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散文】雪(两篇)
【雪祷】
我在一个又一个黎明与黄昏时分,等待有关雪的消息。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纷纷于博客上兴奋描绘着第一场雪之种种,而我等待的心情,仿佛练就一身武功的高手,需要一场雪的点化方能得道。
每天,我就这么傻傻地看着窗外的景致,树木由浅绿而深浓而枯黄而突兀,天空由阴霾而疏淡而高远而阳光四射,花飘叶落又风平树静,我期待的雪,始终不肯光临这座城市。
衣柜抽屉里那顶厚厚的毛绒帽,早在夏季就备好了。无数次在镜中窥视帽沿下的这张脸,依然会红,依然发烫,当雪花落在上面,依然能把它变成雨吧?
雪是雨的精灵,是雨死去的魂魄,鲁迅先生曾在他的书里如是说。当魂飞而魄散,雪又还复了生前模样。而我们不再年轻的面容,还能淋到当年那场青春的雨吗?
驾车划过城市冰冷的高架桥,刚刚下载的音乐悄然响起:我已经好了,也已经老了,我们这辈子还能在一起吗?
沙哑的声音带出些许苍老意境,骤然间,我热泪盈眶。
想起那对歌坛伴侣,曾在“风起的日子笑看落花,雪舞的时节举杯望月”。
当年的他们爱得多么勇敢多么热烈,走过了春天又走过秋天,却终于走不过这个雪季。关于他们分手的消息如雪片般飘满大街小巷,以至于喜欢唱歌的恋人们对那首传唱一时的歌也莫名地避讳起来。据说女歌手提出离婚后,那位男人味十足的歌坛汉子自己躲在换衣间里嚎啕大哭。
我一向对男人的眼泪有种莫名的恐惧感,不幸遭遇男人落泪,我会手足无措,不知怎么做才合适。但闻听当年的“歌隐”如此动情,心里真的恻恻然。十几年风风雨雨终告支离破碎,虽然面上依然维系着夫妻之缘,但此《选择》再也不是彼《选择》了。复出歌坛的女歌手依然美丽如初、激情似火,而那个男人已经老得不复当年,还能再创曾经的辉煌与荣耀吗?
爱情是个多么脆弱的东西!地老天荒的誓言怎能如儿戏一般说消失就消失?可是,它又怎么可能不是儿戏呢?哪里有海枯石烂,何处寻地老天荒?
爱情走了,家便失去了一半意义。没有人能掌握未来,也没有人能预测未来,当我们为了神圣的追求而赴汤蹈火时,会不会有一天也黯然长叹:何必当初!何必当初!!
然而,有谁会为了可能的懊悔放弃当初吗?
于是,历史因此而重演,故事因此而雷同。
冬日的阳光依然明亮,却又显得那么清冷无力,一只孤独的小鸟落在树梢,东张西望片刻后,又飞离了同样孤独的树枝。在暖冬现象越来越严重的今天,记忆中的鹅毛大雪已和童稚的笑声一起永远留在了儿时岁月。如果有一天我生活的环境里再也看不到雪花,我不知道,北方还能否叫做北方,冬天,还能否叫做冬天?
我心中的那块圣地,依然会无雪而自清吗?
【雪约】
我不能想象一个无雪的冬天,就像我不能接受一个无爱的婚姻。
那年下海淘金,在中国最南端那片亚热带岛屿上,骄阳不分四季的烧烤肆虐,初来岛上的人们像一只只新鲜的苹果被晒得日渐干枯。冬季来临时,我不由思北方的寒冷,这心情愈来愈甚,竟像垂涎某种钟爱的食物,日日念叨不休。有天听预报北京飘起大雪,终于下决心搞来件军大衣,踏上北飞的航班。当我置身于漫天大雪中瑟缩着裹紧厚厚的棉质大衣,那个熟悉的自己又奇迹般复活了。北方冰冷的空气将我浑沌散漫的思维聚敛,许多想不明白的事情,突然变得条理清晰。
我想我原本是该属于北方的。虽然,我的根在江南。
这个周末,意外接到有关“雪乡”的邀约。单是这两个字,便足以将我血液中沉积已久的兴奋点燃,听到它的瞬间,铺天盖地的雪已然落满心田。
我将所有俗务束之高阁,跑去附近商场选购防寒物品,匆匆飞往冰城,赶赴雪乡之约。
雪乡,或许不少人觉得陌生,但《林海雪原》却是家喻户晓。“雪乡”因富有积雪而得名,其实就是“林海雪原”的一部分,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海林市境内。
我在夜色中抵达雪乡。雪乡的夜啊,我不知该用怎样的语言描述它,当我打开车门站在雪夜中,竟怔忡无语,沉默良久。原来,大美真会让人无声!
雪乡的夜是我见过的所有夜色中最美的夜。
夜的天空因为满天繁星点缀犹如一个巨大无边的聚宝盆,苍茫大地因为遍野白雪覆盖处处闪着诡秘的银光。山峦、密林黑黢黢的,影影曈曈,仿佛触手可及,四野合围,万籁俱寂,空旷幽远。
仰望天穹,群星闪烁。我不知有多久没见过这么多星星了,这璀璨耀眼的银河让人眩晕,眩晕得以致找不出从小就认识的七星北斗。那密密麻麻的星子啊!恍如童年做过的一个个灿烂的梦,在成长的过程中,它们不知不觉被丢失了。而今,在遥远的深山老林里,我竟不期然与那些丢失的梦撞了个满怀!这突如其来的相遇竟让我一瞬间泪流满面!
我在那些熟悉的梦里徜徉着,沉浸着,忧伤着,流连忘返……
夜的雪乡没有风,寒冷却如锥子般迅速穿透厚厚的防寒服,空气仿佛被冻结成固体,带着重量挤进肺里,将城市滞留的污浊之气洗涤一空。
那晚,当地朋友带我住进了解放军八一滑雪队的营地,享受到部队首长的待遇。狍子、野猪、林蛙、刺五加、冷水鱼……许多东西都是第一次品尝,酒是部队自酿的东北小烧,也是高寒地区不可缺少的饮品。仗着几杯烧酒,我竟然在零下三十几度的严寒中徒步行走了二十分钟。那一路感受刻骨铭心却难以形容,长长的山道,墨蓝色的远方,重重的呼吸,急行的步履。没有人说话,只有脚下积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清晰在耳。我们像一群来自前世的僧侣,命中注定般,于今世的雪夜中赶赴一场朝拜盛典……
翌日,阳光四射,宁静的雪乡在喧闹中苏醒。
一夜间,不知从哪儿冒出那么多游客,赏雪、滑雪、拍照、乘坐各种雪爬犁,乡民们井然有序做着各自的小生意,镇上的孩子坐着自制的冰车在雪中嬉耍。我不由想起儿时自己那些漂亮的小冰车,那是能干的父亲为我亲手制作的,曾让小伙伴们羡慕不已。
旅游业养人,乡民们的生活看上去怡然自得。他们原本都是林场工人,现在家家户户做着生意,收入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我在路边看到供游客乘坐的雪摩托,一打听,要16万人民币,还得从国外进口,赶上一辆中档轿车了。
雪乡的房屋多是木头搭建,叫做木克楞,尖尖的屋顶上炊烟袅袅,看上去亲切温暖。我曾在迟子建的《北极村童话》里读到过这种房屋,它与山林、积雪融为一体,像一幅优美的风景画,自然而和谐。
到处都是平整洁净的积雪,尽管游客很多,但未经踩踏的雪比比皆是,我突然来了兴致,想用身体在雪地上写一个“大”字,抬脚刚踩进雪中就被没到膝盖上部。资料上说这里的积雪最深可达2米,犹豫片刻我终未迈出第二步,唯恐1米68的身体整个陷进去。
逃离积雪,当地朋友张罗大家坐雪爬犁,这四面透风的马车看上去实在太冷了,没人敢尝试,大伙纷纷钻进随行轿车里取暖,只一位朋友不怕死地陪我上了雪橇。车夫一路催马奔跑,寒风刺骨,路边时可见到深陷雪中的轿车,我们红着鼻子脸招摇过市,脚丫子差点没给冻掉。
名不虚传的雪乡的确让人神往,无论夜里还是白天,都给人震撼之感。一年中七个月的积雪期,吸引着大批像我一样爱雪的游客,冒着零下三、四十度的严寒千里万里奔赴这儿,与雪亲近。
我想,假如没有人招待,假如时间允许,我还会在这里住下去,在被冻成雪雕前,我不会离开。
我不知这篇是新作还是旧文,读来却是美到心醉。
我是最爱秋的。对冬天唯恐躲之不及。当年哭着喊着转业,很重要一条是怕了那里的冬天,大棉袄二棉裤裹得如笨熊,实在是太难熬。想来是内心过于焦燥之缘故吧。
如雪纵然是爱雪的。雪在她唯美清新的笔下也变成了诗意的精灵,读来很是享受。
如雪在这样一个冬季归巢,带着她如雪的文字。眼下,第一场冬雪还在熟睡,可我的心头已飘飘洒洒下了一场雪,洁净、飘逸、可人,略带一丝丝伤感。
雪,轻轻地旋……
2、网络不仅过滤了文章的开篇,评论回复也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