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云涌】“小偷”事件的背后
从《文摘周报》上看到一条消息:河南郑州一妇女在商埸偷了一块肉,被发觉后,因不愿面对媒体镜头竟以头撞墙;据妇女“交待”,她偷肉是为了儿子;她家穷呢,正长个头的儿子二、三个月都没吃过肉食;之所以宁愿撞墙而死,是怕自己的镜头公布,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于是该妇女应算“小偷”?或是“伟大的母亲”?河南有关媒体展开了一场热热闹闹的讨论活动。
如何看待这位妇女的行为,我认为可以从二个方面来剖析:一是妇女行为的本身问题,二是由此折射出的社会机制问题。
先说妇女行为。我们且不论妇女的偷盗目的,就其偷盗的本身行为实属一种严重的人格过失。良好健康的社会秩序,需要社会成员的自觉自律行为来维护,尚若每个人都因自己有这样那样的“迫不得已”的理由,轻率地贱踏社会公共道德秩序,哪么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就必然会成为一盘散沙,无序、混乱、恶劣,人们的生存环境就会受到严重的威胁和挑衅;何况这里面还会涉及到法律的问题。所以我以为该妇女行为算不算“小偷”虽可商榷,但其客观效应实不可为更不可取。
再说透过这一普通事件,折射出的却是现行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与无奈。当今生活如同该妇女类似的城市贫民为数不少,在广阔的农村就更多了。政府一边在日夜不停地高唱着GPD增长了多少个百分点,一边对贫苦市民的现状熟视无睹。更有甚者国家下拨了大量的社会救济资金,贫民们却根本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救济,那这笔数字庞大的救济资金到哪里去了呢?看看一些官吏们日嫖夜赌、歌舞升平的糜烂生活便可猜想一般了。同样是在该事件发生地的郑州,前年不是诞生过“世界第一区政府”吗?耗资的天文数字,我想如果拿出来解决本地贫苦市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估计政府在百姓中的形象要比那栋豪华气派的现代办公大楼高出许多。
记得关汉卿曾为民对“天”呐喊:“你残害苍生枉为天”。今天,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对哪么无视百姓疾苦的“公仆”、“人民的儿子”们高喝一声:你不孝“父母”枉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