精彩时评!!倾情推荐共赏!!【编辑:天龙】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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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天龙        2014-10-28 12:13:17
  感谢蓬蒿老翁老师赐稿荷塘,荷塘有你更精彩!!
回复1 楼        文友:蓬蒿老翁        2014-10-28 13:04:29
  谢谢天龙社长认真和辛苦的编审,这个编者按是精准的。问好并致秋安,
2 楼        文友:天龙        2014-10-28 12:13:59
  该篇时评立意积极视角独特,作者满怀正义感,字里行间蘸满了对儿童的关爱之情;全文论点明确脉络清晰,语言犀利论证充分,给人以深刻警示和思考!!
回复2 楼        文友:蓬蒿老翁        2014-10-28 13:05:43
  谢谢肯定和鼓励。孩子的事情就是天大的事情,希望全社会都能关注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问好。
3 楼        文友:天龙        2014-10-28 12:14:38
  祝蓬蒿老翁老师在荷塘写作愉快,佳作连连!!
回复3 楼        文友:蓬蒿老翁        2014-10-28 13:07:39
  谢谢,同样的祝福给你。
4 楼        文友:兰馨慧智        2014-10-28 12:33:55
  问候老师!深秋快乐!欢迎赐稿荷塘!这篇时评紧跟时代脉搏,给我们敲醒了警钟,保护儿童,关爱儿童就是保护了我们国家的未来,给人以深刻的警示,愿这类事件不再重演,让儿童在成长的路上不再阴霾,永远沐浴在阳光下。
回复4 楼        文友:蓬蒿老翁        2014-10-28 13:08:37
  谢谢兰馨慧智的点评和共鸣,问好。秋安。
5 楼        文友:潮仙        2014-10-29 07:21:10
  社会各界不要只寄希望于法律的出台,法律保护天真单纯的孩子只是事后,我们更需要建立起一套预防虐童行为发生的社会系统,让那些虐童者不敢或不能实施对儿童的犯罪。欣赏佳作。问好学习!
回复5 楼        文友:蓬蒿老翁        2014-10-29 13:57:40
  谢谢潮仙的共鸣。问好并祝笔祺。
6 楼        文友:陕西派        2014-10-29 22:43:09
  时评专家啊,厉害厉害,学习学习。
回复6 楼        文友:蓬蒿老翁        2014-10-30 12:49:02
  过誉了,时评专家这顶帽子岂敢戴哟。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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