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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流年】只对你动心(岁月征文·短篇小说)


作者:于漫江 秀才,1362.88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186发表时间:2014-11-24 16: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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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的年末,圣诞狂欢夜的那晚,通过朋友春天的引荐,我认识了他的同学小可。女孩清纯美丽,笑的时候,流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眼神明亮。她在Z城读大学,我在H城上大学。
   大四即将毕业了,此时此刻的相聚,些许的放纵,些许的伤感。我们在酒吧里喝了很多的酒,唱了很多柔情伤感的情歌,从朋友们热烈而尖叫的呼喊声中,不难看出他们是那么喜欢我的歌唱,她听着我唱的那些歌,深深地凝望着我,看上去很专注,而非别人那样表现得很雀跃,那种平静的凝视,是对我歌唱的一种真诚的肯定。
   因身材高大魁梧,阳光帅气,着装得体,身高187CM的我,引起女孩的在意是很正常的事,在大学就读的几年里,我能歌能舞,板书主持,样样精彩,也是学校里极力推举的学生会主席。那时很多的女孩给我写情书,天生有种吸引女孩的特质,我已经习惯了女孩们秋水盈盈的眼神,但是我喜欢的那种心动女生一直不曾出现,特别期待那种长发飘飘,优雅恬静,身材窈窕的女孩,故而对校园里那些迷恋我的女生不曾动心。不知为什么见到小可的时候,我的心莫名的怦动,鹿撞。我特意唱了一首张信哲的《只对你动心》,不知为什么就想对她唱,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从心里喜欢一个女孩,我从来没有刻意去追求过任何女孩,都是一些女孩主动对我穷追不舍。但是这个叫小可的女孩,在我看到她的一瞬间,我的固守就不复存在了,我对我自己都感到陌生。
   那晚歌声中,我看到她莹然的眼中有一抹我看不清楚的忧伤,或许,那些忧伤都来自于青春的迷惘与惆怅。那是一种我熟知而又不愿触摸的忧伤。她光洁柔嫩的脸上,一双灵动会说话的眸子里似乎闪烁着晶莹的泪光……
   小可隐忍的小忧伤并没有影响到这一晚的狂欢,这一晚的好心情。节目很多诸如酒令:美女,英雄,坏蛋。美女惧怕坏蛋,坏蛋惧怕英雄,英雄惧怕美女,还有老虎,棒子,鸡,虫子,游戏互动中大家玩得都有些忘乎所以,大都淋漓尽致……
   离开酒吧后,朋友们都送各自的女朋友和同伴打车走了,也许是朋友们有意无意的制造,唯独剩下了小可和我,其实我也愿意送她回家。他们临上车前笑着对我说,大熊,送小可回家。朋友们都喜欢这样叫我,因为我虎背熊腰,膀大腰圆吧,朋友们走后,小可淡淡地说我姑妈家离这不远,我今晚去她那里住,我们走走吧。我说好的,我问她你为什么不开心?我唱歌的时候,我看到了你眼里的忧伤?有心事吗?晒晒就不潮了,呵呵,她说,其实,也没有什么事情,就是一个要好的邻家男孩,和你一样充满深情的歌喉,一样高大威猛的身体,他的理想一直想当特种兵,可是就在两天前他去世了,病魔不再纠缠着他了,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永远不会有我们如此开心欢乐的圣诞节和那如水般澄澈的声音。小可说这些的时候,语气哽咽……我安慰她说,逝者如斯,节哀顺变,每个人都有这样告别尘世的时刻,或早或晚,早未必好,也未必不好,对你的朋友而言。我们活着的人应该珍视生命中的每一天,与亲人和朋友相互疼爱,珍惜。恩,也许对他而言是种解脱吧,看着病痛折磨着他,也折磨着亲人,大家都跟着心痛,也使不上力,看着干着急……在我的抚慰下,小可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其实,她的朋友马上就要结婚了,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却遗憾地失去生者拥有的一切美好。
   我和小可边走边聊,说了很多身边人的事,我们没有因为初识而拘谨,反而很谈得来。
   我们走在圣诞夜的大街上,街上有浪漫的情侣在打闹,追逐,还有城市的夜空,不时绽放的烟花,我们走在灯火辉煌的街头,万万没有想到前方有危险的事情在等待着我们。
   事情的起因象电影里演的情节那样,五六个酒气熏天,穿着另类,流里流气的青年痞子,不知何时出现在我们二人的面前,其中有一个一脸色相看到小可就动手动脚的,虽然我不是小可的什么人,确有护送和保护的责任,作为男人不可能熟视无睹,坐视不理,那样今后如何面对我的那些哥们。我当时回击了过去,其中有三两个身材并不逊色我的地痞流氓,五六个人开始围攻我,我因寡不敌众,左耳耳膜被打穿了,鲜血顺着脸颊流淌,小可当时吓蒙了,花色失色已无法描绘她的恐惧感,我每次遭到猛烈的打击,她都尖利地喊求着,别再打了,求求你们,别打了,她的哭声也走形了,场面很血腥也很暴力,这样如此法制的社会,这样神圣的节日夜晚,我们会遇到坏人?真的令人难以想象。小可因为惊惧过度,也想到报警,或许刚想用手机拨打110,就被流氓抢夺过去,摔坏了。道路越来越拥挤而闭塞,汽车交错起伏的鸣笛声更加响亮而嘈杂,路上聚集了愈来愈多围观的路人,这些喜欢看热闹的中国人,就这样看着仿似电影里才会看到的镜头,甚至忘记了脚下的石头绊了脚。流氓们可能打累了,唯恐警察闻讯赶来,便逃之夭夭了。
   我清晰地记得,在医院醒来的那天早晨是2010年的元旦,我不知道,爸爸妈妈在这些天看不到我会不会着急,我也无心去理会那些,或者更不想父母看到我受伤的样子,让他们担心难过,我看到了小可,正伏在我的身边熟睡着,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小嘴轻轻蠕动着并发出轻微的鼾声,看上去疲倦极了,她凌乱的长发覆着她的身体,可能也几天不曾休息好了吧,这个可爱的傻丫头,我看到床头有很多的鲜花,可能朋友们来过,他们都有工作看看我没有生命之忧,可能又都忙去了。让我眼前为之一亮的是小可为我煲的补汤吧,我忽然忘记了所有的疼痛,我对着早晨的冬日阳光傻傻地笑,我小子是不是因祸得福了呀,有个美丽的女孩陪伴护理,死了也无憾了。这不是梦吧。
   小可不知何时醒了,激动之情都写在她焦急而欣喜的脸上。感谢老天爷,你终于醒了,谢天谢地,你都昏迷好几天了,仿佛走过了几个漫长的世纪,你是不是和我玩穿越啊,流了那么多的血,你总算醒了,太好了,感谢主,佛祖神什么的。我又一次在阳光中傻傻地笑。。可能没有打成脑瘫吧,呵呵。你还贫呢,真是令人担心,你还那么年轻,如果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的父母多悲痛,我一辈子也会内疚的,也会不安不幸福的。呵呵,没事了,说点高兴的事吧,我的家里来电话了吧,恩,我接的,我说是你的同学,说你一切都好,忙着那。恩,不能让父母担心的。呵呵……
   小可这些日子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直至我出院。我感觉很幸福,在新的一年开始,我的生活开始丰富精彩起来。
   伤愈复出一个星期后,小可回到了自己的z城。没有让我去送她,她说伯父伯母知道你病了,赶紧快回家吧,不知叔叔阿姨有多惦记你那。我觉得也是。我们就这样分别了。我让她到家后给我报个平安,我好放心。小可安全到家后,第一时间给我发了信息:大熊,我安全到家了,谢谢你如此关心我,刚刚伤愈的你,不忘对我如此在意,我很感动。对了,我也叫你大熊,你不会介意吧,这是我第一次给男孩子发短信息,也是第一次与你经历特别的夜晚,你的深情的歌唱,让我不由得流泪,还有还有……
   那晚的惨烈画面一直在我的梦中徘徊,虽然梦靥已远走,但若不是有你,若不是你临危不惧保护我,可能就被流氓欺负了,当时,看到你伟岸的身体为我遮挡危险。你自己却置身在了危情之中,我吓哭了,自我长大后,还没有见过这么恐怖可怕的事情,谢谢你保护了我。你在医院昏迷了三天,这三天我一直默默祈祷上苍,你要没事,你要没事,我要你没事,我还想听你的歌唱,你的歌是那么的清澈而深情,我依然沉醉在你的歌声里,无法自拔。第四天你终于醒了,你的脸上虽然还有瘀伤,但仍挂着很MAN的笑容,依然那么帅,看着你喝我煲的鸡汤,我一颗悬着的心如释重负……愿你的小耳朵不会留下后遗症,我再次求求诸神,达成我的心愿,愿你早日康复,小可敬上……
   因为不经意的一次遭遇,护花使者,英雄救美。我想起和小可初遇的夜晚玩的游戏,英雄惧怕美女,其实不然,我不是什么英雄,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小可的美无可挑剔。无懈可击。我和小可都想珍惜彼此,不想错过一些什么。我们通过电话,网络,短信,开始频繁地联系起来。我的生活从此和小可联系在了一起。我的世界满满的都是小可的音容笑貌,小可的气息……
   小可的朋友甜甜喜欢上了春天,但是他们都不曾捅破那层纸,保持着暗恋的臆想中,我和小可想促成他们的好事,没事就逗他俩。想撮合成他们,做个成功的月老。
   一周后,我和春天去Z城去看甜甜,实际上我是为了看小可,春天什么都不知道,傻傻地,以为我陪他来Z城。每个人都有私心。而我却是那么地强烈。那么的想她。
   当晚,我们四个人,小可,甜甜,春天吃完晚饭去K歌,那是我第一次和她对唱情歌,一首第一次爱的人,把小可唱哭了,我也很动情,也很意外。我也感动了,这是我这辈子唱得最动听的歌,那天我喝了很多的酒,大家喝到尽兴处,甜甜拿着麦克大声喊:“春天,我喜欢你。跟我交往吧。”春天感到很突然,有点怔忡,有些突兀,有些嗫嚅,呆愣在那也不知怎么回应甜甜,也没说不行。后来,他们没有什么圆满的结局,这是很遗憾的事情。两情相悦才能产生火花。
   春天和甜甜没有结果,我和小可却日渐升温,我喜欢小可,小可也喜欢我。经历了那个恐怖的夜晚,我们都很珍惜这份难得缘分,小可接受了我,我们的关系日渐明朗,小可是我生命中最初的恋情,即初恋。我希望有始有终,始终如一,对待感情都要认真。都很珍惜。
   2
   2010年的夏天,小可和家里人吵架,竟然离家出走,她妈妈通过甜甜的电话找到我,让我帮忙找到自己的女儿,当时我高烧4O°,大学毕业了,忽然间整个人变得迷茫起来,择业的方向感很朦胧,一上火就病了,得知小可离家出走,非同小可,我必须去找她,艰难起床,父母问我去哪,我说,我的朋友出事了,我必须去看看,父母怕我兜里的钱不够,又给了我一些钱。我也联系不上小可,当晚我焦急地上网找她朋友甜甜,我也担心着小可,会不会做傻事什么的?感谢甜甜告诉了我地址。第二天一早我在Z城一个小旅店里找到了小可,并悄悄告诉了小可的妈妈。我和小可的妈妈约定在旅店碰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小可的妈妈,很干练的中年女性,岁月的痕迹没有覆盖住她年轻时的美貌。
   母女之间哪来那么大的气,那么大的怨恨,小可想去南方城市发展,想继续考研深造,将来打算扎根南方,她的父母不同意小可去那么远的城市,人生地不熟的又没有什么亲人可以依靠照顾的,一个姑娘家那多危险,多艰难。小可固执己见非要去南方继续求学深造,她不喜欢北方的经济步伐。知道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我的心忽然下沉,那么我们的恋情将何去何从?难道在你的心中我们不曾爱过?距离会撕碎任何坚固的爱情堡垒。病痛和低落的情绪在我的心中憋闷起来,但是我的脸上始终挂着找到小可后的笑容。当晚,小可的妈妈请我们去丹尼斯吃西餐,看着她们母女冰释团圆,小可也没事,我就回Y城了。
   我和小可恋爱的半年多,家人一直都不知道,家人反对我谈恋爱,说我还年轻,重心应该放在事业上,没有事业基础,任何女孩都不会理睬我的。
   有一天小可却意外出现在Y城,那是她第一次来我的城市看我,我去车站接的她,下车之后,她问我,去哪呀。我说去我家呗。她说可以吗?我说想去吗?想。想就可以的。你家没有人吗?我爸妈都上班呢,晚上能回来。然后打车来到了我家,进入客厅后,小可说好大,好宽敞的客厅。来到我的房间后,她笑着捏着鼻子说怎么这么乱,大笨熊,就开始帮我打扫拾掇,当时,我就有了一种成家的感觉,因为小可。这时,小可接了个电话,听她在和她妈妈说话,她妈妈问她到Y城了吗?她说到了,我接过了她的电话,我说,阿姨,我俩在我家呢。小可妈缓缓的说,怎么还去你家了呢?这影响多不好呀,赶紧出去吧。
   挂了电话,我们相视一笑,小可问我,去哪呀?我们来到体育广场,这是我经常散心解闷的地方,她开心地荡着秋千,夏风吹拂着她的长发,她银铃般笑声,与秋千一起在我的青春回荡,我抱着她坐在滑梯上,说着爱与誓言的话,抱着她仿佛拥有了整个世界,心想时间能够停止该多好。
   我和小可在广场溜达,我们穿过广场时我说在小可之前有个喜欢我的女同学,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我的初恋,但是那个女生给我洗桌布,给我写课堂笔记,我病了也会及时给我买药,经常给我买烟,和很多的好吃的。正好在这个女生家居住在附近,我就随口冒出了一句,那是XXX的家。这个女孩曾经带给我太多的感动……小可倔强的说,走,看看她在不在,出来和我比比谁更优秀,我要挎着你的手,昂首挺胸的从她的面前走过,并且致以藐视的眼光。当时一看小可那小摸样老可爱了,晚上在旅店里我们吃的手擀面,我对小可说,我得回家,其实说心里话,我并不情愿回去,谁不想陪心爱的人在一起,但是家教太严,父母还有心脏病,不得不回去,因为第二天我要去J市参加一个重要的婚礼,我走的时候,小可哭了,当时感觉自己老为难了,记得小时候,大人们总逗趣我:“长大了,要妈,还是要媳妇呀。每当这时我总是毫不犹豫地说:“妈妈。”现在想想这个问题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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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当看完最后一段大熊写给小可的那封信后,编者的心也跟着思绪澎湃起来。信里字字句句是情书,更是梳理,用一个摸爬滚打了几年的男人的视野,去冷静地回顾曾经爱情中的不足和错失,然后理性地告诉自己也告诉对方,只对你心动,却不能相拥。这是一部很写实的小说,用一个最初邂逅的浪漫校园爱情开始,长镜头、长视线地描写了异地恋和奔现恋。有人曾说过,爱情最好要经过异地的考验。据说经得住异地考验的恋情,才是真正的一往情深。也有人说过,奔现是校园爱情的坟墓。现实里爱情,需要强大物质的支撑。而最求物质的过程,有时就是扼杀爱情的过程。因为,当他用手搬砖时,就没有手来抱你;当他抱着你时,他就没办法搬砖。好像都很有理。但是,在涉世较深的编者现在看来,其实,很多类似本文小说的爱情故事,都不能用错误或错失来结论。如果非要说错,那只错在年轻,错在时间。错在你在那样年轻的时间里,还没有找到自己,又如何找到别人,更如何鱼与熊掌兼具地去处理好方方面面的矛盾?最好的爱情,其实恰如张爱玲的那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就在你心智阅历都稳定了,就在你能坦然面对和处理各种矛盾后,遇上那个也稳定的人,一切就妥妥地了。本小说语言很平实,就像一部缓缓道来的回忆录,最动人心弦的,就是最后的那封信。那不是一封简简单单的信,是饱蘸了一个年轻男人撕心裂肺曾经和现在的爱情心路剖析。佳作!荐阅!【编辑:舒】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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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        2014-11-24 16:46:33
  曾经心动过,足够。
   问好作者。祝写作愉快!
你所走的每一步,都是自己的万里路。
回复1 楼        文友:于漫江        2014-11-24 16:53:58
  谢谢,舒,这个故事我徒弟的爱情故事,他央求我很久,我才答应帮他写这个故事。谢谢您的细致点评。爱情没有真正的对与错。爱的时候,可能疯狂的,不过一切的。即使不爱的时候,也要希望她过得幸福。因为爱。是纯净的。爱是人类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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