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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梧桐小说】爱在心底深处


作者:冰凌 举人,3400.83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345发表时间:2014-11-18 15:10:01

随着季节的脚步,秋渐渐深了,天也凉了起来。今年的秋雨过早地退去了夏天的暑热,迎来了秋的湿冷。俗话说:“一场春雨一场暖,一场秋雨一场寒”,今年的秋雨使天气比往年同期冷了许多。清晨起床,倚窗望远,山边或多或少,或薄或厚的雾气缭绕飘渺,像巴基斯坦少女脸上蒙着的一层薄纱,给人一种朦胧之感。雾气虽然美丽,却让人心情总也开朗不起来,一直盼望着晴朗明媚的阳光,想着秋阳普照的温暖舒爽。
   几日之后,阴脸儿的天总算晴了,人的心也跟着明亮起来。天蓝了,云白了,天空如海一般辽阔,白云像海里的帆一样飘忽游走。阳光显得很刺眼,那都是因为地面的水分被蒸腾到空中反射光的缘故。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拨开云雾见了晴天。
   今儿正好是周末,孩子不在,老公一早忙碌去了,只有我一人闲在家里。为了疏散一下憋闷了好多天的心情,我好想上山疏散疏散。于是吃过饭下楼向山坡走去。
   秋日的山坡满目霞光挥洒,满树风儿嬉戏,满坡秋韵嫣然,满山彩叶飘飞。我的心情立刻舒爽起来,信步林间,感受秋风拂面的轻柔,看“彩蝶”飘飞的美艳,叹秋之画笔的绝伦,赏落霞五彩的斑斓。
   正欣赏间,突然一阵呢喃声从林间传来,既像在背诵歌词,又似在闲谝。我有些好奇便循声望去,只见林间小路旁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大妈,她低头蹙眉目视掌心,口中不断喃喃自语。再扫视周围,没有人影,大妈和谁说话呢?我有些奇怪。大妈穿着整洁,虽然岁月给了她深刻地烙印,但却风采依然。于是,我驻足探头张望。大妈似乎觉察到了什么,她抬起头看到了我,见我目视于她便朝我莞尔一笑,我也回以微笑。我怕打扰大妈清净便欲抬腿上坡,大妈叫住了我:“这位妹妹,一个人吧?坐下晒会儿太阳,你看着阳光多好啊!”
   我也正有此意,在寂静的林间有个人说说话儿也是我之所盼。于是,我停下脚步说了声:“哦,好啊!”便走了过去。
   “你也到山坡散心啊!”大妈看着我问。
   “是啊,憋闷了好几天,想到山上放松放松。”我说着坐在了大妈的身边。
   大妈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把玩着手里的物件儿。我这才看清楚,原来那是一块手表,没有表带,款式也不像新的,便问:“大妈,这块表……”
   大妈见问,神情有些异样,低头半晌没有说话,见此情景我便不再问了。沉默了一会儿,大妈把表拿给我看,这块表黑色的表盘,淡绿色的指针,表盘里有一个金属黄的蝴蝶标志,时间点儿是淡绿色。虽然不是什么新款,却也显得不一般。大妈见我看着这块手表就说:“七十年代的手表,是那时候最流行的款。你看,还有夜光点儿,在夜里都能看清几点钟,是他送给我的。”说到这儿,大妈一脸的幸福,不一会儿便又一片黯然。
   我试探地问:“他是你老公?”
   大妈苦笑了一下,伸手从肩上拿起一片落叶,擎于掌心,眼睛望着树林深处,思绪飘飞到了那个年代……
  
   大妈生于五十年代,在七十年代时出落成一个漂亮女孩儿,名叫方岚。那时候,她站在人群之中亭亭玉立,就像一朵娇艳的花儿,让多少男生频频回眸。在那个灰蓝充斥的年代,她虽没有华丽的衣服装扮,只穿一件灰色上衣,蓝裤子,窈窕的身材就清晰地展现出来,惹得班上的男生们总爱在她身边打转。方岚性格活泼,爱说爱笑,唱起歌来嗓音犹如百灵鸟一般。在学校里,她是广播员,每天上午十点是播音时间,她抑扬顿挫的声音在高音喇叭里回响,余音在校园上空回荡。在班级,她是文艺委员,每当铃声响起,她就给大家起一段歌儿唱,大家随着她的节拍高歌。因此,她成了同学心目中的女神。可那时候,即使表现再好也得到农村锻炼。只有经过农村锻炼的人才能顺利参加工作,否则,难!于是,于是,有人把插队称之为“镀金”,其实只要插队就谈不上镀金,一样的受苦,一样的劳累流汗,劳动期间和社员没有区别,唯一不同的是,招工名额能给知识青年。
   高中毕业时,方岚和其他同学一样,被一鞭子吆到了农村。走的那天,她很失落,她们这一届学生插队没有轰轰烈烈的送别场面,没有震耳欲聋的喧天锣鼓,只有自己背着铺盖卷儿冷凄凄的和几个同学坐长途班车到公社交接手续,然后徒步来到插队的村子。看着这荒凉的村落,方岚很难过,但想到这是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心便释然。
   来到知青点儿,知青点里的人都上山劳动去了,只有留守在知青点儿里做饭的人在灶间忙碌。看着这破烂的土窑洞和一盘能容纳十人的大土炕,方岚心里如同被谁掐了肉一般很痛很痛。她想流泪,可怕人家说她在革命大熔炉里锻炼意志不坚定,于是强忍住夺眶而出的泪,假装观察知青点儿的小院儿,让流出的泪自然风干。做饭的知青见她一个人站在那里有些孤单便一边忙碌一边有一搭每一搭的和她聊着天,她也只好有问必答。终于等到了收工回家的队长,方岚向队长递交了手续,队长说:“女子,你先歇一天,熟悉熟悉环境再上工。”
   方岚说:“队长,不用了,歇着没意思,离家远,还不如上山干活呢。”
   队长笑着说:“嗯,不错,是个爱劳动的知识青年。”
   中午吃过饭休息了一会儿,到上工时方岚就扛着从保管室领来的锄头跟着大火儿一起上山了。夏收已经停当,整片的谷子地等待着下锄。社员们一上山就一字儿排开摆开了架势,他们到底是熟悉农活的人,一边锄地一边聊天,一点儿也看不出累是啥滋味。方岚是城里丫头,从没锄过地,这简单的农活对她来说还真是艰难。她拿着锄头不知该怎么办?只好站在旁边先看别人,然后照猫画虎地跟着干。刚锄了几下就有人叫开了:“哎哟,你这丫头,草没锄死,谷子苗却躺下了。”这一嗓子引来社员们的调侃:“姑娘,照你这样锄法儿,谷苗子就剩不下几棵了,到秋里我们就要喝西北风喽。”
   这时,队长走了过来说:“方岚,不要急,慢慢来,刚开始都这样。你先要把姿势登对正确。你看,锄地时手要攥紧锄把儿,不能松,松了手心儿容易打泡。前腿弯,后腿直,腰弓一点儿。锄在苗子周围转,别伤到谷子根儿。锄下来的草翻转,让草根晾到外面,这样草就不容易活了。”
   “哦”方岚照着队长说的干,果然奏效,不过到底手生,还没干几下老毛病就又犯了,锄下又牺牲了几棵谷苗儿。她暗暗告诫自己慢点儿。活儿干慢了,人就被落在了后面。前面的社员接住了她的茬口,只留下一小块地供她学习锻炼。
   经过一个月的劳动打磨,方岚渐渐适应了环境,钻心疼痛的手指关节也不那么疼了,但她发现了手的悄然变化。原来白皙的手粗糙了许多,手上的血泡磨破了,皮掉落之后留下了茧,虽然不大,却很难看。关节也好像比原来大了些,总之一句话,难看。方岚很担心,怕自己一双手就这么毁,她开始给手想辙。
   入秋以后就开始收割庄稼了,方岚的手被庄家叶子划出一道道血印儿,为了保护手,她带上了手套。刚一上山就遭到了大家的嗤笑,她只好把手套扔在了一边,心里很不是滋味。
   有一天,方岚正在收割庄稼,队长过来说让她到公社走一趟。去公社干嘛?她有些忐忑,该不会是要批评自己劳动表现不好?到公社才知道,原来公社要成立文艺宣传队,让爱好文艺的知识青年到公社进行选拔。公社一共来了三十多人,经过筛选,只留下十八个,加上乐队大概有二十来个,方岚也在其中,这让她异常高兴,决心好好发挥自己的才能,做宣传队的文艺骨干。
   第二天早晨,方岚六点钟就起床了,她要到山上去吊嗓子。她虽然不是专业演员,但家住剧团附近,见过剧团演员吊嗓子。所以,她也不敢怠慢。上得山来,但见满坡层林尽染,如落霞一样绚烂,林中落叶纷飞如蝶舞蹁跹,她不禁赞叹这美景秋影。由于心里高兴,就准备在树林里开始练嗓子。刚想张嘴“啊——”突然听到一阵悠扬的手风琴声从林间传来。她想,这拉手风琴的人真不简单啊!手法娴熟,声音美妙动听,这年头可真不多见啊!听着音乐,她不由自主的随音乐哼了起了歌儿。开始只是小声,哼着哼着就亮开了嗓门儿:“正月里闹元宵,金匾绣开了,金匾上绣咱毛主席,领导的主义高……”奇怪的是,她唱完一段,手风琴居然就跟起了过门,仿佛是在为自己专门伴奏。难道拉琴的人听见自己唱歌?方岚正奇怪时发现琴声戛然而止,她准备转身探个究竟。刚一转身,突然发现一帅气小伙儿站在眼前。猛地四目相对,登时一抹红晕就飘上了方岚的脸颊。只见小伙子胸前挂着一架手风琴,一身褪了色的黄军装显得精神,干练,帅气。方岚羞得连头也不敢抬了,还是小伙子先开口:“你唱得真不错,有那么点儿专业味儿。”
   方岚低着头说:“见笑了,我只是业余的。”
   “诶,谦虚可不好,谦虚是骄傲的开始。”小伙子说。
   听了这话,方岚抬起头来,当她的眼光与小伙子相遇时,内心犹如触电一般,不禁有些慌乱。小伙子浓眉大眼,目光深邃。特别是棱角分明的嘴唇很有魅力。方岚镇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你的琴拉得真不错!”
   小伙子笑了一下:“你是公社文艺宣传队的吧?我也是,昨天刚刚报道,我来的时候会已经散了,所以没能和大伙见上面。”
   “哦,我说呢,昨天没看见你啊。”
   “昨天没见着,今天见了也行啊。”
   方岚被小伙子诙谐的语言感染了,心里顿时轻松了许多:“哦,没想到让我第一个看见了。”
   小伙子也笑着说:“可别看进眼里拔不出来哦?”
   方岚噗嗤一声笑了:“你说话可真有意思。”
   小伙子说:“介绍一下吧,我叫方凯,方台庄知青,今年二十二岁,拉得一手好风琴。你呢?”
   方岚说:“怎么,你也姓方?”
   “就许你姓方,不许我姓方吗?”
   “你知道我姓方?”方岚奇怪的问道。
   “我不知道,是你告诉我的。”
   “哦,”方岚更奇怪了:“我告诉你?我什么时候告诉你的?”
   “刚才呀。”
   “刚才我什么也没说呀?”
   “你说:‘你也姓方’这不就明摆着告诉我了吗?”
   “哦”方岚不得不佩服方凯的机敏睿智,她说:“时间不多了,你帮我练一会儿歌吧?”
   方凯说:“好啊,很乐意为您服务。”
   说着将手风琴挎好扶正开始了手风琴过门儿。随着音乐节奏的响起,方岚亮开了嗓门儿:“正月里闹元宵……”
   悠扬的琴声伴着婉转的歌声在山坡一阵阵飘落,引得坡下路人频频驻足张望。
   大约七点半左右,他们从山上下来,方岚满脸兴奋。吃过早饭后,宣传队开始了排练,巧的是方岚和方凯竟然分到了一组。早晨的相遇使俩人之间有了配合上的默契,排练的效果自然受到了文艺队长的夸赞。文艺队长是个爱开玩笑的主儿,检查排练时见他俩排练配合得很默契,效果又好就开玩笑地说:“你俩配合默契得像一对儿情侣。”
   一句话说得俩人脸都红了。方凯毕竟是男孩子,不一会儿就恢复了平静,可方岚一直陷在羞涩中。知青办主任出去后,方凯说:“方岚,咱继续吧。”
   方岚慌乱地“哦”了一声。
   手风琴响起来了,方岚却怎么也跟不上节奏,不是错词儿就是跑调儿,注意力老集中不起来。方凯说:“方岚,你不在状态,先休息一会儿吧,我独自先练。”
   说完自顾拉了起来。方岚假装上厕所走了出去,在僻静处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儿,好烫啊!这个文艺队长,唉!过了一会儿,方岚慢慢平静下来。说实话,昨天两人山上的碰面让方岚内心有了种悸动,心思也有些活泛,但她不敢往这方面想。因为插队谈恋爱,等于把自己往死胡同里拉,意味着给将来走出农村参加工作下绊脚石。她在厕所里站了一会儿,等心情完全平静了才又回到排练房。方凯见方岚回来了就说:“方岚,咱别在房子里练了,怪憋闷的,到外边练怎么样?还能晒会儿太阳。”
   方岚说:“行。”
   于是,俩人来到院子。方凯刚想拉琴,就看见书记拿着文件从门里走出来到主任办公室去了,心想,在院子里拉琴会不会影响大家工作?,于是提议到山坡上去练。说完就出了大门向山坡走去,方岚像个听话的小猫默默地跟在方凯后头……
   一个月以后,公社组织文艺宣传队下乡宣传演出,方岚和方凯表演的《绣金匾》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这让他俩非常高兴。方凯说:“咱的节目很受欢迎,可咱不能光唱这几支歌,还要多学几首。”
   “可没有材料啊?”方岚担忧地说。
   “咱一方面从收音机里听,另一方面发动大家找材料好不好?”
   方岚说:“这主意好。等忙过这阵子,我请个假回去到我们学校音乐老师那里找,,他那里肯定有材料。”
   方凯说:“行。我也发动我们知青点儿的人找一找。”
   这天晚上演出,天特别冷,风呼呼的刮着,还夹杂着星星雪片儿。方岚演出完之后感觉有些发抖,头也疼就对方凯说:“我好像感冒了。”方凯赶紧脱下自己的棉大衣披在方岚身上,方岚说:“不要,不要,我穿得厚着呢。再说我一个人感冒就够了,别让你再感冒了就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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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一则发生在那个令人悲催年代的故事,一则关于知青的故事。故事不新鲜了,因为在知青中有过太多太多这样的感情故事,只是也许因为源于自己的知青情节,每当读到这类故事,都会被深深打动……曾经在那个年代、曾经也是知青,曾经有过一辈子忘不了的爱情故事,把许许多多的的故事和遗憾,留给了我们每个人的曾经。在往事如烟的梦里淹没了我们的青春,在那逝去的岁月长河里,流淌着我们关于爱情的故事……作品感情真挚,有积极向上的主流精神,值得推荐。感谢赐稿梧桐文苑【编辑:江南铁鹰】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411210014】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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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江南铁鹰        2014-11-18 15:13:35
  难忘的岁月,难忘的爱情。
回复1 楼        文友:冰凌        2014-11-19 10:09:06
  谢谢主编懂其心,知其味,解其情,明其苦。知青啊,一个时代的产物,陨落了多少个青春激荡的心。
2 楼        文友:雲水禪心        2014-11-18 20:30:29
  读到最后不禁流泪了,一段美丽的情感却以悲剧终结,叫人嗟叹也叫人随之感伤!欣赏您如行云流水般具有灵性的文字,欣赏您文字中的情怀,恭祝冬祺!
持一份云水禅心,度一世恬淡春秋。
回复2 楼        文友:冰凌        2014-11-19 07:18:31
  谢谢你如此美评,让我实不敢当。人总是的过往,过往的故事又怎能遗忘?因此把过往所见,所闻,所感付诸以笔端,让读者分享也是我之所愿。
3 楼        文友:诗词        2014-11-19 12:42:12
  文章精于构思,立意高远,选材独特,情节曲折,描写细腻。深厚的语言超凡文笔功底。
   世事无常形和色,百般烦恼爱与伤。
   心如恋蝶花间舞,情似浮云文里观。
回复3 楼        文友:冰凌        2014-11-19 13:17:55
  谢谢妹妹如此美评,让我愧不敢当,还需再努力。
4 楼        文友:子骞        2014-11-19 15:54:56
  小说写的真好,许多人写小说,有的将小说写成了讲故事,就是平淡的述说,有的写了话剧,除了“我说”就是“他说”,而本文写的有景有情,有人物对话,也有景物描写,这样的小说,看着如临其境,很受感染!
回复4 楼        文友:冰凌        2014-11-19 17:08:17
  非常感谢你的美评,没想到我的故事能感染你,我好高兴。
5 楼        文友:老百        2014-11-19 15:58:51
  爱情是文学永恒的主题,看了此文,很为那段知青的历史所感动。
   本文归纳起来,有三个特点:
   1、故事情节吸引人,条理清晰。
   2、人物形象刻画清晰,完整。
   3、读来回味无穷,感人至深,能引发读者内心深处的共鸣。
柳岸花明社团欢迎各位文友 联系群QQ:858852421
回复5 楼        文友:冰凌        2014-11-19 17:10:19
  你总能在读过文章之后滤清文章脉络,总结出文章所反映的东西,是个很不一般的读者。非常感谢!
6 楼        文友:晚霞晓文        2014-11-21 08:40:04
  祝贺冰社喜摘一精,恭喜、恭喜。问好,祝愉快!
回复6 楼        文友:冰凌        2014-11-21 09:55:59
  非常感谢社长,祝冬安!
7 楼        文友:晚霞晓文        2014-11-21 08:40:15
  本篇小说,又一个激情燃烧的岁月留给人们的美好记忆。故事唯美而动人,难忘而刻骨铭心;主题积极而催人上进,激励着年轻的一代为创造美好的生活而奋发向上。
回复7 楼        文友:冰凌        2014-11-21 09:57:30
  是啊,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留下多少唯美动人的故事,令人嗟叹,令人难忘!谢谢社长!
8 楼        文友:舞清风        2014-11-27 10:39:36
  赏读佳作。文章构思新颖,立意高远,选材独特,情节曲折,描写细腻。深厚的语言超凡文笔功底。感佩楼主才情。问候。祝福!
一片幽情挥墨苑,缕萝红瘦驱愁烟。清梅邀月携壶醉,风舞残阳自在天。
回复8 楼        文友:冰凌        2014-11-27 10:47:16
  君如此抬爱,让我感激不已,只是多修改了几次而已。谢谢您的支持与鼓励,遥祝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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