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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漫漫维权路


作者:赵兴华 举人,4012.5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8264发表时间:2014-11-07 00:24:20
摘要:我的维权官司历时三年,我曾先后十余次到庭,数十次到各地取证,我铁定了心,不管维权之路如何艰难,我都要将维权之路进行到底。

三年前的一个夜晚,当我意外得知我根据自己的中篇小说《山花依旧》改编的电影剧本《小站情怀》被北京亚轩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语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盗拍成电影《小站》并在电视台播放之后,十分惊讶和气愤。也正是因为这两家公司的盗拍行为,使得一家与我签约并在筹拍这部电影的公司暂停了这个项目。
   我在网上观看了这部名为《小站》的影片,除了几个细节改动之外,几乎完全是按照我的原创剧本《小站情怀》拍摄的。我费尽周折先后找到北京亚轩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轩南(该片制片人兼导演)和北京华语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很客气地请他们对此做出解释,北京华语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态度很好,答应我尽快了解情况,而北京亚轩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张轩南先生则态度很强硬,说剧本是通过合理渠道购买的,还说不能仅凭我一个电话就相信我。我给他们一周时间解决此事,否则我将诉至法院维权。一个月过去了,两家公司均未与我联系,于是我从电影网将侵权电影《小站》截图,并到丰台区一家公证公司做了公证。因为侵权终端是在丰台区(我当时的工作室在丰台区,在工作室的电视上录下播放的该影片),因此我依法向丰台法院起诉。
   被告之一的北京亚轩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管辖异议,丰台法院裁定在丰台法院开庭合法。北京亚轩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院驳回其上诉,裁定此案依旧由丰台法院审理。这两个回合下来,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好事多磨,总算开庭了,主审法官问我可否调解,我善意地表示可以调解,然而二被告却“理直气壮”地拒绝调解。我在法庭上出示了我的小说和剧本发表时间的证据,并有多人出庭为我作证,充分证明了我创作该作品的时间和过程。经过三次开庭,丰台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定二被告侵权属实,二被告共同赔偿我的各项损失二十一万六千元,并判定二被告在中国青年报公开向我道歉、立即停止播映侵权电影《小站》。
   然而,被告之一的北京亚轩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却在此时失联,判决书无法送达,据说该公司法人张轩南先生为逃避法律责任,将该公司注销。而另一被告北京华语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也不服本判决,上诉至二中院,二中院先进行调解,北京华语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只答应赔偿我五万元,我自然不会接受,因为这点钱还不够我打这场官司的消耗。最后,二中院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这个回合又耗费了一年的时间。
   历时两年,按说此案应该画上个圆满的句号了。令人气愤的是,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不仅分文不给,连个电话都没有。或许他们仍存有侥幸心理:你赢了官司又如何,我把公司的钱都转走了,法院拿我都没辙,你个小小作者还能有啥招。我的确没啥招,我只能寄希望于法律,于是向丰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概是摄于法律的威严和大形势的变化,北京华语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终于第一次主动联系了我,双方协商的结果是,他们只能赔付法院裁定金额的一半,并说如果我不接受,他们也许会注销该公司,我一分钱也拿不到。坦率地说,如果我没有起诉,或者说法院判一审判决后他们立即找我,这个要求我肯定能够答应,杀人不过头点地,又是同行,得饶人处且饶人。可是,他们一再放弃和解的机会,如果我不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执行力度不大,或许我还要继续等待下去。所以,我没有答应他们,我也不能答应,我要是就这样答应了,对不起历时近三年的艰辛,也对不起法律的严肃。丰台法院执行庭对此案很重视,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和采取必要的措施,终于让该公司明白,形势变了,法律不再是儿戏,欠债总是要还的。十月二十四日,北京华语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中国青年报要闻版向我公开道歉,并于十月三十一日将全部赔款及利息通过法院支付给我。我接受该公司的道歉,不管怎么说,他们还是让我的维权获得了成功。
   我的维权官司历时三年,我曾先后十余次到庭,数十次到各地取证,我铁定了心,不管维权之路如何艰难,我都要将维权之路进行到底。而两被告公司的法人均未在法庭上露面,他们是北京的两家大公司,根本就没把我这个小小的作者放在眼里。他们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多次被我质问得哑口无言,他们拿不出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为自己辩护。这么简单的官司,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拖延。他们就是想拖垮我,拖到我心灰意冷,最终放弃维权。此官司打了整整三年,其中的艰辛只有我自己清楚。
   按常规,编剧应该在片头署名,而这部电影《小站》却一反常态地将两名编剧放在片尾很不显眼的位置,其中的一名编剧署名“照兴”,而我的名字叫赵兴华,难道这是巧合吗?非也。这个署名只能说明,他们一开始就做贼心虚,就是给自己的侵权行为留了后手。我要求卖给他们剧本的编剧到庭,他们却说该编剧因身染重病不能出庭。为了驳斥对方,我请求法庭允许我在法庭上详细讲述我创作中篇小说《山花依旧》以及我根据该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小站情怀》的过程,因为它们是我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创作的作品,也是我的作品中唯一一部描写军人情感的作品,所写故事的地点、时间、情节和人物都是真实的,我甚至声明可以带他们去实地看看,虽然过去了几十年,我对那里记忆犹新。《山花依旧》完成于2001年。那时,我的长篇小说《花自飘零》刚出版,著名军旅作家陈慧方老师建议我写一部军人情感题材的作品,以纪念自己的军旅生涯,我就动笔写了《山花依旧》,后来又根据一位制片人的要求改写了剧本《小站情怀》。
   官司虽然胜诉并如数拿到了赔偿款,在欣慰的同时,我又感到深深担忧和悲凉。这么简单的案子却历经三年之久,倘若我中途犹豫或打退堂鼓呢?倘若我没有经济实力打这场官司呢?倘若我的作品没有发表过呢?倘若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我的原创作品呢?倘若审判人员或执行法官有失偏颇或执行不坚决呢?这其中只要有一个倘若成立,我这个维权官司还能胜诉吗?即便胜诉了就一定能够得到赔偿吗?
   本人虽非知名人士,毕竟已出版和发表了几百万字的作品,参与了多部影视剧的编剧,并创建了江山文学网,随便从剽窃的剧本上摘出几段文字进行搜索,就可以避免今日侵权案件的发生。两家侵权公司事先为何不进行一下必要的网络确认呢?是因为疏忽,还是因为无知无畏呢?我想,一定是后者,他们大概也会这样强势地说,我就侵权了,你又能把我们怎么样?现在侵权行为屡见不鲜,又有几人愿意诉至法庭呢?
   从2011年10月发现被侵权,至2014年10月得到赔偿,整整三年,共计一千一百个日子。我庆幸自己坚持下来了,庆幸官司打赢了,赔偿得到了。其间,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和差旅费等就花掉了数万元,还耗费了比金钱更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诉讼过程中,有人善意地劝我放弃,我没有放弃,也不能放弃;有人怀疑我是否能胜诉,我回答,就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我也要打赢这场官司。为了打赢这场官司,我聘请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潘强和安刚做我的诉讼代理人,他们认为这是个典型案例,对我的维权官司非常重视,并事先说明,这个官司打不赢,分文不取。在整个审理和执行过程中,丰台法院知识产权庭、北京市二中院和丰台法院执行庭,都能够依据事实、公正执法,让我切身体会到法律的严谨与公正,同时也让我看到了希望,我这个普通作者的权利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是时代的进步,这是中国法律的进步。
   最后,我要说明的是,北京华语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侵权影片《小站》的主要投资方,而剧本则是北京亚轩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提供的。官司败诉后,北京亚轩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张轩南为逃避法律责任,注销了该公司,把侵权责任交给华语大业公司独自承担,至今仍未公开道歉。张轩南作为一位知名导演,品行如此恶劣,实在令人不齿。 我之所以在此点出张轩南的名字,就是让公众知道,他是这次侵权事件的始作俑者,是一个在事实面前拒不认错的懦夫,也是一个输了官司耍无赖者。我们在谴责侵权行为的同时,更要警惕张轩南这样的无良之人。对这样的人,决不能姑息,即便他“失联”了,也难以逃脱舆论的谴责和道德法庭的审判。我之所以坚持打完这个官司,就是要为我本人和众多被剽窃、被侵权的人士和企业讨个说法。
   最后,本人郑重声明:我在本文中披露的事件和文字所涉及的相关企业和个人,均为真实存在。我承担信息真实性的全部责任,并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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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者的漫漫维权路,读来令人感慨,所幸期待之结果终于遂愿。而且相关的丰台区法院等等都能够依据事实、公正执法,让作者切身体会到法律的严谨与公正,同时也让我看到了希望,作者这个普通作者的权利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是时代的进步,这是中国法律的进步。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坚持胡锦涛同志的依法治国维护法律尊严的思路,强调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让国人看到了实现中国梦的希望。感谢作者以亲身经历的事实给广大维权人提供了切实的经验,让弱势群体看到了希望。祝福作者!【编辑 上善若水的心灵花园】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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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杨钟雄        2014-11-02 09:09:25
  坚持就是胜利,赵先生通过法律手段最终维权成功,让人欣慰。
   不得不说,当下这种“盗窃”行为已经日益猖獗,让苦心、执着为文者心怀不安,这是一种悲哀。
青春受谢,白日炽只。
2 楼        文友:夜雨寄白        2014-11-02 09:40:03
  赵先生的执着令人欣佩!维护了正义!
3 楼        文友:纷飞的雪        2014-11-02 09:53:04
  三年漫漫维权路,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辛。
   坚持就是胜利,我一直深信不疑。
   您的执着与努力,成功的不仅仅是这次维权,还有更多更多。
只是女子,侍奉文字。
4 楼        文友:曲新同        2014-11-02 09:55:10
  官司终于打赢了,这是最终达到目的的手段,那就是维护正义,天地间有正气,整整三年时间,如果不是有豪气在胸,谁能坚持下来,取得这令人欣慰的胜利?
风雨路,人间爱,江山情! 这妩媚,这崎岖,这葱茏, 都是我的风景!
5 楼        文友:纷飞的雪        2014-11-02 09:57:26
  祝福赵董,祝福咱们江山!
只是女子,侍奉文字。
6 楼        文友:未来属于你        2014-11-02 10:11:23
  漫漫维权路终于胜利了,真的不易,让人慷慨,让人欣慰,祝福!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7 楼        文友:山地731828829        2014-11-02 10:12:53
  法律是公正的,相信法律!坚持维权,永不放弃!
   赵董通过法律手段最终维权成功,祝贺!我作为江山的一员,也感到十分欣慰!
8 楼        文友:长沙开福之路        2014-11-02 10:12:59
  短文中的依法维权,有原创作者的著作权,原创作品的改编权、影视作品的演播权,都有具体法律条款规定,给所有原创作者提供一个案例;现实中客观存在违法侵权成本低,依法维权成本高;提示原创作者依法维权时衡量时间成本、知识成本、智慧成本等;
   对原创作品的价值,聘请律师应用风险诉讼,所有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对注销企业的原企业侵权的法人代表个人和改编编剧个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些都有法律规定;依法维权应先协商协调,存在争议应对侵权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裁定或判决由侵权违法者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给社会一个事实:侵权违法者必须为侵权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以文会友,互相交流,共同精彩!
9 楼        文友:依是幽兰        2014-11-02 10:20:30
  祝贺赵总维权成功,为剽窃成风的当下树立了榜样讨回了公道。其意义非同一般,献花!
10 楼        文友:石佛        2014-11-02 10:24:25
  一声叹息,筋疲力尽。保重。
日月如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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