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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酒家】不忘初心(小说)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作者:依心阁主 进士,10079.03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4332发表时间:2014-11-12 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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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初心手指沾着雨水,等公交的时候,无聊地在玻璃上写了一行字:一生只够爱一个人。那行字很快被雨水淋湿,没了痕迹。林夕走过来的时候,她对她笑笑,没说话。林夕问:“初心,你写什么呢?”王初心淡淡道:“写着玩的。”18路公交很快就来了,她们一同上了车。真是个糟糕的日子,雨越下越大,两个人都没带伞,只好一路淋着跑回宿舍。王初心体质本就弱,一回去就咳嗽个不停,半夜还发起了高烧。第二天烧还没全退,她就执意要去上班。
   林夕心疼地摇了摇头,忍不住叹气道,“身体重要还是钱重要,我看你都要钻进钱眼里了。”王初心带着沙哑的嗓音笑,“我一直就很喜欢钱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林夕哪相信她的话,反驳道,“你赚来的钱回回都往家里寄,就没见过你给自己添见新衣添双新鞋,你看你身上穿的行头,还是前年阿红不要给你的,我看是你家很缺钱用吧?”王初心没有答,林夕也就懒得再念叨了。
   她们以前在同一家夜总会里上班,不过她们做的都是正常的售酒工作。夜总会里各色各样的人都有,阿红本来也是跟她们一样推销酒水的,不过她运气好,被一个老板看中,带走了。那老板离异,有个差不多跟阿红一样大的女儿。阿红是先认识他女儿,再由他女儿介绍给他当伴的。所以算起来,阿红是继母,但与他们家关系倒和睦。那老板来带走阿红时,还多看了王初心几眼,直说眼熟,王初心也没怎么放在心上。阿红最后阔气地留了很多衣服给王初心,王初心平日里省吃俭用惯了,况且那些衣服都还很新,就全收下来自己穿了。
   林夕家小时候也很穷,穿的都是别人不要的衣服,长大后自己会赚钱了,她是死活都不愿再穿别人的旧衣,她赚的钱,大多都花在买衣买护肤品上。林夕经常不理解王初心,凭她王初心那长相,虽说不至于倾国倾城,但品貌也清秀可人,特别是笑起来那两个甜甜的酒窝,是能迷倒一大群男人的。
   曾经有个叫白清的富二代,一见王初心就喜欢上了,尽管王初心只是售酒小姐,但他对她真是特别的尊重,追求了她近两年,也没成功,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消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重新再出现,已是四年后,听说是留学国外归来的。他重新又出现在王初心面前,明眼人都知道他对她还有那层意思,但任凭风吹雨打去,王初心依旧不改初衷坚持本心。
   林夕就不明白了,白清要钱有钱,要事业有事业,对她又那么执着,她怎么就看不上人家呢。况且她家还很缺钱用,嫁给白清就等于有了很大的金主做靠山,何愁没钱花。可王初心执拗得很,只把白清当普通朋友看待,白清见再等下去也无果,听说最后娶了门当户对的千金为妻,从此就再也没出现在王初心面前。
   林夕忍不住地唉声叹气,骂她傻,可她也只是淡淡地笑。其实在夜总会售酒,为了增加销售额,被人吃豆腐是常有的事。林夕就不明白了,她王初心宁愿被人吃豆腐,也不愿嫁给白清,总是要有原因的吧。可她王初心却说,是我配不上白家。单单一个“白”姓,够干净够利落的,我可不想给他姓氏抹黑。
   既然她王初心这样讲,林夕还有什么好说的,但总归到了适婚的年龄,还是得结婚的。林夕年龄跟她相当,男朋友一个换过一个,大多都是在夜总会认识的。现在林夕已没在那家夜总会工作了,她新结识的男友给她找了份体面的秘书工作。其实她文凭不高,但好在男友有关系,而且那工作也就是给总经理端茶送水,偶尔打印资料文件之类的,轻松得很,工资待遇也高,所以这阵子她活得满面春风。
   昨天林夕来见王初心,本是要打的到她那里。但林夕说有公交直达,花那个冤枉钱做啥,固执的一定要林夕陪她坐公交回宿舍。更可气的是,从公交车上下来,那雨下得又大又汹猛,林夕要去24小时便利店买把伞遮回去,王初心还不让,说就在前面,也就一千来米的路,跑过去就是,何必又乱花钱,硬是拽着她奔跑在雨泥里。
   这下好了,生病的是王初心,林夕却一点事也没有。昨夜林夕将这事好好损了她一番,她一点也没听进去,今儿竟又要拖病体去上班。林夕拿她一点辄也没有,也只能恨恨瞪她道,“初心,你最好被钱砸死,否则我不会原谅你这个蠢女人的。”王初心莞尔,只对她露出苍白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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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清早,雨就停了,路面湿湿滑滑的,走路都得小心翼翼,林夕男友的车早在王初心宿舍楼下等候。林夕下楼一见男友那辆奥迪A6,就狗腿子似的奔跑过去,又抱又亲的。她男友不满地用啄木鸟似的牙尖啄着她的脸,直到啄出几道齿印,才肯罢休,但仍不忘皱眉责怪道:“小夕夕,你这朋友住的什么鬼地方,这么难找,七拐八拐的,而且连条完整的水泥路都没有。往后我去邻城,你就在家好好等我,别跑这鬼地方来,乱七八糟的说不定就陷泥坑里出不来了。”
   林夕这才注意到李辉的车果然沾满了泥土,她犯了错的吐舌头,撒娇道,“小辉辉,你别这样嘛,我都好久没来看王初心了,在这个城市里,我就只有她这么个知心朋友,昨夜你没回来,我心烦得很,就想找她作伴聊天喽。”
   他们正聊得火热,王初心咳嗽着走到他们跟前。李辉一见王初心,就愣住了。林夕最会察言观色,她看到李辉那双色眯眯的眼睛盯着王初心看,不满地嘟起嘴,当着王初心的面又对李辉的唇舌一阵乱啃。王初心不知林夕竟然也会有这么开放的一面,于是面红耳赤地转过头去不敢再看。
   李辉又恢复正常神色,笑对林夕道,“这就是你那个知心好友吗?我看她挺害羞的,还没谈过恋爱?”林夕附他耳畔道,“谈过一个,那人早死了,现在单着,要不你介绍个兄弟给她认识?”李辉爽朗笑,“那敢情好啊,就怕她不乐意。”
   王初心听到他们对话,她紧蹙眉头看向林夕。林夕知道自己附李辉耳畔讲的话全被她听到了,她狗腿的讨好本色又来,马上亲密地挽起她手,撒娇道,“初心啊,我是小人,你别跟我计较。来,就坐我们的车去上班嘛,李辉工作地离你们夜总会还挺近的,而且能载上你这号大美人,我们的车回头率肯定百分百。”
   王初心捏了一把林夕挨过来的手,林夕吃痛,“啊”地叫嚷了一通。王初心小声警告她道,“林夕,你可别再乱讲话,还有,也别给我乱点鸳鸯谱,我这样挺好的。”林夕眼含泪光,“知道啦,都被你捏得痛死了,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再也不为你的终身大事瞎操心了,最好让你自生自灭去。”
   王初心坐到后座,李辉坐回驾驶座,林夕则坐到李辉边上的副驾位。李辉犀利的眼光盯着后视镜,问王初心道,“王小姐在夜总会上班?”王初心应付的“嗯”了一声,看向车窗外。林夕解释道,“初心做的是正经的售酒行业。”李辉顺着林夕话又问道,“在夜总会卖酒,工资行情高吗?”王初心淡淡又道,“还行。”
   李辉看王初心不想聊天的样子,也就识趣地认真开车,不再言语。车很快就开到夜总会,王初心下了车,林夕开窗和她告别,李辉也向她潇洒地摆摆手,车子很快就又绝尘而去。王初心太阳穴位突突地跳,看来高烧后遗症还是烧灼得她大脑神经翁翁响,她只觉得头重脚轻,但还是勉强支撑着身体,迈步踏进夜总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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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在这家夜总会已经工作了近6年的时间,客源积累了不少,再加上王初心嘴巴甜,左一声哥哥右一声大叔地叫,那些男人自是很受用,买她酒的人自然也就不在少数。这几年她提成也高,寄回家的钱都给表弟盖了栋两层小洋楼,只是还没赚够他的媳妇本,所以她得多加努力才行。
   不过林夕不知道的是,王初心现在已不再做售酒小姐了,而是当上了夜总会大舞台的歌手。说起这件事,还颇具戏剧性。当时来驻唱的歌手中途出了车祸,不能马上到场,夜总会临时找不到人救场。陈少堂经理听王初心哼过歌曲儿,感觉她嗓子应该还行,临时就给她推上了舞台,其实也就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不过好在她也没叫陈少堂失望,嗓音一开,真真好听得就像原唱,也就这样开始了驻唱生涯,给的收入也比售酒时可观多了。
   不唱歌的时候,她就安安静静地坐在收银台前,偶尔也帮忙收帐之类的,总之她在夜总会里,说是歌手,其实也是收银小姐,慢慢地竟然又学会了管帐,所以后来也就被荣升为副经理了。当然,这还是陈少堂在方总面前美言的结果,所以王初心一直很感谢陈少堂。
   这不,副经理职位才就任第三天,就忍痛花了一万块钱,买了条金项链送给他和他老婆做结婚25周年纪念礼物,顺便写了一封长信感谢,同时还买了套价值五千的化妆品附送陈太太。陈太太自是笑得合不拢嘴,还直说王初心是个感恩的人,并特地跑来夜总会看她,两人聊起家常,关系自又更加稳固。这样一来,陈少堂即使再有想法,也不敢轻举妄动的。
   今天是王初心当上夜总会副经理的第二个月,因知道从不露面的方总要到,所以无论如何,她是一定也要到现场来的。她脚步虚浮,头晕脑胀,自个儿摸了下额头,比刚才还烫手,现在整张脸也都烫得像个大红苹果,不过她仍强忍着来到了夜总会最豪华包间房。这间房从不对外开放,只有方总回来,要召集高层人员聚会时才派得上用场。
   今天是王初心第一次踏进这间神秘的包厢,也是她第一次面见方总。尽管她已在这里工作6年了,可因之前都是底层人员,压根就没机会接触到他。王初心深吸了口气,用力地抓着门把手,下定决心似地推了进去,里面坐着黑压压一群人,到底谁是方总她也看不清楚。陈少堂看到她进来,热情地拉她手道,“初心,你怎么现在才来,方总都等你好久了,来,自罚一杯陪罪。”
   王初心太阳穴又突突跳起来,她不动声色地甩开陈少堂的手,顺着陈少堂的目光看向那位方总,基本的礼貌还是得给足的。她一双大眼乌溜溜地闪着灵光,嘴角上扬,两只酒窝在灯光下更加迷人。她微笑着喊了声方总好,方总朝她轻点了个头,并不说话。他只是懒洋洋地撑开双手,背靠在沙发上看她。因为他那边灯光太暗,王初心根本就看不到他的样貌和表情,也没办法判定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只好硬着头皮接过陈少堂递来的酒,向方总道歉道,“对不起,我迟到了,自罚一杯。”
   她说完,就豪气冲天地仰头一口喝尽。由于喝得急,又加上还在发烧,忍不住生生咳嗽起来,而且还咳出了两行清泪。在场也不知道都坐着些什么人,她只觉得方总若也邀请朋友在列,可能会丢了他的面子,于是捂着嘴,强忍着不咳,可越是忍,喉咙越痒,满脸越憋得通红。
   黑暗里,坐陈少堂边上的男人向她端过来一杯开水,轻声道,“初心,你喝不来酒的,就别硬喝,这多伤身体。来,这是白开水,刚才给你倒的,都凉了,喝吧。”王初心只觉得心跳加速,心想着不会是这么巧吧。果然黑暗中那男人跟陈少堂换了位置,已坐到她面前,原来真的是白清,千躲万躲还是躲不过去。
   白清起身,见她没接,摇头笑笑,手就伸到她唇畔,她傻里傻气地就着他端水的高度将那杯喝尽,周围传来一片嘻嘻哈哈的笑闹声。有人打趣道,“白清,你这么迫不及待跟你老婆离婚,就是因为这位小姐啊。”也有人附和,“这世道,连白清这么个柳下惠性格的人都学会找小三了,也就没什么纯白的爱情可以歌颂了。”
   王初心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她哑着嗓子,忽然吼道,“白清,你怎么能离婚啊!你这是不对的。”现场僵化,笑闹停止,一片寂静。王初心头越来越痛,像是要炸开似的,她忽地想往门外走,手却被白清牢牢握住。白清叹了口气,“初心,我只是想你了,过来看看。”王初心摇头,声音哽咽,“不,你别想我,也别来看我,我们不合适。”白清突然从身后抱住她,“我根本就没结婚,我只是躲你躲到国外去了,可是不管怎么躲,我都忘不了你,你始终都会出现在我梦里。”王初心鬼魂样惊吼的眼神推开他,“不,白清,你别这样,是我配不上你。”
   她踉跄着往后退,接连碰倒几瓶酒,有酒水淋湿她长长的麻亚裙尾。酒瓶在地下翻滚碰撞,声音悦耳清脆。白清又上前一步,王初心往后又连退几步,众人都惊诧地注视着这对奇异组合。白清还是再次抓住她的手,这一次握得更紧,甚至整个大手包裹住她柔嫩小手。王初心人飘飘浮浮的,她的手在抖动,整个身子也在瑟瑟颤着。白清发觉到了她的异常举动,他伸出另一只手探到她额前,眼神生气至极。
   “真他妈的烫,”白清声音激动,“初心,你发烧了还喝酒,你不要命了。”他说着,就要强行抱起她,她还是一阵挣扎,两个人同时磕绊在地。刚才碎了的酒瓶屑,有两片生生划进王初心手腕,王初心只觉手掌一片麻木。包厢的大灯被人拧开,王初心流泪的眼眸望向方总,在她晕迷的最后一刻,说的竟是“方始终,你怎么现在才出现?”颇是责怪的情人密语。现场的人都呆愣住了,连方始终也莫名地皱起眉头。
   白清抱起她,直奔医院,方始终也跟在身后。方始终只是觉得好奇,他没有见过她,而且两人都没有任何交集,她怎么就那么从容而且亲昵地说出那句话。医生在给王初心清理伤口打吊瓶,白清坐在吸烟室里,一口一口猛烈地抽着烟。方始终倚靠着墙面,淡漠的表情问白清道,“这是怎么回事?”白清隐忍的青筋爆出,突然就揪起他的衣领,“你还好意思问我怎么回事,你自己做的好事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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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一个人物关系复杂、情节扑朔迷离、涉及多个命题的小容量(相对)大故事。作者充分运用倒叙、插叙、设置悬念等手段,以传说中的大毒枭、因车祸而去世的王初远是王初心的哥哥为基本节点,把王初心现在和过去的生活与境遇穿插结合,把白清、方始终、林夕、李辉等一干人捆绑联结,把爱情、恩仇、江湖等主题融汇杂揉,步步为营,抽丝剥茧,为读者上演了一出有声有色的、加重情感戏码的《无间道》类似剧。又让人不由得想起川剧中的“变脸”之绝活——人生在世,究竟有多少张脸?究竟哪张脸才是内心真实的表象?不忘初心,爱情如是,可又岂止是爱情?热闹纠结过后,免不了静下来探一探自己的初心。具有一定吸引力和感染力的作品,推荐共赏。【编辑:素馨】【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411130018】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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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素馨        2014-11-12 23:02:57
  感谢赐稿酒家,顺祝冬安!
借用中医手段,切脉世间冷暖。
2 楼        文友:素馨        2014-11-12 23:12:24
  作为业余编辑,编辑朋友的作品确有勉强的感觉,按语不到之处敬请谅解。文中部分字词略有改动,第七小节关于林夕被白清包养三年,原文似乎缺了内容,“她还为他”后面真实内容是什么?原文后面是空,本人根据后文加了几个字,敬请朋友把后面的内容在评论回复中或是通过飞笺发给故事社长,我们好予以改动。
借用中医手段,切脉世间冷暖。
回复2 楼        文友:依心阁主        2014-11-13 09:17:11
  您好!那天发得急,没细看,发的是初稿,做了些改动。把全文发故事哥Q上,但他估计没看到,麻烦您记得提醒他下,看不能直接在后台把这篇文删除,直接粘贴后面那篇,谢谢!辛苦您好!呵呵
3 楼        文友:萧剑斋主        2014-11-13 15:11:10
  行文风格改变很大,可喜
漳州市委党校原副校长、副教授、中华诗词研究会研究员、香港散文诗学会名誉会长等
4 楼        文友:萧剑斋主        2014-11-13 15:13:44
  这是个小故事,情节安排也很紧凑,没有全部看完,但是是能吸引我看下去的好文字,文字里的美感,被你发挥得淋漓尽至,佩服
漳州市委党校原副校长、副教授、中华诗词研究会研究员、香港散文诗学会名誉会长等
5 楼        文友:超级粉丝        2014-11-13 16:21:44
  这篇小说,人物关系众多,男主角好像是白清,又像方始终,林夕和李辉的笔墨也花了不少。我一共算了下主要出场人物,有王初心,白清,方始终,林夕,李辉,陈少堂,李辉老婆,阿红,阿红老公等等,我以为前面部分关于阿红描写,只是写实,后看到最后,原来是在作铺垫,“那张照片”的出现,很让我吃惊。人物之间的关系虽复杂,但还是离不开“情”,王初心太纯,但她纯得有质感,也懂人情世故。林夕是个让我心疼的人。白清很可悲也很可怜,他付出太多,却什么都没得到。方始终太爱却不敢去爱,隐忍得很让人疼惜。李辉是个可耻的人,如果现实中有这样的人存在,还是不要接近比较好,累己累心,没有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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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文友:超级粉丝        2014-11-13 16:25:31
  苏格拉底名言说:“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哲学家告诉我们,“为善至乐”的乐,乃是从道德中产生出来的。为理想而奋斗的人,必能获得这种快乐,因为理想的本质就含有道德的价值。 ”将这句话,拿来你与共勉,为了理想在奋斗的你,一直是我的榜样!永远站在背后默默支持你!不要写得太累,适当的休息,放松心情会对你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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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文友:晋忻李        2014-11-14 14:29:10
  久违了小格子!岁月蹉跎,离合悲欢多多。先问个好,再细加品读。
晋忻李
8 楼        文友:温柔小娴        2014-11-15 19:03:55
  阁阁,无意间看到你,真好。真的有两年没见了,这个题目真好,我还没顾得读,有空来读。
一个热爱文字而不靠文字过活又不甘平凡的伪小资,一个不断在文字中寻找自我完善自我的80后母亲。喜清宁,崇尚简单。
9 楼        文友:秋梧飘絮        2014-11-17 10:41:54
  格格,还好么?前几天在手机上看过的这篇小说,感觉你的小说在主题的挖掘上越发的用心,用字精准精炼,余味袅袅,赞。
10 楼        文友:故事中人        2014-12-07 11:18:50
  刚发了这篇文章,我就看了,但一直没留言。
   很喜欢这篇文章,人世间的尔虞我诈,人际关系的复杂,社会的黑暗,在小说里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触目惊心。
   很赞的小说。
   问好小格格
平凡的人有着平凡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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