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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恋恋风尘


作者:郁风 童生,628.6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385发表时间:2014-12-27 15:35:03
摘要:我打开车窗,在夜晚飘忽的风里,我随手轻扬,那些漂亮的粉红色钞票就这样随风远去了,一如我从前的心情!


   我出生在北方一个边远的小镇,那是一个并不繁华的地方,小镇安静,从容,一年四季,都浸透着幸福与安宁。
   我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身材高挑,气质不凡。所有见过的我的人,都称赞我的美丽,并且很多人说我像当红明星谢霆锋的妹妹。听到这样的赞美,我并没有觉得开心,因为,我知道,我只是父亲捡来的孩子,至今,我不知道,自己的生身父亲是谁。
   一 踏上异乡路
   也许是因为过早地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所以,对于养父母,我一直是叛逆的,尽管他们很爱我。养父与养母在小镇上开了一家小小的店铺,生意做得格外好,所以,家里的生活条件一直不错,而且,养父母对我也一直十分宠爱,但是,我骨子里的前卫与叛逆让我刁钻而任性。生活中处处与他们作对,他们越不希望我做的事,我越要做,并且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
   终于,在给养父过完50岁生日之后,我就悄悄地离家出走了,那一年,我刚好18岁。
   出来的时候,我只简单拎了一个小包,带了几件随身换洗的衣服,身上只有500元钱。这些钱有一部分是家里给的零花钱,还有一部分,是从同学那里东拼西凑借来的,走的时候,我一再地叮嘱同学和朋友,不要告诉我家里。
   18岁的我,离开校门已经2年了,初中毕业,就出来混了,出来混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找个有钱人,后来我发现,这个质朴的北方小镇里,根本不存在有钱人,所以,离开,是我必须要走的路!
   二 追梦的生活
   刚刚踏上这座城市的时候,一切都是新鲜的,汹涌的车流、嘈杂的马路、五彩的霓虹灯、叫嚣的菜市场、人头攒动的商场大厦、流光溢彩的办公大楼。这一切,都让初来乍到的我,感到无比的新鲜好奇。
   没有熟人,没有朋友,一个人在马路流浪了一天,夜,慢慢降临了。那种初来的新鲜感早已褪去,饥肠辘辘而又疲惫不堪的我,站在城市的街头,不知道何去何从。
   在几经犹豫之后,我走进一家小面馆,简单吃了一碗面。吃完面,匆匆走出来的时候,迎面撞上一根电线杆,痛得我忍不住“哎哟”了一声。正要抬头咒骂,却发现这电线杆上贴着一则小广告:招女生床位,价格低廉,每人70元。环境好,位置佳,有电视电话,带煤气可做饭,如有意,请拨电话:13845……
   这样的一则小广告,忽然让我眼前一亮,心中暗喜:哇塞,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哇。
   我拿出随身携带的电话本,匆忙记下电话号码,然后就近找到一家电话亭,匆忙的拨了过去。接电话的,是一个中年女人,她十分热情地询问了我的情况,然后告诉我她房子的具体位置。
   由于对此处的地段不熟,我只记了一个大概的方向,然后,就匆忙的打了一辆的士,冲着司机连比划带解释,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在兜了大半个圈子之后,才勉强找到房子的所在位置,下车时,黑心的司机竟然还多要了我5元钱。我恨恨地摔了下车门,朝他吐了吐舌头,就抱着行囊,连跑带巅地走到了单元楼下,匆忙按响了门铃。
   房间在4楼402。进来一看,哇,好拥挤的一间房子,这是一个简单的三室一厅,每个卧室都打造成了寝室的样子,装上了上下铺,房东是一对中年夫妻,40多岁的光景。房东住在厨房里,余下的房间全都租了出去,我从上数到下,并不宽敞的三室一厅,竟然住了二十几号人,我搬进了朝北的一个小屋,这个小屋有两套上下铺,四张床位,我住在了右边靠窗的上铺。
   经过一路的劳顿,我已经十分疲惫,简单地收拾好床铺,我就一屁股跌坐在床上,长长的喘了一口气。这个床位还是一个比较不错的位置,顺着窗子朝外面看去,可以看见街对面的风景,此时,正是华灯初上,远处,也是星光点点,虽然身心疲惫,但是,依然觉得,追梦的生活,其实也十分美好。
   三 梦开始的地方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肩膀酸痛难忍,也许是因为旅途劳顿,加之床板很硬,咯得我的背一阵阵地疼。我忍着疼痛来到市中心,随处逛了逛,先找一份工作来做吧,我这样想着。
   毫无头绪地走了一天,工作还是没有着落,饭钱却是花进去了不少。此后的几天,一直如此,摸摸口袋里仅剩的100元钱,我有些发愁。
   正在我唉声叹气的时候,我下铺的一个女孩,好奇地伸着脖子问:“喂,上铺的,你愁什么呢。”
   “愁没工作呗”。我有气无力地答道。
   “这有什么好愁的,不就是工作嘛,这还不简单。”
   我疑惑地抬起身子,把脑袋探出去,看着下面问道:“你真的有办法?”
   她没有抬头,只是懒懒地答道:“我看你长这么漂亮,是一个活脱脱的模特架子,我建议你去卖服装,在我们那个商场,卖服装可挣钱了。”
   “可是,我没有经验呀。”我回答。
   “那没关系,我就在那个商场里工作,不过是给私人卖,那个商场里,还有一个人,想雇一个漂亮的女孩给他卖衣服,你如果愿意,我就给你问问。”
   “那太好了,你赶紧给我问问吧。”我答道。
   有了这样的消息,我的心里踏实多了。
   我下铺的女孩子,后来知道她叫小红,来到这个城市已经三年了,一直在商场给人卖服装,她长得并不漂亮,但穿着妖艳,出手花钱都很大方,穿的用的都是高档货,我想,卖服装的工作,一定很挣钱的吧。
   第二天,我就随小红来到了商场,这是一个大型的商场,服装,百货,一应俱全。在小红的引见下,我见到了老板,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身材有些发福的臃肿,当小红把我介绍给他的时候,他色迷迷地打量着我,嘴里连连说着;“好,好,录用,合格,合格。”
   四 漫漫寻梦路
   我在这家商场上班了。工作很轻闲,老板上来的新货,我都会为他一一试穿,我漂亮的脸蛋加之完美的身材,每一款式的衣服,穿出的都是风情,当然,也给他拉来了很多顾客。
   我工作得很好,每件衣服卖出的时候,都不费吹灰之力,当然,也无须浪费太多的口舌,当老板不在的时候,我还可以自作主张的抬高衣价,然后,将多得的那部分占为己有,有时候,老板来的时候,就会夸张的夸上我几句,说还要请我吃饭,面对他色迷迷的眼神,我只能把深深的厌恶藏在心里。
   小红会常来我这个小店走走,当老板不在的时候,会和我聊会天。慢慢地,在这个圈子里混熟了,我才发现,这家商场里所有卖服装的营业员,都没有太高的工资,每月只有800或900块而已,就算加上自己的外捞和小费,也不过近千元,但是,她们无一不穿着高档的服装,拎着名贵的化妆包,用高档的化妆品,去高档的饭店。她们的富贵,让我费解了很长一段时间。
   有一天,下班比较早,闲来无事的小红,要我和她的姐妹们去迪厅跳舞,几乎是没怎么犹豫的,我就同意了。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去迪厅,那真是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震天的嗨曲,舞动的身影,呐喊的人群,迷乱的眼神,轻柔的低语,每一个人,都在这里尽情的宣泄,尽情的释放。
   小红一路领着我,我好奇地看着每一个人,然后在小红的指引下,在一个吧台前坐了下来。
   “你想喝点什么?”小红问。
   “随便吧,我什么都行。”我说。
   “老土”小红挖苦着。
   这时,小红的那帮姐妹都围扰了过来,围着我问长问短。后来,我终于知道,她们何以如此富有,原来,卖服装只不过是她们生活的一个幌子,她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被有钱人包养,她们每日吃的、穿的和用的,都是有钱的男人们给的。
   虽然在家乡的时候,我曾暗暗渴望过找一个有钱人,但是,当我真的知道了她们的情况后,还是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小红看到我吃惊的表情,拍了我一巴掌,说道:“看你那傻样,以后学着点吧,就你那模样,错不了。”
   看着她们食指夹着香烟,喷云吐雾间眼神迷离。
   我的心,忽然间很疼,我猛地拨开小红的手:“不好意思,我有点不舒服,太晚了,我想,我该回去了。”
   回到租住的小屋,一个人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能成眠。我在心里反复的衡量,然后,我终于知道:是的,我爱钱,但是,我更爱,尊严。
   第二天,我依然在商场上班,当我的小小营业员,我依然挣着我的小外块,拿着我不菲的小费,过着不咸不淡的日子。
   没过几天,小红和她的姐妹们又来找我,让我和她们一块出去喝酒,我以身体不舒服而推脱了,小红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然后,轻轻拍了拍我的肩:“妹子,你真不跟姐去呀,到时可别说,姐没帮你呀。”
   说完,她就大笑着出去了,我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有一种酸楚的滋味。
   是的,我爱钱,但是,我更爱尊严!
   五 我爱的晨
   经常来我的店里买衣服的,有一个帅气的男生,其实,我的店里,主要经营的都是女装,男装也有一些,但是很少,款式也并不新颖。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生,就是喜欢来我这里,最短的时候,他会一周来买一次,长的时候,就一个月买一次,他不仅买男装,有时候,也要买女装,他买服装的时候,很少像别人一样砍价,他只是一圈一圈地看,看好了就掏钱买,话不是很多,但我能感觉到,他在注意着我。每一次看到他买女装,我都在想:会不会是买给他的女朋友呢。如果是的话,真的很羡慕那个女孩子。但是,一直以来,却都是他一个人来,自始而终,我没有见过那个女孩。
   直到有一天,他买完服装之后,匆匆走开了。直到,要下班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张他留下的夹在钱里面的一张纸条;很想了解你,今晚8:00。旭日酒吧,不见不散。晨
   我看着纸条上面那漂亮的字迹,思维有一丝丝的混乱。
   8:00的时候,我如约来到了旭日酒吧。一进门,就看见晨独自一人坐在酒吧靠窗的一角,他见我进来,便快步迎上来,很绅士地和我握手,在那轻轻一握间,我感受到了他指尖的温度。
   我在他对面坐下来,他便一直看着我,很温暖地笑,笑的时候,露出一排好看的牙齿。
   “你为什么要约我?”我开门见山地问。
   “因为我喜欢你。”
   “为什么喜欢我?”
   “没有理由,就是觉得你很特别。”
   “我怎么没有发觉,我的特别之处。”
   “呵呵,因为,我觉得你像,不,应该就是,是谢霆锋的妹妹。”
   我听了,哈哈大笑起来。
   他也跟着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就这样一点点的近了。
   晨是一个帅气的男生,毕业于北京的一所司法警官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在本市的机关单位上班,因为单位隶属于执法部门,工作时需要着装,所以工作时的晨穿上制服时更显帅气。他家境优越,并且气宇不凡,我一直不敢和他走得太近,因为我们相差悬殊的身份。
   直到有一天,我刚刚下班,关上店门的那一刻,晨忽然闯了进来,他一进门,就扔下肩上扛的一个大包,焦急地让我打开看,我很惊讶:“里面是什么?”
   “你打开就知道了”他故作神秘地说。
   我蹲下身去,打开袋子,发现里面,都是衣服,都是晨从我这里,一件件买出去的衣服。
   “你这是干嘛?”我疑惑地问。
   “送给你,这些衣服都是送你的。”
   “送给我”我又一次惊讶地大张着嘴巴。
   晨看着我惊讶的表情,走上来深情地握住我的手:“傻瓜,不必那样看着我,其实,这些衣服,我都是买给你的,你虽然经营着这家店,但是,这些衣服,并不属于你,所以,我要把它,一一买下来,送给你。买衣服,其实并不是讨好你,只是为了,能够天天见到你。”
   面对晨这样深情地表白,我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因为,这并不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或者说,是我想都不敢想的事,我的心中一阵狂喜,却又不知该如何表达。
   晨深情地看着我:“小宇,做我的女朋友吧,好吗?”
   我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然后便使劲地点头。
   我和晨恋爱了,在这个繁华的城市,我是孤独的,我十分珍视我与晨的这段感情,虽然我是一个爱钱的女人,但是,和晨在一起的日子,我从来没有想过钱,也不曾想过要他的钱,我是真心实意地珍惜这段情。
   晨的工作有时会很忙,他忙的时候,连个电话都很少打给我,我体贴他的累,所以,不去要求他太多。不忙的时候,晨就会带我出去兜风,我们一起去踏青,一起去吃小点心,一起对着流星许心愿。虽然晨的家世优越,但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并没有让他为我花过钱。
   有一天,我们玩得很尽兴,晨带着我去见了他的朋友,我们在歌吧里K了半宿的歌,直到后半夜的时候,他的哥们才相继散去,晨说送我回去。
   走到中途的时候,晨忽然握住我的手:“小宇,我舍不得你。”
   “什么”,我似乎没有明白。
   “去我那儿,好吗?”
   晨指的他那儿,并不是他的家,而是他单位里的单身宿舍。
   我犹豫着……
   “和我一起去,好吗?”
   禁不住他的哀求,我同意了。车子拐了一个弯,向另一个方向驶去。
   来到晨的宿舍里,前脚刚跨进门,我还没有来得及喝杯水,晨就迫不急待地从背后一把抱住我,嘴里喃喃地说:“宝贝,我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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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我”是个正值花季的初中生,本来有着优越的家庭生活,可是,出于青春期的叛逆心理,我开始嫌弃自己的身世,忤逆自己的养父母。年少轻狂的“我”身在福中不知福,总想去外面闯荡世界。殊不知“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没有高学历的我能做什么呢?然而天无绝人之路,在异乡小旅馆里,下铺的小红跟“我”聊天,并且为“我”介绍了一份卖服装的工作。虽然挣钱不多,可总算自食其力了,我的内心很充实,也很平静。顾客晨的出现,让我平静如水的心湖漾起层层涟漪,我们很快恋爱了。“我”从一个非常有性格的女模特变成了小鸟依人的乖乖女,为讨男友的欢心辞去了工作,自断生活来源。爱情到了这一步,还能继续吗?事实上,“我”已经沦为一个乞丐,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一点后路不留的“我”,其下场可想而知,我被玩弄、被抛弃了。被抛弃后的“我”变得自暴自弃,曾经那么自爱自尊的一个女孩子,竟然做起了卖肉的生意,这谁能想得到呢!任何的理由都不是一个人堕落的理由,“我”的所作所为激怒的何止是自己的老乡,还有那么多关心自己的人,最寒心的莫过于将含辛茹苦把“我”养大成人的养父母,他们知道后,心里该有多痛!所幸小说最后,任性妄为的“我”幡然醒悟,毅然结束了自己这段荒唐的生活。“浪子回头金不换”,“我”——小宇终于回家了,终于开始了新的人生——我打开车窗,在夜晚飘忽的风里,我随手轻扬,那些漂亮的粉红色钞票就这样随风远去了,一如我从前的心情!一篇失足少女梦醒回头的警示小说,很有教育意义,读后令人深思。欣赏拜读。【编辑:燕双飞】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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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燕双飞        2014-12-27 15:36:58
  感谢赐稿短篇小说,祝福作者写作愉快!
我不去想是否会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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