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寻(同题征文·短篇小说)
一
这部手机是4999元,其中有2400元是返还给您的话费,两年内使用完,这样算来,一部手机也就2599元,这样的手机这样的价格,绝对是超值的……
移动大楼的营业厅内,一身蓝色着装的营业员正以她惯有的谦卑态度很友好地向何千一介绍着,她的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
小姐您是需要更换一张新卡是吗?号码在那边,麻烦您过去挑选一个您喜欢的号。
何千一淡淡笑了笑,不用了,你直接帮我弄一个就是。
那好,小姐您稍等……
临走时,何千一给了营业员一个温暖的微笑,一个嘉奖的眼神。
营业员一直目送着她离开,对着她的背影,发了几秒钟的呆。
何千一:那个营业厅的小姑娘长得真好看,我一直看着她说话,一直看着她小巧的嘴里,吐字清晰地向我解释着。我喜欢她的尽责,不像旁边那个趾高气扬的矮女人,三句不到就黑脸,也不知是哪个皇家的亲戚。
这营业厅来来回回也就那么十来个人,印象中那个矮女人从来没给过顾客好脸色。真奇怪为什么移动大楼里的营业员的服务态度没有像10086里的那样,可以给它打分,满意,不满意。如果有,我肯定给现在这位小姑娘评上10分的满意,而给那矮女人一个超低分的差评!
那个营业厅的小姑娘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明亮,艳丽,动人,对,就是这个形容词,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眼睛似乎会说话,一下子就走进了我的心里。真的很喜欢她。
末了,那小姑娘对我说,小姐,您喜欢哪个手机号码,挑选一个吧。而我只是淡淡地一笑,对她说,随便吧,你看着办就是。
是的,什么样的手机号码,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要的,也只不过是一个种通讯方式而已。
我叫她帮我选了一个号码,具体是什么内容,我没看,也没记在心上,因为真的不重要。
走出营业厅的大门,我感觉小姑娘的眼光一直追随着我,那眼光,很亲切。只是,我想我以后,都不会再见到她了。
营业员:今天我遇到一个很特别的女人,说她特别,并不是因为她衣着有多么时尚,人多么的有风韵,而是因为她身上的那副淡然。她仿佛对一切都那么的漫不经心。在这里工作了两年,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让我如此的过目不忘,印象深刻。
她有一双眼亮的眼睛,但里面神色黯然。她衣着华贵,但脂粉不施。极少见如此打扮入时却素面朝天的女人。她真的很特别,选购一部手机,差不多是我两倍的工资啊,可她是一点不在意的样子。我请她选号码,别人对手机号都是很注重的,千挑万选,她却看也不看,就这么随随便便叫我定一个。这么贵的手机,应该配一个好的号码吧,但她是完全不当一回事。好奇怪啊!
她走出去的时候,脚步轻盈,高跟鞋敲击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如午夜的钢琴曲。但不知为何,我却觉得,她的脚步里,隐隐带着沉重。
我还会见到她吗?
二
何千一看了一眼摆放在副驾驶位上的两部手机,一新一旧,一黑一白,对比鲜明。
拿起旧的那部白色手机,手机显示的时间是早上9点20分。
12个小时了,他还是一点消息没给她。看来,他这次是铁了心了,何千一心里有着隐隐的痛,这手机,是他送的啊,可是,现在,他却仿佛已经把它遗忘了。原来,原来有朝一日,他也是能狠下心来不理她的。
何千一叹了口气,纤细的手指按在手机的关闭键上,犹豫了两秒,最终放弃。
还不到24小时呢,或许,他还没睡醒。何千一在给自己理由。
去G市的高速上,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在飞驰。这条高速刚通车不到两年,因为是通往山区县,过往的车并不多,稀稀落落的。
何千一:我怎么从来没有觉得,这条路,竟是这么的漫长……突然很怀念上次他坐我的车与我一起回老家的情景,如今,我的副驾驶位上,还残留着他的气息呢。我是个路盲,虽然有导航,有时候还是会分不清方向与路口的距离,一不小心,就会走错路,没有他陪伴,我还真的是不敢一个人远走他乡。只是,只是,没有人能陪伴自己一直到永远,那些美好的时光,终究是流走了。这世上,除了时间,没有永恒,人生中的很多路,终究是要自己一个人独自走完!
我回去看老爸。好久没见到他了,他的头上,是不是又多了几根白头发?他的额头,是不是又多了几条皱纹?老爸今年72了,上次听他说,风湿病又犯了,也不知现在怎么样了。这么久了,我也没给他一个电话,唉,我这个女儿真不孝,老是说要回去看他,却因为忙,一拖再拖。细心想想,离上次回去看他,到现在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了,我怎么从来没有发现,时间竟然流走得如此之快?
三
轿车穿州过市,最终停在了老家的村口。
何千一看看时间,中午12点。整整15个小时了,手机里,还是没有他的电话,往日这个时候,他早已睡醒坐在电脑前了,看来,这次他是认真的。
何千一叹了口气,想关机,最终停住,再等等吧,她对自己说,或许,他在忙。
房屋密集的小村,巷只有一米宽。车子肯定是进不去的。何千一把小车停在了村口那间大祠堂门口前的空地上,下了车,拿了东西,信步走了进去。
村里的中青年,大半都外出打工去了,留守的多是老弱妇孺。新人一代又一代,儿时熟悉的老人,很多都已故去,童年时的好友,十有八九外出打工了,现如今在村里已寻不到踪影了。偶而有一些小孩子从身边经过,却没有一个是何千一认识的。
时代在发展,老爸那陈旧而古老的泥砖房,与旁边的红墙绿瓦格格不入。
何千一事业有成后,曾经说过要把老爸的旧房子拆了,与旁边的菜园合起来,建一座像样的房子。但老爸坚决不肯,说自己住惯了旧房子,换了新的不习惯。
爸,您在家吗?
何千一扬着声音在叫。
父亲忙不迭地走了出来,脸上的皱纹,每一道都闪着柔和的光。
秋天,已经开始有些凉了,风干物燥,父亲粗糙的手上,早已布满了裂痕。
何千一突然有些伤感,时光,终究是苍老了。
父亲知道她今天回来,特意做了她爱吃的菜。
相聚的时光是短暂的。何千一在家里,只住了一晚上。
走的时候,她重新打开了手机。那部白色的手机里,显示着昨天晚上十几个不同客户的未接电话,但里面没有一个是他的。
何千一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她的手机是昨天晚上10点关的。
可是她的心里,还是有期待。
只是,现在她的期待,等来的是失望。
她叹了口气,再次把手机关闭。这几天,她不想任何人来打扰。
然后,她用那部黑色的手机回了几个电话,告诉那些客户,自己要外出几天,有急事可以打现在的这个电话。
走的时候,老爸一直把她送出村口,看着她上车,看着她的车子慢慢驶离视线……
四
何千一:其实我不舍,不舍他依恋的目光,不舍他的不舍,不舍他的孤独。只是,我没办法。这里终究,不是我永远呆的地方。人生总是充满了无奈,为何我偏偏生就是女儿身呢?如果我是儿子,我接老爸去住,他肯定愿意,只可惜啊,我只是一个被人遗弃的女儿。我一年里,难得回来看他一次,他离我,那么远,那么远,我可怜的老爸。
老爸:我这辈子最幸运的就是能拥有这样的一个女儿,乖巧,孝顺。真想她能一辈子呆在我的身边,只是,唉,女儿大了,终是要嫁人的。她嫁得远,又忙,一年里也就回来那么一两次,其实她不知道,每次她回来,我都想她能多呆几天,但又怕耽搁她的事。我这副老骨头,不能拖她的后腿啊!只能看着她离开。
何千一:就这样,我走了,亲爱的老爸,愿谅女儿的不孝。
老爸:唉,没办法啊,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何千一:老爸说,叫我发微博,发微信,说没准能通过网络找回自己的亲生父母。还真神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字不识几个的老爸,竟然也知道有这样的方法。其实找不找回我的亲生父母又有什么重要呢?当初既然他们能狠下心把我遗弃,自是对我毫不留恋。我可怜的老爸,一直靠捡破烂把我养大,供书教学,含辛茹苦,这世上,还有人能比他对我更亲吗?我还有找回亲生父母亲的必要吗?
老爸:我一直有个心愿,就是希望她能找到她的亲生父母。前几天看新闻,说很多人通过网络找回了自己失散多年的亲人。千一懂那么多,这种方法她肯定会。她的父母当初抛弃她,肯定也有自己的苦衷,这世上,哪有父母亲不爱自己孩子的。
何千一:老爸一生都在为我着想,这么多年了,他就靠着捡破烂那点微薄的收入,一口粥一口饭把我养大,老爸,您辛苦了,是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这辈子,我哪个也不要,只想尊您一人为父。
老爸:我光棍打了一辈子,上天可怜,让我在34年前捡到这个孩子。唉,我的千一真可怜啊,她的父母亲怎么就这么狠心呢,那么冷的天,就这样把出生才几个月的婴儿扔了路边。那天好冷,天上还飘着雨。我发现她的时候,她的小嘴唇已经都冻得发黑了,哭都不会哭了。人人都说这孩子没救了,没想到她竟然能熬过来。只是,唉,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倔了,不管怎么说,血总浓于水啊,我还是希望她能寻回自己的亲人。
我的时间不多了啊,真想能在我的有生之年,亲眼看到她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
何千一:老爸的恩情,我回报不了千万分之一,真的很想把父亲接到我的身边好好照顾,可是父亲就是不肯,我也拿他没办法。还好他身子一直硬朗,旁边还有几户老人不时会过来与他聊天,这让我终究是有些安心,只是,为什么这次回来,我感觉父亲比上次苍老了许多?
老爸:前几天在人民医院工作的小强看了我的那份检查报告后,对着我说话吞吞吐吐。我对他说,有什么事,不要瞒着我,我什么都能扛,但不能告诉千一,我不想她担心啊!这孩子,在省城过日子不容易,我不想给她任何负担。其实啥叫晚期啊,晚期是不是就是说,我没有多少日子了?那小强只说,这病主要是靠意志力,有些人就因为意志力,扛过了很多年。我没想过要扛多少年,我只想能扛到千一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这孩子,可怜啊,从小就没娘疼,什么都是自己,连女孩子第一次来红潮,都不知道是啥回事,唉,可怜啊!是我没本事呢,没给她娶个娘。
何千一:我这是怎么了,我怎么老是觉得心神不定的,眼皮老是跳?老爸,您没事吧,我怎么总觉得有点不安啊!老爸,您一定要好好的。请愿谅女儿的不孝,不能时时陪伴在您的身边解您的孤独,只愿您在接下来的日子,活得好好的。如果可以,我愿意折寿40年,让您活过百岁。
五
超市里,何千一推着小车,不停地把货架上的物品往里放:衣服,玩具,奶粉,糖果,饼干,巧克力……
除了村口的那一大片农田现在变成了一栋又一栋的商住楼,这条入村的小路,一如当年,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村口有几座新建的楼房,但很多痕迹依然在,何千一一眼就认出了当年的那条小路。
入口处不远,就是凤兰的家了。
何千一把小车靠边停好,提了大袋小袋的东西,径直地就往她的住处走去。
12年前,何千一曾回来过这里一次。那时何千一刚结婚不久。
那个时候凤兰才23岁,却早已在社会上摸跌滚爬了很久。
小时候的凤兰,不喜欢上学,经常逃课,所以小学没毕业就跑社会上打工了。大大咧咧的凤兰,不仅与勤奋好学的何千一性格迥异,更是长得三大五粗,与娇小的何千一简直是天壤之别。
但两个人却是极好的朋友。何千一的邻居是凤兰的表姐,小时候凤兰来探表姐,却与童年的何千一一见如故。
何千一读大学的时候,因为家里穷不敢问老爸要伙食费,自己省吃俭用,凤兰知道后,便不时拿自己的血汗钱接济何千一。何千一出来工作后,两人各自为生活而奔波,加上那时通信不发达,天南地北一番流转后,两个人慢慢失去了联系。
这一分别,就是十年。
几个月前,何千一终于能抽出时间静下来寻找凤兰了,便通过她的父母亲找到了凤兰的联系方法,两个人这才重新联络上。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两人一直未再见过面。
这次何千一听说凤兰带着自己4岁的女儿回了娘家,于是特意跑回来,买了一大堆的礼物去见她。
六
我现在真后悔嫁了这么一个男人。没办法啊,当时想嫁啊,都30多了,像我这样的人,你以为还有很多人要吗?他有两个女儿,两个都是,加上我的这个,就是三个女儿了。
他入赘的,就住在岳母家。他的前妻得癌症死了。现在我们一家五口,加上他的岳母,一共是6口人。他的工资不高,在一家私人工厂当司机,一个月也就两三千块钱,不过还好,他的境况村里知道,我们搞到了低保。一家人的生活,勉勉强强吧。
我女儿满周岁后就交给他的岳母照顾,我去附近的工厂打工。工资不高,一个月一千块都不到,没办法啊,像我这样的人,没相貌没学历没手艺,也只能做一些低级的工作。
这种小说的描写方法介于小说和剧本之间,让人物的心理表达更充分,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