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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流年】鹦哥不吃菠菜(随笔外一篇)


作者:苍耳 童生,996.5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995发表时间:2014-11-24 21:44:32

【鹦哥不吃菠菜】
   在中国现代史上,有一则因“鹦鹉”而起的“公案”,曾引发两派知识分子的激烈争鸣。这则公案也折射出古今对鹦哥态度之不同。胡适先生在《我们要我们的自由》一文中,引用了印度佛经里的一段神话:有一只鹦鹉,飞过雪山,遇见雪山大火,它便飞到水上,垂下翅膀,沾了两翅的水,飞去滴在火焰上。雪山的大神看它往来滴水救火,对它说道:你那翅膀上的几滴水怎么救得了这一山的大火呢?你歇歇吧!鹦鹉回答道:我曾住过这山,现在见山烧火,心里有点不忍,所以想尽一点力。山神听了,感它的诚意,遂用神力把火救熄了。
   胡适是借这个典故以自比或自喻,要学鹦哥用双翅滴水救火。他说,创办《新月》这个刊物,只因为这些人骨头烧成灰都是中国人,在国家吃紧的关头,心里有点不忍,所以想尽一点力。因为近两年来,国人都感觉舆论的不自由。在“训政”的旗帜之下,在“维持共信”的口号之下,一切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都受到种种钳制。异己便是反动,批评便是反革命。报纸的新闻和出版自由至今还受检查。稍不如意,轻的便是停止邮寄,重的便是封闭。所以,今天全国之大,无一家报刊杂志敢于有翔实的记载或善意的批评。他尖锐地指出:一个国家没有纪实的新闻而只有快意的谣言,没有公正的批评而只有恶意的谩骂和丑诋—这是一个民族的大耻辱。这都是摧残言论出版自由的当然结果。
   最先撰文嘲讽胡适的是瞿秋白。他在《鹦哥儿》一文中含沙射影地暗讽道:胡适之先生整理国故的结果,发现了它还会救火,这倒是个新发现的新大陆。话呢,的确不错:现在的鹦哥儿都会救火了。第一,因为新大陆是鹦哥儿侨居过的,所以新大陆要有大火的话,它一定要去救。第二,鹦哥儿的“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因此,中国正在大火,鹦哥儿也一定要来救的。瞿秋白批评胡适是他的权利,没有什么不可以。问题是,秋白先生不该歪曲印度佛经故事,将“滴水救火”扭曲成“用自己的花言巧语来救火”。由此他也避开了正面批驳胡文,却避实就虚地绕到后面“打棍子”:中国的鹦哥儿现在也学着法国资产阶级,牺牲了自己的人权论的政见,也主张来这么一个国防政府。中国的鹦哥儿就会这样学嘴学舌地救火。他们要救火的诚心,他们要救中国绅商统治以及国际帝国主义统治的诚心,是值得感激的!最后他讽刺道:花言巧语的鹦哥儿,你们的“人权”、“自由”还要骗谁呢?鹦哥儿啊鹦哥儿!你们还不如兔儿爷。兔儿爷有一种特别的骗人的本事!它们遇见什么危险的时候,立刻用两条小巧的前腿,把自己的很美丽的红眼睛遮起来。
   胡文和瞿文对鹦鹉的态度是一正一反,褒贬鲜明。应该承认,瞿秋白这一观点背后有陈独秀的影子以及整个左翼阵营的影子。在此之前,胡、陈两位老友围绕一场“大火”,发生了“水火不容”的尖锐对峙,几近绝交。1925年底,《晨报》馆被群众焚毁。陈独秀认为烧得应该,并反问胡适:“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胡适写了一封长信给陈独秀,措辞严厉地说: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此事不以为非,反以为是,这态度很使我感到诧怪。胡适主张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凡不承认异己者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胡适如此苦口婆心,不过是在重复五年前他与陈独秀等人共同发起的《争自由宣言》,希望“此火”以后不要再“烧”了。
   无独有偶,鲁迅在《谈皇帝》一文中,也谈到“红嘴绿鹦哥”—那是菠菜在民间的奇怪别名,是专门用来对付皇帝的。他说家中曾有一个老仆妇,她曾说—皇帝是很可怕的。他坐在龙位上,一不高兴,就要杀人,不容易对付的。所以吃的东西也不能随便给他吃,譬如一年到头给他吃菠菜,一要就有,毫不为难。但是倘说是菠菜,他又要生气的,要杀人。因为这是便宜货,对他就不能称菠菜,而得另起一个名字,叫做“红嘴绿鹦哥”。
   “愚妇”们用“愚君”的办法来对付皇帝的“愚民”,看起来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了。但刀把子无论如何还是操在“愚君”手里的,而且他是吃惯了这“红嘴绿鹦哥”的。
   不过,笔者没听说过鹦哥儿吃菠菜的。没听说也不打紧,孤陋寡闻嘛,又何尝妨碍鹦哥儿被做成一道菜,一道“名”菜呢?可以设想:有一天皇帝想起这美味,便让御厨做。结果御厨杀了几只红嘴绿鹦哥,皇帝吃后感觉味道不对,这哪有菠菜的滋味?于是一怒之下杀了御厨。说白了,文人的勇毅在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悲哀在于“御膳房”里做菜,免不了要出差错的,这就有杀头之虞。倘直言那“红嘴绿鹦哥”原本就是菠菜,恐怕更要坐牢杀头了。
  
   【一九八四:白与蓝】
   一九八四,是一个悬停在不同时间状态中的年份。一九四八年,奥威尔抱病写作《一九八四》。他病得很重。那个冬天太寒冷了。他靠写作《一九八四》取暖,但“一九八四”带给他的是加倍的寒冷。此刻我是在回溯一九八四。我和温斯顿呼吸一九八四年的空气,看见“街上有一只棕色的猫在追逐落叶”。而奥威尔是在“死海”里泅渡,赶在死神前面侵入一九八四。他的替身是温斯顿。
   “温斯顿的静脉曲张又发作了,他弯下身体小心谨慎地抓了几下。”
   看起来,奥威尔是凭想象进入一九八四。这种想象却更多的是一种记忆和洞察。但奥威尔的变速是可怕的。他必须抵抗强大齿轮的吸附力并保持无法拉近的距离。是的,奥威尔仍在向这个年份走来,不象我必须借助回忆才能重新逼近它。一九四八,还有许多人没有出世或正准备出世。当然不少人已经死掉了。奥威尔意识到自己活不久。他得的是绝症肺结核。他必须将两位数字颠倒一下。他要透支一九八四年阿尔卑斯的雪,并提前记下关于专制和暴虐的日记。一九八四年那阵子,我没有读过奥威尔。一九八四,我在街上骑车乱窜,然后在纸上涂鸦。不妨说,在我进入一九八四年之前,它已被无数次地打上了惨白的烙印。
   奥威尔的《一九八四》充满了尖利的对峙。不妨说,它表现为白与蓝、巨大与微小、钢铁与玻璃的对峙。其主要张力竟来自于“一公里以外耸立着一幢白色的大楼”,与不起眼的“玻璃镇纸”之间的不对称。这幢“白色的大楼”是“温斯顿工作的真理部”,“那是一幢金字塔式的巨大建筑物,用闪闪发光的白色混凝土筑成,高达三百公尺。”在它的白色墙壁上刻着三句标语:
   真理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
   这是专制主义的自我表白和堂皇格言。与之匹配的是监视电幕、101号室、施刑的仪表盘、电棍等。迫害者是“一个年轻的军官,穿着整齐的黑色制服,似乎全身发出皮的光亮,他灰白和瘦长脸孔,象套上一个蜡制的面具。”而被迫害者在被捕时,“他看到朱丽叶眼圈转成白色。她的面色变得牛奶黄色。颧骨上的胭脂似乎浮了出来,似已与皮肤脱离。”温斯顿入狱后所目击的那个受虐者,他的面色已不是“十分惨白”,而是“变成温斯顿难以想象的颜色。不会有错的,这是一片可怕的怪绿色。”但当温斯顿在101室被拷打后,他在镜子里看见了自己:“一个弯腰、死灰色骷髅似的东西。它的外貌非常可怕,虽然他知道这是他自己。”“在白色的灯光下,他把肮脏的内衣裤披在一堆骨头上,哭泣不已。”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奥威尔的色彩政治学。不仅专制主义是以白色为特征的,而且它还使它所压制的一切变成白色或灰白色的,并与无际的灰白色的天空打成一片。
   另一方面,被专制的、渺小的、脆弱的、人性的一方,在作者的笔下则是蓝色的铃兰花和透蓝的玻璃镇纸。奥威尔在写温斯顿与朱丽叶幽会时多次写到蓝色铃兰花。
   “蓝色的铃兰遍地皆是。他蹲下去采了一些。”
   “蓝铃兰洒满在地上,似乎是它们自己飞散的一般。”
   温斯顿从旧货店买来的那块玻璃镇纸,也被作者寓意深刻地多次写到。例如,“玻璃中似有极深的厚度,好象苍穹无极。表面反照着他的影像,桃木大床、书架和那座古钟。他真觉得这玻璃镇纸就是这间小屋,其中的珊瑚就象朱丽叶和他自己的生命,永恒地嵌在这水晶的中心。”还有“那块上圆下平的玻璃球”,它们的“里面嵌着一块粉红色回旋的珊瑚。”而它们的最后结局是在他们被逮捕时,“有人从桌上拿起那块镇纸,把它扔到壁炉上,摔得粉碎。珊瑚的碎片带着粉红色的皱褶形状,就好象饼糕上的糖制玫瑰花瓣一样,滚过了地板。”因此,温斯顿想,“这多微小。一向是那么渺小!”
   无论是玻璃镇纸还是“那块上圆下平的玻璃球”,它们的“里面嵌着一块粉红色回旋形的珊瑚”。奥威尔坚信它们,因为它们的存在,世界才有希望。奥威尔因预言未来与现实的同构性而成为惊人的预言家。一九八四年极权主义并没有什么改变。奥威尔坦率、尖刻、偏执、不妥协,他宣称文艺应该对政治进入,不应该回避现实中的尖锐和疼痛。奥威尔的努力是艰难的。他关注的不是一国一族而是人类普遍的生存状况。“整整十年,我一直在努力想把政治写作变为一种艺术。”也许正是这种直言不讳,招致昆德拉对奥威尔作品的激烈批评。在《被背叛的遗嘱》中,昆德拉声称:这本书只是“把生活缩减为政治,把政治缩减为宣传”。它“把一个现实无情地缩减为它的纯政治的方面”,甚至它“本身就是专制精神、宣传精神之一种,它把一个被憎恨的社会的生活缩小(并教人去缩小)为一个简单的罪行列举。”
   昆德拉的批评倒有点反讽的味道。昆德兰从一个极权主义的专制国家逃出来,与温斯顿的命运庶几相同,却否认“把生活缩减为政治,把政治缩减为宣传”本身正是一种铁的存在,同样也是专制社会的基本特征。那的确不是“生活”,但却是一种无法回避的“生存”。将“生活”与“生存”混淆起来,这是造成昆德拉误判的基本症结之一。奥威尔的另一部被忽略的重要小说《上来透口气》,则超前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现代化对环境的巨大破坏和对人的心灵的荼毒。标榜或奉行“无知者无畏”的人,岂止是英国和中国才有?它可以说是一种至今仍在纠缠人类的精神痼疾之一。重要的是,奥威尔通过批判和嘲讽表达了对人类命运的深刻关怀和温情注视。这是我所理解的奥威尔文学的政治性的本质。
   现在看来,我与奥威尔分别是从不同向度进入一九八四的。好象筑路工从两头挖隧道,终将在其中的某一点凿通,敞亮。我在阅读中感受到这种光亮。那蓝色的铃兰花和玻璃球,那红珊瑚和红腰带,永远是这个世界最温暖的最持久的力量。在苏格兰西海岸裘拉岛的盘希尔农庄,奥威尔度过了一九四八,以及一九八四年的大部分时光。尽管我从那一点而来,但一九四八年的奥威尔,没有活过两年就吐血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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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鹦哥不吃菠菜】由“鹦鹉”而起的“公案”,是在胡适和瞿秋白之间展开的论战,鹦鹉的故事,原本取自佛经故事,渐次引申,便成公案。。一方认为自由是天赋人权,对于政府限制自由,文人要以理抗争,尽管力量微不足道,也要尽其所能;而以瞿秋白、陈独秀等为代表的左翼知识分子,主张暴力,但其实暴力革命的的直接问题就有可能首先剥夺他人的自由,是否可取,后人自有评断。【一九八四:白与蓝】这是对奥威尔于1948年写作的《一九八四》的一篇赏析和评论,作者对奥威尔文学有着深刻的理解。奥威尔所刻画的一九八四,是极为恐怖的未来世界,是对极权社会的一种深刻的描绘。看来奥威尔所想象一九八四不完全是空穴来风,试看当今世界,监控、特务政治、恐怖主义、愚民主义,依然无所不在,使我们不得不敬佩奥威尔极强的预见性。本文作者与奥威尔的共鸣,是在一种深刻的理解和观察基础上的剖析。两篇文章,思辨性极强,佳作,荐读。【鸿渐于陵】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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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鸿渐于陵        2014-11-24 21:56:27
  苍耳老师,您的文我理解得不深,见谅!
我没有个性,所以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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