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难忘的两次查帐经历
对于一个八十年代初期参加工作的税务人员。在税制改革前的“一个包片、各税统管”的税收管理体制下,每个人查帐的机会都很多。有平时的季度检查,有年终汇算清缴税收检查,还有全县统一组织的年终汇算清缴税收大检查。在这种税收管理体制下,在当时的县税务所期间,十几年中,在企业查帐的次数总计应该也是以百计。二十多年过去了,现在还能让我记忆细节的查帐经历只有二个,一个是某信用社少计利息收入案,一个是某供销社不计应税商品销售收入案。
一、水边信用社少计利息收入案
本次案例的应该是发生在1986年四月份前后,我是1985年10月调到水边税务所工作的,该案应该发生后次年的年终汇算清缴期间。因此,时间算我是记得比较清楚的。
该案例查的是水边信用社。该信用社当时做会计的是一个刚参加工作不久,可能比我还小一两岁的小同志,该会计姓邹。平时我们还一起打打麻将。
这次查帐说来还真有点好笑,其实我并不懂金融会计,在没去之前,我心理并没有底能看懂金融企业的帐。而小邹会计可能认为我是专业学校毕业的,一定很懂会计。故事就这样戏剧性地发生了。
到了信用社后,小邹将报表与帐本拿出来了。我习贯性地看看报表。将损益表从头到尾看了一篇,看到其中的一项“联行往来收入”时,金额比较大,我说是什么收入,小邹说,是与县信用社之间的往来利息收入。因为,在此之间,我计算过,信用社所交的营业税是“银行利息收入”乘以适用税率所交的税,因此,这些“联行往来收入”就应该是免税营业收入。因为金额较大,我提出想看看帐本与凭证。
我一提出这个要求,小邹会计就心慌了,还没等我查,就主动交待了其中有一部分是下面各大队信用代征点的利息收入。至于后来是看帐还是看凭证查的,我就记不清了。但当时查补的税款我还记得很清,应该是五千多元,五千多元税当时可不是一笔小数,当年全所一年的任务也就十几二十万元。
二、巴邱供销社不计应税商品销售收入案
我是1989年从水边重新调回县城城镇分局工作的,九几年分家时,城区分局分管的是县直企业的税收。我被分在了城郊分局。城郊分局主要是管二乡一镇各类税收。分局是巴邱镇,巴邱乡和福民乡。巴邱镇和巴邱乡都在县城,福民乡在赣江对岸。当时我分管的是福民乡片税收。稽查局来管巴邱镇片税收,老阳分管的是巴邱乡片税收。本案就是发生在县城所在地,老阳同事所管的巴邱乡供销社。通常情况下老阳查帐和下乡都会带上我,福民这片,老阳也会同我一起去。我们俩也算是工作上的搭挡。
这里我要特别交待一下老阳同事,我们是一起从水边税务所调上来的,曾经就是同事。老阳的社会能力特别强,脑子也特别聪明,与当时县局一把手关系相当的好。说实话,就社会能力方面,我真不及老阳的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当然,在税收、会计业务方面,我肯定要比他强一些。这我也没必要谦虚。
企业是归老阳管,查帐当然以老阳为主,我只是跟查,我做事不会喧宾夺主。当时的供销社大约是半年一查,具体情况记不清了。到企业后,我就帮助翻翻凭证。在某季末时,当翻到一张商品成本结转的计帐凭证时。这张凭证很长,分上下两页,科目很多。免税库存商品与应税库存商品搞在一起结转成本。在这些科目中,我发现有一个“其他应付款”科目。总感觉不对头。因此,就将该凭证按增减对应关系,用纸列出来。结果发现“其他应付款”金额是直接冲减“商品库存”金额。后来通过倒查,发现该商品为煤油。
当时,赣江航运很发达,来往商船比较多,煤油用量较大。而该企业即没将该商品列入柜台的应税收入申报纳税,也没列入免税库存商品结转商品销售成本。采取的是“其他应付款”挂帐冲帐的办法。最后,通过这笔做假帐的业务,查补了该煤油未计销售收入的应纳税收五六千元。在查完帐的当天晚上,老阳还叫来了当时的县局一把手,当然分局的几位领导也少不了到场。这天晚上,巴邱供销社的一位姓贺的女助理会计,把我们分局一位最能喝酒的同事都当场喝倒了,这也是我对这个案例最难忘的一个原因。
以上就是国地税分家之前,让我终生难忘的两次查帐经历。